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你的时候,你骤然发现,他的力气真的很大。
终于,气急败坏之间,我猛地低下头在他手上咬了一口,又用胳膊肘往他肚子上狠狠一顶,趁他两手松开,立即用五十米冲刺的速度飞跑而去。
等我气喘吁吁跑过两个街区,已是三个坡之外。我停下来,忍不住回头,想看看他会不会追过来。等了一会儿,他没有。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他是不是刚才被我打得很痛?还是觉得我心狠?或者,他其实追了,只是看不见我,以为我已经跑得很远,就不追了?
那一天,我发现,这个爱情片的经典镜头在很多城市都可以演得很漂亮,催下一桶桶眼泪,但在旧金山却偏偏不行。因为,这里的坡又多又陡,注定不可能把要分手的男人和女人拉进一个镜头;明明只隔了几道坡,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已经走远,就很容易放弃;也是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不在乎,就更没有勇气回头。当心变得脆弱,一道山坡,就是一个天堑。
我漫无目的地在这个高高低低的城市游荡,从满眼高楼的金融区,穿过熙熙攘攘的唐人街,到洋溢着意大利风情的北滩,再从滨海区安静的街道上绕回来,吃完了整整一袋椰丝巧克力。黄昏时,我沿着市场街回到一号码头边的栈桥。
栈桥上空荡荡的,我一个人坐在长凳上听脚边海湾里的涛声。一只海鸟飞过来,停在我正前方的栏杆上,一动不动地盯着我,迟迟不肯飞走。我歪着脑袋看它,它也歪着脑袋看我。我想它可能是肚子饿了,翻翻包,只找到几颗吃剩下的巧克力。我把巧克力掰碎,摊在手上放到它面前。它果然是肚子饿了,立刻低下头凑过来嗅了嗅,迟疑一下,又把头转开,终于意识到我这里没有什么油水,拍拍翅膀飞走了。
我有点失望,随后觉得自己可笑:鸟,怎么会喜欢吃巧克力呢?
那个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我和程明浩,彼此说不定就像那只海鸟和椰丝巧克力,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放在一起,就是不对头。
我们的身高不般配,怪不得他,是因为我只有一米五八;
我们不能一起唱歌,怪不得我,是因为他五音不全;
他对我很好,却偏偏让我难过,怪不得他也怪不得我,是因为,他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 可是,我到底要什么?坦率地讲,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不对头,就是不对头,不去多想了。
太阳慢慢西斜,我站起来,回头朝市中心那一片高楼大厦走回去。
栈桥是一样很美的东西,它远远伸展到海里,让人领略在岸上无法看到的风光。它同时
也是一样洋溢着哀愁的东西,因为走得再远,风景再美,到头来,总是要回头。
我去找郑滢,告诉她我和程明浩分手了。
郑滢叫起来,“他甩了你?”脸上摆出一副随时要去手刃陈世美的神情。
“我甩了他。”
郑滢更加惊讶,好像不信我居然还能有这份出息,“为什么?”
“我们不配。”
“怎么不配?”
“不配就是不配。”
郑滢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是不是他某方面表现欠佳?要不,过佳?你吃不消?”
我哭笑不得,“胡说八道。拜托你别问了好不好?我心情已经够差了,还不快来安慰安慰。”
郑滢摇摇头,“不是我说你,要甩也不趁早,辛辛苦苦等到人家博士毕业、找到工作再甩,把愣头青调教得八九不离十然后端在盘子上奉送给别的女人,你以为你是巴顿将军,功成身退吗?”
我没好气,“我是麦克·阿瑟,耀武扬威,统治的却不是自己国家的领土。”
郑滢勾住我的肩膀,摆了个很洒脱的姿势,“不配就不配,失恋也是人生必不可少的经历。走,买酒去!”
我们去爱伯森氏买酒。我说买啤酒,郑滢一摇手,“啤酒也算酒”,她要买威士忌,我坚决反对,因为我怕喝醉了像郑滢上次那样发酒疯。最后,我们停在一瓶大大的雪宝莉酒前面。
“买这个吧!”郑滢握住酒瓶上的小把手,“这种酒有一个出名的典故,就是酒瓶一旦打开,要一次喝完,否则,第二次喝,它会变成醋。”
我将信将疑,“真的吗?”
“老实说我不信,不过很浪漫。”
我微笑起来,“有点像谈恋爱,开始总是很美好,时间长了,就发生问题,最后变成一瓶醋。聪明的人知道应该速战速决,笨蛋才会想着要慢慢喝。就买这个!”
我们把酒搬回郑滢家。门上插了一张字条,是程明浩写的,叫郑滢给他回电话。电话留言机上也有他好几个留言,问有没有看见我,听上去很着急。最后一个留言是张其馨的,问关璐是不是失踪了,因为程明浩也去找过她,用她的话来说,“急得像掐掉头的苍蝇。”
郑滢有点疑惑,“你们到底分了没有?还是你在吓他?”
