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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老龙的财宝 前言
自幼便非常喜欢神怪电影了,还记得第一次看林正英先生的僵尸片时,惊吓的夜晚不得安睡,冷汗战栗,隔天早上起来时枕头套已经被自己的汗水浸湿。
后来又接触了一连串的仙、佛影片,如“蜀山剑仙”、“白蛇传”、“西游记”等等,以及来自日本的“角色扮演游戏”,如“太空战士”(FinalFantasy)、“圣剑传说”、“勇者斗恶龙”等等,早已醉心于这些无穷无尽的幻想中。
直到出国后,更接触了许多西方巨著,让敝人对奇幻(Fantasy)文学的喜爱更加浓厚,无论是战士的种类、魔法的理论、人种间的争斗、宗教与科学的冲突、吟游诗人的歌声,都深深的刻画在我心中,慢慢的这幅织绘而成的梦想渐渐的清晰了起来。
之前我也曾尝试过武侠、科幻的作品,但因所学有限,往往半途中止,这部小说是敝人第一本有头有尾的成品,就因为这个故事实在在我脑中浮沉多时,若不将它以文字记载下来,实会抱憾,也就基于这层原因,我开始追逐自我梦想中的那一片天空。
这部小说原本是打算叙述一块虚拟大陆上的故事,但后来却稍稍改向,转为记叙一名小偷的旅程,因此命名为“魔盗传”。
故事中的主角个性属于叛逆的善良,这与笔者本人颇不相似,但正因为如此,使笔者能够揣摩另一种人格,让自己不至于被局限于现实的困境,丰富自己的“想像力”以及“创造力”。
久而久之,奇幻文学变成我对现实困境的处方,每当遇到不顺心,或是麻烦的课业时,我总喜欢拿本小说阅读,清空自己的杂思和压力,往往便能将困难迎刃解除。
笔者诚挚的希望敝作也能带给诸位相同的效果,并且将奇幻文学的种子,洒播在国人的心田中。
第一部 老龙的财宝 序章 故事的开始
这是一个侏儒与龙的故事,看龙族们如何喜爱闪耀亮丽的饰物,却有些疯狂的傻瓜尝试着要去偷窃,也只有一个小问题他们必需要考量,那就是大概他们只有龙的一口大小。
三个侏儒带着整袋子的财富,跑过河远离那座城堡的对岸,愤怒的龙族惊醒的直追出来,他肯定相当恼怒且致命的暴躁,我感到他们见不到明早的黎明了。
和龙作对总不会是件愉快的事情,难道你们真的完全不惧怕被吞食,没有头脑的侏儒们,你们何时才清醒,老龙的财宝不是随便能偷走的,老龙的财宝是永远不能偷走的。
啦。啦。啦。啦~~※※※
吟游诗人轻快的唱着故事编成的小曲,故事是几个不要命的侏儒(GNOME),偷走了红龙所收藏的金银珠宝,而震怒追来的红龙所发生的一连串趣事,因为曲调轻快,兼之唱词幽默有趣,在“莫兰尼亚大陆”上,处处可以听到诗人的唱颂,甚至于平民小儿的哼唱,流传之广可以说无所不及。
在这间无名的小酒吧之中,围满了流连的听众,将原本吵杂的酒吧,换上了一阵有声的宁静,也让酒精过度的醉汉们,换上了一张清醒的面孔,这旋律说不上真能“余音绕梁”,但清新的就像解宿醉的解酒茶一般。
龙族没落已经有几世元了,但少数筑梦者仍对他们抱持着幻想,认为在遥远的大陆以外,或是未知的遗迹深处,浅藏着少数的龙族,而龙族喜爱收集发光物,被众人解释成无数闪耀的金银珠宝,这更使得冒险者热血沸腾。
当吟游诗人唱完整段曲子后,赢的了一阵轻快的掌声,并且获得不少的旅费,他缓缓的站直身躯,脱下带着七彩羽毛的帽子,凭空画了个半圈,躬身表达对听众的谢礼,品尝完他那杯红酒。慢慢的走出人群。
走出酒吧…走出店街…走出城市……
第一部 老龙的财宝 第一章 逃亡者
