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沃心飞身冲了过来,扑到床前,当他看到母亲的转变时,不禁全身大震,就算他再愚钝。看着母亲的变化也知道她的病已经好了。
夫人呻吟一声,缓缓的睁开了眼睛,纠缠了她三年的病魔突然消失使她有些无所适从,看着自己的孩子就在眼前,她伸出手,轻轻的抚摩着沃心的头,喃喃的说道:“我,我这不是在做梦吗?难道,天神怜悯我让我上了天堂。”
玄月和阿呆对视一眼,救人的感觉是那么好,玄月微笑到:“你并不是在做梦,也没有上天堂,你的病已经被我们治疗好了。你将有一个全新的身体,以后就有能力照顾你的孩子了。”
夫人怔怔的看着玄月和阿呆,她的全身不断的颤抖着,“恩人,恩人啊,谢谢你们,。谢谢”母子相拥而泣,重生的喜悦是那么的强烈。
玄月和阿呆的眼睛也红了。突然,玄月好象发现了什么?轻轻的捅了阿呆一下,阿呆一楞,从激动的喜悦中清醒过来,他突然发现,以他们为中心,周围到处都站满了人,所有人的眼中都流露出虔诚的目光。虽然是白天,但先前发生的一切是多么的震撼人心!如同天神降临般的场面震动了整座米姆城,如果不是这个地方太小,远处的人都无法看清恐怕会聚集更多人,自从经过这次的事,后来米姆城无论男女老幼,对天身的信奉完全达到了痴迷的程度。其虔诚的态度,甚至超过了普通的神职人员。
三名身穿白衣的祭祀排众而出,恭敬的跪到在他们面前,为首的祭祀道:“米姆城祭祀殿长老萨木拔拜见主教大人,感谢天神的怜悯。愿天神保佑。”虽然玄月穿的只是普通祭祀袍,但刚才那如同神迹般的景象震撼了所有人的心灵,那巨大的神圣之力,这些祭祀即使在教廷中也没有见过,他们已经将玄月肯定为红衣主教的身份。确实,以玄月被神器提升后的实力,已经并不弱于她的父亲玄夜了,只是在魔法使用经验上要差了不少。
玄月抑制着内心的激动,淡淡的说道:“你们都起来吧,我是受天神指引来此拯救这受难之人的,以后你们要在米姆城中广传天身恩谕,这对母子实在可怜,母亲的病已经被我们的神圣魔法治疗好了,以后你们要多加照顾。”
玄月身上所散发出的神圣之气让周围所有的民众都产生了如沐春风的感觉,不约而同的跪到在地,高呼道:“谨遵祭祀大人指示。”
玄月拉着阿呆的手,默默的念了几句咒语,光芒一闪,两人同时消失在原地。这还是玄月离开教廷后第一次使用中距离传送魔法,以前在教廷的时候,这个魔法成功的可能性比较低,而且定位极难。但他凭借着刚刚达到魔导师境界的能力,竟然轻易的成功了,而且,她这次的定位也非常准确。
当他们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处于人群外三百米处。玄月看着那疯狂的人群还在不断的聚集着,不禁拍拍自己的胸口,道:“大哥,咱们快跑吧,这么多信徒要是缠上咱们,恐怕就难脱身了。”说着,拉起阿呆的大手,两人飞快的向他们居住的旅店跑去。
回到旅店中,玄月把门关好,这才送了口气,…米姆城中,似乎全部的人都知道了“神迹”的出现,他们这一路回来,看到不少的平民朝着他们离开的方向跑去,玄月喘息着道:“好险啊!大哥,刚才那几个平民看着我的祭祀袍眼睛都亮了起来,快,把你的平民服给我一身,我可不想明天咱们离开的时候被人给围住。”
成功的突破了生生决的瓶颈,阿呆心中大畅,微笑道:“虽然引起了轰动。不过,咱们也成功地治好了沃心的母亲。也是好事啊!兄弟。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知道么?为什么会产生那么大地能量,还没有去死山脉,我的生生决就突破了最后的瓶颈。”
玄月大喜,“你突破了?太好了。我的神圣魔法也有了很大地进步,似乎达到魔导师的程度了,真是天缘巧合啊!一定是天神感受到我们心中的善念才胜券我们的。大哥,你发现没有,你的神龙之血和我地凤凰之血都有了些变化。干菜那庞大的能量应该就是因为他们的原因而产生的。啊!不哈,咱们要赶紧离开这里。沃心知道咱们在这里,要是他把那些疯狂的平民都领来,可就麻烦了。”
