“在《圣经?箴言》的第14章有一节写到:‘心中的苦楚,自己知道;心里的喜乐,外人无干。’
秋叶,这句话你不一定要明白,但是我希望你知道,哥从来都没有不喜欢你,讨厌你,哥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女孩尖尖的脸蛋靠在哥哥宽阔温暖的肩上,轻轻地说:
“哥,秋叶觉得你有好多事情埋在心里不肯说出来,不如你告诉我,让我为你分担吧?”
“哥哥有你就足够了。你是上帝派来守护我灵魂的天使,是我的白雪公主啊。自从认识了秋叶,那些个堕落的漂浮的日子已经成为过去,我发誓要照顾好秋叶不让我的天使再受到世界的冷落,堕入痛苦与悲伤的深渊,我不愿在你身上看见历史重演。”
女孩轻轻呻吟着落下泪来,耳语中夹带着声声哽咽:
“秋叶从来没有给哥带来好运,开始到现在,从来都没有。在酒吧认识以后,小雨哥就天天要刷盘子打工为叶赚生活费;和哥哥一起的第一个圣诞节就耍起脾气来,弄得芸姐尴尬,哥哥不开心;散步的时候总爱提起一些过去的事情,原本就心烦意乱的哥哥更加忧郁;这一次,如果秋叶听话夜里乖乖呆在宿舍,哥哥就不会弄成——”女孩靠在前排座椅边角上深深地呜咽,男生温柔地拍着她的肩,边拍边安慰着,嗓音充满了磁性,感觉温暖而踏实。
“秋叶懂事了,长大了。小雨哥听见你这么说,真的感到很幸福。”
歌声依旧在大厅上空回荡着,余音绕梁,基督圣像在空灵的旋律中熠熠发光,好像天使也拍着雪白的翅膀伴在周围一起歌唱,一起和着旋律轻舞起来。
雨看着这一切,认为是好的,于是他笑了,笑容里流露出希望。
十年
“如果没有你,如此的良辰美景让我向何人诉说。”
站在圣母像前久久沉默的男人叫做桐,身边牵着一位迷人的小姐叫做霏。霏霏晓得叫“Teresa”这个名字并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她面前这位眼神深邃的男人。十年前的一个寒冬,霏被送进这座曾为法租界修建的玛丽亚圣母大教堂,此后每个星期,桐都会悄悄地来看她,然后悄悄地离开。后来我才知道,他这样冷言寡语并不是因为他不喜欢说话,而是因为,他不能够讲话,他是一个哑巴。
刚来的的时候,霏霏显得特别消瘦,还好上帝给了女孩一颗美丽的心灵,她很喜欢唱歌,避难所里的大人孩子都特别爱亲近她,倾听她婉娩的歌声。女孩在主的庇佑下一天天健康长大,现在已然成为一位美丽的天使,为这个混乱而罪恶的世界送来天堂的福音。天使穿着一身洁白的素服,头发向后稍稍卷起,温雅而大方,在没有穿上旗袍的时候,霏霏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圣洁的气息。
……
上海□□了,现在大街小巷一片混乱不堪,到处都是逃难的贫民,国民军的追兵象疯狗一样抢刮财产,到处都是强盗,小偷,趁火打劫的土匪,到处都是炮火声、枪声、炸弹爆炸的声音,大学生与民众聚集起来大声齐呼的口号声,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到处都是腥臭腐烂的尸体,到处都是阮老板的线眼。我决定把真相告诉霏,然后带她离开上海坐船去香港。我原以为当我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她之后,她会憎恨我,可是今天,在圣母像下的烛灯前,在看完我写给她的那张纸后,她却笑了出来,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她如此美丽的笑容,她的眼神充满了深深的爱意。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听见霏的声音在对我说:
“我的歌,是唱给你听的。”