淡蓝色的夜空中,怖满了丝丝暗青色的乌云,像是诡异的碎布般半遮着黑夜中唯一的一轮明月,这正是一天当中最令我兴奋的时刻,我蹑声的攀伏在岩壁上,用工具打开了由内锁住的窗子,轻身且迅速的翻入室内,一站定身形,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把白色的短弓。
那把白色的短弓。
那是今天早晨的时刻经过“洛莫思广场”时,无意中见到这把弓的,虽然只是惊鸿一撇,但是专业的知识让我有足够的能力,在瞬间判定它的价值,这使我老毛病不自觉的又犯了,眼见那纨裤子弟拿着它当作艺术品炫耀,简直让我有报浅天物的心痛,为了帮这富家子积福消灾,我当然义不容辞的帮他赎罪,帮他拿来使用,我自认不是一个完全自私的人。
噢!再稍微介绍一下自己,我叫SAM,二十四岁,干这行已经有七年的历史了,通常我都会有委托人,但是偶尔也为自己销赃或保留物品,这把弓就是这个特例;上一场战斗中因为危急不及拔剑的情况之下,我别无选择的使用唯一的一把弓做近身战斗,不慎和对手的武器相撞而断裂了,至今仍然未能找到补替品,直到见到了它。
我举起透明的玻璃罩子,从弓架上轻轻将短弓捧起,看那白滑含光的弓身,平滑的像是白蛇的身躯,细腻精致的雕刻和镶石,好像富有的魔力正安静的沉睡其中,等待主人将它唤醒,这简直是合手工和质料的完美作品,我稍微仔细的鉴定一翻,确定有四成是白金打造,至于另外两种混合物却是看不出来,看来得请专家鉴定了。
我应该帮它取个好听的名字,它,是我新的战友,我有这份权力及义务,咽,就叫“欧菲丁”吧,在大陆通用语言中“欧菲丁”有“蛇族”或“蛇身”的意义。
就在我陶醉的欣赏之际,忽然听到了一声轻微的脚步声,大概有人寻夜吧!我连忙放向绳索,用最快的速度翻出了窗外,就在我刚着地的那一煞那之间,楼上那家伙已经杀猪也似的大喊:“有贼啊!抓贼啊。”
这次的行动真是错误的决定,通常我都在进行之前,对地形、守卫班次等调查一翻,才开始进行窃取的主要任务,但是这把弓实在给我太大的吸引力了,现在我只能尽力的躲藏在暗巷之中,谁知道这厮的狗腿还真是不少,个个为了巴结主人,举灯把盏的四下搜寻,搞得街坊邻居被吵了起来,霎时间,家家户户点起了灯火来瞧个究竟,也把所有的暗巷照的有如天明。
眼看四下灯火晃动的照着墙壁,无声的夜里换上一阵紧凑的旋律,看着火光已经闪映到街角的墙壁上,我连忙拿出绳索工具,翻到了屋顶上去,这虽然让我暂时躲过一阵,但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我得有个出城的法子,忽然之间,我想到了“米多篮城市”的下水道,它的下水道是大陆上闻名的城市建筑师设计的,端以井井有条出名,只要沿着下水的流向走去,保证可以到达城外两公里的河流,而且最重要的就是,这些自以为高贵于平民的贵族家奴,根本不可能进入肮脏下水道来追击我。
那还有什么问题呢,我由墙头上奔至最近的下水道入口,掀起井字间隔的盖子,翻进漆黑的下水道中,虽然里面暗不见物,但我职业的训练使我可以清楚的在黑暗中看清楚一切,即使只有一丝微弱的光源,并且耳中的水流声,和脚下水流过的感觉,都足以让我辨明方向,所以要不了多久,我已经来到下水道的出口了。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远处居然有火光从城市的方向追来,我仔细的观看人群,里面居然有不少下级的奖金猎人和军官,一定是那该死的贵族发下了悬赏,虽然我的夜视和远视都强过他们,但我相信他们多少也模糊的见到了我,一时间所有火光向我集中而来,真是烦人的狗腿,我以最快的速度窜入森林之中,反正这些吃饱撑着的家伙也追不上我,我就安心的带着“欧菲丁”离开了。
