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孤行了。
“啊!”一声熟悉的悲呼传入叶飞云耳中,把他从极度的疯狂和空白中拉到了现实世界,拉回了这个血腥之地。全身伤口传来的痛不及他心中的痛,因为他终于看见了施芳华,这个陪他南征北战多年的最佳拍档肋下插着一把刀,颓然坐倒在地。
“不要!”叶飞云狂叫,奋不顾身地向施芳华冲云,以至于有把刀捅入了他的身体也没有感觉,还在飞奔,吓得得逞的那个狂乱会的人惊骇地连退数步。
没有时间了,当站在施芳华身边的一个大汉狰狞着举起手中的砍刀,叶飞云失望了,手中的刀掉落在地,眼前的世界一片灰白。
施芳华死不瞑目。除了放不下那个自己流浪在国外还一直揪心的小妹芙兰,然后就只剩下那个与自己的感情胜过兄妹亲情,胜过情侣爱情的叶飞云了。
她不知道叶飞云就在身后,她只是甩开遮住眼睛的长发,双目茫然地看着身边这个敌人毫不怜香惜玉地举刀向自己砍来。
还没来得及闭目受死,施芳华眼前就横空飞来一大片阴影,硬生生地阻挡了直劈下来的刀。当几滴火烫的水珠落在施芳华脸上,她的眼睛才慢慢开始聚光。入目却是那五条熟悉的爪影……
“这是……。光头的手……”施芳华心里想打翻了五味瓶一样,眼睛慢慢移动在这双手的主人身上。
这个时候赵信仁的刀已经捅入了这个大汉的右胸,然后眼睛里满是笑意地与施芳华对望。没有嘲笑,只有伙伴间才有的真诚。
除了自己兄弟,从来不把任何男人放在眼里的施芳华竟然一下激动地抓住那只替他挡下致命一刀,同时也受过她伤害的大手,放在了自己嘴里,不停地手心手背的舔着那两道伤口。赵信仁手上每滴下一滴血,都仿佛要牵动一下现在施芳华那脆弱的灵魂。
赵信仁没有让任何人失望,特别是没让我。他在最佳时间赶到了现场,也用最佳的表现征服了双煞其中的一个,还是最难搞定的女煞星。事后赵信仁贼贼地、偷偷地告诉我:“这一刀其实……并不重,呵呵,在那个小子砍下来的时候,背后已经被我们的兄弟捅了好几刀,最多也就是惯性加点刀的锋利,小CASE了,嘿嘿。”
妈的,在我面前拽拽的,不是找臭吗?我一本正经地说道:“听说那美女舔你手的时候,号称纵横情场十载,上女已经上到面不改色心不跳的你脸红得给猴子屁股一样,情况属实吗?”
赵信仁得意的笑容一下凝固在脸上,我又道:“还有个兄弟向我打小报告,说你在械斗这种不合时宜的时候翘起了你的小尾巴。”
“尾巴?”赵信仁刚问出来,就明白了什么意思,喃喃道:“靠,谁他妈这么缺德,在那种时候注意到我的小弟弟上了……”
“然后我又听说……”我步步紧逼。
“恩,老大,我觉得我的伤还是有点重,看起来有点发炎了,我要去医院包扎一下伤口才行。在这之前,我要在你面前忏悔才行,在这种非常时期,我不应该冲动地用那么有用的手去挡落下的刀,以至于这几天都不能帮你砍人。我再次表示遗憾和对不起,不次我再也不敢了。”说完后,赵信仁落荒而逃。至于他后面遍组织的找那个打小报告的兄弟,当然没有收获。因为那完全是我猜的……哈哈哈,靠,被那么漂亮的小妞这样搞,是男人都要翘!
