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风起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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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风起青萍-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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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衣服,装作什么都没听到,笑盈盈的推门而入。 
  其实叶仲锷那时就想,如果之璐没遇到他,会怎么样?大概她也会像她的父亲,在新闻界一路摸爬滚打,最后伤痕累累,心力交瘁,也许是肉体上的,也许是精神上的。男人有先天的条件,也许能够在血泪里重新站起来,但是她呢?受到那么多的伤害之后,还能不能再次振作?
  都是无解的,找不到答案。 
  因此,他不会让那种情况出现。 
  吃完饭时间还早,童展提议去酒吧消磨时间,之璐并不想去,表情稍微有些犹豫;可最后看到叶仲锷的期盼的眼神,还是去了。 
  她很少来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虽然这间酒吧看上去格调高雅,她依然不习惯。略一留心就可发现,往来客人的穿着打扮无不说明他们非富则贵。这就是他的生活圈子?之璐审视的打量四周。这是她完全没有接触过的,彻底陌生的环境。 
  他们选了靠窗的位子坐下,几分钟后,就有人前来招呼,言辞客气周到。叶仲锷的熟人比她想象得多的多,童展的朋友亦不少,来人不论男女,目光纷纷落在她身上,意趣很浓的问:“这位美女是谁?” 
  不论她乐不乐意,需要摆出笑容跟他们招呼。之璐从小到大被人夸听话懂事,自然也深谙礼仪,她说话不多,有人跟她交谈,赞美或者问讯,她都微笑,礼貌的看着对方的脸和眼神,满脸的聚精会神,因此显得眼睛极亮。更何况漂亮的人天生就占优势,很容易就博得好感和信任。
  不过,无人注意的时候,她就很难摆出笑容,坐在靠墙的位子上,捧着果汁静静的喝,偶尔目光落在跟人相谈甚欢的叶仲锷身上。 
  童展取了酒回来,发现她盯着绿色的果汁发呆,满脸的若有所思,也坐到她对面,对她一笑:“很无聊?” 
  之璐回神,“还好。” 
  “不过你总要习惯的,”童展伸展双臂,大力靠在椅背上,“既然是小叶的女朋友,这些人不想见也要见,不想客套也要客套的。交际就跟吃饭一样重要。再说,你如果要做记者,多认识这些人,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只这一点,你就比别人站的高多了,以后不论做什么都方便,成功也比别人来的快。听说你看书很多,张爱玲说成名要趁早,你也应该有体会。” 
  之璐动了动嘴角,扯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童展猛然灌下去几口酒:“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 
  “什么?” 
  “关于小叶的事情,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我跟他高中同学到现在,都认识十四五年了,你就不好奇他过去有什么事情?” 
  之璐静了静,她的确没想过这个问题。 
  童展摇头:“你还真是太不一样了。”
  “你的意思,我跟他以前的女朋友不一样?”口吻平淡。 
  童展看她一眼,即使在暗淡得发蓝的灯光下,她的脸依然皎洁如玉,眸子里光泽不减;他环顾四周,看了看酒吧里身着各式时装的年轻女子,都那么漂亮,可自己面前的这位,无疑是气质最独特的。他摇头:“我没这么说。我只是给你一些建议。” 
  “你心里肯定是这么想的,”之璐眼帘低垂,猛的又抬起来,“童展,别说你奇怪,我自己也奇怪。仲锷的那些朋友,例如你,例如别人,看到我的时候是不是都这么想,觉得我一无是处?你别这样看着我,我很认真的问你这个问题,不过如果你不方便回答,当我没说过。”
  童展心说我怎么好回答你,这些深情款款的话难道不应该叶仲锷来说?自己说了像什么样子。于是他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一无是处?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你不相信自己,难道还不相信小叶的眼光?” 