阿呆心中一惊,道:“是啊!我怎么没想到。以神龙之血为引,开启吧,时空的大门。”随着咒语的吟唱,阿呆清晰的感觉到神龙之血宛如和自己融为一体似的,带有神圣气息的庞大能量透体而出,蓝色地光芒闪过。两套普通的平民服装出现在他面前漂浮着。
阿呆和玄月面面相觑,刚才那神圣气息和以前比大不相同,那庞大的能量可不是以前的神龙之血所能散发出的,只不过一个基本的召唤物品就产生了这么强大的能量,他们地心不禁都有些颤抖。阿呆抑制着内心的激动。冲玄月道:“兄弟,你先去把衣服换上。我也要换一身普通点的,省得惹人注意。咱们离开这里以后再慢慢摸索神器的变化吧。”说着,将空中漂浮的民服仍给了玄月一套。
一会儿的工夫,玄月从洗手间中走了出来,阿呆的身材比她高大许多,宽大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异常滑稽,裤腿和袖口都挽了几道,宽厚的衣服来回逛荡着,一看就不是他自己的。阿呆笑道:“兄弟,你还真瘦啊!”
玄月俏脸一红,道:“快走啦。”两人结帐后匆匆离开了旅馆。玄月的判断是正确的,在他们离开后不久,沃心就带着祭祀店的人和那些忠诚的信徒找了来。阿呆和旋月不但救了他,也救了他母亲,他心中的感激,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而且祭祀殿的祭祀们已经答应,今后他们母子的生活,将完全由祭祀店来负责。以后,他就再也不用做小偷了。
旅店老板诚惶诚恐的打开门,将沃心和众位祭祀让进了阿呆和玄月居住的房间,这个不起眼的小旅馆外,已经集结了数千信徒,将这里团团围住,谁不想让监视那庞大神力的拥有者啊!对天神虔诚的信奉,在这些人中已经达到了一个顶峰。当沃心走进空空如也的房间时,强烈的失落感充斥着他的心扉。
旅店老板无奈的说道:“刚才我已经告诉你们,他们匆匆回来后就结帐离去了,你们偏偏不信,祭祀大人,到底是什么重要的人物,值得如此兴师动众啊?”萨木拔叹息道:“是教廷中一位年轻的主教大人。我从来没见过如此强大的神力,看来,主教大人是不想被我们纠缠啊!算了吧,还是不要打扰他了。我苦修数十年神圣光系魔法,但和主教大人比起来,简直是荧火之光。”那绚丽的神愈术已经深深的震撼了他。
沃心眼中一亮,突然发现了什么,上前几步,从床头的柜子上拿起一张纸。众位祭祀围了上来,只见那张纸上写着:“沃心小兄弟,如果你再次来到这里,就证明我们的判断是对的,你不需要感谢我们,能治好你的母亲,我们非常高兴,我们相信,只要是有能力的人,见到你的情况,都会愿意帮助你的。你是一个孝顺的好孩子,以后好好照顾你的母亲吧。我们走了,不要再来找我们,你偷东西虽然是无奈之举,但偷毕竟不是好事,以后还是不要这么做了。你的指刃送给我们做纪念吧。如果以后有缘,我们还会再见的。”落款是,两个不愿提起姓名的人。
沃心的眼睛湿润了,他全身都陷入剧烈的痉挛之中,猛的转过身,他扑通一声跪倒在萨木拔身前,坚定的说道:“长老大人,请您收我为徒吧,我想加入教廷,成为一名散播神的信念的神职人员。”
阿呆和玄月其实并没有离开米姆城。他们还惦记着那一千枚金币。两人在东城门附近不远出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了下来。同样的平民装束自然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们。阿呆看着自己钱袋中所余不多的几个金币,冲玄月苦笑道:“兄弟。今天晚上咱们可不能大吃了。”
玄月笑道:“是啊!要不泄露了身份,恐怕就难以脱身了。不知道卧心看到咱们地信后会有什么反映。希望他能像大哥似的,做一个善良的人吧。大哥,今天晚上我们不要睡觉了。白天那庞大的神圣力量让我感到那么不真实,咱们就修炼一晚,巩固一下新得到地能量,也许会有更大的收获,你看如何?”
