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民感觉自己心里充满了久违的自信。他转头看着夜色弥漫的窗外,姐姐的脸从心锷觯诔荡吧先粢粝帧K斐鍪秩ィ讣饧负蹙鸵サ降氖焙颍⑿ψ诺哪钦帕陈叮谌肓撕诎抵小K负跻湎吕崂矗男腋!?nbsp;
再一次想起刚才自己的行为,才民又一次觉得心中惴惴的,像是一场梦。
是啊,干得好,很勇敢。我怎么能做得那么棒呢?以前,在路上一看到茵宁姐姐的身影,就忙不迭地躲进胡同里。因为只有在她背后才敢盯着她看,每次都看不清她的脸,只能目送她的背影渐渐远去,直到她走进家门。今天是怎么回事呢?自己居然紧握双拳,走到姐姐和她男朋友面前,大声说出“姐姐是我的”。天哪!
才民兴奋得全身麻酥酥的,似乎随时可能晕倒。
今天必须写日记,因为今天自己被正式承认有成为姐姐男朋友的可能。那个大哥哥不是说他很快要去服兵役,要自己守着姐姐吗?也就是说,很快自己就能正正当当地与姐姐约会了,那可是自己梦寐以求的事啊!
那个大哥哥去当兵的三年内,或许我能完全争取到姐姐的心,只要在姐姐面前表现得够潇洒、说话做事得当就能行。万事开头难,既然这件事开了个好头,又有什么做不成的呢?自己很快就会长大,姐姐会保持现在的个子和容貌,等待自己长大。到明年年底,自己就能长得比姐姐高了吧?到那时,只要穿得成熟点儿,跟姐姐并肩走在一起时,无论谁看都会觉得是一对恋人在散步吧?
如果胡子长得茂密点儿,留起来,应该更有男子气概,跟姐姐更般配。每天还要用哑铃、双杠和杠铃锻炼肌肉,在吊环上多吊会儿,好让个子长得更快些。到了明年或者后年,刮风的日子,穿上风衣跟姐姐一起走在校园里,该是多么美好的一幅图画啊!
想到这里,才民的胸膛似乎要炸开。
这种情景他已经想像过无数次了,但现在,那已经不是遥远的梦想了,至少有了百分之一的可能。即使只是这一点点可能性,也足以使才民浮想联翩,心驰神往。
公共汽车一过中谷洞剧场,沉浸在幸福中的才民,脸上的欣喜突然消失了。他有点儿慌乱地背上书包挤到车门口,车一到站就匆匆忙忙下了车。车站设在一所私立妇产医院门前,对面是一家超市和一个不大的药店。
以前,他的脚一接触到车站的柏油路面,眼前所有的一切就会在刹那间失去光彩。但从今天开始,再也不会那样了,他已经不是昨天的他了。
他深吸了几口气,挺了挺胸,拐进胡同,走到最里头紧闭着的铁门前,跷着脚往里看了看,藤萝满墙的楼房里很安静,亮着灯。
才民小心翼翼地摁了一下门铃,不安地看了看手表,已是晚上7点55分了。
刚才在校园里气势汹汹的才民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门前的他蜷缩着肩膀,仿佛一下子变小了很多。这已经成了他的条件反射,只要站到家门口,他就不由自主地变得诚惶诚恐。
才民又做了一次深呼吸,似乎在努力把勇气吸进胸膛。他刚想再摁一下门铃,突然想起了上周一的事,白皙的小手像躲避火焰一样倏地缩了回来。
“你……你真的就……就只有这么点儿能耐吗?嗯?”
大哥晃动着才民的月考成绩单,气得话都说不连贯了。才民耷拉着头跪在他面前。
“下……下次一定会考好,弟弟!快告诉你大哥,下次一定会考好。”大嫂在才民的身旁,弯着腰焦急地提醒他。
才民瘦弱的身子簌簌发抖,紧张得连嘴都张不开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快点说啊,弟弟!”
