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颂03 幽兰送情(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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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颂03 幽兰送情(寄秋)-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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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声便像急惊风般响个不停。

    好歹体谅笔耕者的辛苦,一字一字地刻很伤神,稿费没想象中好赚,夜以继日焚膏继尽,结果弄出一堆肥油挂在肚子上,脂肪照样囤积。

    但这不是重点,是她写稿时生理时钟被打断,一旦未照她的“正常”作息去吃喝拉撒睡,往后的“奇幻子”会很不爽,写不出她要的味道。

    就是虚火上升人烦躁,明明爱睡得很却睡不着,想写稿却写不出一个字,文思枯竭只想困围困……

    而姓向的笨女人居然为了她所不了解的领域来叫魂,她要是有好脸色才怪,不掐死人已算她修养好,至少在她稿子没完成前不能因为谋杀罪而中断人狱。

    虽然她非常渴望宰了她。

    “向大姐,你脑子不好情有可原,谁叫你整天和一堆木头石头为伍,人都已经木石化了,但请考虑我是人,我还活着。”木石无情,完全麻木不仁。

    抓抓三天没洗的稻草发,人家说写小说的人应该长发飘飘,不食人间烟火,而她的确发过腰际,只不过进逼得连亲生父母都不敢上前相认,皆当是陌生人擦身而过。

    写稿期的她是失去人性的夜叉,六亲不认,任由脏乱的环境将她熏陶成落魄八婆。

    因为她写小说时哭时笑,一下子喃喃自语,一下子又因写不出大喊不写了要封笔,十足的疯癫。

    “和风,你刚起来呀!”一开口她就后悔了,她怎么忘了对方的怪解。

    她抓狂地大叫,“你先回去把药吃一吃,十年后再来找我,出门别忘替我关上门。”

    “你别发火,我不是故意、故意来打扰,你在写稿呀?”她瞄了一眼垃圾堆似的书籍和纸张。

    “干么,你唱盘跳针呀!一连说两句故意。”负负得正,她是故意的。

    “有吗?”她偏头想了一下。

    “少在我面前装模作样,去泡杯花茶烤两片土司,我饿了。”她不客气地指使人。

    大家都太熟悉了,像千百年前曾是知交好友,即使平时不相往来,那一点点感觉还在,自然流露在日常生活的互动上。

    “你待会不是要继续睡,现在吃东西容易胖。”嘴上说着,身体自有意识地为看她张罗。

    习惯性吧!和风太懒了,除了她的小说外,其他的事都不重要,包括吃猪食和睡猪圈。

    “何向晚,你在嘲笑我胖吗?”这个竹竿女太可恨了,她不过丰腴了点。

    她回头一笑地端来花茶。“你肉肉的很可爱,像我必须拼命吃才不会血糖过低,我很羡慕你的健康。”

    “你敢再说我一次可爱,我就把你丢到绞肉机里绞个粉碎。”她根本就是恶魔转世。

    什么叫必须拼命吃才不会血糖过低?她居然在天天为了多吃一口就会虚胖的人面前说这种话,简直天理不容、人神共愤,死千次不足以弥补其罪过。

    吃不胖的人是浪费粮食,粮田农民辛昔栽种的稻作,抢落后国家人民的一口求生口粮,和蝗虫白蚁一样可恶,根本不该存在这世界,应该减种才是。

    圆滚滚的和风瞪着她竹竿似的身材,一股气就猛冒泡泡,她怎么可以这么瘦,两人站在一起是推美画面中的污点,一个是快死的病房美女林黛五,一个是马东坡前的吊死鬼杨贵妃,大小比例像是西瓜前面放了颗小玉,可笑得要命。

    恨呀!怨呐!还是改变不了快破六十的等质重量,有吃才有补嘛!她在印证爱因斯坦的能量不灭定律,“一”用直写横写都是“l”。

    “我猜你连绞肉机怎么用都不清楚,拆开的箱口都蒙上一层次。”英雄无用武之地。

    和风白了一眼,她有乱买东西的习惯,犯法吗?“你可以来当实验品,下一本书我准备写惊惊小说,书名叫绞碎的雕刻家。”

    她怔仲地一呐,“会不会太血腥了,你写的不是言情小说吗?”

