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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真的,再也不回来了——
“我会等着她。一直等一直等,等到她回头为止。”
那时,他大概是那样想的。
可现实总是让人无能为力。
一个月后,沈父自行辞职,回到家里颐养天年。
市里的人事变动出来的那天,沈涉在父亲的书房,陪父亲聊了整整一夜。
从书房出来时,他双眼红肿,形容枯槁。
几个月后,他终于开口,同意迎娶沈父的旧友的女儿——柳氏企业的千金。
订婚宴上,当他挽起另一个女人的手时,他颓然地闭上了双眼。
现世催人老。二十七岁,他的鬓角却已经悄悄冒出几根白发。
“我到底,还是等不了你。”
千言万语,七年情分,那一刻,只能化作他心底的一声叹息。
chapter 40
日子久了,瑾汐和柳穆彤越来越熟,竟成了在国外的日子里走得最近的好友。
因为研究生课少,私人时间充裕的很,瑾汐便多出些时间,可以四处走走。
柳穆彤有时也会跟着,她已经本科毕业,但似乎并没有回国的打算,偶尔几次瑾汐问起她家里人会不会担心着急,她便只是笑,或者不着痕迹地讲话头岔开。几次下来,知道她不喜欢谈自己家的事,瑾汐就不再过问。
只是有时从她不经意的抱怨里,得知她的家庭也复杂的很,有个说一不二的老爸,忍气吞声的老妈,而且她似乎对自己的父亲尤为不满,每每提起都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瑾汐每次听过只是笑笑,而后却对她更为关心。
家庭不和睦的孩子,总是格外惹人心疼。何况她自己,也有过那么多年的感触。所以更加能体会别人的痛楚。
翀霆工作少时,会开车带她们去附近的镇转转,看看风景,球赛,有时泡泡夜店。
翀霆与她都是安静的性子,偏偏柳穆彤话多,看到什么都能想出话题来,叽叽喳喳,天花乱坠。两人听了,也都会心笑笑,由得她疯说疯闹。如此这般,三人出游,也不乏乐趣。
几个月的相处,瑾汐与翀霆之间,也似逐渐步入一个稳定的局面。他待她好,她看在眼里,却并不多话。而他似乎也从未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企图,从未逼她面对什么。时间长了,她心里那根弦也慢慢放松下来。
他们之间,说来也怪,似乎从起先初相识的男女,略过了一段你追我赶惊心动魄的时期,直接迈入了最终的平淡宁静。
那种相处的模式,像亲人,也像老夫老妻。
快到瑾汐到美国的第一个假期时,翀霆接到纽约圈内设计师好友的庆功会邀请,趁着这个机会,他提议带瑾汐去纽约度假。
然而,听到这个消息,欢呼的最猛的却是穆彤。据她说,她对美国最感兴趣的两个地方里,一个是好莱坞,一个是百老汇。这次去纽约,不光可以一睹时尚圈的风采,没准还能蹭张百老汇的门票,她不禁喜笑颜开。
所以,为了这次纽约之行圆满,柳穆彤又兴奋地拉着瑾汐去疯狂扫货。结果一番准备下来,她的行李光是衣服就有满满两大箱,愁得她直喊冤。
然而,真到该动身去纽约的那天,柳穆彤却突然不见了。
瑾汐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柳穆彤租住的house里。因为她哭着喊着行李带不了那么多,瑾汐只好陪她在家里准备分类,收拾行头。
那天开始气氛是很好的,像往常一样,柳穆彤负责滔滔不绝地说,她负责含笑聆听,一切都跟之前没有不同,直到柳穆彤接了那个电话。
