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风起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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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风起青萍-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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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给人添麻烦。
  鲁建中显然并不这么想,他笑了笑,宽慰她:我也不会枉顾法纪。之璐,上次你看到了,叶仲锷怎么会自身难保?他说一句话,比你说十句都管用,你又何苦自找麻烦。再说,几个月查一桩案子也是常有的事情,拖一拖没什么关系,等我们找到新的证据就可以洗清你的嫌疑了。
  她想问问有什么新的证据,但最后还是忍了下来。
  鲁建中反复看透了她的心思,主动说,已经查到那笔款子的来源了,是从美国的一家银行汇出来,帐户是私设帐户,正在查汇款人。已经有了突破,你不用担心。
  回去的路上之璐深想,鲁建中的确说的对,可是她心理上还是不能接受。前一段时间她拒绝想这个事情,但不等于她想不到。的确是离了婚,但叶仲锷对她可能还有几分情谊在,否则,不会找人跟着她保护他;再说,他是何等人,要是让人知道连自己的前妻都保不住,给送到看守所,说出去他大概会觉得颜面无光?
  这倒不是不可能的。两人结婚之后,因为工作的关系,叶仲锷经常要求她陪他一起出席活动,宴会之类的活动,偏偏那些时候总是新闻记者最忙的时候,她平时工作辛苦,如果有个周末也只想睡觉好好休息;哪里还有那个精神陪他去应酬。起初叶仲锷也依她,后来终于提意见,就说,你那些同事聚会你跑得倒是勤,半夜发完新闻还能出去吃火锅,陪我去参加宴会而已,就那么不耐烦?
  之璐说,能一样么?同事出去又不讲究什么,可以大杯喝酒大块吃肉;可是去那些酒会,又枯燥又没意思,几百个人仿佛都是受过训练似的,拿着酒杯晃一晃,说话也是满嘴客套。再说,这都不是一次两次了,以前你不也应付得很好么?我去干什么?
  他帮她把漂亮华丽的礼服换上,说,你还知道不是一次两次啊,别人问起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人人都带着妻子女友,我却孤家寡人,你让我的面子往哪里搁?这就是生活,亲爱的,你不接受也要接受。我看到你的文章里写的,周礼秦制、儒学法术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周礼位居第一,礼仪的重要性不用我跟你强调吧。
  既然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而且他也的确有理,之璐只好跟着他参加。在酒店外碰到了她的几个同行,怕被人认出来,几乎是逃一样的钻进入会场。高雅豪华的会场,电视上才能见到的人物云集,灯光闪烁不停,她不习惯这样的场合,却还要陪认识不认识的说话,从容不迫的跟人家谈天论地,事后浑然忘记自己说的什么,依稀记得别人跟叶仲锷说“尊夫人不但漂亮,而且学问出众,才华横溢,跟您真是般配”之类的云云。这话算是恭维,可她却无从高兴,因为太累,那种不适的感觉也顾不得管,回去的车上就睡着了。
  印象中,也就是这么一次陪他出席这样的活动。本来还可能有一次,她也答应了,可那天出了特大交通事故,她去现场采访,满地鲜血惨烈状况看的她几欲落泪,五脏六腑哪里都不舒服;发完稿子回到家只看到叶仲锷阴郁的脸,和沙发上那条深色长裙。
  他抬起眼看她一眼,眼睛里有幽蓝的火苗,说了一句,这几个星期,你都是第几天晚归了?
  之璐讷讷的解释了原委,他并没有认真的听,说他自己的想法,之璐,你辞职行不行?你看看这个家,都成什么样子了?
  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让她辞职,之璐虽然愕然,还是干脆的加以回绝。
  他言辞格外严厉,我也不是不认识别的记者,没几个人象你这样。他们就能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而你追求工作上成功,代价就是牺牲家庭牺牲夫妻关系?
  之璐给骂的一懵,说:可是下午的时候,报社暂时抽不出人去采访,只有我去。
  他上火,语气冰冷,你都学不会拒绝人?还有,这个理由我听了几十次。有没有新鲜的?