“我跟他说得很清楚,再说,我也不会拿这种事情吓人。”
“那他怎么还这样?”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做做样子吧,得了便宜又卖乖,让人家觉得都是我的错。他再打来,就说你没看见我。”
“我不喜欢说谎。”
“放心,他以前说过的谎比这个严重,骗他一次,不损阴功。”
我们打开雪宝莉酒。雪宝莉比一般葡萄酒略淡,清甜甘洌,甜里微微透出一点酸。郑滢一杯下肚,咋咋嘴,“不错嘛,的确有点像爱情,甜甜的,嗲嗲的,哄得人高高兴兴。”
我说:“比爱情好,爱情酸多甜少,是个王八蛋。”
话音刚落,真正的王八蛋又打电话来。郑滢照我的意思回答,放下话筒后说:“他在你家门口等你,听口气是要不见不散。”
“不管他。爱等就等,接着喝,今天晚上我跟你睡。好久没跟你睡了。”
等瓶子里剩下薄薄一层酒,我们两个人都有点飘飘然,郑滢说:“这些留着做实验,看它会不会变成醋吧。”
我摇摇头,把酒统统倒进杯子,“还是喝了吧,真变成醋,多可惜。”
我仰头把最后一杯酒喝干,心里突然像被什么东西狠狠钩了一下——我到底还是不愿意让雪宝莉变成醋。我站起来,对郑滢说:“我回去了。”
“你不是说要跟我睡吗?”
“算了,我睡觉喜欢卷被子,不折磨你。”
“我看你还是舍不得他吧?”
“才不是,我只是想跟他说说清楚,免得他再到处骚扰人。”
“你这样子能开车吗?”
“我做着梦都能开,怕什么。”
我开车回家,上楼,程明浩果然靠在门边的墙上,低着头,两手插在裤袋里,咬着嘴唇,脸色很严肃。他看见我,眼睛一亮,如释重负地笑了,几步跨过来,“你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整整一天。”
“我没去哪里,就是到处转转,”我打开门,“进来吧。”我请他在沙发上坐下,倒了一杯茶给他,他双手捧过去。
他大概闻到我身上的酒气,皱起眉头问:“你喝酒了?”
“一点点,”我对他笑笑,“叫雪宝莉,以前从没喝过,味道很好。放心,不是为了你。”
“你自己开车回来的?”
“我又没喝醉。其实,就算喝醉了也无所谓,这个时候路上根本没什么车,上次我还一边开车一边睡着了呢,醒来以后扇了自己两个大耳光……”我发现自己话多起来,想说的不想说的一起出口,雪宝莉喝着像糖水,后劲却不可低估,“程明浩,我教你,以后开车开累了想睡觉,就打自己耳光,一左一右两下,立刻清醒,很管用的……”
他的脸色沉下去,眉毛越皱越紧,“你怎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干什么?告诉你,你会说我一顿,叫我当心,然后,跑到你的明尼苏达去,隔了……”我对着墙上的美国地图数,“内华达,犹他,怀俄明,南达科塔,也不多,才四个州……你隔了四个州来关心我,对不对?”我伸手拿过他手里的茶喝了一口,把茶杯递还给他。
他把杯子放到茶几上,随后蹲在我面前,抬起头,用手臂环抱着我的肩膀,“璐璐,我不去了。”
我愣了一下,程明浩接着往下讲:“我不去明尼苏达了,就留在这里,好不好?”
“为什么不去?”
他抓住我的手,“为了你啊。”
我呆呆地看着他,他温柔地凝视着我,灯光下,他的脸上全是深情,看得我心头一阵发颤。他那么高大,此刻却像个孩子一样仰视着我。他已经说会为我留下来,我知道,只要我笑一下,点点头,顺势扑进他的怀里撒撒娇,一切就都过去了。
但是,我身体里一种奇怪的力量紧紧地拉住了我,我想起下午看见的那只不吃巧克力的海鸟。当他终于开口说了我想听的话,我却不由开始怀疑,这些话,对于我来说,究竟有多少意义?而我们之间的“不对头”,是不是他选择留在我身边就可以解决?
我摇摇头,“算了,还是去吧。你不是说机会很好,放弃太可惜吗?”
他更加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我已经想好了。”
“你弄痛我了。”
他松开手,“对不起。”
我用两只手相互揉着,一言不发。他坐到我身边,伸手把我搂进怀里,我顺从地靠在他肩膀上。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烟味,我以前还从来没有在他身上闻到过烟味。
“你抽烟了?”
“今天下午抽了几支。”
“几支?”
“四支。”
“抽烟不好。”
“我一般不抽烟,今天找你找不到,着急了。”
“还是不好。”
“那我以后不抽了,其实我本来就没有烟瘾。”
“不过,你抽烟倒是不难闻。”
我把手贴在程明浩的胸口,他的心脏在我的掌心下坚实有力地跳动——那是我一直想去却没有去成的地方。我把头埋在他衬衣领口,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夹着淡淡烟草味的气息。
过了半天,我说:“程明浩,你还是去明尼苏达吧,以后我们各走各的路,大家自由。”
“你怎么还这么想?”他把我抱得更紧。
“我一直都这么想的。今天早上我说分手,你以为我是在吓你吗?”
