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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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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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我打电话想告诉他我昨天哭只是因为心情不好,但他不在。 

  第三天早上,我刚起床,门上的对讲机响了,我去接,是一个既远又近的声音。 

  怎么可能呢? 

  我穿着拖鞋跑下去,隔着大门上的铁格子看见一个穿着黑色防风外套的人在朝我微笑。真的是他。 

  我红着脸飞快打开门,却局促起来,不知说什么好。 

  “你跑来干什么?”我问程明浩。 

  他轻轻地说:“我来让你一眼看到底。”样子有点像做了错事的小学生。 

  “我又没说要看你。你有什么好看?”我低下头用左脚搓右脚,再用右脚搓左脚。 

  “我来都来了,就马马虎虎看一下,行不行?”他走近一步,牵住我的手。 

  “不行。”我把手往回抽,抽到一半,又慢慢地放了回去。郑滢说过这样会“跌身价”,我才不管,天那么冷,而他的手那么温暖。我小心翼翼地让他握着,发现自己还是很爱他。千真万确,毋庸置疑。   “你怎么来的?” 

  “开车。” 

  “这么远!你开了多久?”我很惊讶。 

  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是从mapquest上面打印下来的,从旧金山到这里的行车指向,上面密密麻麻,最下面写着“预计时间:17小时零2分钟”。 

  “再加上一个小时,因为我转错了一次弯,费了好大工夫才绕回去。当然,不是连着开的,中途睡了一觉。” 

  “你到底跑来干什么?”我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 

  他很温柔地看着我,“我想见你。” 

  “就因为我在电话里哭了?其实,我那天并不是……”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把我揽进怀里,“我很想你,一直都很想。” 

  他紧紧地抱着我,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曾经想过,假如有一天他来找我,一定好好地骂他一顿,至少把所有的委屈和后悔都吐出来。现在他真的来了,离我这么近,我却一点都不想骂他。我变得连话也不会说,只会傻笑。 

  他一来,所有的委屈和后悔就都找不到了。 

  原来他一直都在我心中,只是被隔离起来,并没有彻底删除。现在隔离取消,顷刻间,他又充满了我整个心灵,让一颗心变得沉甸甸的,感觉非常厚实。谢天谢地,我没有把他删除掉。 

  “你会嫌我太矮吗?”我问他。 

  “我还想知道,你会不会嫌我太高呢?” 

  “当然会,知道吗,个子越高的人越迟钝。”我终于又会说话了。 

  “为什么?” 

  “个子越高,头脑离心脏的距离就越远。心里想什么,反映到头脑里去花的时间就越长。”我一本正经。 

  “歪理十八条。”他把我抱起来,让我那两只穿着毛绒拖鞋的脚站在他的脚上。 

  我勾住他的脖子,把脸颊埋到他的颈窝里。 

  “喂,很冷的呢。” 

  “我不管。你长这么长的脖子,就是给我取暖的。” 

  那一刻,我希望他永远不要离开我。 

  吃晚饭的时候,我问程明浩:“你怎么知道我的地址?” 

  “我去问郑滢,她告诉我的。” 

  难怪前一天临睡前煲电话粥的时候,她莫名其妙地问我哈雷彗星多少年回归一次,我说七十六年,她说“好像没那么久嘛,说不定,你希望它回来,它就会回来”。当时我并没放在心上,原来她早知道了。 

  我问他:“郑滢还说什么?” 

  “她骂了我一顿。” 

  “她骂你什么?” 

  “一定要说吗?” 

  “嗯,一定要说。” 

  “她骂我‘你这头猪算是睡醒了吗?睡醒了就快点给我滚过去,老实告诉你,喜欢关璐的人满地都是、一抓一把,你再发呆,就被人家追掉了’,”他很认真地把自己又骂了一遍,然后说:“所以我就马上滚过来了。” 

  我差点喷饭,“你滚过来,是怕我被人家追掉吗?假如我已经被人家追掉了,你会来把我抢回去吗?” 

  “那样的话,”他顿了一顿,“看你要不要我把你抢回去。” 

  “假如我说不要呢?” 

  “那,大概就不会吧。”他有点为难地看着我。 

  “不对,无论我说要还是不要,你都应该来把我抢回去。” 

  “为什么?” 

  “因为我有可能是口不对心,嘴上说‘不要’,其实心里呢是要的。听见没有?” 

  “听见了,”他点点头,然后“噗哧”一声笑出来,“你这个小不点。还不快点把饭吃完,否则就凉了。” 

  我觉得很幸福。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我高兴的时候,总是起得特别早。 

  我突然想起昨天晚上没有和郑滢通过电话,就拨给她,她睡眼惺忪地接了,一听见我的声音,立刻兴奋起来,“烧开了吗?” 

  “烧什么?” 

  “我是问你们那两锅温开水烧开了没有。” 

  “不正经,我还没怪你知情不报。”我忍不住笑起来。 

  “废话,这种事情,就是要让你惊喜才浪漫,知情就报,多煞风景。对了,昨天程明浩睡在哪里?” 