电话似乎是柳穆彤家里打来的,因为她接起电话的时候,语调并不轻快,表情也略显敷衍,甚至还无可奈何地冲瑾汐摇摇头,做了个鬼脸。
然而,对方讲了几句话后,她却一下子变了脸色。
起先是惊愕的,反应过来后,她迅速起身,到另一间房关了门接听。
起身那刻,她似乎是悄悄瞥了瑾汐一眼,却正巧对上瑾汐有些关切的目光。那一刻,她的脸色,似乎是有些慌张的。
接完电话,她回来后,脚步略有些虚乏,表情也是呆呆的。面对瑾汐的询问,也只是笑着搪塞过去。然而她的笑里,却多了几分勉强和提防。
看出她的不自在,瑾汐也找了个借口,提前离开那里。
谁知,那一面,却成了她们在美国的最后一面。
临行的前一天晚上,瑾汐打电话与她确认第二天碰面的时间,然而对方的手机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她担心出事,去到她的住处,却从邻居口里得知她几天前已经回国的消息。
电话打不通,邮件也没有回复,msn,qq更是一直灰着头像。
柳穆彤这个人,就像人间蒸发一般,从她的生活里倏地隐去。
速度之快,就像她当初的出现,带着那么几分宿命,几分隐秘。
***
几天后,当她再次听到“柳穆彤”这个名字,却是在苏敏吞吞吐吐的电话里。
彼时,她正一身华服,在TING设计师好友的庆功宴上,言笑晏晏。
四周金碧辉煌,俊男靓女,谈笑风生。
景致是美的,酒是美的,人是美的。
一切看上去都那么完满无缺,却都掩不上她心里那个溃烂的缺口,当她听到苏敏的话。
“其实,我原本想瞒着你的……可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你应该知道。”
“沈涉……要结婚了。听说对方是做日化起家的柳氏企业的千金。”
“据说还是你们中学的学妹,叫做柳穆彤,不知道你认不认识。”
等她清醒过来,她开始愤恨自己那一刻的惶然。
她原本可以说很多话。
譬如我认得她,几天前,我们还在一起计划着来纽约看歌剧。
譬如柳氏企业,我听说过,柳氏的老总,和沈父是至交好友。
譬如他要结婚了,那是很好的事,我祝福他。
譬如结婚礼物,我送什么比较好。
譬如沈家和柳家的婚礼,应该是一顶一的隆重,如果你能去,记得也帮我包个红包。
……
譬如很多很多。可以掩盖她此刻的惊慌失措的话。
然而那一刻,千言万语,她却什么都没有说。
像是突然的聋了,除了心脏怦怦的跳动声,再听不到其他。
像是突然的哑了,该说的话,张开口,却一个字都说不出。
心头,像生生被凿开了一个口子,往外淌着血。抑或那个伤口原本就在的,只是她一直假装看不到,不去碰,它便一直是完好的。至少看上去是。
然而,等她终于置身于这个豪华饭店的卫生间里,将眉目的华妆哭成一脸泥沙,她才终于明白,那心头的伤口,其实一直都没有愈合过。
那天晚上,是她有生以来,第二次喝的烂醉。
她想不到的是,这有限的两次,却都跟那个人有关。
只不过,上一次,他们还是命定的一双。
这一次,他即将成为别人的那一半。
心里很空,那种空,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所以,她需要很多很多的酒精,来麻痹自己。
她以为喝醉之后,她就不会再去想,也不会再那么难过。
然而事实是,喝醉之后,她却满脑子都是他,他的眉目,那么清晰地出现在她的幻觉里,他冲她笑,冲她扬眉,冲她撇嘴,就像以前的时时刻刻。
就像从来未曾分开过。
***
回去的路上,瑾汐烂醉如泥,脚步虚浮。
