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叫美狄娅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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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叫美狄娅的猫-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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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951年;郭威称帝;其全家(包括两个儿子)全数被杀;立柴荣为太子。

  公元954年;郭威病死;柴荣即位;时年33岁。改年号显德;史称周世宗。即位当年;北方的割据势力…北汉马上联合契丹前来进犯;柴荣力排众议; 自任主帅亲征; 大捷。 战后; 他对战争中所暴露出来的军队中的种种问题毫不姑息; 命令赵匡胤对军队进行大刀阔斧的改编; 使军队战斗力大大加强。 同时; 赵在军队中的威望也急速上升。

  公元955年…公元959年; 后周进行了大规模的对外作战;先后征讨了西蜀;南唐;北汉和契丹。几乎每次征战周世宗无不亲力亲为;战斗在第一线。而赵匡胤则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不断地建立起自己的功勋和势力;成为后周的著名将领。

  公元959年;柴荣第5次亲征;麾师直指北方的强敌契丹。赵匡胤领兵随行。开战后,仅仅42日便占领了燕南各州。然而;在攻取幽州时;柴荣猝然重病;周军被迫还师。

  公元959年6月29日;即显德六年;日落时分;柴荣病逝于后周大梁万岁殿;年仅38岁。临死立7岁的长子柴宗训为太子;委国事于范质;王傅两丞相;委军权于义弟赵匡胤。

  公元960年;显德七年元旦;失去英主的军队急需一个强有力的领导人; 军士在陈桥驿站发生了哗变;把黄袍加到了赵匡胤的身上。赵匡胤率军队回朝,迫使幼帝柴宗训让位,遂称帝;改元乾德。其时;赵匡胤也是33岁。其后;赵贬周废帝于房州。

  公元976年,开宝九年;赵匡胤猝死;只留下了”烛光斧影”的传说。

  关于”誓碑”的史实

  。一个7岁的孩子;仅仅凭着血统的关系,而没有任何实力派的支持(特别是没有军方的拥护);如何能在这个动荡的年代里坐稳帝位? 毫无疑问,赵匡胤是继柴荣驾崩后唯一在当时有能力统一天下的人。他的即位; 不仅是当时军队拥立的结果,也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但是,问题就出在:他和柴荣之间有着(或是有过)兄弟般的感情。

  从昔日并肩作战的兄弟的遗孤手中夺过天下大权,于情于理他都说不过去。

  “夺天下于孤儿寡母之手”;历史将给他一个什么样的恶名!而且;居然还是夺自于他兄弟的遗孤之手!

  大宋的开国皇帝陷入了无法摆脱的内疚与负罪中。他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方法,来赎回他的罪过。

  于是,就有了”誓碑”的传说。

  赵匡胤立下了祖训:凡是大宋的历代皇帝;在祭祀时必须要在誓碑前下跪;并默诵碑上的誓言;世世代代;不得违抗。

  但是几百年以后;在金兵攻破开封府后;誓碑上的内容才为世间所知。誓碑上只有几行字:“不准杀士大夫上书言事者;

  “凡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即使有谋逆大罪,亦不可株连全族;只可于牢中赐死;不可杀戮于市。

  “不遵此训者,吾必不佑之!”

  果然;世代的大宋皇帝遵守了赵匡胤的誓约,柴氏子孙得到了很好的照应,并没有出现一般朝代常有的屠杀上一代皇室全族的惨剧。(其实;在里的”小旋风”柴进;就是柴氏后人。他在他的府中收留过不少梁山好汉;就是仗着宋太祖赐给的”丹书铁券”即免死金牌。)

  当然,赵匡胤的这一做法也是很高明的;不仅安抚了前王朝的皇室,也对天下百姓显示了自己的心胸气度。难怪田中先生给了他”非常贤明”的评价。

  周世宗柴荣生平二三事

  宋太祖赵匡胤的事迹为人所知的比较多;然而;在这里我却要介绍一下不大为人熟悉的周世宗柴荣。

  周世宗柴荣(921…959), 出生卑微;仅仅因为他的姑母嫁给了后来成了枢密使的郭威;才步入了权力中心。他15岁加入军队,24岁拜将;33岁称帝;然而在位仅仅七年便病逝。在其在位期间;他的英明远识与壮志雄心令人赞叹;史称”五代第一明君”。

