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烂英豪vii+日出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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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烂英豪vii+日出之前-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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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醉雨倾城

第七部:日出之前
绚烂的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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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绚烂英豪第七部之日出之前
  作者:醉雨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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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输是一种形态,并不可耻。”重音落在“认”字上。
  “让胜者赢得了难以言说的快感。操纵?”声音里有年轻的狂放。
  “让我们换成温和的词语吧,掌控。”声音和词语的性质一样温和。
  “好。让对方认输,获得掌控权。”
  “对,掌控什麽呢?”这是循循善诱而不是质问。
  “胜利本身。”
  “深一层,想想人的需求和情绪。”
  “掌控对方。”
  “还有局势。这至关重要,胜利是棋子,摆错了位置就会变成认输。”
  “赢大局,不拘小节。”聪明的微笑。
  “很好。”鼓励的微笑,带一点点深远的,让人捉摸不透的担心。
  
  其实江扬和彭耀都是布津帝国贵族中的异类,被提起的时候总是一片唏嘘──16岁就被父亲送到最艰苦的海军陆战队的元帅长公子是诸人尊敬却不肯效仿的榜样,而彭家的小儿子则因其出格的荒唐,在14岁以前就成为了少爷小姐们睡前故事里的恐怖角色。
  彭耀是彭燕戎最小的儿子,相貌酷似他的法王外公,眉骨很高,鼻梁很挺,眼角微微上吊,灰蓝色的眸子像是夏天阴晦的天空,在他生气的时候,有种风雨欲来的冷酷感,但温柔的时候,又像是日出前的大海,看上去柔软而富有包容力。
  他生下来的时候,他的父亲彭燕戎已经四十岁,最大的女儿已经出嫁,因此并没有像故事书里那样充满了为人父的欢欣感。彭耀的四个哥哥则因为新弟弟的出生而达成了暂时性的联盟──众所周知,彭家的家徽是狂吼的白鲨,这几乎是唯一胎生的鱼类,小鲨鱼在母亲的子宫里靠吞噬其他兄弟姐妹获取营养,最强壮的那只才能活著出生,但是也要小心谨慎,以免成为其他同类甚至亲生父母的美餐。彭家家风就是如此,鼓励竞争,崇尚铁腕。
  彭耀的母亲当时也已经不那麽年轻了,为了生下彭耀,颇吃了不少苦头,在他出生以後,她只喂了他几天的初乳,就迫不及待地请了塑身教练来帮助恢复身材,并没有因为他是她这辈子最後一个孩子而给他额外的宠溺。彭耀三岁的时候,甚至因为保姆的小疏忽而感染流感,几乎丧命。当时彭耀的外祖父朱雀王裴坤山恰巧也因为关节的老毛病在同一家医院疗养,这位有两位数以上孙辈的重量级人物意外注意到自己的这支骨血,祖孙居然非常投缘,於是出院的时候,彭燕戎得到消息──老丈人要带外孙去家里住一阵子,好好调养。彼时彭夫人已经光彩照人地回到了社交界,彭燕戎则军务缠身,两个人都认为这个主意相当合心意,於是彭耀正式入住朱雀王恢宏的庄园城堡,并且一住就是十年以上。