  “客厅的沙发上。” 

  “哎哟,这个男人怎么这么没用,跑这么远过去还不把水烧开。”她叫起来。 

  “下流。我问你,你干吗要骂他?” 

  “你不觉得他欠骂?” 

  “骂归骂,你为什么要说什么喜欢我的人满地都是、一抓一把?根本没有。” 

  “那是在帮你抬身价。再说,你长得也蛮好看的嘛,说一抓一把也不算过分。杜政平不就像蚂蟥那样死叮着你不放,你自己铁石心肠把人家发配到纽约去。” 

  “万一他相信了你,真的以为有那么多人在追我,就……” 

  她有点不耐烦,“噢,我算是明白了。就是说,从今天开始,他就升级,变尊贵了,不能骂了,对不对?” 

  “也不完全对。我可以骂他,人家就不能骂。”电话那头突然没有声音了,“喂,喂,你在听我说话吗?” 

  好一会儿,郑滢才懒洋洋地又开口说话。 

  “你在干什么?” 

  “对不起,我去吐一会儿,你刚才那句话实在太恶心。这么一会儿工夫,我变成‘人家’了?好你个重色轻友的东西!” 

  “我不是……”我被她说得很不好意思。 

  “不要紧,我拎得清,从今天开始,我在你的心里正式退居二线,”她说着说着激动起来,“哼,看来还是应该找个男人,女人哪……”她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你看好,我也去找个男人,让你骂不得!还有,我知道你现在智商不高,所以提醒你,加州比新墨西哥晚一个小时,现在是星期六早上七点五十五分。除非旧金山发生了7。5级以上地震,你想知道‘人家’是不是还活着,否则的话,拜托不要在星期六早上八点之前给我打电话!” 

  “你生我气了?”我不知道没得恋爱谈会不会导致人的荷尔蒙失调以至于容易动肝火。 

  “哪里哪里,我怎么敢生你的气?你现在有人撑腰了,我打得过你也打不过他,”她打个哈欠,“真诚地祝愿你们快点把水烧开,明年生头小猪来叫我干妈。” 

  我现在相信没得恋爱谈的确会导致人的荷尔蒙失调以至于容易动肝火。 

  二〇〇〇年前夜,我和程明浩一起“守岁”,看电视里纽约时代广场千禧年庆祝活动的现场直播。那里有很多很多人,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然而,对我来说,只要身边多一个人就足够了。多了一个人,就不再寒冷。 

  我把脚跷在他腿上,抱着一袋巧克力豆大嚼。 

  他饶有兴趣地看了一会儿,突然冒出一句,“你的脚其实还是蛮大的。” 

  我惊愕,把自己两只六号的脚放到他那双不知几号的脚旁边,“你怎么讲得出口?” 

  “不是跟我比,”他笑起来,“记得那盆非洲紫罗兰吗?我把它放在办公室桌子上。前两天,有个人来找我,看见它,说‘这盆花应该换个大一点的盆了’。我看好像也是,就跑到超市,在那里找到一个很特别的花盆,做成一双雨鞋的样子——就是我们小时候下雨天穿了去上学的那种鞋,现在已经不大看见了。那个花盆淡蓝的底,鞋帮上还画了两朵兰花,很漂亮,我就把它买了下来。结果你猜怎么样,我把花盆带回家,从盒子里拿出来的时候,突然想到说不定你真能穿得下……” 

  “你是说,叫我拿一个花盆当鞋穿?”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我也不知道怎么会那么想。不过,现在看起来你的脚要比它稍微大一点,估计穿不下。” 

  “后来呢?” 

  “后来我就开始想你。” 

  “后来呢?” 

  “后来我就给你打电话。” 

  “就是说假如没有那个花盆,假如当初我没有送你那盆非洲紫罗兰,你就不会想我了?” 

  “应该还是会的。”他深情地看着我,把我的手紧紧攥在手里。我钻到他的怀里。 

  十二点快到了,我们一起看着钟倒数。数到零,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盘磁带递给我,“新年快乐。” 

  “是什么?” 

  “听听就知道了。” 

  我把磁带放进录音机。那是一种我从来没有听过的声音,忽高忽低,忽缓忽急,时而像风掠过红木森林的边缘,时而像空谷中的回音,时而像大地深处传来的一声叹息,时而又像海浪在窃窃私语。仿佛透过一个巨大的螺壳去聆听世界,滤掉甚嚣尘上的繁杂,只剩下真正的天籁之声,没有韵律可言,却无比和谐。 

  “是浪管风琴?”我猜到了。 

  他点点头,“来美国之前买过一个小录音机,还是第一次用,效果挺不错的。” 

  “很好听。什么时候去录的?” 

  “就是今年夏天你要走的那天早上。本来是想让你带走做个纪念。” 

  “后来呢?” 

  “后来,想想还是算了。” 

  “为什么?” 

  “因为你说过再也不想看见我了。” 

  “你就相信我了?” 