  ● 公元955年,柴荣派赵匡胤率军进攻南唐;由于南唐守将刘仁蟾死守;寿州城久攻不下;周军围城达一年之久;多次击退城外的南唐援军。刘仁蟾知寿州不可守;忧急交加而中风。其部下与儿子将其抬出城外投降周军,柴荣表彰了刘的赤胆忠心并给予弥留中的他以高官。显然,这是出于政治上的需要。

  ● 公元957年;柴荣与赵匡胤联袂出征南唐,在攻打楚州时;南唐守将张彦卿誓死不降;而且手刃了想要投降的儿子;诸将感泣。周军轰塌城墙进入;然而张彦卿率军巷战至死;手下将士为其所感;皆战死,无一生降。此一役,周军死伤惨重。柴荣怒而屠城;以戒天下敢于与周军拼到玉石俱焚者。

  ● 公元956…957年间,柴荣在发动对外战争的同时着手进行国家内部的一系列改革:

  1. 首先,考虑到佛教当时在民间广为流行,而许多人为了逃避兵役纷纷“出家”,大量的金属被用来铸造佛像,以至于军队里的兵源不足且军械制造无法得到充足的原料供应。面对这种情况,周世宗不惜进行了被万世咒骂的“毁佛”的行动,除了少数古寺之外,下旨强行拆毁了上千所寺庙,融化佛像铸为兵器,并勒令僧人还俗。几乎所有人都反对如此不近人情的做法,而世宗答曰:“平定乱世乃千秋的功业。佛家曾谓:如有益于世人,手眼尚且可以布施,区区铜像又何足道!”众人哑然。 2. 后周的都城大梁由于人口迅速增长、房屋过于密集,已经存在许多的隐患——不仅火灾发生频率上升,而且民宅侵入官道,致使车马无法通行(就是说违章建筑太多)。 显德四年,柴荣下诏,将都城内所有违章建筑全部强迫拆毁,并且将城内所有的坟墓迁往城外重新安葬,让死人为活人腾出地方。当然,这种做法更加遭到了人的非议和唾骂,然而在听到大臣如实禀告民间的怨言后,柴荣微微苦笑,回答:“朕如何会不知这样会遭来万民的怨言?只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这样的事情总得有人来做——现在你们都认为没必要这样扰民,但是这种做法的好处你们会在几十年以后看到……那么不妨让朕来做一个植树者,所有的非议由朕来承担,让后人来乘凉吧!”

  果然,日后赵匡胤统一天下后,考虑到大梁已经经过改造,可以担当起一个国家的首都的责任,所以并没有大兴土木地建立新都城,而继续沿用了下去,只是改名为开封。

  (恩……想来,我喜欢周世宗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是因为他是个出色的规划设计师、也算是我的同行吧?'笑……')

  3. 史书上(《资治通鉴》和《五代史》)上还曾经提到:有一次后周曾想派兵从水路进攻南唐,然而有从长江到淮河之间一段河道无法疏通,负责人禀告说由于长江水位高于淮水,一旦掘通必然倒灌,所以无法安全施工。世宗阅毕,亲自前去观看,几日后传下手谕,竟然有详细的施工方法,匠人依法施行,果然安全地疏通了河道,周军得以出征。 (由此看来,世宗的才华可谓令人惊叹,只是这样的事情都要亲自过问,未必有些太过了。其实柴荣“事必躬亲”的做法是出了名的,很多大臣上书劝导,然,柴荣还是喜欢绕过下属直接过问政事。)

  (世宗死的时候才38岁,有人就说他的早死是因为做过以上一些不近人情的事,受到了上天的诅咒而折了寿——然而,我却认为,真正杀死他的,只是他事必躬亲的作风而已。一个人能有多少精力呢?如此事无巨细地过问,心力难免有一天会耗尽的——就如同诸葛亮一样!)