“只是…啧~以后也许回不了“米多篮城”了。”
※※※
次日清晨用完早饭之后,我打算往东的方向出森林,因为此处的东方正好是“思多尔王国”最富庶的商业城堡“亚曼达城”,在那里我可以找到委托所,清算一下上个任务的报酬,并且便卖多余的事物,重新整理一下我的行头,最重要的当然是想鉴定一下我的新弓“欧菲丁”。
打定主意之后我漫步向东走去,享受温而不热的阳光,如光帘般带着绿意照进来,这样的森林浴随着微风抚在我脸上,让我感谢上苍给我如此奢华的享受,现在我大概能了解,为什么大部分的精灵(Elf)会愿意长留在森林里面。
就在我接近森林出口处时,树林渐渐由繁递减,阳光也慢慢的暖和了起来,而远处居然传来一群细小的谈话声,我习惯性的警觉起来,尤其刚闯了祸之后更加需要谨慎,压低身形找寻声音的来源,那是离我仍有一段距离的营火,远到我看不清楚他们的面貌,但猜想应该不是“米多篮城”的家伙追来,就不去理会他们了。
但就当我要走远之际,远处的营火居然有人高喊我的名字。
“SAM~SAM是我啊。”
我认出那是史考特(Scott)的声音,我兴奋的快步走去,史考特是我一个非常要好的伙伴,他是一个半精灵,难怪视力如此的优越,能在这么远的距离将我认出。
我看见他与一群队伍在一起,我可以以经验判断众人的种族和专长,我知道因为职业的关系他常需要依赖战友,所以认识了不少不同能力的冒险者,当我到达营火周围时,史考特热情的走过来和我拥抱,并向我介绍他的队伍,其中一位叫罗依。摩洛撒达(Roy。Molawsada)的女巫师是我早识的,根据我所知道的讯息,她似乎已经拥有自己的一群生徒拥护,难得还会单独加入行动,要一个女巫头领听命是不太容易的事情。
再来是一个异常高大的矮人族战士,彼得。凯金斯(Peter。Keygance),我说异常高大的原因,是因为他比通常的矮人族高大,几乎高我半颗头,这是非常罕见的比例。
接下来史考特指着一个白袍的牧师,依恩。股肯(Ian。Gooken),看起来有一点早熟过度,加上身体已经微见发福,应该是养尊处优的贵族牧师,比起在战乱地区的牧师们,多了依分高贵的气质,不过通常也染了一身的铜臭。
最后是一个叫雄。伍依(Sean。Wooy)的人类,也是属于战士系的,只是好像比较擅长剑技,他有一头的黄金短卷毛,和…一脸的欺善怕恶,大概是我不喜欢的类型吧。
史考特呢?他是人父精灵母的多职业冒险者,全名是弗恩。史考特(Vune。Scott),史考特是他的姓,但我都是如此称呼他,他们热情的邀我加入营火,然后天南地北的互相聊了起来。
史考特开门见山的跟我说道:“SAM,我最近接了一桩生意,报酬挺丰厚的你有没有兴趣啊?”
“是什么样的工作?你知道我非常讲究事前的准备工作的。”
“其实是在亚曼达城北的沉思者之塔(MEDITATOR‵STOWER),至于事件的内容…我有必要替我的委托者守密。”这我能够了解,毕竟我也做过奖金猎人一类的工作,我能够相信史考特的筛选能力,但虽然史考特好意镶邀,内容不明的工作委实令我难以决定。
我正思考之间,雄在一旁已经极力怂恿道:“来吧~报酬绝对可观,否则也请不动我了。”他似乎对自己的价码放的很高,彼得忽然伸手阻止雄,似乎因为刚认识我,不确定是否能够赋予我信任,这是应该有的顾虑。
史考特忙跟他说:“沉思者之塔有上百年得历史,里面一定怖满了各式的机关,多个会开锁解陷阱的人同行不是正好吗,何况SAM是我引进的,难道你们还不相信我吗?”