  布津帝国的四大法王之一的朱雀王传统上主司执法,不仅掌握著整个布津帝国的警察系统,也掌握著许多政府部门的相关机构。在江扬的祖父江兆琅元帅战死於雪伦山会战、结束布津与纳斯的十年战争以後的两年,布津帝国的最高权力阶层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洗牌,那时的三皇子迎娶了裴坤山的小女儿,支持自己从小的挚友江瀚韬夺回江氏军团的领导权,老皇帝去世之後,他就在裴家和江家的支持下,成功继位称帝。
  因为与皇室的这层关系,朱雀王室的势力比其他三位法王更大,在宫廷内部的地位,也有微妙的略高。彭耀在朱雀王城里,就是一位真正的小王子,就算他要天上的星星,宠溺外孙的裴坤山也会叫人给他摘下来。
  但是彭耀并没有因此成长为一个只会哄女人开心的小白脸,他8岁的时候跟裴坤山去围场打猎,就用猎刀杀死了一条比他还高的灰狼。他始终不能把宫廷舞跳得优雅从容,却能跟在街头连续跟几十人斗舞并且获得胜利;他学过几笔油画,不过总是用来在街头的墙上用喷枪乱画;他最擅长的是打架──因为七岁那年回家度假,三天被哥哥们揍得折了四根骨头,回去足足躺了半个月才能下床,所以开始了长达十数年极刻苦的练习,到十一二岁的时候,已经能独自撂倒一个成年的男人。
  这种狠如孤狼的性格显然遗传自外公,彭耀爱飙车,爱打架,听朋克音乐,他十三岁的时候已经开始穿有破洞的牛仔裤和涂鸦T恤衫,几乎差一点就会从朱雀王的城堡里搬出去,跟一大群男男女女睡在窝棚里,视吸毒和□为人生常态。
  但是一切都在他十四岁那年的春天改变了,过了很多年以後,彭耀都记得那时候的风非常温暖,杜利达共和国的阳光那样灿烂,天空蓝得耀眼,他的窗外是大片的梨树果林,如雪的梨花狂欢般绽放,风吹过的时候,花瓣和花粉就会随风飞扬起来,像是一条充满香气的河,奔腾地流过他的窗前。花瓣落下的时候,他就听见他温柔地说:“亲爱的,你和我一样,过分的刚强和骄傲,伤人伤己都不自知……”
  彭耀望过去,只看见他湛蓝如同杜利达天空般的长发,他并不是穿著那种会迎风鼓荡的白衬衫,像童话里的王子,而是穿著一件很紧的无袖运动T恤,身体像白桦树那样柔韧又挺拔,他站在距离窗口很近的大树下面,几下就攀上树去。彭耀并没有看到他的脸,只看到那双穿迷彩裤的长腿,裤脚扎在军靴里。他的左脚踩在最强壮的树杈上,右脚垂下来,树枝摇了摇又稳住,落下一地花瓣。
  风簌簌地吹过,彭耀竖起耳朵也只能听见只言片语,听到他在笑,听到他的声音很温柔。後来有个人从远处跑到树下,大声喊:“苏朝宇!比赛前不许打电话!快点下来!”
  还不满21岁的年轻人直接从两米多高的树杈上跳了下来,稳稳落地,敏捷如同大猫,苏朝宇笑得灿烂又心满意足,把手机扔还给追过来的助理教官,在对方举拳头前就勾住脖子拍著胸膛认错,一副好哥们推心置腹的模样,那教官真的没办法发脾气,只是一面埋怨著他的危险动作,一面拉他回去。
  苏朝宇走了两步又停下,退著走了三步,低头捡了个石头,随手一扔准准地砸在二楼彭耀的窗框上,彭耀吓了一跳,猛拉开窗户探了半个身子出去。但苏朝宇已经大步走了,彭耀吼了好几个“喂”,海蓝色头发的年轻人却一次也没有回头。
  朱雀王最宠爱的小王子感觉到血液一下子涌到了脑门,连耳朵都红了,在他众星捧月的生命里,所有敢轻视他敢肆无忌惮地挑衅他的人都已经倒在了他的拳头底下,他决定冲过去跟那个叫苏朝宇的年轻人打一架。
  但苏朝宇已经坐车去训练场了。
  彭耀坐在别墅的大厅里等,服务员们徒然地端了饮料和点心放在他面前,但彭耀只是沈著脸不说话。到黄昏的时候,苏朝宇才跟教官们一起回来,无袖T恤上有一层层已经干了的汗渍。
  彭耀站起来,但是苏朝宇选择忽略这个倨傲少年注视的目光,他侧过头跟助理教官讨论著一些关於比赛用枪械的问题,眉头微皱,神情专注地穿过大厅。
  彭耀下意识地握紧拳:“蓝头发的那个,站住!”他的父亲,也就是这次参赛的领队之一彭燕戎中将正好从楼上走下来,身边跟著的是帝国军校的副校长刘岳准将,两个人都被惊动了,一起望向客厅正中。
  苏朝宇连头都没回,右手抬起来不耐烦地赶了一下,话却说的还算彬彬有礼:“对不起,我很累了,不管是什麽事,赛後再谈。”说完就自顾边上楼边跟站在门口的服务员说:“一份赛前标准配餐,谢谢。”
  站在另一条楼梯上的刘岳准将虽然只跟彭燕戎共事了几天,却已经十分了解这位中将的骄横和彪悍,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对方果然已经黑了脸,盯著苏朝宇的眼神里有怒火。
  刘岳刚要打圆场,彭燕戎已经指住苏朝宇,声若洪锺地喝道:“站住!”
