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上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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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鸟上枝头-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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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承希看着眼前犹如惊弓之鸟的女人,无奈地在心里叹了口气,他怎么就会喜欢上一个这么迟钝的女人呢?就她前前后后,左右看了几遍,也没看到特别吸引人的地方,除了身材还不错以外,但把她往帝王街一扔,简直是汪洋大海中的一滴水,她永远不会是鹤立鸡群的那一个。
  可是谁说过,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当需要理由时,其实你的心已经开始不再喜欢那个人,已经你已经需要用那个理由来说服自己来继续喜欢她/他。
  想到着,他的嘴角勾起一抹微笑,转过身从后面的座位上拿起一个盒子,递给她,“给你的。”
  “给我的?”杨杨有点意外,前一秒他还一脸她杀了他全家的模样,下一秒却对她笑得那么温柔,谁说女人的心思如海底针,她看啊,男人的心思也深着呢,变脸如变天,还好她承受能力好,经得住吓,否则非心脏病发不可。
  他点点头,用眼神鼓励她打开,杨杨犹豫了一下,慢慢地打开。
  啊,竟是双高跟鞋!Ferragamo品牌鞋!她有点不确定地看着那双精美耀眼的高跟鞋,感觉是那么的不真实。
  “穿上试试。”他含笑着看着她吃惊的模样,眼里自然流露出一个男人能给自己所爱女人幸福时的自豪感。
  杨杨抬头看他,然后又回转过去看鞋子,一双Ferragamo高跟鞋至少是毛 主 席头像30张以上,他为何要送她这么昂贵的高跟鞋?
  每个女孩子都曾经期待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高跟鞋。小时候,她经常会偷偷穿她老娘的高跟鞋,听着高跟鞋“哒哒”的声音,她就会兴奋得满脸通红,仿佛自己变成了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
  那时候顾方文对她说,等他长大后赚到了钱,就买一双全世界最漂亮的高跟鞋给她。她笑了,很开心地笑了,那一刻,她真的相信他们可以走很远,她能等到他的高跟鞋,她会穿着他送的高跟鞋一起走像红地毯的另一端,于是她等呀等,却等来了他全家移民的消息,突然间他就这样消失了,带着一双高跟鞋的梦一起走了。
  长大后,她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高跟鞋,穿上才发现原来高跟鞋看着漂亮,脚却很受罪,有点像爱情,痛并快乐着。她给自己买了很多高跟鞋,但大都是5厘米的高度,因为有人说过,高跟鞋最完美的高度应维系在五厘米,因为能够得着梦想。
  “怎么啦?不喜欢吗?”潘承希拿出高跟鞋,低下身子,脱下杨杨三 级残废的高跟鞋,套上Ferragamo。
  “看看,喜欢吗?穿上高跟鞋的女人最有魅力。”
  她看着套在自己脚上的鞋,竟然会那么的合脚!而且是最完美的高度…5cm,杨杨抬头看着他嘴角的那抹笑容,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穿37码?”
  “有心想知道一件事的话,平时多留意一下就知道了。”他满不在乎地道。
  “老娘,爱情是什么?”高中时,她曾经这样问过她老娘。
  她老娘奇怪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倒了一杯白开水在她面前,“这就是爱情。”
  爱情,是一杯白开水?她不懂,就如同她也不懂为何顾方文会不辞而别一样。
  “闺女,爱情有时候就像一杯白开水,你加进糖,它便是甜的,你加进盐,它便是咸的,爱情五味瓶,酸甜苦辣咸,其实一切在乎你的选择。”
  “老娘,你为何会喜欢上老爹,是因为他在你的白开水里加了糖吗?”