  下午血淋淋的景象还历历在目,之璐满心的伤心委屈化成怨愤,为了保护自己声音高了八度:没有新鲜的!有新闻我就去采访,为什么要拒绝?
  这番吵架的结果直接导致了此后两个月的漫长冷战乃至离婚,好在平时两个人都忙,一早出去,晚上回来,虽然还是睡在一张床上,半夜醒来的时候还是搂在一起,不过这都不妨碍两个人关系越来越僵,到最后演化成他所预料的那样,彻底分崩离析。
  婚姻就跟水和空气一样,虽然平庸,但对于人类而言,却是最重要的东西之一,而且结果毫无悬念。在跨入大门的时候,就可以看到结果,要么,任凭它磨去两人的棱角直至天长地久,要么,被不可避免的波折打倒,直至两败俱伤。

  '十九'

  高考临近,之璐体会了一下为人父母的感觉。杨里放了假,在家里看书,之璐也陪着她一起看书,看累了两人就坐在地上看世界各地的搞笑电影,看到有趣的镜头,都能笑出泪来。
  高考结束后的第二天,之璐和杨里就开始收拾东西搬家。杨里没有太多的东西,很快也就收拾好了;她过去帮忙,诧异的发现之璐的东西同样也不多,除了衣服和书,就没有别的东西了,仿佛这结婚两三年怎么一点印记都没留下。她想起自己曾经连张照片都找不到,诧异的问她:就这些了?
  之璐埋头收拾,说:没有别的东西了。
  杨里想起楼上那扇永远打不开的房门,就说,之璐姐,你每个房间都看过了么?会不会有什么遗漏的?
  之璐一声不吭的埋头收拾,继续忙碌;杨里以为她再也不会回答的时候,她把最后一沓书打包系好,直起了腰,用手肘擦了擦额角的汗水,说,没有遗漏的。
  收拾妥当之后,之璐打电话叫来搬家公司,花了整整一天,终于把所有的家当搬到租的房子里,累得虚脱;卧室没有收拾,于是在客厅打地铺过了一夜。之璐本人对环境好坏并不挑剔,杨里是吃苦长大的孩子,对睡在哪里一点意见都没有。
  此后连续好几天,两人都把时间用在收拾屋子上。房子收拾好的当天,杨里提出说要回绥泉县,她说,已经好几个月没回去了,考试完了,也该回去看看;之璐想着她还有些亲人在那里,没有再劝,送她去了城西汽车站。
  在候车大厅里,之璐跟叶仲锷挂了个电话,约他出来,他说:“什么事?”
  之璐说:“前几天我已经搬走了,家里的钥匙多了两套出来,现在想拿来还给你。”
  叶仲锷没说话,听筒里只有高高低低的喘息声。之璐曾经很熟悉,他恼怒到了极致却不得发作通常都会这样,就像他们以前吵架之后,两人躺在床上,呼吸声近在咫尺。之璐沉默片刻,再说:“你没空?那我寄给你。”
  “你在哪里?”
  他声音近乎咬牙切齿,之璐想,把房子还给他,他们之间再也没有别的关系了。在此之前,总是要见面的,总是要说清楚的,该问的也是要问的。于是,她说了地方;叶仲锷没有任何停顿,说:“等我过来。”
  二十分钟后她在候车大厅外的对街见到了他和他的车,她呆了呆,忽然有逃走的欲望,那一楞神中,他也看到了她,对她略微颔首。傍晚时分,光芒柔和,天空的一半像是复制在海水,湛蓝透明;另一半红得过于艳丽,已经有了些不祥的预兆,让每一个抬头看天的人都忍不住暗暗想,这不是血么?