叶飞云也没事,在他失魂落魄,要被那些狂乱会的人打落水狗的时候,苏三把他扑倒在地,然后大将军的人以三对一的优势,把围攻双煞的好几十人全部砍死在马路上,无一活口。
“现在怎么办?”野狼看着大局基本已定的战局问赵信仁道。
赵信仁受伤的手已经被施芳华撕下的衣服片子包扎了个结实,他环顾了一下四周,道:“先让施……芳华和飞云回总部疗伤,他们身上的伤不轻。然后让负责传达绿树街情况的兄弟报个信,说战局稳定下来,没出现什么意外情况。”
野狼刚离开赵信仁身边,叶飞云就挣脱苏三的搀扶,冲到赵信仁旁边,扭住赵的衣领,怒道:“你他妈的利用我们!”
赵信仁还没说话,一直在赵信仁旁边的施芳华一下扑到叶飞云身上,把他的手拉开,轻声道:“飞云,不要冲动。”
赵信仁皱着眉头看了看叶飞云因为动作过激崩裂的伤口道:“我们是兄弟,怎么能用上‘利用’这两个字,非要说的话,你们是这次战略的一步棋,没有你们,大将军不会在这里大获全胜,不仅伤亡很小,还多出了很大一部份人力资源。你要记住,是大将军胜利了!”
~第九十四章奇兵~
叶飞云一下愣住了:对呀,这次回国很大一部份原因不就是帮助芙兰帮助大将军吗?现在是大将军胜利,我们应该高兴啊?还在意自己究竟是不是炮灰干什么?
“小子,这次算你厉害!”狂傲的叶飞云并不是不讲理的人,他现在只不过是心服口不服而已。
“呵呵,不是我厉害。是我老大厉害。何况这战打完后,我免不了还是要向你双手奉上一个‘服’字,毕竟海风里的精锐确被你们两个全干掉了。”赵信仁笑嘻嘻地说道,然后扭头看了一下海风附近被控制下来的火势。“幸好都是铺面,只要相应作点赔偿,那些店主是没有意见的。”他心里同时这样想到。
“算了,这次我们两免了,不知道有没有荣幸见到你的老大。”叶飞云狠声说道。讲他的真实感觉的话,是对我又狠又服又窝气。
“当然,今晚你们的接风宴加庆功宴,他一定会出现的。”
赵信仁此话一出,现场顿时象开水一样沸腾了。花脸大将军的兄弟情不自禁开始谈论起我来,语气间都是些好奇、钦佩和向往一见的情绪。
看到我一被提及,就能马上制造这么大的轰动,双煞都是一脸惊奇,而赵信仁得意地挥挥手,大声地宣布:“呵呵,兄弟们,隔不了多久,狂乱会剩下的最重要的四条街将被我老大带队全部拿下,到时整个狂乱会已经成为了我们沾板上的肉,随便我们怎么切了。”
除了双煞,没有人有一丝怀疑。虽说打下一条绿树街没损失什么,但至少废了很多周章和时间。如果今天要全部拿下仅剩的四条,不说有没有实力,就谈能否赶及晚上在南区三家最大酒家之一的“义气道”(当年双煞跑路的时候和芙兰他们分别的地方)开的酒席也是一个问题。但他们坚信,这个问题放在心中已经基本供为偶像的山猫之王面前,应该不算是什么大问题。
在十几个兄弟的保护下,双煞离开了,正当苏三要向负责绿树街的兄弟打电话时,三、四个满身是血的大将军出现在大家的视线内……
“怎么了?”野狼赶忙率人过去,救起了这些兄弟。全部是在绿树街“清扫”狂乱会渣子的兄弟。
“我们被伏击,二十四人的小队就剩我们四个了。”精神稍微好一点的兄弟一口道出了真象。
“来了!老大算得也太准了吧。”这是赵信仁心中唯一所想的。
“妈的,他们有多少人?狂乱会的垃圾不是已经被我们干掉的差不多了吗?”苏三大声问道。
“好象五、六十,又好象六、七十,反正人不少。一个个狠呀!”这个兄弟大口喘着气。
“信仁,怎么办?”野狼方寸大乱,有这么一股人存在,对进入绿树街的大将军兄弟来说,无疑是在背上插了一要刺。关键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当然就是赵信仁。
“通知每个接收狂乱会地盘的小队长,叫他们马上撤出绿树街,并且你马上把消息传到老大们的耳朵里,我们也跟着撤吧!”赵信仁果断下了命令。
“我们怎么可以因为这不多不少的一群人放弃这个桥头堡?信仁,你可要想想,从这里的边界走不到十步,就可以进入狂乱会总部最后一条防线了。席应诺那混蛋的头已经伸到我们的大刀之下了!”苏三激动地叫道。
“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但你不要忘了,芙大姐亲自下的命令,这里由我全权指挥,你也可以直接向芙大姐请示,我相信她也赞成我的作法的!”赵信仁坚决地说道,同时大手一挥,旁边的这二百多个大将军兄弟全部自觉的跟上了赵信仁的安排。负责联系的兄弟开始拿起手机通知那些小队长撤退,其余的人紧握着手中的利器,负责护卫和警戒。
赵信仁看到这一幕,不由笑道:“大家没必要这么紧张,那些虽说是狂乱会席应诺的精锐后着,但是他们肯定不敢来撼动我们这么多人的。他们的目的只是想让我们分散,然后利用地势的熟悉各一击破我们,并拖延时间,等待支援部队的到来!”
