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排行榜:/top。html
最新小说:/newbooks。html
天下之逐鹿中原 作者:子非鱼83
内容简介:
十载磨砺,剑锋所指,血流汪洋。
逐鹿天下,纵横捭阖,所向披靡。
————————————
这是一个虚拟的时代空间,你可以把它当作是一个乱世争霸的游戏,一个孤儿从一无所有开始,走上了他逐鹿天下的旅程,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了自己的真实身世,却是令得举世皆惊,原来他是。。。
第一卷 伏龙初醒
序章
残阳如血,半边天空都被染了耀眼的红色,红的快要滴下来一样。
此刻,号称天下最为宏伟、最为繁华的大汉王朝的都城——龙都已经完没有了她昔日的风采,取而代之的是遍地的断壁搏。这个天底下最伟大的城市从这一刻起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这座耗费了大汉王朝八百年无数人心血构建起来的城市,仅仅在一夜间就面目全非了,人的破坏力与创造力从来都是正比的。
这里是天下最大的一座城,城中有五百万的居民,这里经常是车水马龙,热闹繁华,可如今却是尸横遍地,血流漂杵,一夜过后,五百万的龙都居民只剩下一半不到,平日里养尊处优的他们随着这个国家一起消亡了。
在城中,每走一步,都要踏过一个人的尸体,每抬一脚,都会带起飞扬的血水,人们的尸体堆的像城墙那样高,这种时候,再也没有贵贱之分,高下之别,从皇族到贵族再到普通百姓,他们的尸体没有任何区别,活着的时候他们有些人权倾天下,有些人食不果腹,可是死了以后,他们都是一样的,唯一的用处就是能够吸引一些野狗,为它们的一顿美食。再没有人讲礼法,再没有人谈尊卑,乱世开始了,能活下去才是第一要务。
原本世间最为繁华,被大汉王朝的子民自豪的称为玉皇大帝的天庭也不过如此,汇集了天下能工巧匠心血,引得万国来朝的皇宫,此刻已经被夷为了平地,宫中的珍宝被一扫而空,墙壁上镶嵌的黄金翡翠被掏挖一空,四下里数千名赤身裸体的少女,下体红肿的流着鲜血,双眼空洞的望着天空,一阵凉风吹过,让人禁不住身子一抖,只觉四下里形同鬼蜮,阴风阵阵。
这时,在废墟之中,一处碎石下面发出让人牙齿发酸的一阵“嘎吱吱”声响,一块铁板缓慢的移开,露出黑乎乎的洞口来,一个男人露出头来,小心的向外面看了几眼,发现四周没有人之后,用右手费力的撑住地面,艰难的爬了出来,看到外面如此的一番景象,那人料流露出了深切的悲哀之色,两行热泪滚滚而下,这时,一声婴儿的笑声响了起来,原来那人左手中还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这是一个男孩,小家伙虎头虎脑的,一双闪亮的大眼睛四下里张望着,似乎对于四周都很好奇,不时的发出欢快的笑声。
那人责怪的看了婴儿一眼,喃喃道:“都已经这样了,你还笑得出来吗?难道你也同他一样,是个祸国殃民之人吗?”他叹了一口气,“唉,罢了,就只剩下你一个人了,就算是你想要祸国殃民也做不到了,你就做一个普通人吧,快快活活的过一生也未必不好。”那婴儿似乎听懂了他的话,一双小手朝空中挥舞了几下,似乎在宣泄着他的不满。
那人眼睛一亮,可是随即又黯淡了下来,“罢了,你究竟能为怎样的人,我是管不到了,以后就全都靠你自己吧。”