    “改变风格不成吗?我最近迷上开膛手杰克,想挖颗心来尝尝味道。”切柳丁的刀正冷指着她。

    轻笑出声的何向晚将沾了奶油、果价的土司送给她。“听说饥饿的女人有暴力倾向,所说不差。”

    不愧是写小说的,想象力真丰宫,她见识过她像疯子般大叫着要人家杀了她,只因写不下去,因此眼前的威胁算是小儿科。

    诚如她自己所言,写小说的都是心理变态,是人格分裂、自我折后型的出神病患者。

    “嗯哼!你打算成为受害者吗?筹我吃饱了再成全你。”头好痒,待会叫她顺便帮忙洗个头再走。

    “别忙着料理我,你有几本自然珍藏系列的图维闭哪去了?”她实在没法子在垃圾堆中找书。

    她手一指,“喀!压在第三层,看起来又厚又重的那几本。”

    呵欠直打,认命的和风抓抓发痒的头皮,三两下解决她迟到的晚餐,虽然此刻是早上六点三十五分。

    一些“不算”朋友的朋友老爱在一大早闹她,要是不努力适应这些突发状况,她早晚会神经衰竭地成为时下潮流的趴趴熊。

    “大作家,你来帮我瞧瞧哪一种材质较易取得。”翻开一页页令人眼花撩乱的彩色图鉴,她无法下决定。

    “别叫我大作家,还有把你脑子里的构思挖出来我听听。”她又不是神。

    何向晚大略地形容了一下。“我好想开始下刀,手都不由自主地兴奋。”

    “疯子。”她斜脱了一眼。“钒铅矿如何?硬度只有三?”

    她瞧了瞧不满意。“血的颜色不符合我要的感觉,不够黑暗。”

    “硫锑铜银矿和深红银矿都倾向黑色,如何?保证让你灰头土脸。”她不太有精神地随便一点。

    反正她也不懂,隔行如隔山,员要她出意见不如问她一章小说几个字,标点符号算不算是污字数钱。

    天色好亮,正是她爱困的时刻,谁有力气理她的氢酸钙钮钾,随便去路上捡块破木头不就成了,不是说心中有佛,处处皆可成佛,何必自费功夫去挑硬得要命的石头来自找苦吃?

    要不是世上鲜有三尺高的钻石岩,否则她会建议去搬一块回来慢慢雕琢,十年、二十年总会磨出一座佛。

    “不好,不够深沉剽悍,我要更能震撼人心的刚硬,最好如死亡的颜色。”带着血腥味。

    死亡?她像看白痴地轻嗯一声。“小姐,等我死了再帮你找。”

    她现在还在弥留状态。

    “和风,你在诅咒自己吗?”似乎真的吵到她了,瞧她一脸不济,昏昏欲睡。

    “不,我在诅咒你早死早超生。”因为同在地狱里。

    “嘴真坏,我不该依赖你的三流直觉。”轻叹一声,她将书关了起来。

    “好意思说我三流,是谁像长了痫疮直往我这里奔,我没怪你干扰我的睡眠就该偷笑了。”她还没把小说里的尖酸刻薄发挥出来呢!

    “我……”

    和风扬扬手自认倒霉地说道:“去找九楼的活百科全书,她比我有学问。”

    对喔!可是……“我和她不熟,怎好去麻烦她。”

    “你再说一遍,我没听清楚。”挖挖耳洞,她的手已抡成拳。

    “你知道我一向很少出门,全大厦我只认识你和怜怜,偶尔拜托了香居的素素帮我拿点药……”其他是点头之交,少有往来。

    何向晚抱歉地一笑,像是安抚她显而易见的怒火,快要杀人似的。

    “你的恐龙期经纪人呢?她死到哪去了?”她是全球搜查特派员吗?

    “她最近去相亲。”连她都找不到人,说不走过些时候会收到帖子,礼到人不到。

    “相亲?!”好大的笑话。“你确定地球上还有另一头公恐龙?”

