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包包里,都是他平时买给孩子的小衣服,小裤子,和一些杂七杂八的小玩具。这些东西,他总是掖着藏着,他怕别人说他不正常。他也实在懒得跟人解释,他有个闺女。还是混血的!
陶家宝一年一年的长着,从只知道傻笑傻哭的小傻瓜,长到了会叫爸爸的小胖丫。从一个会叫爸爸的小胖丫,长到了一个会跟在陶李身后札巴札巴跟着走的小尾巴。
陶李毕业的那一年,毕业典礼上,只有他的毕业纪念照上,有一个满脸喜庆的小丫丫。
“陶李,这是谁家的孩子?长的好漂亮啊!”陶李的同学何露跑了过来,看着陶李怀里的小洋妞,喜欢得不得了。
“啊~!啊,我家的。怎么样,可爱吧。”陶李光顾着享受着久未见面的女儿的香吻了,忘了这个新交的女朋友何露了。
“好可爱!是你什么人?”何露一边从陶李怀里抱过陶家宝,一边好奇的问。难道他家,有国外亲戚?
低调;低调;再低调
何露是陶李在警校新交的女朋友。他虽然结过婚,但当时年纪小,所以没领证。所以,在法律上,他是单身。所以,他认为自己完全有交女朋友的资格,而且,这是他经常引以为傲跟他哥们吹嘘的一件事,他的女朋友如流水一样,刚甩了旧的,马上就有新的替补人员。
在警校期间,陶李的女朋友就没断过。不为别的,陶李人懒,所以总得找个给自己洗衣服的人吧。陶李近一米八的个头,肤色很白净,是遗传自李敏珍,五官很周正,最重要的是,从小生活在军区大院的他,身上沾染的都是军人独有的习性与魅力,很男人。文邹邹的刚毅,风流中都透着说不清的男人气。很讨女孩子喜欢。
在与女孩儿交往的过程中,陶李越来越发现,现在的女孩,都太浮。他长大了,他会思考了。他主攻的就是犯罪心理学。在他看来,现在的女孩子身上,早没了他妈妈李敏珍身上中国女性的美好传统美德。他自己很放纵,但他对女朋友的要求,却很高。
他放纵自己,所以他交往的女朋友,数不清。他对女朋友的要求很高,所以,每个交往的女朋友在任期限最多为一个月。
这何露是他新换的女朋友,五观端正,警校里的女学生,哪有五观不端正的?心地善良。因为何露曾看到陶李在体能训练课上受了些轻伤,就心疼的流下眼泪了。所以陶李马上让她成为自己的现任了。
何露抱着胖呼呼圆滚滚的小洋妞,喜欢的不得了。
“好可爱,是你什么人?”何露好奇的问陶李。
“……你猜猜!”陶李倒不是怕她知道了会生气,因为他还没到再乎她,再乎到不认自己女儿的份上。只是,一时他不知怎么开口。今天这小洋妞儿,招来了太多好奇的眼光了。如果一旦说出这小家伙是自己的闺女,怕要招来太多关注。陶李习惯于低调,低调,低调,再低调。
“我怎么猜的到?总不是你捡的吧!”何露还没抱够怀里的小胖妞儿,就被陶李要了回去了。陶李怕她一会儿万一有啥受不了的,别吓着他的孩子,所以趁机先把陶家宝抱了回来。
“你才是捡的呢,我是我爸爸的好孩子!”陶家宝虽小,但听人家说自己是捡的,当然不高兴,奶声奶气的反驳着,小眼睛还瞪了何露一眼。
“她是你的孩子?”何露大声喊到,一脸不可置信。这陶李才多大啊,就有这么大的闺女了?
“是啊,怎么着!”陶李本来是比较喜欢低调的,何露的声音过大,招来了很多同学的侧目,搞的陶李很不爽,马上打算让她变成自己的前任女友好了。
何露立在那里,一时不知怎么好,看看陶李,看看陶家宝。怎么也联想不到陶李怎么会有可混血儿的女儿。
陶爱国与李敏珍正与陶李的老师打的火热,共同探讨陶李的前程呢。而何露的叫声,引来了陶李的一众铁哥们,纷纷凑了过来,你一句我一句打趣陶李。
“没什么,没什么,当初跟一外国妞儿打的太火热,就有了结晶了。可爱吧。”陶李的脸皮一向很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跟人家吹嘘着自己是如何如何把到一个外国妞儿的。说的像真的一样,不理会站在那里,呆若木鸡的何露。
“哥们,你太火了!连外国娘们你都尝过?”