阿呆点头道:“好主意。反正白天吃的多,还不算饿。修炼时是最节省体力的,等明天和商会一起出发后,再吃他们的好了。”
两人说做就做,将房门和窗户关好,对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阿呆根本不用刻意去运功,意念一动,丹田中的金身就亮了起来,体内的静脉清晰可见,澎湃着强大能量的生生真气不断的重复着散发、凝聚的过程。丹田那两寸高的金身不断的闪烁着光芒,阿呆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是无底洞一般,蕴涵着那么庞大的能量竟然没有丝毫地涨满感觉。丹田的金身不断吸取着胸口金身的能量,在不断的运行中。一点点的壮大着。达到了第九重的境界,阿呆才真正有了吸收天罡剑圣的全部公里全部吸收之时,就会成为另一个剑圣,甚至更要超过天罡剑圣的成就,自己能有今天,全拜天罡剑圣所赐,师祖放弃自身的伟大情操不断的震撼着他的心灵。胸口处的第二金身似乎感受到阿呆内心的激动,一股温暖的能量从第二金身散发而出,笼罩着阿呆的全身,使他有些絮乱的心情逐渐平稳下来,意识渐渐沉浸在两个金身柔和而纯净的能量之中,进入了入定状态。
打坐着的阿呆并没有发现,盘坐着的玄月此时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澎湃的神圣之力将她的身体包裹在内,六只若隐若现的透明光翼在接受洗礼之后,再次出现了。凭借着六翼的能力,旋月比以能更快的吸收着空气中的元素能量,她的魔法修为不断的升华着。当初教皇判断的很对,接受了一年之久的神礼之洗礼,玄月已经成为了最接近神的人。
清晨,一蓝一红两道光芒同时亮起来了,分别包裹着一白一金两团能量。蓝、红之光渐渐消失了,白色和金色的能量渐渐收敛,露出了里面的身影,阿呆和玄月同时睁开了双,四道精光闪烁的电光在空中碰撞,似乎激发出一蓬带有麻痹感的火光。
玄月发现,阿呆变了,他那双黑色的眼看上去是那么深邃,古铜色的皮肤下流转着淡淡的光芒,以前那普通的容貌在这一刻看来,充满了异样的魅力,坐在那里,宛如高山俊岭般不可阿呆也发现,玄月同样变了。蓝色的长发像宝石拉成的细丝一样闪烁着晶莹的光芒,那蓝色的眼犹如大海般包含着无限柔光,白皙的肌肤散发着神圣的光彩,淡淡的金色光芒环绕着她的身体,宛如天神下凡一般。
虽然两人穿着最普通的平民服装,但这朴素的衣服却无法掩盖他们的光华,两人的气质都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经过了昨天的种种,他们终于将自己的能力提升到了一个月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也终于达到了另有个。今后的修炼,将完全处于另一个层次之中。
“兄弟,你真英俊啊!”阿呆赞叹到。
“大哥,你也很帅啊!”玄月微笑着回答着。两人同时笑了起来,势力的巨大提升使他们现在充满了信心,死亡山脉在他们心中再也不算什么,庞大的实力将成为他们最具有实力的武器,在这一刻,两人深信,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挡他们前进的脚步。
黎明的曙光透窗而入,太阳从东方冉冉升起,新的一天,就要开始了。
阿呆微微一笑,道:“时间不早了,咱们先吃点东西,然后就要出发了。”没有吟唱咒语,蓝光一闪,从迷幻之森中带出的最后几枚果子漂浮在空中。玄月张口一吸,一颗果实顿时向她飞去,她有口咬住,清甜的果汁流入口中,“大哥,这果子吃完可就没了。看咱们谁吃的快一些。”