屋外的雨声透过窗户传了进来,滴滴答答的,像秒针的声音。
大哥凶巴巴地盯着才民,眼睛里像要冒出火来。
“气死我了,臭小子!59个人,你排32名,连中游都算不上的32名!你让我再怎么相信你的话?你可是保证二年级第一次月考至少考个第10名的呀!”
“……”
“为什么不回答我的话?嗯?”
“……”
低着头抖个不停的才民脸色白得像窗户纸。
“你哑巴了吗?臭小子!”
大哥伸直腿猛地站了起来,这预告了他的下一个动作。一听到身材魁梧的大哥站起来的声音,才民就咬紧牙关,闭上了眼睛。
说时迟,那时快,大哥的脚已经踢上了才民的左肩,才民“啊”的一声惨叫,倒在地上,接着,充满愤怒的拳打脚踢便像暴雨一样落在他身上。大嫂从后面抱住大哥的腰,但越是这样,作为父亲代理人的大哥的动作就越猛烈。
几乎每个月,在这个家里都会上演同样的一幕。
十几分钟后,才民半逃跑半被撵地出了家门,用雨伞遮着脸,独自蹒跚在汉城边缘中谷洞的街上,一瘸一拐的,一只手捂着上腹。刚才他在卫生间洗掉了脸上的鼻血,现在脸显得很干净,但仔细看能看出来,他下巴左边有点儿肿,眼睛下面有一块淤痕。
虽然头顶上的伞并没有破,但他的心还是湿透了。他感觉阵阵寒意从心底升起,肩膀不停地抖动,牙齿也格格作响,眼泪和着雨水在脸上漫流,眼前一片迷茫。
才民当然清楚大哥为什么那么生气。
他来汉城上学已经三年了。在故乡上小学的几年里,他总是考第一,一直当班长,后来还当上了学生会主席。在家乡,才民因头脑聪明和学习优异而小有名气。
才民的大哥打心眼儿里喜欢这个最小的弟弟,为小弟在家乡的名气而感到自豪。
大哥毕业于汉城的一所普通大学,工作一直不称心,吃尽了被排挤被冷落的苦头,因而一心一意要把聪明好学的才民培养成名牌大学的高材生,便于婚后第二年把升入小学五年级的才民接到汉城,让他在离自己家不远处的一所著名小学读书。
谁知事与愿违,进了汉城的才民学习成绩每况愈下,小学毕业时,成绩仅排班级第14名,而升入初一后,竟有一次考了个班级第52名,紧赶慢赶,升级考总算提高到第21名。
面对弟弟出人意料的变化,大哥心急如焚,而恰在这段时间,他妻子的两个弟弟先后考进了全国最高学府国立汉城大学和著名的陆军士官学校,相形之下,不免更加怨恨自己的弟弟不争气,情不自禁对才民采取了拳脚相加的斯巴达式教育方法。
大哥的良苦用心才民不是不明白,但他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大哥为什么比父亲还凶,为什么非要用这种暴力的方式对待自己。他怎么也想不通:同一个妈妈生出来的兄弟,为什么只因为他是大哥,就能随心所欲地打自己,自己是小弟,就一句话也不能说,只有挨打的份儿?但挨打的次数多了,他渐渐习以为常,有些麻木了。
才民刚到汉城来的时候,也有很多玫瑰色的梦。汉城,高楼鳞次栉比,人山人海,车水马龙,还有很多闪烁的霓虹灯,很多漂亮的女孩子,很多棒球场,很多玩滑板的人,似乎是一个充满神奇的世界,置身其间,仿佛飘进了一个童话王国。才民愿意在这个王国里延续昔日的辉煌,实现父亲和大哥在他身上寄予的希望。
但汉城与家乡毕竟有天壤之别,汉城的孩子不必去打猪草,不必早晚上山搂草,他们从上小学就请了家庭教师或参加课外辅导班,放学一回家就被妈妈逼到书桌旁做课外练习,整天被学习压得气都透不过来,学习成绩普遍都好。考试时一道题做错了,就会一下子落后10名,错了两道,就会落到20名以后。才民渐渐变得害怕考试了,拿成绩单回家的日子简直变成了世界末日。从怒斥到拳打脚踢,大哥对才民的惩罚越来越变本加厉。但越是这样,才民对学习的兴趣越淡漠,而对父母的思念和乡愁却越发强烈起来。