此时,天色已经晚了,夜幕渐渐笼罩了大地,那人抱着婴儿,快步消失在了沉沉的夜幕中。
“577年(汉哀帝末年),汉大将军石义、大司马卫景、楚江节度使聂志远各率大军聚于龙都,为之争。其时,龙都共百万军,一日一夜,都死伤民众过三百万,血流漂杵,尸横遍野,八百古都一旦化为鬼蜮。”《后汉书》
第一章
汉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立国八百年之久的大汉王朝终于走向了崩溃,八百年前,大汉王朝的开国皇帝,汉高祖林烈单人只剑,率领八百壮士,起兵反抗当时的大周朝统治,仅仅用了二十年的时间,涤荡乱世,一统天下,一手开创了八百年盛世,可是,创业容易守业难,几百年过后,后世子孙早已经忘记了祖先的训导,不知道开国的艰难,心中所想的,只有娈童美女,肉林酒池,尤其到了末帝汉哀帝林伦,更是将“荒淫无道”四个字发挥到了极致,他从十三岁登基以来,每年进行一次绣女选拔,欲将天下绝色尽受宫中,到了他十七岁的时候,整个佳丽已经数量过万,在这么多人之中,真正能够见到皇帝的又能有几人呢?就算是林伦天赋异禀也无法将雨露撒遍,大多数人只能是在这清冷的皇宫中,孤独终老而已,这只能怨林伦这奇怪的爱好——收集美女。
且先不说每年的一次绣女选拔会使多少家庭破裂(因为林伦的要求是,只看长相,不论婚与否),多少人妻离子散,单单就每年国家为了这些人的开销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了,而且每次选绣的过程中,地方官员都要中饱私囊,趁机发上一笔小财,这样一来,每年的这一件事情,就已经对国家造了沉重的打击,但是,不得不说大汉王朝的基础实在是太好了,被林伦这样折腾下去,竟然几年都还没有崩溃的迹象,可是,林伦的另外一个癖好就让人有些无法生存了,他认为,朕既是天子,既是皇帝,那么,天下都是朕的,天下的徒土地都是朕的,每个人使用朕的土地都要交税!这样一来,不仅是百姓,就算是贵族也难以存活了,因为林伦的税收的委实太过离谱,基本上要收走土地七以上的收益,这样且不要说百姓,就算是地主、贵族们也都没办法活下去了,如果知道自己的后世子孙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活宝,恐怕林烈都要气得爬起来重死一遍吧,不得不提的是,林伦其实是继承了林氏一族的良好传统——占有欲,只不过他的占有欲太过罢了。
人是一种很能忍的动物,哪怕还有一点活路人就能忍下去,可是,现在的情况是,对于百姓来说,根本就连一点活路都没有了,于是,起义爆发了,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第一次起义爆发之后,全国各地的起义连绵不绝,人们心中的不满情绪终于全部显露出来了,天下四十九个郡,有一半以上被卷入了农民起义的洪流之中,整个大汉王朝风雨飘摇,随时都可能会倒塌。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强极一时的一个王朝会这么容易被农民起义所击垮呢?这其实主要源于王朝官员们的努力,对于农民起义,所有官员都采取了不抵抗政策,只求保住自身的利益不受伤害,谁还管得了国家?谁还顾得上皇上?
