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点点头。
“那怎么不告诉我?”
“我不是他们的第一选择,实际经验也不多,心里没底,但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既然有机会就应该试试,如果能把位子坐稳,发展空间就大了。我知道你总希望我留在旧金山,说不定会觉得我是故意的……你这个人心思重,容易多想。后来我突然想,索性我们结婚吧,虽然男人二十几岁结婚好像早了点,不过那样大概可以让你安心,所以我就去买了那个戒指……只不过,临到送出,才发现不上台面……我当时想,再等一段时间,也就是一两年吧,等未来有点眉目了再跟你说,”他又喝了口茶,抿抿嘴唇,“我甚至还想,等我那边差不多定下来,就让你跟我过去,大不了将来我养你,反正那里的房子没有加州贵。没想到你马上说要分手,我一逞意气就答应了……也是因为这个,后来我知道你和小杜又在一起之后会那么生气……”
他静静地,像在说一件久远的往事。这些心思,他从来都没有对我讲过,所以我不知道;我以为他的人生规划里没有我,我错了;我以为他的心里没有我,事实却恰恰相反,他把我藏得那么深,就像那天晚上他用拳头把我的拳头包在里面一样,深到我自己都看不见。有些事情,我们以为有足够的时间,去说、去做、去了解,其实却没有。我们的时间凝固在了我那块没有送出的手表上面。
程明浩的话一点一点像雨水一样渗进我心里的每个角落,我忍着鼻子发酸,“我又没说要你养。你养得起我吗?我很难养的。”
“我知道现在可能还不行,不过,我总是觉得,我如果能尽量混得好一点,你至少不用担惊受怕,一天到晚又怕工作做不好又怕裁员又怕被人家欺负,一点点事情都提心吊胆,连梦话都说的是英语……你那副样子真是让人心疼。我希望你能多一点选择,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他碰碰我的脸,“还有,你现在比出国的时候还瘦,人家到了美国都变胖,就是你越来越瘦……”
“那叫苗条,好多同事都羡慕呢,吃饭的时候偷偷看我到底吃什么能不胖。”我抽抽鼻子。 “一身的骨头有什么好羡慕的?我要你高高兴兴的,长得胖胖的,就像,就像史努比那样。”
当一个男人语气坚决地要我向一只狗看齐,我心里所有的眼泪都喷涌而出——在他默默下定决心把所有的艰难一肩挑的时候,我却在拼命猜忌、嫉妒、生气、给他气受,他心里一定也很委屈,还要装作若无其事,真难为他了。
“璐璐,别哭,别哭,乖,不许哭了。”他把我从椅子上拉过去,贴在他的怀里。他衣服上有一股烟味,我一边捶他的肩膀一边哭得更凶,“叫你不要抽烟,我叫你不要抽烟的呀,你不听话,你不听话……”
说到这里,我的嘴唇已经被堵住了,他用力地吻我,好像要把所有的废话都挡回去。透过烟味,我闻到了他身上久违的气息,不由自主闭上眼睛,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了。他温柔地抚摸我,让我“一身的骨头”刹那间酥软无力,没有思考的余地,只觉得一颗心像被搁在火焰上摇摇晃晃的空气里,热热的,被蒸得微微发晕,生怕随时会掉了下去。
朦胧之间,我感到程明浩把我抱了起来,一直抱进房间,用他的身体把我压在床上。他滚烫的嘴唇一路吻过我的额头、眼睛、鼻子、脸颊、嘴唇、脖子,然后接着往下,他的喘息声变得越发急促,一边吻我一边呓语般地说:“你是我的,是我的。”我顺着他的动作微微颤栗,紧紧地抱住他。他几乎有点粗暴地扯开了我的衣服,这时,电话铃突然响了。
铃声像是从另外一个世界传来,让我骤然打了个哆嗦。我看着程明浩,他也看着我。
又是两声响过,程明浩微微松开了他的怀抱,我终于把一只手伸过去拿过话筒。
电话里,杜政平的声音听上去很遥远,却又不可思议地真切,“你在干什么?”
“我,我刚到家,”我用尽可能镇定的声音回答,“你那边怎么样?”
“看来没什么希望。”他叹了口气。
“是吗?”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单薄而苍白。
“是啊,”他在那头沉默了几秒钟,然后突兀地冒出一句,“老婆,我现在只有你了。”
我的喉头像被什么东西哽住,仿佛一根刺深深地扎进心里去。
杜政平告诉我,他那个同学要请他吃晚饭,回旧金山会很晚。
我说:“不要喝酒,开车小心点。”
我轻轻地把听筒放回去,回头,正好撞上程明浩的目光。他眼睛里有一种深深的痛苦,反射到我的眼睛里,每一丝、每一毫我都体会得清清楚楚,让我痛彻心扉。当所有伪装的坚强、自尊和自卑都被现实剥落,我终于看见他为我痛苦不堪,却发现那一点儿也不好看。
床头柜第一个抽屉里有一个深蓝的绒布盒子,里面是我的婚戒。杜政平说:“我现在只剩下你了。”明天就要结婚,我现在却想跟另外一个男人上床。
我不知道自己是可悲还是卑鄙。
程明浩心心念念想着我是他的,而当我真的在他面前,却发现我其实并不属于他,另一个男人过不了多久就要回来,到时候,轮到人家问:“你在这里干什么?”