彼得似乎被他的言语打动了,伸出手来欢迎我的加入,以多瓦夫(Dwarf)语对我说:“欢迎。”
在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好再拒绝,只有也伸出手来和他相握,就这样,我加入了一个自己也莫明奇妙的任务。
第一部 老龙的财宝 第二章 塔
几天后,我在“亚曼达城外围”的“净化酒吧”(PURIEY)中等着我的新伙伴们,他们全体出去采购必需品和食粮,这种工作我通常是不参加的,一来是因为我必须保持轻便的装备,不能拥有太多的杂物之外,最主要的另一个原因则是我的老毛病通常控制不了,史考特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通常是把我禁足的,无聊透顶的我留了纸条在旅店之中,就偷溜出来酒店了,但就连在这九流得店中,我仍然不免动动手脚。
个人倒不是因为缺钱如何,有时只是单纯的技痒难搔(刚被通缉的人说得话),我找了几个老头开刀,因为根本没有看上眼的,只有碰运气了,本来打算先搭讪一下的,结果我根本不必分散他们的注意力,烂醉如泥的他们就让我手到擒来,可是这低级酒吧的老无赖,个个是两袖屁风的穷光蛋,囊中只有五块不到的老旧铜板,甚至连钱袋都带着恶心的油腻,真不干相信他们有脸在此一杯接着一杯,本来想过去揍他们一顿泄愤,但想起我才是偷钱包的人………算了。
我起身付了酒钱,这种气氛沉闷环境肮脏的酒吧,让我无法多停留一刻,真是愧对它的名称,出了酒吧之后,天气好像略阴,空气中夹带着些许雾雨,让身体感到微微的寒意,我披上暗绿的斗篷帽子,顺便仰头看着那灰褐色的天空,犹如水分过多的水彩颜料绘制而成的景象,朦胧的似真似幻。
其实亚曼达城市中心繁华无比,史考特干嘛选择在西北郊的穷乡僻壤购物?难道真的是怕我偷出问题来?唉~也许是因为离目的地比较近吧,由此处出城,沿着道路向北走上七里左右,就可以到达我们的目标沉思者之塔了,所以我估算连半天都花不到就可到达,但是我们错了,彻底的错了。
那繁华的都市,纵使在外围部份应该也多少沾点华丽的气息,但该处对外唯一的道路,只是长久行走而无法生长草皮的泥地,而且有拦路抢劫行人的小妖精(Gobline),还有不少怪物的存在,威胁着路人的安全,我们现在正面临着这些问题,天空盘旋着几只大兀鹰,五只小妖精四散围住我们,两只高我半颗头有余的巨大骷髅兵,各自手执一柄带着铁锈和血腥味的钉头锤,外加一只看起来不是非常友善的大灰熊。
本来要摆平他们也不是太难,只是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遭到袭击了,不厌也烦,况且根本没有时间休息回复,史考特微打手势,我们立刻猜到意思,那两只骷髅兵先行以支离破碎的身躯靠近,外围胆小的妖精只是咦啊支吾的乱叫,而虎视眈眈的熊正低声咆哮着,我一箭射向灰熊,终于把它给激怒了,依恩还乱丢石头的火上添油,灰熊猛冲激散外围的小妖精们,而我们趁势架住两只骷髅,推向灰熊冲来的方向,愤怒的灰熊为了教训我们的无礼,一爪耙向挡路的骷髅头,骷髅稀奇的居然没有被打碎,也许生前常喝牛奶吃小鱼吧,他们当然也不甘示弱的锤向灰熊,砰的一声,连皮粗肉厚的灰熊也难免闷哼,我们趁机会赶快向反方向溜走,几只往下扑袭而来的兀鹰却被罗依的火球烧掉羽毛,而几只小妖精自然挡不住我们的突破。
几只小妖精吱吱乱叫道:“嘎嘎~人类,别走。”四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