“小意思,其实没咱中国女人用着舒服。”
“臭小子,胡说什么呢!”陶爱国很气愤,自己一世英名,怎么就养出陶李这么个没正形的儿子。还跟外国妞儿那个啥?亏他想得出来!
陶李摸着后脑勺,回到怒瞪其父曰:在我闺女面前,给我点面子!
李敏珍小跑着过来,拉走陶爱国,一边拽着他,一边数落他:你啊,哪个男人年轻的时候不吹牛,你年轻时吹的比他少?
陶李脸皮厚,不理会爸爸刚才的暴行,继续跟一帮兄弟闪,陶家宝搂着陶李的脖子,小手摸着陶李的后脑勺,眼泪汪汪的一边揉一边问:爸爸,疼吗?
陶李忽然一震,鼻子有点酸。这闺女还真没白疼。都知道心疼他了。
“不疼,爷爷给爸爸挠痒痒呢!”陶李觉得老放果然没说错:女孩儿是爸爸的贴心小棉袄啊。
陶家宝火了,整个毕业班的学生,除了何露都争着跟她合影。陶李一脸得意:看,咱养的闺女,就是有爱人肉!
陶家宝跟着爷爷奶奶又回了军区大院。而陶李也进入实习阶段,预备成为一名真正警务人员。
他很优秀,他从小接受的教育与锻炼注定他干这行通行无阻。他的身手,那是从小就跟着一帮小战士摸爬滚打练出来的,是真功夫,比很多地方子弟都要勇猛。所以,毫无悬念的,实习期一过,他就正式入了编,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卫士。
工作稳定了,李敏珍最关心的就是陶李的爱情问题了。在她看来,陶李曾经的那段婚姻如闹剧一般,留给他们的除了这么个小托油瓶,就是不堪回守的令人伤心烦心的往事。
陶李正式参加了工作,也比以前沉稳了一些,但风流的死性依然不改。不过,他现在的女朋友,他还是有所顾忌的。现在的女朋友,是他警队大队长的独生女儿,长的漂亮!陶李向来喜欢漂亮的女人,对美女,基本没有免疫力,却也没啥长久性。
白天上班,他未来的准老丈人盯着他。晚上下班,漂亮的女朋友邱芷云缠着他。搞得陶李有一个星期没给自家的小宝贝儿打过电话了。这回,不是他的保密工作做的有多好,而是在他老丈人面前,他没有秘密可言。刑侦队的大队长,还侦不破他那点阵年旧事?
邱芷云知道陶李当初的那段短暂的婚姻,也知道陶李现在的养女的真实身份,在这个问题上,她还是往好的一方面想的。她觉得,陶李是个重情重义的好男人。媳妇都给他戴了这么大的一顶人尽偕知的绿帽子了,他居然还能如此有担当养了那孩子。这让她很佩服!陶李,真男人!
但是,佩服归佩服。女人的私心还是有的,她可以接受陶家养个托油瓶,但仅限于陶家去养,不能由他们来养。她还是很想过二人世界的,而且,婚后,她会自己为陶李生一个真真正正的正品国货的亲生的孩儿的。
芷云的心思,陶李明白。说白了,就是拿陶家宝当个小猪一样的养着,仅限于养活着,不能付出感情。这怎么可能呢?陶家宝在陶李的心中位置很特别。陶家宝的妈,是陶李的初恋。而陶家宝在襁褓期的时候,是陶李亲自带的,一把屎一把尿的感情啊,有几个男人那么伺候过小孩子。付出了辛苦,当然感情也是不同的。陶李大学期间,很抠气,李敏珍给的那点钱加上自己的奖学金都用来给陶家宝买这买那了。
而现在自己工作了,每个月也主动往父母的帐户上汇些钱过去。他的女儿,他挣钱了,当然由他来养。在他心中,这是天经地义的。
这邱芷云哪里都算和他的心思,唯独这点,他心里一直有点隐隐约约的不舒服。可男人这东西,色字当头的时候,有些东西还是会忘的。
陶李下班了,做在单位的宿舍里,邱芷云也跟着一起上来了。陶李的宿舍在三楼最里间,是大队长特批的,一个人住,舒服,安静。小两口如居家夫妻一样,陶李往电脑前一坐打他的反恐,邱芷云忙里忙外的准备着饭菜。
这点,陶李很喜欢。虽然邱芷云她爸是他的顶头上司,可人家芷云一家架子都没有。伺候他伺候得跟个大爷似的,爽!