他坐起来,像抱小孩一样用力把我抱住贴在自己身上,脸埋在我散开的发间,仿佛贪恋一种毫无安全感的拥有,像一个绝望的姿势。他抱得我有点痛,但我没告诉他,一旦告诉他,他就会松开手,我不要。我的手插进他的头发,他今天没有用发胶,头发听话地伏在我的手指间,像刚长出来不久的草地,头发短了,他后脑勺的那个旋露出来,我用手轻轻摸着。
“你们那儿冬天很冷吧,你怎么把头发剪这么短?”
“那次跟你分手以后,我去剪头发,想起以前你总是喜欢玩我的头发,心里难过,就索性把它剪短了。”
“那不叫玩。”
“不叫玩叫什么?我看你每次都玩得很开心,像个小孩子。”
“为什么总觉得我是小孩子?”
“因为我第一次看见你,你就像个小孩子,”他轻轻笑了一下,“记不记得,那时候,你对着我的脚研究半天,然后抬起头来一笑,笑得很神气,好像在说:‘咦,这土八路好玩!’然后又一本正经地跟我握手。还有,
就是你很可爱,一笑露出一排牙齿。”
“谁笑不露出一排牙齿?所以你觉得我‘太好’?”
“说‘太好’是在找借口,讲老实话,那时候,我觉得你未必适合我,我也未必适合你。你看上去像那种一路顺风、什么苦也没吃过的类型。”
“你当时觉得什么类型适合你?”
“脾气好、能吃苦、好养、可以一起打天下。”
“农民。我要去告诉张其馨你就是凭这个找她做女朋友的,她保证吐血。”
“不许笑我。”
“那就是说你觉得我脾气不好、不能吃苦、不好养、不能一起打天下啦?我……我脾气是不好,可是,其他的……”
他轻轻点了一下我的鼻子,“我知道,我现在都知道了。那时候没好好追你,你是不是
很恨我?”
我点点头,“倒追男人都追不到,一点面子都没有。”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璐璐,我以前谈过三个女朋友,大学里两个,都是开始没多久就分手了。因为人家觉得我家庭条件太糟糕,后来是张其馨,也分手了。可是你跟其他人都不一样,你……不知为什么,你很把我当回事……”
“当回事?”
“那次在西雅图,你跟我讲花生漫画,说‘史努比大概是惟一一个把查理·布朗当回事的’,我突然觉得我就是查理·布朗,很普通,百无一用,没什么人把我放在眼里。你呢,像那个史努比,那么在乎我,好像我真是块宝,在乎得让我心痛。璐璐,你这个人骨子里很好强,有时候都分不出你是真的坚强还是在逞强……那天我抱着你睡的时候想,既然你这么把我当回事,我就要加倍地把你当回事,好好养你,守着你,将来不让你吃苦,让你一直那么神气,日子好过了,脾气自然也会变好,你又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
我紧紧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流出来,“没想到你不但农民,还有点大男子主义。”
他看着我的眼睛,“璐璐,你再给我织一条围巾,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以前那条不好吗?”
“好,就是太短了一点,我脖子比较长……好像也薄了一点,你知道我们那里冬天冷得要命。”
“美国买不到毛线。”
“买得到的。”
“买不到的。”
“一定买得到的,”他也变得孩子气起来,“我买到了,你帮我织。”
“不跟你烦了,你现在怎么这么多话。”
他捧着我的脸,看了半天,认真地说:“等会儿小杜回来我去跟他说,他想把我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在他的手掌里摇摇头,“我都跟他结了一半婚了。我对他老是说话不算数,这一次,我,我不能再不算数……”
“璐璐。”他哀求我。
“不要。”我也哀求他。
我们久久地凝视着对方,直到把彼此眼睛里的痛苦都看了个透透彻彻,又变成一种凄凉回到心里去。突然间,我抱住他,把头紧紧地贴在他的胸口,因为我体会到了那次郑滢说的感觉:我们像一对告别的旅人,一个在船上,一个在岸边,他拉着彩带的这一头,我拉着那一头,眼看着船慢慢地开出,带子越拉越紧,直到绷成细细的一根线,然后“啪”的一声断开,断头弹在手指上,先是没什么知觉,而后是麻辣辣的痛。原先或许不用告别的,总是一个先去买了船票要走的,或许也挽留过,也哀求过,然而终于还是走了;到了此刻,真要拼了命,跳下水去或许也能游回岸边,然而船开都开了,渐行渐远,有多少人会那么做?历来不是只有泪眼相对、无语凝噎的吗?