最后赵信仁又走到一脸不甘心的苏三和野狼面前,双手搭上他们的肩,轻轻说道:“放心吧,我们马上就会回来的!”
看着苏三和野狼困惑的眼光,赵信仁没有再说什么,他现在的心里也不平静,这种不平静却是来自于激动。因为在一刻,他的眼中仿佛已经看来了山猫那无与伦比、绚丽多姿的光明未来。
“老大,刚接到绿树街传来的消息,叶飞云、施芳华已经及时被信仁哥救出,而同时却出现一股实力强劲、行踪飘浮的敌人。我们有估计有四个小队的人被偷袭了,共计八十七人。信仁哥下令撤退了。”又一个兄弟及时报道了这个消息。
芙兰气还没松足,就被后面的消息惊动地脱离了我的怀抱,现在明白席应诺不简单的她失色道:“有多少敌人?”
“敌人倒是不多。汇报的情况是七十人左右,但就怕这些人激起本来已经崩溃的狂乱会的士气,何况我们还要顾忌那些本来已经背叛狂乱会的绿树街的人又背叛我们……这些都是信仁哥的担心。”
所有人的眼光都放在了坐在沙发上表情轻松的我的身上,他们都明白过来,原来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中。其中芙兰的眼光最热切,毕竟多年的仇怨眼看就要报了,绝不能允许又这样半途而废。
“不知道那三路援军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会有什么样的动作?”我自言自语地大声说道。
芙兰连忙拿出电话,拨起了电话号码。这些本来就是大将军的优势,她应该早有这个准备。另外,这一战我派了大约六十多名山猫的核心成员负责接收各个地区的情况,而不是直接汇报到我这里,是为了怕手机占线,耽搁了情报的及时传递。
芙兰合上电话,有点担忧道:“在得知我们的人从绿树街仓惶而逃的消息后,那三路援军已经加快了行军脚步,都想早一步踏入绿树街,多接收一点地盘,毕竟狂乱会负责绿树街的把子头被我们干掉,以后调整地盘,很可能是由他们三路其中一路的头子兼职负责那里。如果他们将近四百人的部队进入了绿树街,我们再想反攻回来肯定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唉,我们怎么一直查不出那些人是怎么来的,躲在哪里呢?”