  苏朝宇毕竟是三年级的军校生,面对将军的命令就算再生气也不得不服从,敬礼:“是,长官。”
  彭燕戎已经走到彭耀身边,摸摸他的头问:“儿子,你要什麽?”
  彭耀瞧著苏朝宇,夕阳从他身後的落地窗照进来,影子很长,像是一杆挺直的标枪,彭耀向前一步,左手按著右手,骨节啪啪作响:“跟我打一架再走。”
  苏朝宇几乎忍不住笑出声来,这场景在中学时代几乎每周都上演至少一次,有时候因为他的女朋友庄奕,又或者有人看不惯他颜色豔丽的蓝头发。“对不起,我拒绝。”苏朝宇勾起嘴角,“我从不打小孩。”
  过了很多年以後,彭耀都不记得当时自己说了什麽,或者是因为内心隐秘的歉疚和不快,使他潜意识地遗忘了那一切。他只知道那夜雷雨交加,只知道自己收到了一套湛蓝发丝制成的油画笔,只记得那个被强迫剪短了头发的年轻人在朝阳里一下子倒在助理教官的怀里,吐得撕心裂肺。那一年的陆战精英赛布津帝国代表队夺冠呼声很高的选手苏朝宇只得到了第四名──他一直在发烧,每场比赛上场前,都会用掉大瓶大瓶降温的酒精。
  彭耀觉得自己应该道歉,但是他当时太年少又太骄纵,从不懂得如何低头。偶尔,朱雀王的厨师会把杜利达特产的香梨作下午茶点的配料,那就会让他想起那年那天,有一个声音那麽温柔地说:“亲爱的,你和我一样,过分的刚强和骄傲,伤人伤己都不自知……”
  好吧,如果有机会见面,他一定会跟苏朝宇说抱歉,然後……14岁的少年勾起嘴角,捏紧拳头,要打一架才好,要你心甘情愿地叫声老大才好!
  彭耀真的戒断了街舞和涂鸦,把电吉他锁进柜子里,再也不泡夜店,只在每个月的月末去听一场露天音乐会,所有的时间都被用来练习或者研究军政。朱雀王裴坤山和彭耀的父亲彭燕戎都觉得惊诧,但是这个最叛逆也最有天赋的孩子,真的用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和坚韧完成了纨!子弟到合格接班人的转化。他离开朱雀王的城堡,去父亲麾下的特种精英部队狼牙突击师任职,踏踏实实从士兵开始;休假回家的时候,甚至愿意花一点点时间去宫廷里和他未来的合作对象相处,和他讨厌的“满脑子只有丝绸手绢和奶油蛋糕的女孩子们”跳中规中矩地宫廷舞。
  帝国历377年1月,飞豹的江扬率部登陆兰陵列岛,狼牙的彭耀则在同一场战役里刷新了前线特种侦察小队指挥官的年龄记录,一样昂扬的年华,一样的英俊迷人,一时间帝国军界双星闪耀,不知倾倒了多少妙龄少女。
  
  时光的沙漏无声无息地翻转,一年半以後,暮夏。
  彭耀,16岁,中尉,时任狼牙突击师成为第六分队队长。
  苏朝宇,22岁,军校四年级,陆战精英赛总冠军。
  江扬,22岁,少将,已经接管边境基地。
  玫瑰和松露巧克力的夏宫骑马会无聊地让人打哈欠,向来在这种场合会出尽风头的江扬因在边境基地任职,并没有出席。穿著得体黑色骑装的彭耀在观赏性多於竞争性的马术比赛里赢得轻而易举,完全没有任何成就感,他端著半杯香槟,一面应酬著祝酒和寒暄的人群,一面转过开满秋玫瑰的花墙,想走到宫殿里面去躲清静。
  正是半下午懒洋洋的时光,天气已经不太热,阳光却仍然很好,风里充满了酒香和甜香,让人有种没来由的幸福感。彭耀转过花墙的瞬间,就看到他,标志性的海蓝色长发被风吹得很乱,於是他就一只手按在头上,露出光洁的额头。