片刻功夫,精通厨艺的芷云就把饭茶搞定,喊着陶李过去吃饭。
陶李哼着小调任芷云一双素白小手牵领着自己走到厨房准备用餐。
“哟,今天这么丰盛?”陶李是个大线条的人,没整明白芷云的用意,也没看懂芷云那含情脉脉的眼神。
“吃吧。”芷云也不是个爱张扬的人。坐在陶李对面,夹了只虾放在陶李的碗里。
“好!”陶李嘴上应着,心里在想着,这女人,太不会持家了。无缘无故的弄这么一大桌子菜干嘛,就他们两个人,吃得完吗?
陶李刚把虾球放入口中,手机叫了起来,一边咕囔着一边接着电话。
“妈?你说你在哪?哦!行,我这就下去!”陶李挂断电话,对芷云一竖大姆指,料事如神啊,你咋料出我妈今天会带着陶宝儿来呢?
“芷云,今儿这菜,浪费不了了!我妈带着我闺女来了。走,下去接去!”陶李一边喊着芷云,一边飞向门口。
邱芷云脸色极为不好,今天,是她生日,陶李不记得也就罢了,自己辛苦也就罢了,怎么还忽然多了这么两个不速之客。
准亲家
陶家宝甩开奶奶的手,向从宿舍楼里走出的男人奔去。
“爸……爸……”喊的很亲热,并用实际形动证明着自己有多想念他。
陶李心里热呼呼的,养了这么大,付出的很多,总算有收获了,孩子还是很认他的。他很自豪。
大嘴咧开,笑呵呵的一手抱起淘家宝,一手从李敏珍手里接过行李。
“妈,你怎以过来了?过来怎么不打个电话给我?我好去接你们啊。”陶李一边说着,一边逗着怀里的女儿。越长越讨人喜欢了,眼眉之间,很想妈妈,陶李不恨陶家宝的妈妈,那女人已经用她年轻的生命来向他忏悔她自己的过错了。认罪态度很好,所以,他原谅。所以,他可以视陶宝如已出。
“我身体好的很,不用你接。你一星期没往回打电话,怪想你的,昨儿给你打电话,你电话关机,打到宿舍,又说你没回,你爸说你工作辛苦,让我过来照顾照顾你,给你补补身子,住两天再回去。”李敏珍一边唠叨着,一边把手里的网袋拎起来给儿子看。里面是一只活蹦乱跳的大胖鸡。
“真肥!”陶李看着鸡,想起家里的小菜园。军区大院里,就他家院子里养的东西多。猫啊,狗啊,兔子啊,鸡啊,鸭啊。都不多,但看着热闹啊!