我曾经是一个堕落的天使,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与我无关。可是在这一刻,我感觉到我的身心被救赎了,我的灵魂被净化了,是霏让我有了活下去的信心,是霏,让我在茫茫人海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
十年了,我等了他十年了,现在他终于站在了我的面前,如此靠近。十年来,我记住了胸前这串十字架颈链上他留给我的气息。在教堂里,电车中,大街上,海滩边,每一次深呼吸,每一次登台,我都能感受得到,他熟悉的肩膀的汗香,他浓浓的烟火的味道,我都能感觉得到,守护我的这位天使,没有一天不与我同在,在某个昏暗的角落看着我,保护着我。
婆婆说过,今后霏要嫁给一个关爱她,守护他的男人。我相信她在天上一定不会反对我的选择,纵使这个男人曾经是我们的敌人。阿爸阿妈你们安息吧,霏霏有桐相伴左右,一定不会感到寂寞,一定不会有危险的。今生今世,生生世世,我都要陪在他身边,我的歌只唱给他一个人听,我的爱只属于他一个人。纵使沧海干涸,桑田枯死,我的诺言也不会老去。
……
民国末年,硝烟弥漫。风悲壮地在港口的堤坝上呼啸着,送走了一个旧时代,迎来了一个新时代。外滩的大马路上破败不堪,一片狼藉。桐牵着霏的手,开始了背井离乡的漂泊生活。在坑洼的泥地上,他们匆匆地向前迈着步子。
最后一次回首,依稀弥漫的只剩下遥远的呐喊声,战火声。桐想起临走的时候,在圣母像下方供予祷告的龛盒里,他用钢笔写在羊皮纸上的一句话:
“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直到今日。”
匆匆的脚步
匆匆的脚步带着一种轻快的潇洒,碧蓝的天空下,沸腾的篮球场,一场赛事吹响了结束的哨声。人群中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特别引人注目,他穿着23号队长的红色篮球服,正在向场上的观众鞠躬致意,汗水从坚挺的发间,从泛着油光的臂膀和粗壮的大腿上直落落地流下来。男生从队友手里接过一条毛巾,随意地在身上擦着,眼睛向场上四周环视,最后站起来,朝观众席边上站着的一位身穿浅蓝色衬衫的女生快速走过去。女生向他微微地笑着,深蓝色的瞳仁映着天空中透过浮云投射下来的阳光,藏在身后的细长的手优雅地摆在身前,把一罐冰冻百事递给那个高大的家伙。
“谢谢!你真的来了啊?你说要来看篮球赛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是在开玩笑呢。”
“嘻,我这不是来了吗。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很早就喜欢上篮球运动了,看着队员们飞奔在有限的空间里,控球,翻身突破阻拦,然后在筐下身子一侧,踮起脚尖将球潇洒地送出去,入樽,真的令人热血沸腾。”
“哈哈,我还以为你只对你的那些法律书感兴趣呢。”
“当然不是了,看篮球赛也是一大享受啊,不是么?”
“只是看而已吗?”
“当然了。我觉得看篮球赛就像在打一场官司一样,你不必亲身参与到案件里面,但是同样能通过观察,分析,得到许多可贵的收获。”
“今天这场官司漂亮么?”抠开可乐拉环,雷将它扣在左手中指上,然后闭着眼睛一饮而尽。
“还不错,不要骄傲呀,继续努力,后面还有很多场等着呢。”
“嗯,”畅快地打了一个响嗝,雷接着调侃:“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男的,个子高却不爱打篮球。”
“不打篮球的人很多啊,这算什么。我反而觉得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
“怎么说?”