  “不是,”杨氏顿了顿才回答道,“是因为他够细心,你老爹虽然不是老娘喜欢的小白脸类型,但胜在人够细心,爱情在生活的细琐中慢慢地渗入心田,只有这样那个人才真正地成为你的另一半。闺女,等你长大了,找男人时,那个男人不一定要很优秀,但必须很懂你。”
  “你怎么知道我的鞋坏了?”她的心不是石头做的,这段时间来他所做的一切她不是完全没有感觉的,他总是很细心的照顾她,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花心思逗她开心,于莉骂她是个没心没肺的残疾人,她说这样的男人她都不接受,如果有个男人这样对她,她宁愿折寿十年。
  “心有灵犀一点通啊。”他眨眨眼,有点小孩子卖乖的感觉。
  “切,鬼才相信你。还有你在外面等了很久?”车子里有十几根烟头,他平时很少吸烟,至少很少在她面前吸,因为她不喜欢烟的味道。
  “嗯,三个多钟吧。”潘承希轻描淡写道。
  杨杨心头一暖,那种温暖透过四肢百骸慢慢地一点一点地侵袭进她的身体。
  “是不是很感动呢?”他似笑非笑地扯着嘴角,突然身子向她压了过来,两个人的距离只有一个拳头左右,可以听得到彼此的呼吸声。
  她吓得想后退,却没有退路,他的气息暖暖的拂在她的脸上,有点痒,“才……才没有呢。”声音有说多心虚就有多心虚。
  “没有怎么会脸红了呢?”他的脸越来越往前,说话间,轻轻地碰上了那片红唇……
  “啪!”
  “……”
  “……”
  “我……你……你脸上有只蚊子,很大的一只,你看……”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杨杨马上展开自己的手心,一只蚊子的尸体粘在她手心上,“血迹斑斑”!
  潘承希黑着脸,咬着唇,看着她手里的死蚊子,胸膛里那团火更是燃烧了起来,从后视镜中看到自己的脸上红了一片,这女人下手够狠!这还是他第一次被女人打耳光,而且还是Kiss的时候。
  “我看它在吸你的血,你知道蚊子传染疾病吧,我……”我是为了你着想,可后面一节话在他的瞪视下消失在空气中。
  他大声的吐出一口气,狠狠瞪着她,好像要把她吃掉一样,良久才大力扯了张纸!,擦擦自己脸上的蚊子血,转过去,启动马达。
  她这才稍稍吐了口气,差点就死在他的眼光里。
  杨杨下车后很久才平复自己兴奋过度的心跳,那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然后傻傻地笑了两下,突然又蒙住自己的脸,从逢里看有没有人注意到她,然后又想起她的手打过蚊子后还没有洗过,连忙从包里面拿出“心相印”纸巾擦嘴唇和脸……
  “妈咪,这里有个神经病啊,好恐怖……”一个小孩看到杨杨一系列动作后,被吓得哭着跑回家。
  回到李宁的公寓,李宁还没有回来,她洗了个澡后方才想起和李宁的约定,连忙拿起手机拨过去,电话响了好几声才有人接。
  “宁,不好意思,我……”
  “你这死丫头,你在哪里?”李宁那里很吵,杨杨听得很吃力。
  “我在公寓里,你还在酒吧吗?”她看了一眼壁上的钟,已经11点多了。
  “你马上给我过来,否则姐妹都没得做。”李宁似乎很High,她隐隐约约听到有男人的声音。
  明天还要上班呢,她犹豫了下,那头李宁已经把电话给挂了,在客厅站了会,她走进房间里,换了套衣服,走出门前,她在鞋柜前犹豫了一下,最终套上了那双五厘米的Ferragamo高跟鞋,轻轻关上门,拦截了辆Taxi往红魔酒吧去。

  
第13章 ABCcup

  女人的一生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带着胸 罩,但78%的女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size,81%的人根本不知道不同的款式有什么不同的作用,如同有些人恋爱了一辈子,却依然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红魔酒吧是S市最有名的酒吧之一,以其独特的设计风格和经营方式吸引着都市里的红男绿女。每当夜光降下,华光初上时,他们的一天才刚刚开始。由音乐、时装等娱乐潮流在酒吧里形成S市的夜空一道风景,装点着这个多元化的大都市。