    那副长相不是她在嫌弃,人高马大又黑黑壮壮.脖子出奇的细长,好像佛罗纪时的长颈雷龙,任何一个女孩站在她身边都可以小鸟依人。

    五官不算难看,组合起来没吓哭过小孩,顶多吓傻了,七月半时不能在外面走动,尤忌夜晚出没,将近一百公斤的体重总是哈、略、哈一一一恐龙的步伐,人未到鸡声先到,地面会有强烈震动。

    叫人想砍上帝一刀的是她有出奇优雅的教养,甜美的黄莺软腔,实在让人很难联想成同一人,只能说这个玩笑开大了。

    能想象一头恐龙勾起壮壮的小指喝咖啡,轻声组语的咯咯轻笑,粉色套装内是祖母时代的营丝衬衫吗?

    只看了一次她就不敢领教,倒尽胃口地连一个字也写不出来,脑海里浮现一群恐龙在跳大腿舞,因此把地表跳碎了才绝种。

    “别太缺德,柔柔可没得罪你。”真是的,一张嘴比刀还利。

    是了,恐龙居然取了个绝对女性化的名字——温柔柔。“四维八德我从缺,此乃天性。”

    不然她怎想得出奇奇怪怪的人物个性。

    “算我怕了你,你能不能帮我联络倪小姐?”有颗金头脑不善用太可惜。

    “倪小姐?你也太客气了吧!”她都叫声死书呆,反正那人迷糊得很。

    因为写作上的需要,不爱外出的她就直接要九楼的邻居从图书馆把书拿回来,她参考完即归还,省去借书的手续还要填一大堆资料。

    有时写到一半资料不全,凌晨两点照样打电话挖她起床,解决了问题才准她去睡。

    “我跟她又不熟,基本的礼貌不可少。”总不能像她老是口无遮拦。

    “是,礼仪大使,我和她熟得足以穿同一条内裤。”她没好气地翻翻白眼。

    和风拿起电话拨了瑞香居的号码,像念芝麻开门似的念起云想衣裳花想容,话筒那端传出声音。

    “喂!和风吗?”

    “自己和她谈,我要去睡觉。”她不管了,让能者去多劳。

    接过手的何向晚无奈地一笑。“我是兰花居的何向晚,有件事可以请教你吗?”

    对方明显地愣了一下,口气不太确定地问道:“你是这幢大厦的住户?”

    “是,四楼的兰花居。”不会吧!六七年的邻居多少会有些印象,而她……真是过目不忘的百科全书吗?

    “嘱!我想起来了,是你。”意思是肯定同园子的人,并非假借各种名目要挖她脑中珍贵资料的。

    她最讨厌出名,愿望是当小小的图书管理员。

    “是这样的,我正打算找个雕材……”

    细细碎碎的交谈声连续了半个小时,一旁的和风抱着枕头睡在书堆里,人家几时离去都不知情,犹自专注于梦中男主角被卷起的大石头砸死……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是梦。

 第二章

    幽静的古朴环境巨木参天,葫郁一片绿意盎然,红树林步道以红白砖交叉铺成,底下是一层厚厚压平的木屑好防滑。

    清扬的鸟叫声不绝于耳,林间跳跃的雀影不知忧愁,优游自在的啄羽自娱,风是大自然的赏礼,轻轻摇晃枝头白花。

    是梧桐花开的季节,淡淡的清香伴随自白花瓣迎面袭来,初来乍到的人总以为人了桃源仙境,忘情地一掏仙花风风。

    顺着小径往上延展,坐落着一幢千坪大的两层楼别墅,哥德式建筑,有十七世纪欧洲贵族的气势,门口林立十来座人形雕像,忧郁的眼神似在诉说无奈的寂寞,盼望拥有人的关怀。

    几个不多话的佣人来来去去,门前停了一辆深蓝色轿车,四周的安静出人意料,像是怕惊动林子里的野狼。

    台湾当然没有野狼,只有人家放生不要的野狗,附近有个老荣民拾了二十几条流浪大当儿女养,每回车声一起总会回应个几声。

    远处的白云一朵朵,慢慢地飘近——

    敞开的落地围内有位满身大汗的伟岸男子正吃力地抬起脚,一步、两步、三步艰辛地往前跨,像是初学走路的幼儿,痛苦的神情反映在他苍白的脸色上,黑色花岗石上的水渍是他滴落的汗。