  ● 公元959年,周世宗柴荣打破了”先南后北”的战略,在得到南唐淮北之地;毅然麾师北上;直指契丹;旨在夺回燕云十六州。后世的论者以为,周世宗敢于与强敌相抗;雄才大略;英明果决。而宋太祖赵匡胤则一直采取了”先易后难”的策略;虽然削平了各方的割据势力;但是终其一生未能夺回燕云十六州;导致北方少数民族长期威胁中原;宋朝400多年一直软弱无力。但是也有人认为;天下刚刚统一;人民长期盼望平安;不希望再对大辽轻启战端。周世宗坚决果断,而宋太祖稳健现实。

  ● 柴荣登基后;终于有了机会实现他以往的抱负;他有一次问华山道士陈传:”朕寿命尚有几何?”陈传回道:“陛下尚有三十年的时间。”柴荣喜;曰:“如此;朕当以十年开拓天下,十年休养生息;十年致太平。”然而即位才七年,连天下都尚未扫平;周世宗便撒手人寰;留下满腔的遗憾。

  ● 看来看去,总觉得柴荣有些象《银英》里的某些人……然而,却无法准确地形容出来是谁……或许,是因为他的性格被分散地赋予了多个不同的角色吧! 总而言之,我个人是很喜欢这个不太出名的乱世皇帝的,尽管他并没有真正成功地实现过他的抱负、尽管完成天下统一功业的是他的义弟……

  PS:其实偶以这个时代背景,写过一篇长达十万多字的历史剧的……笑。女主角是京娘,男主角是赵匡胤和柴荣。不过是手稿,也没写完,所以就无法让大家指正了。^^ 
 
   宛如梦幻——cowboy同人 
  
   
    ACT…1…堕落之都的妖精

  莫尼夫星球。

  很热闹的城市,有大都市常有的嘈杂、纷繁。灯红酒绿之间,流淌的金钱和欲望。

  但它与银河系里其他星球不同的是它是一个宇宙犯罪者云集的地方。一百多年来,依仗着交通的不便和政府在当地影响力的衰弱,那些触犯银河系法规的亡命之徒不远万里地奔逃到这里,然后才得以喘一口气,在这里开始挥霍他们用生命冒险得来的金钱和自由。

  颓废、放荡、堕落的天堂。

  在这里,看不见的角落里可能躺的是一具被围殴后早已冰凉的尸体;大大小小、正经不正经的酒吧会所的后门,总是隐隐散发着人类被痛殴之后,残留在地面上内脏分泌物的酸臭气味;小巷里,偶尔会有像鸟爪般干枯黑瘦的手伸出来,但乞讨到的往往是一顿暴打;隐藏在衣领和墨镜后面行色匆匆的人影,在灯光暗淡的地铁站一晃而过……

  “再、再来一杯……”醉熏熏地打了一个响指,菲对着吧台后那个一直色迷迷地盯着她发呆的酒保说,一边把垂落到额前的金发拨向耳后。

  在她抬手的时候,后面那些酒鬼们发出了一阵轰然的笑声和尖利的口哨。

  “漂亮的小妞……看她那魔鬼般的身体!”

  她听见人群中有暧昧低级的窃窃私语,夹杂着口哨和下流的手势。从酒保手中夺过酒杯,一口气喝了大半杯血红色的液体,她金发后带着醉意的明眸里闪过一丝丝的恼怒——“该死的史派克!该死的杰特!”

  两个生死搭档的名字被她连同诅咒一起吐出,和着浓浓的酒气。

  如果不是他们两个人铁了心地要去追查那个叫比夏斯的宇宙犯罪团伙红龙组织的老大,她怎么会一个人落单、而且会来到这么一个鬼地方?

  他们三个人:史派克、杰特,还有她,一直都是同行同止的赏金猎人,流浪于宇宙各个角落,靠追捕政府出资悬赏的通缉犯、换取赏金为生。

  那是极度危险的生活,所以他们几乎从不单独行动。

  然而,这一次是例外,史派克居然把她一个人甩下,和杰特去追查那个红龙组织的头号杀手:比夏斯——那个曾是星际特种部队出身的传奇般可怕的人物。

  她隐隐约约地知道史派克过去和红龙组织有过瓜葛,而且似乎是非常惨烈的过去。但是史派克从来不说,她也不问。每一个都有属于自己的过去。她理解他内心深藏的秘密,但是,却不能容忍他们在今天还把她排斥在共同行动之外。他们居然留下了她一个人!