郑滢没说错,最坚决的告别是在床榻之间,在本该最最亲密的时候。这样的告别,连后路都一起切断了。我,放弃了他。
程明浩又抱了我很久很久,终于慢慢放开。我穿好衣服,他掏出一支烟,又放了回去,“带你去看样东西。”
半个小时后,我叫他把车子停在路边,“我不去了。”
“我答应过要带你看浪管风琴的。”
“我不要看了。”
“那好,”他沉默良久,把车门打开一点,让灯亮起,然后把那个玫瑰花纹的戒指递过来,“帮个忙,把它戴上,让我看看,好不好?”
我把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那颗小小的钻在暖融融的灯光下微笑,他脸上露出一种满意的神情。戒指稍微大了一点,我说:“总比太小好。”
我把戒指拿下来还给他。他把它放进项链上的挂件盒,看了一会儿,摇下车窗,猛地把它扔出窗外。链子在夜色中划了个弧线,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惊愕地看着他。
他转过头来,“这样也好,以后就可以不想你了。再也——不想你了。”他垂着眼睛,语气却又坚决了起来。
我的心里一阵痛,“你,你要给我好好的。”
他点点头。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说:“走,送你回去。”
我叫他在离我家一个街区的地方停下来,“我自己走回去。”
他伸手过来轻轻抚摸了一下我的头发,“小不点,好好过日子吧。”
我的眼泪顺着脸颊无声地往下流。过了半天,我哽咽着说:“我希望你也幸福。”
他点点头,淡淡地朝我微笑一下。
终于有机会说“希望你幸福”。只是,我们之间,已经分不出谁是浪子,谁是倒霉蛋。
我们都那么辛苦地辜负过,也守候过对方,到头来却是这样。
我站在街沿,看程明浩的车亮起红灯,缓缓开动,喷出一股白汽,散进夜色,像一声叹息。
我回到家,杜政平正站在冰箱旁边喝一杯酸奶。他问我哪里去了,我说出去随便走走。我脱下鞋,光着脚走到他面前,“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回来,”他正舀起一口酸奶,勺子停在嘴边,又送到我面前,“要不要吃?蓝莓的。”那是我最喜欢的牌子中最喜欢的口味,上星期他去买菜时忘记了,回来后想起又专门跑了一趟。
我点点头,张开嘴,他把勺子送进我嘴里。酸奶又酸又甜,小粒的蓝莓滑过我的舌头,凉凉的。
他自己也吃了一口,“你吃东西怎么总喜欢舔勺子?”
“不浪费啊。”
他又舀一口送到我嘴里,“傻瓜,又少不了这么一点。”
刚才进门前的刹那,我的确闪过念头,把下午的一切都告诉他,然后去找程明浩。可是,那个念头像霉菌一样被一杯Yoplait的蓝莓酸奶消灭掉了。酸奶杯对面的人,跟我相依为命。
二〇〇二年八月的某个星期四下午两点三十分,我和杜政平结婚。我穿着上次去参加郑滢婚礼时的那条裙子,那是我来美国以后买的最像样的衣服——其实是郑滢替我买来衬她的新娘装的,婚礼结束后就送给了我。
郑滢和她先生当证婚人。她很担心,在洗手间里对我说:“这样的话,你的负担就重了。”
我淡淡地说:“会过去的。”
临近年底,郑滢辞职,因为她怀孕了。我有点失落:刚刚有了那么一丁点儿“拉帮结派”的可能性,“帮派”却扔下我走了。
我们公司在高科技泡沫期间的最后一次“资源重组”进行得相当丑陋。二〇〇三年一月,一批重要项目完工后,好几个测试和客户服务部门被连窝端掉,一间间空旷的办公室像一个个被拔了牙的牙洞,看得人心里发涩。两年来,我们所有人像参加了一整套海军陆战队心理训练,由手忙脚乱、惊慌失措变得训练有素、沉着冷静,真正做到“前面的人倒下去,后面的人不动声色端起他的枪接着往上冲”。如果大家集体度假,完全有实力组团去非洲原始森林探个究竟,什么食人部落,发扬团队精神,三下五除二把部落酋长捉来,然后就地开会讨论怎么个吃法,清蒸还是油炸,刺身还是叉烧。吃得饱饱的,回来以后,用软件画出电子版路线图贴到内部网上,推荐别的部门去。
二〇〇三年初,杜政平收到南加州一所大学的奖学金去念博士学位。他说:“真好笑,我天天开着宝马车去上课。”我听得出他声音里的苦涩,生活中有些圈子实在兜得莫名其妙。
杜政平的学校在洛杉矶,他每隔两三个星期回一次旧金山。杜政平对我很好,记得我喜欢吃什么牌子的酸奶,记得给我带他们学校附近面包房某种很好吃的巧克力面包,记得天天准时打电话来说“晚安”。正当我们开始逐渐习惯婚姻和各自的角色时,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六月的一个周末,我从纽约出差回来,不知是不是在外面吃错了东西,我的手臂上长出一些小小的红水泡,根据经验,那又是过敏反应,我立刻拿出一颗抗过敏药吃下去。
可能是舟车劳顿加上抗过敏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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