    几乎是用尽了气力,到了第七步时他终于支撑不住地往前倒,抽痛的双腿如刀割般鞭策着骨髓,犹如走了一趟地狱,个中苦涩只有自己明了。

    男子挣扎地要起身,一旁的复健师见了不忍心想扶他,却在他凌厉的目光下缩回手,他不许任何人同情他。

    三年了,在三年前他是意气风发的卓越挺立,一场策划过的意外导致他双腿不良于行,险些半身不遂地成为植物人。

    经好友不眠不休地抢救七十二个小时,好不容易才从阎王手中抢回一条命,活生生地在鬼门关前走了一回。

    活着,是为了报复,他绝不轻易认输,除了自己没人可以打倒他,所以他必须站起来,给予敌人一个迎头痛击,他是荒野的孤狼而非驯服的家犬,鲜血才是他的食物。

    “好了,今天就到此为止,你的体力无法负荷。”沉稳的男声止住他的强求。

    “再一步就好,我可以办到。”一定办得到,一步并不远,只要跨出去。

    “欲速则不达,你不想把脚筋拉断,从此当个爬行的废物吧!”秦东峰毫不留情地一脚踢倒他,终结他的努力。

    “啊!秦医生,你怎么这么残忍地对待一个有心复健的人。”他太过分了。

    他露出玩世不恭的嘴脸。“雪儿,你真认为他还能继续下去?身为专业的复健师,别让私情蒙蔽了。”

    “我……我没有,你不要诬蔑我,我不会和自己的复健者发展男女关系。”义正辞严地驳斥,心底却闪过一丝苦涩。

    她只是个无举足轻重的复健师,没人会在乎她,包括她私心爱慕的男子。

    “是是是,是我心直口快地胡言乱语,你大人大量到见怪。”他做了个投降的手势道歉。

    大家心知肚明,说出来反而难堪,对复健的进展并无助益。

    雪儿冷冷一膘不理会他。“齐先生,需要我扶你坐上轮椅吗?”

    “不用,我自己来。”双脚无力,他靠苍劲的臂力支撑起七十几公斤的身体。

    像是过了一辈子那么久远,背早已湿透的齐天豫才坐上伴了他三年的电动轮椅,不靠任何人的帮助,起伏不定的胸膛是过度透支体力的喘息。

    一头湿淋淋的发滴着汗珠,手臂上的淤育是复健所留下的伤痕,处处可见。

    “你啊,固执得像头牛,别急着一步登天,小心摔得你粉身碎骨。”太过急进反而不会有好进展。

    齐天豫接过他抛掷来的毛巾一抹。“有你在底下垫背,先死的不一定是我。”

    “瞧瞧你说的是什么人话,过河拆桥也未免快了些,我的脚完好无缺,随时开溜多方便。”他炫耀地踢踢腿,走台步。

    “一根绳子绑死了你我,你能跑多远。”他冷嘲地按下前进钮,为自己倒了一杯酒。

    秦东峰眉头一皱。“说得好暧昧,我对同志没兴趣,也不会嫁给你。”

    做完激烈的复健不应喝酒,可是他肯定不听人劝,一意孤行地把酒当白开水补充流失的水分,说了他几十次依然故我,简直令人想按他一顿。

    三年前差点救不回他,在加护病房观察了三个月才允许转人普通病房,接着一整年是医院的长期住户开了好几回刀矫正胸腔位还,在脊椎处植人钢钉,而且固定腿骨不外移。

    原本不该在一年半前出院,依他的复原情况不会提早进行复健,但是能拿一头牛怎么办?打不回骂不痛、说不听,硬是执意为所欲为。

    为了避免错误的复健方法使腿骨受二次伤害,他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开出院证明书,请来名为看护的复位师拟定长期复地计划,在有效的控制范围内得到正确而完善的复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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