  之璐忽然觉得疲乏,一直手支着头,慢慢喝着那杯不知道什么味道的果汁,没有搭腔。
   这边叶仲锷笑着跟一个商场上的朋友叙完话,坐回之璐身边,看着对面的童展问:“聊了什么?刚刚看到你们有说有笑。” 
  “没说什么。” 
  “我问之璐要不要知道你以前的八卦新闻呢。”童展一脸毫无心机的样子。
  叶仲锷眼睛微眯,目光从他脸上带过;童展立刻补充了一句“还什么都没来得及说”,随后很知趣的站起来去了别桌,很快几个男女的说笑声就从几张桌子外传来。 
  笑声肆意而热烈,之璐说:“童展人挺不错的。” 
  叶仲锷表情诡秘,刻意压低声音:“读书的时候老师说他比我聪明,我曾经不忿他很久。”
这边叶仲锷笑着跟一个商场上的朋友叙完话,坐回之璐身边,看着对面的童展问:“聊了什么?刚刚看到你们有说有笑。” 
  “没说什么。” 
  “我问之璐要不要知道你以前的八卦新闻呢。”童展一脸毫无心机的样子。
  叶仲锷眼睛微眯,目光从他脸上带过;童展立刻补充了一句“还什么都没来得及说”,随后很知趣的站起来去了别桌,很快几个男女的说笑声就从几张桌子外传来。 
  笑声肆意而热烈,之璐说:“童展人挺不错的。” 
  叶仲锷表情诡秘,刻意压低声音:“读书的时候老师说他比我聪明,我曾经不忿他很久。”
  “是么?不过是挺聪明的。你的朋友看上去都聪明能干,”之璐“噗嗤”一声笑了,拿出手机看时间,抬头跟他说,“我要走了,十一点寝室就关门。” 
  叶仲锷送她出去,准备去停车场取车;之璐摁住他的手,大喜过望的指了指马路对面的公车站:“这里居然有公车直接到学校。真的太巧了。不用你送了,你回去。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确实没想到这么巧,她真的感到高兴;那路公车眼看着驶近,她怕赶不上,在他回答之前就冲过了斑马线,伸手敏捷的飞速钻进车厢。她坐在靠窗的位置,高兴的对他招手说再见,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叶仲锷看到,路灯光芒下她笑靥如花,他下意识前行数步,但公车绝尘而去。
  离开他,她居然这么高兴?竟然这么眉飞色舞?叶仲锷心中五味繁杂,酸涩,苦楚,失望,情绪林林总总参杂一起,最后,完全不知该露出什么表情。

接到叶仲锷电话的时候,照例是之璐和罗罗在食堂吃碗饭的时候。他问她有空没有,之璐把昨天的回答变了一下:“我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要去图书馆查资料写一篇文章,肯定没有时间。对不起,你忙你的事情,好吗?” 
  挂上电话后稍微松一口气,罗罗朝她投来一个鄙夷的眼神。她冷哼了一声:“你那篇文章不是昨天晚上就写好了?今天还要写?” 
  之璐牵了下嘴角,若无其事的说,“修改啊,谁说写完了不能修改。” 
  罗罗完全是一幅阴阳怪气、故作夸张的神情:“我说你可以了吧,这么好的男朋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不知道你在挑剔什么,你还想找什么样的男人才满意?之璐,前几年我真是佩服你,那么漂亮,还聪明,做人不骄不躁,有点上古士人的气质,怎么现在成这个样子了?不就是比别人漂亮几分,就这么折腾你们家那位?” 
  之璐给她说的表情僵硬无比,食欲全无。她们来食堂的时间很晚,现在几乎没有人了,饭菜早就凉了,冷而且硬,就像她现在的心情。怪异情绪在心里如同潮水起伏不定,之璐垂眸:“那如果我跟他分手,你会不会骂我疯了,身在福中不知福?” 
  罗罗大惊失色,拿筷子敲了敲她的餐盘:“你说明白点。” 
  “我有没有跟你提过上个周末?” 
  “上周末你好像不在寝室,发生什么事情?” 