  他们追踪比夏斯而去的同时,却不知道她也追踪他们而来。

  她也是一个杰出的赏金猎人,所以才能发觉史派克和杰特两个人的踪迹,一直追到了这个号称犯罪天堂的莫尼夫星球。可是,才进到这里的航空港,她就失去了他们两个人的踪迹。

  史派克和杰特……都是有很多“过去”的人哪……

  她晃了晃杯中的红酒,看着里面液体折射出的美丽的光泽——可是,她自己呢?她自己,却是一个连自己过去都记不起来的人。

  一个被莫名其妙地剥夺了过去记忆、扔到这个世界的可怜的家伙。

  她是战争遗留的杰作,在那一场银河政府发动的对科培尔星球上宇宙海盗围剿后,从废墟里被抬出来的她已经永远失去了过去。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因为醒来时第一个看见她的人称呼她为“菲”,所以,她的名字就叫做菲。虽然她有与生俱来的天使般的面容和魔鬼般的身材,但是,那只是一具空的躯壳而已——那里面,是没有记忆,也没有灵魂……

  或许,她不是人类,只是一个降世的妖精吧?

  酒吧里到处是浓浓的酒气,夹杂着烟味,简直和史派克平时在太空舱里嚼的劣等烟叶味道一样。她皱起了眉头,同时把目光再次投向舞池角落里那一个吹萨克斯的乐手。

  在喧嚣嘈杂的酒吧里,那带着蓝调风格的萨克斯音乐却是如同水一样流淌出来,在各种污秽和杂质中不受影响地如同雾一般缓缓散开,宛如梦幻。

  那个乐手隐身在昏暗变幻的灯光里,一身黑衣,同样颜色的头发,侧影在灯火中有些模糊。

  真是一个奇迹——在这样肮脏的城市里,居然有这样的音乐。她想。

  莫名其妙地,空白一片的记忆里,居然有什么在蠢蠢欲动。

  “这一曲《Dreamly》就到这里结束了。今天的音乐节目完毕,请明天再来欣赏。”台上的主持的声音在乱哄哄的吵闹中传来,而几乎没人注意。

  菲看见那个乐手把萨克斯放到手提盒中,拿起放在椅背上的蓝色风衣走了下去。她也意兴索然地摇摇头,伸出食指对酒保勾了勾:“结帐。”

  酒醉后不经意妖艳起来的眼神,慵懒沙哑的语调,撩拨得身边立刻围上了一群人,争先恐后地献媚,抢着替她买单。她却只是摸了摸皮靴里的枪,径自站了起来,走向门口。

  “啊嚏,啊嚏……啊嚏!”刚到门口,外面带着肮脏气味的冷风陡然吹了进来,她猝及不防,一连打了几个喷嚏,大失美女的风度。

  “请珍重。”

  陡然间,她听到身侧有人说了一句,不由回头。

  漆黑的发色,冰蓝色的眼眸,稍长的前发略略遮住了前额,脸部的线条利落而俊美。黑色的衫子外披着蓝色的风衣,神色沉静中带着一丝颓废,说话的声音宛如台上萨克斯中的曲调。

  ——是那个乐手。

  “在这里有个传说:一个人如果连打了三个喷嚏而不说‘珍重’的话,就会变成妖精呢。”他说,善意的神色,奇异的眼神,丝毫没有旁人那样的挑逗和窥视,却带着说不出的吸引力。

  ——看来这是一个勾女仔的高手呢。

  菲嘴角泛起了一丝笑意,懒懒地回答:“没关系……我已经是妖精了~~”

  然后,不管对方脸上有奇怪的诧异神色,她自顾自地扬头走开了——虽然这是个有吸引力的男人,可是现在找史派克和杰特那两个该死的家伙才是当务之急。

  “还是称自己为‘妖精’吗?”

  可惜,急匆匆走开的她没有听到身后俊美的男子忽然说了这么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灯红酒绿的街道,到处是神色诡异的行人、醉醺醺的酒鬼、招客的妓女,萎靡的歌曲和地上的污水一起到处流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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