  “不要骂我。” 

  “其实那天我在办公室里看见你的。后来,我跑下去,你又不见了。自己不等我。” 

  “真对不起,都是我不好。” 

  他低下头温柔地吻我。我的心里充满了喜悦:两年,三个夏天,我们只是绕了一段弯路。也许我是伤心了很多次,也许我吃的亏比他多,但那又有什么要紧的呢?毕竟,他走一千七百多英里的路而来,是为了我,而且,他也说过对不起了呀,这样一想,什么都是值得的。我们,扯平了。 

  睡时,他过来帮我关灯,隔着被子轻轻地拥抱了我一下,“晚安。” 

  我裹在羽绒被里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说:“因为你好。” 

  我以为他会回答“因为我爱你”,可是他没有那么说。我希望他说“我爱你”,那样的话我就有机会说“我也爱你”,可是,他却说了“因为你‘好’”,总不见得让我说“你也‘好’”吧。于是我笑笑,说“新年快乐”。 

  我以为他第二天会对我说,他没说;我以为他临走的时候会对我说,他也没说。 

  我反复思考“好”和“爱”这两个字,想来想去,它们依然不是同义词。爱,是不分好坏的。爱,就是说,即使我不好,他也会一样爱我。爱,是不讲条件的。 

  他没说,我也就没问。我觉得有些话不应该是逼出来的。逼出来的,就没意思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快乐,下定决心回旧金山湾区。而且,我突然明白,从前嫌堪萨斯和佐治亚“太远”,下意识间都是以旧金山来作为基点。原本离家万里,谈什么远近?所谓“太远”,是离他太远。 

  半年时间快到,原来的主管已经写过两次电子邮件婉转地催我快做决定。一月底,我即将在录用通知上面签字,却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 

  郑滢进入新公司快一个月,觉得新环境还不错,惟一的抱怨是“男人太丑”。 

  她骂骂咧咧,“好像有人用个大漏斗捞掉帅哥,然后把渣统统倒进来。不开玩笑,到现在为止,只有两个男人还可以看看,一个是公司保安,另外一个是餐厅里烤汉堡包的厨师。其他人,打起分来,统统在B-以下。” 

  “你眼界太高了吧。”以郑滢阅帅哥无数的经历,如果男人也搞个选美,她就算轮不到做颁奖嘉宾,评委席是一定上得去的。 

  “才不是呢,丑就是丑,没得话讲。不过,说来也怪,丑男人好像普遍胆子比较大。以前那家公司帅哥多归多,哪个男同事要是喜欢哪个女孩子,一般会先在餐厅、电梯或者走道里先色迷迷地看她几天,然后笑眯眯地看她几天,最后到她的同事那里去打听,在基本确信没有男朋友的情况下才找借口搭讪。现在好了,这一套全免,哪个男人看上了我,直截了当冲上来当炮灰,一开口就是:‘你有绿卡吗?’” 

  我笑起来,“这是个好现象,说明他们办事讲效率,开门见山,反映到工作上就是不搭花架子,不搞官僚主义。” 

  “哼,你以为我出国、念书、找工作,吃这么多苦是干什么的?就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层次,好不容易混到现在,更加不能苟且,要找,就找个真正的‘精品’男人,否则,宁可不要。” 

  男人的志气往往来自于寻找自我价值,这个女人的志气却来自于寻找好男人。 

  牢骚发完,她言归正传。她们公司由于去年跳槽人数太多、青黄不接,今年专门出台一项新政策,员工如果为公司推荐一个人,一待新员工签约,就可以领六千块钱的奖金。公司以本伤人,希望通过此举挽救人力资源。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聪明的郑滢小姐脑子一动,想到了挖老东家的墙角。 

  “来吧,来吧,我们学位一样,你进来工资应该跟我差不多,还有签约奖可以拿,这里的福利也比以前那家要好。推荐奖金我们对开,以后说不定还能拉帮结派。不是很好吗?” 

  在郑滢的巧舌如簧之下,我去她们公司面试。 

  下飞机时,我等了好半天,才从转盘上找到自己的小行李箱,把它拿下来,一个轮子已经不翼而飞,不能拖了。我把箱子递给程明浩,对他发牢骚,“早知道这样就随身带着了,费事一点,总不至于坏掉。” 

  他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算了吧,箱子本身还挺好的,我不舍得换。以后大不了一直拎着。” 

  一天的面试日程排得很满,要见四位主管、三位项目经理,连吃饭的时候也由人事部的人“陪同”,算起来相当于见八个人。招人的部门主管叫艾米,中年,女性,一头漂亮的栗色头发,不算漂亮但风度极好,眼睛炯炯有神,瘦瘦的手握起来力道足得像男人。一天下来,大部分的人对我好像都很满意。结束时,艾米送我到楼下,再次用夹核桃的劲头握住我的手,满脸笑容,“谢谢,你面试得很不错,一有消息我就给你发电子邮件。” 

  我把面试的经历讲给郑滢听,她脸上浮起一种复杂的表情,“她?”然后告诉我,艾米是公司里提升最快的中层经理,特别会钻,有手段,也很会整人,“去年有个员工跟她闹了点小矛盾,脑子一发昏去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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