  之璐对那一天记得很清楚,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诡异的天气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那不健康的天空颜色总让她联想到不好的预兆。
  她深呼吸,一步步的走过去,叶仲锷的轮廓和五官渐渐从金红色霞光的海洋里浮现出来,他眉头微锁,浑身都流淌着一种让人心折的魅力。恍惚中回到了当初,她就是被他这种气质吸引,最终无法自拔。
  她走得不快,甚至可以说很慢,叶仲锷靠着车,看着她,一样的默不作声,目光一路向下,从她的发梢看到鞋子,她瘦的让他心疼。这段时间,每次一见她,就会发现她比前一次所见更瘦更苍白。他无声的看了一会,克制住过去抓起她双手的欲望,只是不动声色的等着她走来;终于在她走近的时候,抓住了她的手臂,把她摁到副驾驶的位子上,关上车门,自己随后也上了车,发动车子。
  车里开了空凋,跟外面的灼热相比,简直是两个世界。之璐本来还觉得热,现在凉爽得多,她看了一眼他的侧脸,那神情宛若寒冰。她觉得更冷。
  这两年他都很少自己开车,不过现在却是他开的车,车速不快;城西汽车站算是城市里的偏远地带,繁华程度比起市中心差了许多。之璐坐在他的身边,时不时的看一眼窗外,最后终于说:“许大姐去世前,你见过她吧,你们到底说了什么,跟她后来出事,有关系么?”
  她的声音乍一听什么情绪都没有,镇定极了,叶仲锷知道这是她久经思考后才说出的话,声音不觉平淡下来:“你想知道?”
  “是。”
  “你既然想知道真相,我把能告诉你的都告诉你,”叶仲锷冷静的说,“许大姐的死跟我有关系,她知道了一些至关重要的消息,来警告我小心应付,然后被人发现乃至灭口,我当时没有想到对方手段那么狠毒,保护不力。这件事情上,我难辞其咎。”
  之璐轻轻看他一眼,摇头之后又点头:“不关你的事情,大部分事情,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救了小里的人,也是你?”
  “我知道他们下一个目标是小里,就找人保护她。”
  “可你在更早的时候就让人跟着我了,”之璐说,“那时候许大姐还没有出事。”
  车子拐上另一条路,叶仲锷目光不移的看着后视镜,说:“能告诉你的时候,我会告诉你。”
  “那这件事情,什么时候能彻底解决?”
  “快了。”
  之璐长长呼出一口气,她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清楚,叶仲锷不会骗她。她从挎包里拿出两串钥匙放到仪表台上,轻轻说:“恩,钥匙就在这里。”
  叶仲锷直视前方,沉声说:“离婚的时候我跟你说得很清楚了,房子归你。我不在乎这一套房子,也不会让人认为,我对前妻无情无义。”
  “它不是我的,”看到叶仲锷满脸风雨欲来,之璐觉得气氛压抑,特地用玩笑语气说,“我嫌麻烦,每年的物业费那么贵,我可能都负担不起;更何况,我考了博就会回学校,房子对我来说,意义确实不大。”
  车速渐渐缓慢,叶仲锷说:“物业费我已经预付了,别拿这个搪塞我。你打算考博?”
  之璐微微一笑:“是啊,打算考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
  叶仲锷就在这个时候侧过了头,恰好看到她的美好的笑脸。波光粼粼的眼睛,苍白的脸颊被夕阳染红,仿佛有了血色;又因为瘦,笑起来的时候下巴尖尖的。美丽的让人惊叹。认识她开始,就知道她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女子,但她的心思,从来都不在容颜粉黛之间徘徊过,由于她不自知自己的美丽,因此也更加动人,让人难以割舍。
  叶仲锷觉得前所未有的疲惫,一拍方向盘,声音诡异的有些沙哑:“钟之璐,几年情分,夫妻一场,你想装做什么都没发生过,撇的一干二净?”
  倒是真想什么都没发生过,总比现在生不如死强。心口的疼痛逐渐满散到全身,之璐不敢看他,不敢说话,垂着眼睛,压下眼眶的酸涩。
  叶仲锷猛然一脚踩了刹车,车子尚未完全停住,他的双臂就伸了过来,不差分毫的把她搂在怀里,之璐一愣,却听到他说:“之璐,你就那么不愿意要我的东西?我能给你的,除了感情,就只剩下钱了。可是你什么都不稀罕,从一开始都不稀罕。这几年,你要是稍微为我考虑一下,我们能走到这一步?”