  很简单,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他带她去打高尔夫球。 
  球场的环境自然不用说,空气清新,环境幽雅,草坪绿意茸茸,平滑的延展到远方;灌木被修剪得美轮美奂,好像列队的士兵那样一丝不乱。她对这种奢侈型的活动从来就没兴趣,宁可坐在阴凉处安安静静的看书,可最后叶仲锷奉命接待的那几个朋友轮流前来游说她,而他甚至都把专门的衣服鞋子都准备好了,之璐不得不下场。 
  她打球打得很糟,跟叶仲锷朋友的女伴比起来差得很多。叶仲锷一旁仔细的指点她,解说着手的动作,脚的动作,挥杆的力度角度,可她笨拙的动作只换来他们不明的笑容。
  吃午饭的时候她去了洗手间,在厕所里听到一起打球的女人对她品头论足,言辞难听,嘲讽轻蔑到了极点。之璐长这么大,何尝被人讥讽冷笑成这个样子,骂得这么不堪入耳?她气得浑身发抖。势利的人她见得不少,最小的时候无人问津,后来爸爸被上级升职之后,有一段时间,每到晚上,拜访的人络绎不绝,有些人神情凄苦,更多的人油光满面。 
  她亲眼见到过这些人是如何的前恭后倨,翻脸比翻书还快。得不到想要的东西,他们的脸都变了颜色,好几次,那些人一出门就用很难听的话骂她的父母。爸爸倒是很宽容的笑了,可她不。那时候她才十一二岁,只觉得异常悲愤和屈辱。 
  不过之璐越大,这种事情就见得越少,上大学之后回家更少,这种事情几乎绝迹;可没想到,若干年后再次遇到相同的事情。她承认自己没有一笑置之的神经,那些女人的话轻而易举,但沉重的打击了她。 
  她几乎无力走出卫生间。 
  一瞬间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为什么要站在这里,被你们说得如此不堪?恨不得离开就离开。最后还是没能先走。因为叶仲锷很忙,就连陪客人打高尔夫都是他工作的一部份,不可能送她回去。
  爱因斯坦说过,人的最高本领是适应环境的能力。她后知后觉的发现,适应并且了解叶仲锷的生活环境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到底怎么看我?”之璐沉没片刻,说,“看我跟他之间的关系?” 
  “先不说这个。你喜欢他么?” 
  之璐一只手摁着额角,“嗯”了一声。 
  “他对你呢?” 
  “他对我很好。”说完这句,之璐不肯再说。 
  罗罗把碗筷收起来,郑重的开口:“你要听有用的还是没用的?” 
  “先说有用的。” 
  “我一直觉得,天下的好事情全被你占了,”罗罗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现在更过分,男朋友又这么厉害,如果我男朋友也像你家的那位那么厉害,我做梦都会笑醒,天天当家庭主妇都没问题。我知道你有事业心,不过他那么厉害,你干什么事情不是手到擒来?至于别人的说法,完全不要管。你要知道什么人对你重要,什么人对你不重要。” 
  “没用的又话是什么?” 
  “你真的没法习惯他的生活环境?” 
  一些零零碎碎的句子在心里盘桓,之璐目光茫然:“是的,我没办法习惯他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圈子相差太多了。我强迫自己适应了两三个月,陪着他参加朋友聚会,同学聚会,去打高尔夫。可还是不习惯啊。他的朋友都是商场里的成功人士,他的同学朋友功成名就,起码比我大了八九岁,他们交谈中说起的事情,说到的人,我完全无法不了解。也许我可以刻意的迎合他们,但是我不想。”
  罗罗感谓的顿足:“之璐,你知道我有多久时间都没见到你笑过了?既然难以开心,那就分手吧。越早越好,把伤害降到最低。趁你在还没怎么陷下去的时候,不然就太晚了。”
  之璐眼睛一亮,点了点头。 
  罗罗的目光在她脸上一停,冷不防说:“话说回来,之璐,你愿意跟我谈这件事,恐怕你早就盘算好跟他分手了吧?但又希望我说服你?” 