“为什么?”
“我累了。”
他把我拉开一点,正视着我的眼睛,“璐璐,我已经说过我不去了,还不行吗?”
雪宝莉的后劲愈演愈烈,我朝他笑笑,“你以为我那么不懂道理?说实话,你能有那么好的机会,我替你高兴……你要是真的为了我留下来,看着好像很感人,可是以后万一工作不如意,就算不说,心里大概也会怪我,我怎么担当得起。你要是去了呢,我又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其实我这个人很没用,玩不起也输不起……当初我就是为了你到旧金山来找工作的,那时候工作好找,无所谓,可现在,我是真的不敢再冒险了,经济形势这么差,我又没什么大本事……所以,我呢,就不跟你去了,我怕这样跟下去,总有一天会落得很惨,”我把手放在发烫的脸颊上捂着,一肚子的话借着酒劲往外冒,“不过,程明浩,我告诉你,我已经很努力了……很努力,我觉得我努力得比你多。谈恋爱的时候,女人不能太努力,太努力的话,叫犯贱,你明白吗?……我早就知道你不适合我,根本不适合我,其实,我都知道的,就是不相信,可不相信又有什么用呢?”
他问我:“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适合你?”
“什么样的人适合我?比如……比如,呐,杜政平吧。那个时候,他为了我转学,后来还说要为了我到加州来找工作,他会为我干很多事情,你,就不会。呵呵,不是我看扁你,”我冲着他傻笑,“你害得我跟他分手……看,人家现在肯定也不会再要我了,都怪你,要不是你,说不定我早就跟他结婚了呢。”我说出来的话越来越离谱,但自己却无法控制,相反,看着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心里竟然隐隐有些高兴——我觉得伤到他了。
他目不转睛地看了我好久,咬紧了嘴唇,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话:“关璐,你,你,你真是这么想的吗?”
那句话让我清醒了一点,我抬起头,正对着他的眼睛,不由打了一个哆嗦,他的眼神里交融着惊讶、痛苦,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我也不甘示弱地睁圆了眼睛,而且扬起眉毛,鼓起两个眼珠子,心想“我还怕你不成”。那个情形就像武打片里动不动就喜欢决斗的剑
客,约在什么雪山之巅,你瞪我我瞪你,一面冻得牙齿打战、浑身发抖,一面互相揣摩对方会出什么招数,直到其中一个突然拔剑,闪起一道寒光。
我们僵持不下,终于,我拔出了剑。我说:“是的。”
他盯着我的脸看了半天,最后咽了一口唾沫,苦笑着摇摇头,“原来这样。”
“哪样?”
“原来我不但让你难过,还让你后悔,”他放开我,叹了口气,“这样说起来,你是对的,我应该去明尼苏达。你既然觉得我不合适,以后……以后我们就分手吧。”他的声音越来越轻,到“分手吧”这几个字,像一根吊在空气中的蛛丝,却直钻进我的耳膜里去,然后变形成一根又硬又长的铅丝,扎得脑子发晕发痛,没有余力去思考。
我低下头,黯然看着脚下地毯上的花纹。他沉默着一口一口喝茶,等一杯茶喝掉三分之二,他下定决心似地说:“这样也好,那我走了,璐璐,以后——保重吧。”然后突兀地站起来,却好像不知道门在哪里,久久没动。
我抬起头,他抿紧了嘴唇看着我,两手的手指深深抠进手心。有那么一个片刻,我几乎想去帮他把手指扳开,但终于没有,我听见自己微弱地说:“你也保重。”
他轻轻关上了门,锁舌“嗒”一声扣进去,像扣到我的心里。就这样了?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墙上的钟显示十一点四十五分,二十四小时前,一切都还好好的,现在却已经完全翻了个样。再过十五分钟,又是新的一天,我还是我,却已经没有他了。
楼下有汽车发动的声音,我冲到窗口,看着那辆熟悉的道奇车开出去,到了路口,右边车尾亮起黄灯,转弯,加速。程明浩开车一向很小心,我总是笑他一个弯转半天,今天,他好像转得特别快。我曾经很多次目送他离开,今天是最后一次了。我想,他大概会去买一辆丰田4Runner,把所有家当装在里头一路开到明尼阿普勒斯,把道奇车和关于我的过往一并扔下。今后他再碰到的人,不会知道他开过这么一辆东倒西歪的破车,遭遇过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
我看着他消失在路的尽头,摸摸自己的脸,还是滚烫,却没有一滴眼泪。我想,我大概变勇敢了。
几分钟后,我才发现自己根本没变勇敢,只是时候未到。因为,当我回到沙发前坐下,拿起那杯剩下三分之一的茶,把嘴唇贴在他刚才喝过的地方,喝了一口,我突然把杯子扔到地毯上,一头埋进靠枕里嚎啕大哭起来。人家说酒后吐真言,为什么我吐出来的真言像一堆臭狗屎?
我睡不着觉,一遍遍地听张信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