  红魔酒吧是个商业酒吧,追求的是西方酒吧的温馨、随意和尽情的气氛。酒吧的整体风格是以红色为基调,红色的灯光、红色的沙发、红色的高脚椅、红色的餐具。杨杨一走进去,向右一拐,从一个挂着巨型抽象壁画的楼梯走下去,便看到舞池里各式各样的红男绿女在红色的灯光下,伴着音乐不断地摇摆着身体,低暗的光线里,一切显得神秘而暧昧。
  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她很少来酒吧,有的几次经验也是李宁和木木带着进来的,这是她第三次来红魔酒吧了,其实她还瞒喜欢这个酒吧的风格,在她看来,酒吧应着意以环境取胜,大家来酒吧就是为了嗨皮和放松一天的紧绷的神经,如果无法达到这一点,想必大家也不会选择这样一个地方。
  螺旋式楼梯设计很独特,在设计学上来讲,螺旋式楼梯是占用面积最小的一种,盘旋而上的蜿蜒趋势展现很强的个性化,扶手是昂贵的樱桃木制作成的,她顺着螺旋而下,一个男人拥搂着一个高挑的女子拾级而上,两人的打扮都非常的时尚,看上去非常养眼。他们走过她身边时,男人不知道在女子耳旁说了句什么,那女子吃吃的笑了起来,婀娜的身姿前后晃着。杨杨突然觉得那个男人的背影有点眼熟,于是回头向他们看去,可是他们已经搂抱着笑着走出拐角。
  Louis Amsrtong忧郁、沙哑且充满灵魂的嗓音在她踏下最后一格楼梯时及时地流入她的耳朵。Louis Armstrong 充满感染力的嗓音在摇摆的节奏之上,听上去非常的舒服,有人这样形容过,他的声音能像月光一样轻盈,也能低沉如在风吹过树叶的声音。Louis Armstrong的嗓音非常独特,他们说只要你一听他的声音就不会忘记,因为全世界没有第二个人像他这样唱歌,没有像他一样颗粒这么粗的嗓音。
  酒吧顶上是尖细的红色小灯泡,红色的光芒打在暗红色带着古典怀旧风格的墙上、墙壁露出红砖的表面上,闪耀出若隐若现又无处不在柔和的曙红色,让人在不自觉中就放松下来,幽暗和谐而又不缺时尚的设计,她想这就是红魔酒吧的成功的关键吧。
  酒吧右边是一个很大的吧台,前面的高脚椅上聊已经满席,酒吧的左边是特大的沙发座椅,她一眼便看见李宁陷在特制的大沙发中,手里夹着一根烟,烟雾袅袅中,她看起来是那么的飘渺而不真实。
  这是李宁也望向了门口这边,同时看到杨杨,举手向她示意了一下,杨杨笑着走过去,音乐一转,便换成了James Morrison的You Give Me Something 。
  ”坐吧,要喝点什么?“
  “随便。”
  “那来杯奶油味的bailey’s(百利甜酒)吧。”李宁扬了一下手,waiter走了过来。
  “好的,请问还 有其他的吗?”
  “再来杯COINTREAU(橙味的君度酒)吧。”
  服务生微笑应好,不一会儿,便送上一杯bailey’s和COINTREAU。
  “你怎么喝那么高的酒,少喝点,对身体无益。” COINTREAU虽然果味较浓,多加一些冰稀释以后,喝起来并不像中国的白酒那样辣嗓子,但也有40度。
  “没关系,今天你姐姐我高兴。”李宁将烟头拧在玫瑰型的烟灰缸里,笑得很妖媚。
  李宁是个很妩媚的女人,一颦一笑中都带着非常重的女人味。虽然没有惊世骇俗的绝世美貌,但确懂得如何装扮自己,如何让自己的优点发挥到极致。妩媚是女人的特质,徐志摩说妩媚是天生,是骨子里渗透出来的诱惑,它不刻意也不用修饰。性 感妩媚的女人就像一朵绽放的玫瑰花,多刺却带着致命的诱惑,让男人又爱又恨。妩媚是一种气质,是性 感中的性 感,女人中的女人,而李宁就是这样的女人,即使是站再庄严的庭上,她是法界有名的“毒舌美女律师”,也依然散发着女人独特的魅力和味道,让男人又爱又恨。
  杨杨白了她一眼,没说什么,这女人一向来都不重视自己的身体,她说了也白说,所以这次她自动闭嘴,省得又说她啰嗦。
  “今天的Case怎样,有发展吗?”李宁用三个手指挑起酒杯,优雅地小抿一口问道。