翀霆叹口气,将她背在背上,一步一步,往住所走。
苏敏在电话里察觉她的失常,便急急忙忙将电话拨到他这里。
她在电话里带着哭腔,要他确定瑾汐没事,又哭着忏悔自己的失策。
直到他告诉她瑾汐安好,又一番安抚,保证照顾好她,苏敏才哭哭啼啼挂了电话。
然而,他心里,却也跟着沉下去。
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这种悲楚,他完全能够体会。
曾几何时,他也曾是那个“新郎不是我”中的一员。
脑海里的光影,是个穿着白色婚纱的漂亮女子,她捧着百合的花束,笑得如沐春风,却比春风更美丽。
草地,百合花的拱桥,她站在花下笑,一切都跟他们曾经约定的一样,只是,站在她身边的那个人,不是他。
心里,是一点点的悲凉,泛着苦意。
曾经他也以为自己不会放下,然而,他却终究是走了出来。
只是没想到,他走出来,却又掉进了另一片沼泽。
这片沼泽地,唤作瑾汐。
夜空晴朗,满天繁星。
他背着她,一步步前行,重叠的影子,照在地上,被路灯拉的很长。
她的泪,一滴两滴,尽数掉进他的衣领。
“沈涉……沈涉……”她在他耳边唤。
他听清后,却只能凄然一笑。
他认得她以来,她两次醉酒,都是因为同一个人。
那个人,不是他。
然而她却在他耳边,唤着那个人的名字。
这是不是,就叫做宿命。
他伸手,想要给予她安慰,手停在半空中,半晌,却终究只能轻轻拍拍她的头。
他曾经想过,也许某一天,她会不再那么在意。
她想起那些过去,不会再难过,她会向前看,看到身边,还有他的陪伴。
然而,这一刻,他却突然有些恍惚——
他所以为的那一天,真的会来吗?
“会有那么一天吗?”
良久,他轻声问了一句,像是问她,问自己,问天意。
她伏在他背后,却只是轻声叹息。
chapter 41
柳穆彤的email,在一周后,抵达瑾汐的信箱。
在邮件里,她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交待的清清楚楚。
于是,这又是一场阴差阳错,啼笑皆非的缘分。
如传言所说,柳穆彤,与她和沈涉,的确是一所中学的校友。
只不过,高中时,沈涉高调追求卢瑾汐的疯狂行径为人津津乐道时,柳穆彤还在初中部仰望他们的闹剧。
待他们毕业后终于在一起时,她才刚刚升上高中。
高中毕业后,她一人来到美国求学,与国内的消息再无瓜葛,可内心里,沈涉和卢瑾汐,依旧是恩爱和睦的一对。
她像认识他们,仰望他们的所有人一样,打从心底里相信,他们绝对会恩爱一世,长长久久。
却不成想,毕业后,她为了躲避家里对自己的桎梏,执意留在学校没有离开,却在这个时候,遇见了只身来美国留学的卢瑾汐。
起先,她心里是雀跃的。为的是他乡遇故人,故人恰好还是她年少时心头的偶像。
因为好奇,所以亲近。然而亲近后,她却惊讶地发现,沈涉与卢瑾汐的神话,早已破灭。
大概还是打从心底里对这个姐姐有好感的,她秉着小孩心性,靠近她,了解她,试图让她在异国他乡,能过的平安快乐。
然而,却是家里的一个电话,让她的世界彻底颠倒了天地。
父亲为她定的婚事,对象却是她心头那双神仙伴侣的男主角,而彼时,女主角,正坐在她身边,含笑替她打点行装。
那一刻,她似乎是彻底的傻了。造化弄人,这个世界,总是这样让人啼笑皆非。
饶是她脸面再厚,也无法在得知这样的消息后,再去面对她的一颦一笑。
她觉得自己像个小偷,还是很拙劣的那种,靠着家里的本事,偷得了自己完全衬不起的宝贝。
失主,是她死都没想过,会去伤害的那个人。