  之璐并不否认,涩然一笑:“可是你的话每一句都说中我的想法,让我更加拿定主意了。”

  如何开口谈分手从来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尤其是在电影院里,在音响效果很好的电影院里,开口说分手就更难了。好莱坞大片,情节精彩绝伦,漂亮的男男女女为了爱恨情仇你死我活,最后,英勇的男主角终于抱得美人归,留下身后火光冲天。 
  应该是很精彩精致的一部电影,但之璐就是看的恍恍惚惚,人群离场的时候她还坐在位子上发呆,直到叶仲锷叫她才如梦初醒。 
  叶仲锷在影院门口停住,外面天色正好,明亮得近乎诡异,他看着她,发现她左边鬓角的头发有点乱,扬起手,小心翼翼的把那几根不听话的头发压下去;指腹又从上到下,轻轻擦过她的脸:“电影不好看?” 
  “很一般的电影。”简单的触碰让之璐觉得心慌,微微一侧头,不动声色的避开。
  叶仲锷恍若不觉的笑了笑,握着她的手下电梯,满是玩笑的口吻:“不过有些地方很有意思,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在美国读书,暑假开车穿越西部,路过了电影里的一些地方,三五个小时都未必能见到一个人。顺路去了几个国家公园兜了一圈,最后到了旧金山,去看夕阳里的金门大桥。”
  以前从未听他提起过这时候的事,之璐呆了呆,兴趣油然而生,无意识的反问:“挺浪漫的。你一个人么?” 
  “不完全是,最初还有一个同学跟我一起。不过半途他就放弃了,打道回府;我后来又载了一个徒步行者走了一段路,总之到了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 
  之璐心驰神往,“我那年去西藏,也在路上遇到好几个人徒行进藏。那一路上有没有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 
  “那就太多了。” 
  这一聊起来似乎就没个尽头,直到他们吃了晚饭,他开车送她回学校的路上,才想起来自己今天跟他见面的本意是要跟他分手。 
  之璐第一次不愿意下车。她坐在车子里不动,咬着唇,盯着仪表台上的相框发呆,里面是一桢他们的合照。这种情况出现过若干次了,她懊恼直想抓头发,又觉得无奈。他总是有办法成功的转移她的注意力,他太了解她的弱点,比她自己还要了解。 
  暑假没有回家,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之璐想在这段时间里把事情跟他说清楚;可如今暑假都过了一大半,什么问题都没解决。她想,不能再拖下去了。 
  之璐坐直,手搭在膝盖上,伸直,就像个小学生那样坐着;理论上来说,谈分手的时候应该看着对方以示诚意和肯定,可她就是没勇气多看他一眼,怕一看自己就会改变主意,于是,她目不斜视的缓缓开口:“仲锷,我想了很久,我们——” 
  叶仲锷倾身过来,帮她解开安全带,语气里全是温柔:“什么时候你我带你去看看那些地方,很美,跟你在国内看到的景色完全不一样。” 
  “我想说——” 
  “学校到了,”叶仲锷打断她的话,像平时那样吻了吻她的额角,淡淡的说,“你快点下车,校门口不是停车的地方。” 
  “我觉得我们——” 
  一个瞬间,叶仲锷变得极度不耐烦,顺手拉开她身边的车门,热气涌进狭小的车厢。他的声音也是,“你怎么还不下车?我没时间听你再说什么。” 
  “我们分手吧。”话一出口,仿佛有什么东西冲破之璐的身体溜走,肌肤刺痛,但是也有一种残忍的快意。叶仲锷双手扶着方向盘,车里的灯光颜色,面无表情,没有反应,之璐怕他没听到,重复说了一次,没有任何声调,干瘪瘪的,试图做到平稳,“我们分手吧,好吗?”
  叶仲锷目光凌厉从她身上扫过,“轰”一声拉上车门,因为震怒让他的脸发青,说话宛如雷霆之势,震得她耳朵里嗡嗡直响:“钟之璐,你就这么对我?” 
  之璐抬头,她见到过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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