于是,大汉王朝在上上下下得一齐努力下,急速朝灭亡行驶过去。
可是,谁也没想到的是,给了大汉王朝最后一击的却不是农民起义,而是来自王朝内部。大汉历799年,大汉王朝的大将军石义割据王朝四十九郡中的十六郡,拥兵八十万,宣布独立,立国号为大,自称大王,设都城为晋阳。同年,大司马卫景占据十三郡,拥兵六十万,宣布独立,立国号为大梁,都城为江都。一年后,王朝最后的二十个郡也分崩离析了,这主要源于楚江节度使聂智远的功劳,石义独立之后,派出二十万大军围困都城新阳,将历时八百年之久古都新阳夷为平地,汉哀帝林伦带着一应皇族仓皇出逃,逃至楚江节度使聂智远处,聂智远正想挟天子以令诸侯,高高兴兴的就收下了送上门来的林伦,可是,他渐渐发现,手中的林伦不仅没有丝毫用处,反倒是个累赘,因此于大汉历800年将林伦缢死,皇族一百七十三人尽皆斩首,自己割据十一郡,自称周王,建立大周国,都城为新楚,拥兵五十万,与大、大梁三足鼎立之势,至此,曾经辉煌一时的大汉王朝终于土崩瓦解,不复存在了,林氏一族尽被诛杀,无一幸免。天下在八百年之后再次陷入混乱之中。
除了三大势力之外,还有着几个势力存在,这些势力虽然弱小,但是所谓夹缝中求生存,在三个强大势力的夹缝中,这些势力还是很好的存活了下来。他们分别是西凉、农民起义军、河东郡和河西郡,西凉是王朝西凉节度使马云建立,马云占据了西凉四郡,自称西凉王,手中掌握大军二十五万,都城为西凉城,而农民起义军则是被各路军阀围剿之后硕果仅存的最大的一股势力,首领为秦龙、秦虎、秦豹三兄弟,他们占据了益阳、淮阳、睢阳三郡,拥兵二十万,河东、河西两郡则分别为郡守张楚之、赵梦谷所有,兵力分别是七万和八万,两郡虽然实力较弱,但是张、赵两人为堂兄弟,向来共同进退,两郡联手倒也不容小觑。王朝解体之后,曾经一度形了数十个大大小小的势力,各个势力互相倾轧,征战不止,经历了十年之久,才形了这样一个均衡的局面,最后剩下了这七个势力,一时间争执不下,谁也奈何不得谁,三大势力虽强,但是每当其中一个想要灭掉弱小势力,弱小势力总是结联盟共同抵抗,而且其他两大势力也会趁机偷袭,这样就导致了三大势力均想一统天下,但是却只能望而兴叹,弱小势力却也只能勉强自保,过得一日是一日。一时间谁也无法打破这个僵局,这样一来,虽然百姓得到了暂时的和平,但是毕竟只是镜中花、水致,随时都会被破灭,直到有一个能够打破平衡的机会出现
第二章
方云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当前,他被裹在襁褓里,丢在了开米铺的楚天家门口,楚天向来心善,于是就想收养了这个婴儿,他想既然到了他的家里,也算是一种缘分吧,可是楚天自己家中也不富裕,只不过是小本生意罢了,适逢乱世,能够活下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而且他家中还有一个刚出生的小女儿,再收养这样一个孩子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是,幸亏韩城这个地方虽小,但人心却是质朴得很,街坊四邻对于这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也都十分喜爱,怎能眼睁睁看着他冻饿而死呢,于是,这家一口饭,那家一口菜,每家从牙缝里省出一点东西,将方云抚养长大了,方云也十分懂事,自从六岁开始就不再吃闲饭,在楚天的店中帮忙打杂。
方云是一个很奇怪的孩子,从小时候开始,他就从来没有哭过一声,当时大家都很奇怪,因为民间都认为孩子不哭并不是一件好事情,日后会有祸事的,但是无论是拍打还是拧掐,方云愣是不哭一声,还越打越笑,最后楚天无奈的道:“这孩子怕是不简单啊,我们还是算了吧。”于是,方云少吃了不少的苦头。
方云与其他孩子的不同不仅仅表现在不哭上面,在别的孩子还在光着屁股玩耍的时候,他已经懂得偷偷的跑去城中私塾偷听,一直坚持了一年之久,后来被私塾的朱先生发现,朱先生念他求学意诚,特别准许他作为旁听进入私塾,学费由他每日为先生家中打扫抵过。