他不明白一个人为什么非要上汉城大学或陆军士官学校才算有出息,大嫂的那两个兄弟他也见过,并不觉得他们值得羡慕。尽管大哥一直强调,像他们这样没有背景的人家出来的孩子,要想在社会上出人头地,必须考上那样的学校,但才民依然不为所动。
这也难怪,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将来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要做什么事,怎样才能成为那样的人,做那样的事,他还没有想过,至少是还没有认真想过。
到汉城后,每当感到悲伤和痛苦的时候,才民总是独自去一个对他有特别意义的地方——中谷三洞国立精神病院对面的小教堂。
才民第一次看到精神病院的大楼时,以为那是个生产药品或电视机之类的家电产品的工厂,后来注意到了高高的围墙、围墙上的铁丝网和窗户上的铁栏杆,就明白不是那么简单,直到看见大门口挂的木牌,他才知道那里是国立精神病院。但他一点儿也没害怕,只是莫名其妙地感觉有点儿伤感。
才民之所以喜欢精神病院对面的小教堂,是因为跟城市里的其他地方不同,那个地方总是敞开着大门;除了做弥撒的时候,那里几乎没有什么人,总是很安静;教堂院子里有开着美丽花朵的紫藤和各种花草树木;最重要的一点是,教堂院子的一角站着一个石膏做成的、高矮跟他差不多、正在做祈祷的白衣少女。
白衣少女穿着轻拂脚面的白色长裙,双手优雅、自然地叠放在胸前,脸上洋溢着甜美的微笑,嘴里仿佛含着一片花瓣,微微低着头,像在用眼睛向人们致意。
第一次见到白衣少女,才民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他在农村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少女塑像,嘴不由自主地张开了,心跳猛地加快,心里忽悠忽悠的,脸上泛起红晕。少女虽然只是座塑像,但看上去栩栩如生,又纯洁又美丽。
在才民的主要注意力转移到茵宁身上之前,他几乎每天都来教堂看白衣少女,每次至少待一个小时。坐在垂着一串一串葡萄似的花朵的紫藤树下,看着跟自己差不多大的白衣少女,他的心就像是被加热了,慢慢变得温暖。看到少女叠放在微微凸起的胸前的双手,他就会不知不觉地流泪微笑。
那双白净的手让他感觉到了远离暴力的祥和与温馨的抚慰。如果所有人都有那么一双手多好啊!那样的手创造出的家庭和世界该是多么美丽啊!对于无法适应汉城、大哥家和学校的才民来说,惟一能获得身心休憩的地方就是这个小教堂,白衣少女成了才民当时世界上惟一的朋友,成了他的思念。
每当同学们去上辅导学校或去读书室背单词和数学方程式的时候,才民就会来到白衣少
女身旁,坐在长椅上读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的文学书籍,有黄顺远的《骤雨》、赫尔曼·黑塞的《德米安》、泰戈尔的《吉檀迦利》,还有赛珍珠的《大地》、艾米莉·勃郎特的《呼啸山庄》等。
天黑之后,那个地方越发幽静。塑像旁边有两盏明亮的灯,在那灯光照亮的夜晚读的书显得更加精彩。才民读书的时候,如果看到写得好的段落,就会情不自禁地读出声来。读完一段,他就从书上抬起头来看着少女的脸问:“怎么样?真的很好吧?”这时,他的眼里仿佛看到少女含着和风和月光一样的微笑,轻声回答:“是啊,好像一下子触动了我的心。再念一遍好吗?”