“绿树街除了狂乱会,还有些什么大组织在把持?”我问道。
这里除了芙兰,全是山猫的人,所以只有她能回答这些问题:“这条街是狂乱会第二个大本营,席应诺是绝对不容许其他大组织的人插一脚进去的。全是些不入流的小组织、小混混在那里不咸不淡的晃着。只有半年前,天鹰在那里连着开了十二家店铺(前面已经介绍过了,现在的街道、地区、建筑等都是以‘大’为标准来建造和划分的,一条街最少也可有上百家店铺和上十幢住宅大楼,以及七七八八的休闲设施,开十二家店子,准确说占不了多少地盘),因为这是狂乱会惹不起的主,所以席应诺把这口气忍了。”
一介绍完,芙兰就被自己的话提醒了,脸色再次一变,道:“这些人不会是天鹰的人吧?那我们……这也是唯一的可能了,不然依大将军在南区的情报能力,不可能一直查不出这些人的。除非他们……因为开战前,我们早已经把狂乱会的实力、实力分布调查的清清楚楚了。就象这绿树街吧?因为我们不敢开罪天鹰,所以在察遍了整个地区后,并没有进入那十二家店铺的管理中心。”
这句话让很多人的心都提在了嗓子上?不会那么夸张吧?难道在机缘巧合之下,山猫要和五个S级组织全部对上?
“如果天鹰要这样帮狂乱会,我们这一战根本就没法打了。其实整个事情说穿了也很简单,虽然天鹰是南区最强的组织,但他这样不顾江湖规矩,毫无理由的以大欺小,一脚踩进狂乱会的势力范围也是没有道理的,除非席应诺早和天鹰的老大做了什么协议,才会有半年前的这一幕。如果这个协议是狂乱会从此和天鹰结成战略联盟,那么为什么到了这个时候天鹰才出手呢?要知道,现在狂乱会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了,天鹰这样做,不就是违背了‘信诺’,没有一点大组织的风范吗?嘿嘿,所以至于这个协议,如果我的估计不错的话,只限于绿树街内。很可能就是一旦有组织与狂乱会开战,天鹰有义务把狂乱会的奇兵藏在自己在狂乱会地盘上的产业中。这也很符合席应诺小心谨慎,喜欢迷惑敌人并出奇兵击之的性格。”我淡淡地分析着,并且对自己的分析很有信心。而在以后,也证明了我是对的。在攻进狂乱会总部后,在他的档案里也确实发现了和天鹰的一纸协议,里面的内容和我估计的差不多。
被我这么一说,大家的心放了下来,周远志问出了大家的心声:“老大,那现在究竟应该怎么做?不干掉那些突然窜出打游击的混帐,我们会损失很多的人,能否在今天打下绿树街也有问题。”
“那区区几十人,凭什么还敢在绿树街搞三搞四?”我现在越来越喜欢用反问的方式让兄弟们自己去想问题。这是我的一个目的,我希望我的手下不只一个赵信仁,最好是十个、百个。要他们养成不要事事都靠老大来解决的习惯。
没想到最先猜出来的竟然是马天宇,这当然也和他平时的行为做事有关,所以才回答的这么快捷:“很简单嘛,他们仗着援军马上就要来了,所以靠着偷袭来撑撑场面,拖拖时间。”马天宇为什么这么勇猛?除了个人实力出众外,背后还有很多兄弟为做他的后盾才是最主要的原因。如果他是孤家寡人一个的话,我相信他绝对不会象双煞一样那么狂傲。这偏偏也是他优于双煞的地方,至少他还有理智,没自大到不把一切放在眼里的地步。
我满意地点点头,继续说道:“现在加上这即将落入我们手里的五条街,狂乱会还有多少地盘,多少人?从现在的情报来看,支援绿树街的也就是那四百人了吧?”
芙兰“恩”了一声,道:“大家出来混,大部份还是图钱、图权、图风光,所以可以不客气地说,百分之九十的黑社会都是俊杰,识时务者为俊杰!在狂乱会那三个组织反扑的悍将被我们刺杀后,马上一厥不振,被我们连连打击。加上我们本来就是南区的组织,那些以前受狂乱会庇护的小组织、外围成员、边缘人士没有所谓的排外情绪,所以大部份都倒向了两者间最强的我们。从昨天整理的数据来看,除了这五条街,狂乱会还可以调动的人只有五百人不到,还包括席应诺一百人的护卫队。另外三百人不但要守护总部伤情街,还有其余两个地盘,人手完全不够用了。”
我赞成芙兰的话。为什么山猫的核心成员在不久以前面对凯旋和春山剑的高额赏金时无动于衷?为什么有很多的黑社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