于是到了后来,他便每日里上午去跟朱先生学习两个时辰,然后其他的时间回到楚天的米铺中帮忙,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这一年,方云十四岁了。
一天,方云正在店里帮忙,十四岁的方云已经长得高高大大,快要有年人般高了,只是从料才能看出少年人的稚气,一个少年从外面跑了进来,拉住他道:“阿云,我娘叫你晚上过去吃饭,今天爹刚刚卖了一把好刀,买了二斤猪肉,娘要做红烧肉吃哩。”说着说着,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
方云笑了笑,“算了吧,你跟我谢谢你娘,我今天不去了。”这少年叫做郑虎,是跟方云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朋友,比方云年纪小了一岁,但却长得比方云还要高大,整个人像个小牛犊子一样,精力充沛,力气喝饭量一样奇大无比,他爹郑大是个铁匠,或者可以说是韩城内最好的几个铁匠之一,适逢乱世,兵器是少不得的,韩城虽然城池不大,但却是河东郡的一个战略要地,城中城外驻扎了两万大军,而像郑大这样的铁匠,平日里打些农具、菜刀之类的买给城中百姓,到了战时就要被征入伍,去为军队打造兵器,就算是平常的时候,也经常会有些军官慕名而来打造兵器。今天就有一个百夫长前来,打造了一口马刀,结果那百夫长极为满意,临走还多赏了一两银子,于是郑大心里高兴,准备晚上好好喝上一杯。郑大虽然是个粗人,但是见识却是不凡,他经常说,“方云这小子以后可不凡啊。”他和妻子十分喜爱方云,因此每次家里面有什么好吃的都要叫方云过去。
郑虎叫道:“不行,娘说了,就知道你会推辞,叫你一定要去,否则她就不高兴了,你要是敢惹娘不高兴,我,我以后就不跟你玩了!我就在这里等着,看你去不去!”郑虎虽然长大高大,但毕竟还是一个小孩子,再加上他本来就子憨直,所以方云才会喜欢跟他在一起。
看到郑虎这个样子,方云只好无可奈何的道:“好吧,我去,你先回去吧,我这里还有活没干完。”
郑虎半信半疑的看着他,“你没骗我?”
方云哭笑不得,“我骗你做什么,你放心吧,我活干完了一定去。”郑虎这才安心的离开了。
其实每天店里的活也不是很重,楚天因为他年纪还小,因此也不放心让他做太重的活计,只是让他帮帮忙,打个杂而已。方云打扫了一下为生,整理了一下店里的米面,虽然活不多,但是毕竟他年纪还小,因此也累的出了满身大汗,他走出店门,坐在门口吹了吹风,解开衣服凉快一下,这时正是夏去秋来之际,下午的天气还是有些闷热,方云解开衣服的身后,露出了紧贴胸口挂着的一块玉佩。
据楚天说,这块玉佩是当年在襁褓中贴着方云胸口放置的,楚天本来以为这是证明方云身世的事物,可是谁知道玉佩上面除了一个方字便什么也没有了,而且这也只是一块最为普通的玉佩,没有任何的特点。于是楚天便按照玉佩上的方字给方云起了名字,至于方字到底是他的姓还是他的名的不得而知了。
方云自从懂事之时起,便知道了这玉佩是唯一能够证明自己身世的东西,于是便十分小心呵护,让楚天的妻子白氏给做了一个红线的套子,将玉佩放置其中,贴住胸口挂在脖子上。他几乎每天都要把玉佩拿出来看一看,想要从中寻找出什么来,可是几年以来却从未有所发现。今天,他又把玉佩拿了出来,翻来覆去的看了一会儿,依旧是找不出什么异样,他叹了一口气,把玉佩放下,抬头看着头顶的蓝天,心中暗叫:“我究竟是什么人?我的爹娘究竟在哪里?你们怎么舍得把我丢掉啊!”想着想着,心纸发难过,可是倒也奇怪,无论他心瞩样难过,却也都不会流出泪来。
这时,一个稚嫩的声音从后面响了起来,“云哥哥,云哥哥,你看,你看我娘买给灵儿的簪子好不好看。”一个小女孩从远处一颠一颠的跑了过来,这个小女孩是楚天的独生女儿,名字叫楚灵儿,年纪比方云要小一岁多,从小就喜欢粘着方云,方云也很爱护她,把她当作自己的亲妹妹一样。
楚灵儿跑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