阿呆童心的啊起,“好啊!”学着玄月的样子,吸来一枚水果快速的吃了起来。一会的工夫,八颗水果就被两人平分掉了。
天金帝国最大的商会之一,斯坦帝联盟正在集结着他们的商队。二百余辆马车上载满了天金帝国出产的各种珍贵物品,马车的车轮在土地上留下一道道深深的痕迹,可见其装载着的货物之大。斯坦帝联盟只需要将这些物品专卖到索域联邦,就能赚上很大一笔。索域联邦中的亚金族由于出产稀有矿石,是非常有钱的。那里,正式他们目的地。
数百名骑士突然从街道两旁出现了,他们将正在忙碌工作的上度围了起来。商队的工作人员似乎并没有看到他们似的,依然忙活着手里的工作。这些骑士的衣着整齐,每人都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身穿棕色皮凯,在他们的左胸都有着一个金属制作的盾牌标志,盾牌上交叉着两柄长剑,长剑交叉的上方,雕刻一个骷髅,在皮凯的右胸部位有着两个鲜明的大字——骷髅。每人的马鞍上都挂着一支轻型长矛,腰挎战刀。背上背着自己的包袱,虽然有数百人之多,却没有丝毫混乱的噪音,纪律严明,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战士。他们,正是商队花重金请来保护他们的骷髅佣兵团,也是大陆上为数不多的几个特级佣兵团之一。
骷髅佣兵团在佣兵界非常有名,他们接手的任务几乎没有过失手的记录,全团一千四百余人,都是功力不凡的武士。他们很少和其他佣兵团来往,行事风格非常很辣,凡是招惹了他们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但他们的信誉也非常好的,只要接受了任务,必然会全力以赴的完成。当然,作为一个特级佣兵团,他们的酬金也相当高昂。由于他们的很辣作风,连大陆上唯一一个超级佣兵团——红,都不愿意与他们来往。在天金帝国,没有大的守护任务,个大商会都会请他们来保护,从没出过什么差错。
骷髅佣兵团由四大部分,分别是轻骑兵大队、弓箭大队、重骑步兵大队以及亲卫队,他们没有补给部队,每次执行大的任务时,他们的补队都由雇主提供。其中,前三个大队都有四百名战士,而亲卫队则是两百人,街道很窄,也只能容纳下这些人。这次任务由于酬金高昂,所以骷髅,他们的另外三个大队都在成外等候着。
骷髅佣兵团共有四名领导者,他们分别是,统领轻骑兵大队的副团长骷髅、统领弓箭大队的副团长长风骷髅、统领重骑兵大队的副团长铁骷髅以及统领亲卫队的团长血骷髅,这四个正副团长因为一直对外使用自己的绰号,时间长了,已经没有人再叫他们本来的姓名了。骷髅佣兵团崛起的时间很短,仅仅不到五年时间,他们就从一个超级佣兵团升到了现在的位置,无数盗匪死在他们的手中,在佣兵界和红佣兵都是传奇式的团队。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不是因为骷髅佣兵团的成员太少,他们很有可能已经升为超级佣兵团了。
正文 第九十八章 三招之约
轻骑兵大队最前面,一匹雪白的战马上端坐着一名女战士,她全身都包裹在银色的轻铠之中,马鞍上挂着一柄银枪,银枪长三米六寸,粗如鸡卵,枪尖上有着螺旋的花纹,虽然平静的放在马鞍上,却也能清晰的感觉到它散发出的丝丝寒气。由于带着头盔,所以看不到女骑士的容貌,只能从铠甲的造型上判断出她的性别。她,正是骷髅佣兵团中的三位副团长之一,统领轻骑兵大队的冰骷髅。
翻身下马,冰骷髅向商队走去,她走到商队最前面一个指挥着手下装运着货物的老者身旁停了下来。这冰骷髅的身高竟然有一米八左右,比那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