“爸爸,大肥鸡是我喂的,喂肥了给爸爸补身子的。”陶宝很机灵,很知道适时的让大人夸奖自己一番。她的一番表白,很快得到了陶李的一顿乱吻。
“我闺女长大了,都会喂鸡给爸爸吃了。”
三个人有说有笑的来到了陶李的宿舍。邱芷云有点拘束,她对陶宝没感觉,不喜欢也不讨厌。对陶李的妈妈李敏珍,她很想主动上前去热络的拉着人家的手表示一下自己的热情,可是,她又觉得自己跟人家没有那么熟,会不会太不矜持了。
“奶奶,爸爸有好多好吃的,不用吃咱的大肥鸡了。”陶宝看着满桌子的好吃的,流下了口水,坐了几个小时的车,李敏珍带孩子又讲究个不在外面吃零食,所以陶宝很饿。
李敏珍上上下下打量着邱芷云,对陶李的私生活,她基本不怎么过问。军区大院里好姑娘多的是,她还想着在那里给陶李物色一个好姑娘呢。但陶李在外面自己交的女朋友,她也不干涉,她有个小算盘。反正自已的孩子是个男孩子,还怕他吃什么亏?这种事情,老一辈人眼里,总认为吃亏的只有女孩子。
陶李看着妈妈跟邱芷云站在那里大眼瞪小眼,简单的做了一下介绍,就抱着陶宝去吃饭了。
小孩子如果爱吃饭,那做父母的是非常高兴的,喂起来也高兴。陶宝自己已经会吃饭了。但陶李久未见过她,心里欢喜得不得了,所以还是让她坐在自己的膝上,一手把着她,顺便拿着碗,一手拿着小勺往她跟里塞着大鱼大肉,大鱼大肉。
陶宝吃的香,陶李喂的欢。只是李敏珍与邱芷云有点尴尬了。李敏珍对邱芷云的第一印像,就不是很好,觉得这女孩很没有家教,见了长辈都不知道问候一下吗?她倒是听陶李在电话中讲过,交了一个女朋友,是他们大队长的女公子,可那又怎么样?跟他们家相比,大队长算什么,门不当,户不对!她倒不是真的有什么门第观念,只是觉得这女孩有点傲气了。
而邱芷云那里也不舒服。心里暗怪着陶李,怎么就不能好好的介绍一下自己呢,只是简单对他妈妈说了自己的姓名,自己算是什么身份呢?她从小娇生惯养的,家里只有她一个,当然是唯我独尊的性格。近几年来,爸爸升了大队长,都是一大群人围着她讨好巴结,她早就习惯了这种感觉了。所以,人情世故方面,她不算太精通,典型的娇娇女一个。
“阿姨,我给你盛碗饭去吧。”邱芷云坐在那里绞尽脑汁,才想出这么一句话来。李敏珍不是个难相处的人,可是在她眼里,李敏珍看起来,是那么样的严肃,那么样的不好相处。
“不了,我吃过了。”李敏珍看着邱芷云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实在没心思吃,环视了一下儿子的宿舍,不错。一室一厅,住他一个刚刚好。可如果要娶妻生子,还得再给他买处房子才行,这一桌子的菜,应该是这女孩给陶李做的吧,他们俩发展的怎么样了?会不会向着结婚的方向走。还是,只是跟以前的那些女孩一样,不过是陶李偷懒,找的临时不花钱的保姆而已?她知道,陶李这么做很不对,可身为母亲的,有的时间,在心里还是暗暗偷乐的,看,我儿子多有能耐!
邱芷云一下子又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奶奶撒谎,我们没吃饭。”陶宝一边嚼着嘴里的排骨,一边拆穿着李敏珍的谎言。
“吃饭还堵不住你的嘴!”李敏珍瞪着陶宝训了一句。
陶宝低下头,不再说话,躲在陶李的怀里,样子很惹人怜。
陶李不知道陶家宝的本性是什么样的,看着她现在这副受气的模样,马上联想到,会不会在家,妈妈和爸爸还念着以前的那些破事,而迁怒于陶家宝,而不好好待他的陶家宝呢。
“妈!你看,你都吓着孩子了!她还小,您说话,得注意点!”陶李紧接着孩子,没好气的跟李敏珍嘟嚷着。
“她会怕?她比你胆子大的多,连你老子都不放在眼里,会怕我?”李敏珍看着陶宝,一脸受气小媳妇样,还真能骗人同情。
“爸爸,我爱你!”陶家宝紧抱着陶李的脖子,贴着他耳朵,说着让陶李感动得一踏糊涂的话。
李敏珍选择无视陶宝的撒娇。她在家一直这样,用谁,就跟谁亲跟谁好,不用人家的时候,马上不理人。她不知道该形容这孩子聪明呢,还是势力呢?反正,整个军区大院的老头老太太,都被陶宝的一张小嘴俘虏了。她跟陶爱国,也是喜欢得不得了不得了。
邱芷云站在那里实在尴尬。她不太善长跟不熟的人交际,而陶李现在跟本不看她,不理她。这让她连个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