“他喝可乐的习惯,和你一模一样。”
……
每天你都会和许多走在街上的陌生人擦身而过,当时空交错的时候,这种巧合有时候会让互不相识的两个人成为知己,但是有的时候,也会让相识的人形同陌路。
炎热的烈日炙烤着大地,几朵白云浮在碧蓝的天宇中,随风飘散。烈日下火车站前的广场有如蒸笼,有钱人早已经进入候车大厅享受茶座里的中央空调了,没那么幸运的只好在为他们准备的候车大棚和遮阳伞下一边扇着扇子,一边看着手里揣着的车票中间那几行字发呆。
匆匆的脚步走过巷陌街道,走过高架索桥,走过十字路口的人行横道,走过车站广场的电子钟下,走过安全检查的金属装置,走过人潮汹涌的地下隧道,走过列车停靠的月台砖石,走过剪票口与列车连接的金属梯,来到2层硬座厢的长形走道。匆匆的脚步步调优雅,一双亚麻衬底布鞋,棕色的,一条深蓝色牛仔裤,一件深灰色的短袖,袖口伸出的右手拖着一个黑色的皮箱,左手有规律地从后腰甩出来,一枚尾戒藏在指上,银闪闪的,放着冷冷的寒光。短衫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将皮箱扔在行李架上,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头发,然后从牛仔裤袋里掏出一只MP3,戴上耳机听起来。
轨迹
从新洲南下望夏的距离是300公里,从临水东往新洲的距离是600公里。至于铁路从新洲修到望夏,修到临水,究竟要耗费多少钢材,要翻越几座高山穿过几座钢铁大桥,要拐几个弯停留几个车站,短衫一点也不会关心,正如他不会将任何精力投入到期末考试的又一次失败,投入到灰暗乏味的生活,投入到几个月来绵雨笼罩的世界里去一样。
去往新洲的列车缓慢地离开了站台,车轮与银色的双轨摩擦发出刺耳的响声。外面的声音雨听不到,此刻他沉浸在忧伤的旋律里,目光停留在山与云的彼端,天空深处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随身听闪着绿色荧光的液晶屏上不停地滚动着那首老歌的字幕:
“冬夜里吹来一阵春风,心底死水起了波动。虽然那温暖片刻无踪,谁能忘却了,失去的梦。
你给我留下一篇春的诗,却叫我年年寂寞过春时。直到我做新娘的日子,才开始不提你的名字…”
一种迷惘和不确定的神色在他的眼际徘徊,这一刻他在想什么?天空不知道,乘客不知道。
镜头绕过短衫的座位,绕过行走的与拎了站票不得不站在走道上度过旅程的乘客,绕过隔着的一排座位,最后停留在靠在另一面车窗坐着的一位穿浅蓝色紧身短衫的女孩面前。女孩扎着的辫子搭在肩上,一本厚厚的法律字典摊在面前的矮桌上,一双深蓝色的明亮的眼睛望着窗外,久久凝神。她望着曾经在梦中驾着云朵展开翅膀飞翔的窗外的天空,回味着曾经的回味,期盼着曾经的期盼。
列车穿梭在时空的夹缝里,如白驹过隙。窗外的世界,阳光化成细雨,细雨化成清风;山岭化成田埂,田埂化成河溪;清晨化成晌午,晌午化成黄昏。左岸是浸在歌声里的雨滴,右岸是漂浮在畅想天空里的浮云,同一片天空下,世界在不同人的眼中,差异竟然是那么大。
每天你都会和许多走在街上的陌生人擦身而过,当时空交错的时候,这种巧合有时候会让互不相识的两个人成为知己,但是有的时候,也会让相识的人形同陌路。
11109妙,11110秒,11111秒,11112秒,11113秒,11114秒……
列车行驶在黄昏的山间,夕阳斜照,大地是一片灿烂的金色,一条泛着银光的长河婉蜒地出现在铁路沿线,粼波闪闪,映着高山和大树的落影,向远方横亘而去。山巅与山谷遥相呼应,列车就穿梭在它们之间。
多么熟悉的风景啊,这不是筠山吗?那落霞的夕照,那飘舞在山野上的蒲公英的飞絮,那游移在暮色天空之中的彩云,那漫步在堤坝石桥上放学归来的孩子们的身影,这一切统统映照在两个人眼底,牵引着他们的思绪。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枝无法相依,而是相互了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时间与空间交汇的那一刻,记忆停留在那张泛黄照片描述的世界里,在那里,每个人仿佛都拥有一双自由的翅膀,飞向梦想开始的地方。
翅膀