仓皇中,她选择了逃走。她甚至都没有来得及收拾好所有的行装,只拎着一个小小的行李箱,一张机票,就这样匆匆逃回了国。
回国之后,她冲到家里,第一件事,便是与父亲抗议,表达对这门婚事的愤慨。
然而父亲的反应就如她记忆中一般强硬不可违抗。
她甚至,哭着跪在他面前,求他改变主意。只因她不愿做这个拙劣的小偷。不愿亲手去拆散,她少女时期,心头永远的那对神仙佳偶。
然而,事情却都在她与沈涉见面的那一天,彻底转变。
她将永生难忘,他衣冠楚楚,款款向他走来时,她胸腔里,那几乎要跳出心房般的狂躁。
她记忆里的他,英俊,硬朗,笑得时候,风华绝代。
然而,现在的他,面目如霜,身形瘦削。
那个总是朗朗笑着的沈涉,如今不再笑了,让她没来由地心头就是一滞。
他见到她的时候,只说了两句话。
“你好,我是沈涉。”
“我开诚布公地讲,这场婚事其实更像场交易,如果你不愿意,我不勉强。”
他说的那么直白,直白的那么残忍,气氛甚至有几分凝滞,却都抑制不住她心头片刻的狂跳。
几乎是沉吟了几秒钟,她便不假思索地直视他,“我愿意。”
多可笑。我愿意,说得好像他在求婚,而不是谈判一般。
然而她就是这般愿意。
他似乎微诧了片刻,但很快就恢复了冷淡的表情。
她却再憋不住,“其实,我早就知道你,也知道,你和瑾汐姐的事。”
“其实,我前几天,还跟她一起在普罗威登斯,她读的学校,跟我是同一所。”
她提到那个名字时,他似乎是一下子呆住了,眼睛死死瞪着她,失却了刚刚的平静,完全是另一人。
他只有在提到跟那个人有关的事时,才会变成这样吧。
这样的在意,这样的,有血有肉,有情有义。
完全不似与她谈判时,那石雕一般的表情。
“她……还好吗。”半晌,他才低声问道。
“好。很好。有个要好的男朋友,一直陪在她身边。他对她很好,百般呵护……他们住在一起。”她平静地回答。
“是吗……”他似乎闭了闭眼,才语带苦涩地说。
“那很好……很好。”
他嘴里说着很好,脸上的表情,却如剜骨一般,痛不能当。
圣经里说,夏娃是上帝取了亚当的一根肋骨塑成。
卢瑾汐,是沈涉的肋骨。
现在她走了,他的那根肋骨,被活生生剜了去。
她突然有种奇特的愿望,是愿望也好,执念也罢。她想做他身体里,那根新的肋骨。
永远不会被剜掉。不会让他这样痛不能当。
有句很俗的话,没有值得不值得,只有愿意不愿意。
那一刻,她突然明白了它的含义。
“我现在,心甘情愿,做这个拙劣的小偷。
即便我知道,这样的行径,可悲又可恨,宛如掩耳盗铃。
即便铃铛不愿意。
对你造成的伤害,我很抱歉。
请你原谅我。
我其实,只是跟你爱上同一个男人,我想好好照顾他,安慰他。
即便这辈子,我都无法成为你。”
在信的末尾,柳穆彤这样写道。
虽然请求着她的原谅,但字里行间,却清清楚楚讲明白了这样一个事实——
以后,将要陪伴在沈涉身边,永永久久的那个人,不是卢瑾汐,而是柳穆彤。
而出于同为女性,那些隐秘的骄傲和自尊的考虑,她将永不会为外人道的,是他们订婚那日,沈涉对她说过的话。
“我可以跟你结婚。你嫁给我,我定不会亏待你。但是除了婚姻,名分,我给不了你其他的。”
他是这样自私,她甘愿做贼来追随他,他却除了婚姻,什么都不愿再施舍与她。
然而,曾经,他却把一切都给了另一个人,除了婚姻。
这,是不是命运的捉弄。
很多年后,当她再回过头,审视自己当年的孤勇,和义无反顾,她也许是后悔过的。
后悔的,却不是为着她的傻,孤勇,和没有任何底气的义无反顾。
像她曾经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