  彭耀一下子愣住了,这是一个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见面的场合,他记得他的名字,不仅仅因为近日所有军界的报纸都在头版头条刊登了他硕大的照片和名字──他始终记得,苏朝宇,他的名字是苏朝宇。
  那时候的苏朝宇已经承受了失去母亲与挚爱女友的双重打击,并且从灭顶的痛苦中重新找回了自己,现在几乎每日都被史少昂校长勒令出席各种应酬和宣传节目。目前为止,苏朝宇仍没有发现其中的乐趣,此时靠著一根汉白玉雕龙柱子,穿著礼服姿势却仍然非常随意洒脱,左手始终按著头发不动,右手端著水晶杯,里面似乎是矿泉水,冰块已经化了一半,他静静地望著彭耀的方向,若有所思。半边阳光照在他的脸颊上,他的蓝眼睛美得像皇冠上那颗最耀眼的蓝宝石。
  彭耀知道自己跟去年已经有很大的变化,高了,结实了,也晒黑了,他想苏朝宇可能是觉得他很眼熟,又想不起“仇人”的名字,所以一直看著他,彭耀站在那里足足30秒,然後他决定走过去,跟对方打个招呼,如果可能,就说声抱歉。
  苏朝宇的目光很温和,没有一丝责难和仇恨。彭耀於是深深吸了口气,带上最有礼貌最得体的微笑,用比贵族健硕又比军人优雅的步伐走过去,举杯。
  这是最得体的开场白,在这样的场合,哪怕是彼此仇恨的家族也会礼节性地举杯。但是苏朝宇没动,彭耀相当有教养地等了五秒锺,海蓝色头发的年轻人放下左手,抬起右手,像是要举杯,可是……
  苏朝宇举杯,然後自己抿了一口。
  彭耀非常尴尬,他发现苏朝宇仍然望著他刚刚站的地方──他没有在看他,他只是在想自己的心事,或者,什麽也没想,只是在这样的午後,让头脑彻底休息。
  又可以说什麽呢?
  彭耀从他身边走过去,就这样吧,终会有一天,我会叫一样骄傲而刚强的你,为我折服,为我效忠。
  
  =本章完=
  
  P。S。
      
  绚烂七这就开坑了。
  想问彭耀是谁、是否曾经出场的筒子——挥手,打回去重看,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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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夏是个令人愉悦的节气,江扬讨厌谷雨和小满,对大雪或者春分相对亲切,不过剩余二十三个节气加在一起,也赶不上他对立夏的感情──他到现在还记得五岁以前,当时还是上将的江元帅不那麽忙,一年二十四个节气,他总会做各种奇异而美味的食物给孩子们。秦月朗喜欢青团,而江扬却爱立夏饼。
  香酥的饼皮配上梅菜鲜肉的馅料,烤得两面都是金灿灿的,配虾仁面吃,喝明前的龙井,因味蕾而获得的满足,轻而易举地占领整个身心,整个青少年时期,那绝对是江扬最甜蜜的回忆之一。
  从昂雅古堡回来後的第二周,江扬回到官舍的时候就闻到了那种久违的香气,他在花园的紫藤花架下站了片刻,闭上眼睛依稀有种往事扑面而来的感觉。穿家居服的秦月朗端著滚青边的白瓷盘子走出来,两根手指捏起一张饼,在江扬面前晃了一下,笑眯眯地说:“刚出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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