只有那样的瞬间,才民才会觉得开心和幸福,才会露出天真烂漫的神情。
平时,他在大哥家里几乎不说话,表情像雕塑一样僵硬,行动也无声无息,无论是关门的时候还是去卫生间的时候,甚至连在自己的房间里走动的时候都踮着脚。在学校里,他一大早坐到窗边的位子上后,除了去卫生间,一整天都不挪窝;除了点名的时候答一声“到”以外,六七个小时几乎不说一句话。不然同学们怎么会给他起个绰号叫“花盆”呢?老师和同学一致认定,他是个怕羞、内向的孩子。他也并不在别人玩的时候或在午饭后学习,也不从书包里掏出厚厚的文学书籍来读,只是托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的天空或楼下的树。
无论谁都觉得他的行为和他的年龄很不相称。
别看才民嘴里不说,心里却隐隐约约感觉到:随着大哥向自己挥出的每一拳、踢出的每一脚,自己体内的快乐和欢笑已渐渐消失,能发出格格笑声的幸福的嫩芽已被摧残得零零碎碎。以后无论自己怎么长大,怎么活下去,生活给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再也不能恢复原状了。
即便是这样,才民也决不能容忍自己变得吊儿郎当或成为小流氓,毕竟他在家乡辉煌过,自信还在他的心里和记忆中灼灼闪光,那些夸他头脑聪明、举止敏捷、言辞得体的动听的话语还时时在他的耳边回响……
他决不能容许自己像某些差等生一样躲在卫生间里抽烟;在教室后面坐成一排,解开校服上的两三个纽扣;随地吐痰;更不能容许自己像小痞子一样嚼着口香糖晃着一条腿紧贴在女校附近路口的墙上。
他一本接一本地阅读描写不幸人生和坎坷经历的文学作品,用独特的方式包容了大哥不分青红皂白的暴力,用白衣少女的友情冲淡伤口的疼痛。这是才民自己创造出来的方式。
他没有勇气拿起包跑回家乡,也没有勇气离家出走去遥远的地方,更没有勇气破罐子破摔,只有蜷缩在哀愁中,以愁消愁。
少年时期的哀愁似乎会融进一个人的血液里,伴随他的一生。即使在长大成人后,即使生活不时露出明媚鲜亮的一面,在他眼中,一切依然笼罩着蓝色的哀愁。无论多么高兴,多么愉快,都只是昙花一现,转瞬即逝,生活中常存的是寂寞和空白。
才民举着雨伞,一瘸一拐地走着,不知不觉就来到了自己可以敞开胸怀的小教堂的院子里。
随着淅淅沥沥下落的秋雨,不知名的花瓣和树叶落到地上,落到教堂门前的台阶上。
才民用雨伞遮着脸,犹犹豫豫地走到白衣少女跟前。
一阵含着水汽的清爽的风吹动了紫藤湿漉漉的叶子。
你来了!啊,干吗用伞挡着脸?右腿为什么一瘸一拐的?天哪!又发生什么事了?你的脸……快给我看看!
少女关切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他依然低着头,用雨伞挡住自己的脸。
挨打了?又……真……真的啊!哪儿受伤了?才……才民!快给我看看,真急死人了……
才民似乎拗不过她,慢慢把伞放下了。
天……天哪!我还……还一直为你祈祷呢,祈祷上帝保佑你不再挨打……疼吗?很疼吗?很疼吧?来,靠我近点儿,我给你吹吹。
没事儿,又不是第一次。
哎呀,我虽然不知道学习到底是什么,看起来真够害人的!这种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怎么办呢?才民,你得快点儿长得跟你大哥一样高大才行啊!长高了力气也大了,你就可以狠狠还击了,他就不敢再打你了。上帝到底在干什么呢?本来他只要动一个小手指,就能让你大哥以后不再这么打你了。这可真让人生气!
这是心在安慰身体,身体又抱紧了心,悲伤慢慢渗透心胸,发出透明的呼唤。
才民这时才觉得呼吸顺畅了。
哦,真的……真的可以那么做吗?
做什么?
长大后跟大哥好好干一架,像他打我那样打他一顿?
当然,有什么不可以的?你总是挨打,至少也该让他尝尝挨打的滋味呀!
可是,我大哥是长子啊,不是说“长兄如父”吗?
那倒是……也许正因为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