  他的怀抱温暖得不可思议,之璐咬着唇,喃喃说:“你说的对,你一向都是对的,是我太倔强,听不进去。”
  叶仲锷一下子放开她,冷静得仿佛正在出席重要的会议:“我们之间还能不能挽回?我要一个答案。”
  之璐沉默不语。如果她说好,那么复合之后的问题又怎么解决?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第一次的失败,她彻底失去了再为人妻的信心,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要有爱就一定所向披靡,牢不可破的。说她懦弱也好,说她害怕再受伤害也好,她想,我现在连记者也不愿意做了,没有理想了,也没有了勇气。
  “没有答案,就是拒绝。”叶仲锷重新发动汽车,声音在汽车的启动声中有些模糊和走样,“我一直都知道,你爱我永远没有我爱你那么多。不过我想,爱多爱少都没关系,只要你爱我就够了。我纵容你,我给你创造条件让你尽可能的施展才华,也许你能够在某一天知道我对你的好,把心多用在家里,用在我身上;可是你并没感觉到,你依旧我行我素,两三年了吧。我对你,彻底没办法了。”
  随着他这句话,天边最后一缕红光消失了,路灯一盏一盏的亮了起来。叶仲锷仿佛才想起来,打开了车身内部的灯光,明亮得异乎寻常。
  不知道来了哪里,周围的路一点也不认识。她又不想开口问他,目光失焦,呆呆看着外面,被动接受信息。这片地方空旷而且开阔,两旁都是大片的草地,路边停着十多辆运送砖瓦石块的超大型卡车,仿佛一只只巨兽,车子飞驰过去的时候,她瞄到一块巨大的广告牌,才知道,城西这四五平方公里的地方,都被某财大气粗的房地产集团把持。
  她大脑的大部分地方已经死机,可小部分还在运转,能够让她乱七八糟的想一些事情,同时听到叶仲锷讲电话的声音。
  “……正在新城区附近,是,我知道有车子一直跟踪我,两百米左右的距离。黑色桑塔纳,没有车牌号,看到了?马上过来。”
  挂上电话,叶仲锷加大油门,车速陡然提高,他这个牌子的车本来就是以速度而著称,开起来只觉得在飞。
  之璐震惊:“有人跟踪我们?你在跟谁讲话?”
  叶仲锷目不斜视,严肃:“一群亡命之徒,跟着我们有一会了。我倒要看看他们玩什么花样。好了,不要再跟我说话。”
  他脸上的神色告诉她此事非同小可;她不敢再问,回头看了看,大概是因为本来就是黑夜的关系,后面那辆桑塔隐隐约约,可想而知,他们也在全力拼速;正前方则是一个十字路口,他们走得是东西走向的那条路,平整光滑漆黑的柏油马路,三十米一盏路灯;南北走向的路也许并未修好,只有一两盏路灯。
  虽然路灯的光芒虽然暗淡,但足以照亮一辆提醒巨大的卡车以罕见的快速从右侧逼近。不需要多年的驾车经验,也能看出这辆卡车就是冲着他们而来,以两车目前的速度推测,结果是可以预见的——会撞上,而且,惨烈。
  那巨大的卡车使得之璐眼睛恐惧的睁大,她猛然侧头,叶仲锷一半的精神在留意后面的桑塔纳,另一半精神在开车,完全没有发现从右侧高速逼近的庞然大物——这才是他们最大的危险。
  警告他已经来不及了。
  之璐半站着,探身出去,使出浑身最大的力气,抓住方向盘朝左猛然一扳,然后双手往回一撤,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抱住了驾驶椅上的那个人。
  一个人生命中的任何一秒都可能跟他自己及其他人的命运相连。
  如果更早两秒钟把方向盘扳往左边,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但毕竟是差了两秒钟,虽然微不足道,那毕竟是时间。车速本来就快,忽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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