时间:1998年4月25日;空间:江玉筠山。
经上说彩虹是上帝与人类的祖先诺亚定立的约誓,他要让爱他和他所怜爱的子民不再受到灾难的洗礼,享受永远安定的生活,每当彩虹挂在天边,横跨在溪涧与瀑布之上的时候,订立的许诺就会得到见证。
上帝最后一次见证我的幸福,是在初夏雨后的筠山,因为我和芸同时看见了那座巨大的彩虹,如同通往天国的阶梯一样跨越于山谷之间。我们奋力地向山巅爬,以便把这个梦中才有的风景看得更清楚一些。“筠”字是形容美丽的竹子的意思,但是筠山其实并没有大片的竹林,相反,每到初夏的季节,漫山飞舞的蒲公英成为这里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很久以前就听说有这个地方了,因为“筠”字与芸的名字有着相同的读音,那时候我总有一种期待,就是想看一看,最美丽的女孩伫立在最美丽的山间,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
我看见天开了,阳光从卷起的浮云上方投射下来,变成万道金色的射线,照在苍茫的大地上。清风载着点点蒲公英白色的飞絮在山谷间四处飘散,掠过银闪闪的渌江,在水面上泛起层层波纹;掠过嫩绿的草地,在枝桠的顶尖亲吻露水。
这时候,她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她穿着淡蓝色的连衣裙,伫立在山的这一端,微风吹起她的发,向后飞舞着,白色纹边帽子吹掉了,在空中打着旋儿。雪白的双臂慢慢地展开了,臂膀泛着七彩的光晕,光晕投射到她美丽的脸上,投射到她那双湛蓝的清澈的瞳仁中。她开始迈开双腿迎着暖风向前踏步,那一刻这位与天空有着同样颜色,与筠山有着同样名字的女孩,仿佛真的变成了美丽的天使,展开翅膀在天空与山谷之间自由地翱翔,连漫山飘舞的蒲公英,仿佛也会黯然失色。
我迅速按下相机快门,记录下面前这一幅完美的图景。这将是我有生以来最得意的一幅作品,它将要叫做“芸之翼”,它和芸的故事将在我的心里永远珍藏。我知道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对我而言,每一次即将得到的东西,最终还是会失去。别人说,当有些事情无法得到的时候,你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后来芸离开了我,在靠近这座山谷的江玉中学读书,把照片交给她的时候,我没有忘记留下底片,好能在记忆模糊的一天再冲洗一张放大裱在金属相框里开一个画展。可是有些东西你越想忘记,反而记得更加牢固,在梦里,失眠的夜里,望着天空发呆的脑海里,这个画面依然如此清晰,如此令人怀念。
快下火车的时候我笑了,浅浅的。
……
很小的时候,我时常会梦见身上长了一对雪白的翅膀,在浩渺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芸是我的名字,也许生来我就是属于天空的。我喜欢穿浅蓝色的衣服,喜欢看队员在篮球场上飞奔,喜欢学着飞鸟的样子将双臂展开扇动着风浪,喜欢徜徉在变幻莫测,天马行空的思绪里尽情地想象,于是我喜欢读书,喜欢望着蓝蓝天空上的浮云,喜欢神游。
长大以后,我渐渐懂得,一个人是不可能长出翅膀的,于是也就不可能在天空飞翔。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不可能,但是这个世界有更多的可能,于是我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我试着为平凡的生活插上翅膀,生活有了欢乐;我试着为乏味的书本插上翅膀,学习有了趣味;我试着为繁碌的学院工作插上翅膀,交流间有了默契,劳累间有了收获。
我始终相信自己有一双透明的翅膀,可以载着心中的愿望飞向梦想开始的地方。筠山是我的起点,可是就在列车经过筠山的那一刻,我的心中却泛起了莫名的惆怅。
是谁给予了我这双透明的翅膀,让我在天空中不至于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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