  “别提了。”她叹了口气,也喝了一口bailey’s, 这些酒都要加冰,否则酒是温的不好喝。加冰后,颜色都会变得很漂亮,尤其是COINTREAU会由透明的金黄色变成乳白色。味道也不错,甜甜的,不辣,挺好喝的。
  “怎么了?”李宁不在意地问道,在他人的眼中,她个女强人型,说一不二,工作能力很强,她也不否认,她一直认为女人不比男人差,男人可以做的,女人也可以做,一个天空本来就该分成两半,而其中的半边天就是属于女人,在事业上李宁非常的成功,没有靠家里的衣带关系,完全依靠自己的能力在短短的两年间拼到现在的位置,在法律界占有一席之地不能不说让人佩服和另眼相看,想当初她刚出来时,很多人,包括她的家人都一致反对她去当律师,说她没有家里的关系是不可能又出头之日的,可她咬咬牙,坚持了下来,用自己的双手向他们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即使她是女人,只要她肯拼,肯努力,她也可以做到,爬到任何位置上。法律界称她为兼具狐狸和刺猬性格的女人,再工作上她临危不乱,句句一针见血,问题到她手上,即使是死马,也有复活的可能。说起H公司再去年发动起一轮震动整个商界的收购和攻势,任谁也不会忘记,即使过去了一年,现在大家提起这件事任然是记忆犹新。而在生活上,她的外表和打扮让她有着狐狸般的妩媚,妩媚是现代女性对美好状态追求的集中点。正是这种无可媲美的风度,使她充满魅力,让人无法忽视她的存在。
  酒吧里奇特轻柔的的音乐混杂着浓烈的烟草味道。阴暗拥挤中,各色红男绿女或吞吐云烟,或高举玻璃杯,或再音乐中摇摆着身体,在白天里,他们有些是衣冠楚楚的白领,有些是开着奔驰、宝马的金领、钻石领,但再这一刻,他们只是他们自己,放下白天的面具,让灵魂随这音乐而摇摆,他们不一定是喜欢酒才来这里,更多的是因为在这样寂寞的夜里,他们需要有人陪着,一些同样寂寞的灵魂,在浑浊的空气里,狂舞、放纵。或开心,或不开心,但他们都选择了忘记,选择了放纵,所以不约而同地来到酒吧这个地方。只是天一亮,他们又回到原来的轨道,继续原来的生活,至于黑暗灯光下发生的一切没有人会提起,走出酒吧时大家就把一切忘记了。
  “老板的影子都没有见到,TB的员工很没礼貌,也很彪悍,完全无视我的存在,哎,这个case是个死巷子,我想我也无法走出来。”
  “这么轻易就言败,不像你的性格哦。”李宁抽一口烟,吐出一个个白色的烟圈,在她们中间漂浮着,然后慢慢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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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过白色的眼圈,杨杨望着李宁那张化得很浓的脸,是今年最in的妆容…Bedroom Eyes,很有戏剧般夸张效果的烟熏眼,烟灰色眼影的大量使用,虽然很浓厚但却不会给人不干净的感觉,十分有浪漫气息。
  有人说,女人抽烟的姿势很性 感,看着李宁,她的心里也有同样的感觉。谁说过?每个抽烟的女人背后都有一个故事。
  其实李宁一直都不开心,她总觉得她的心很空,所以一直用这些东西来填满内心的空虚,听说大二之前的李宁是个很乖的女生,父母眼中的乖乖女,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后来和一个男生分手后就开始喝酒抽烟、泡吧、玩男人,这些年来她身边的男人换了一个又一个,犹如走马灯一样。
  “我也没有说放弃,只是不抱希望而已。”她不知道他们之间是为何会分手,听说当年爱得风风火火,俊男美女搭配,据说那时候他们还成为了S大的一道最漂亮的风景线。李宁没说,她也没问,也没见过那个传说中很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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