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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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饶恕- 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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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儿你也明白。那天我烦躁了,想起了小杰,借着点儿酒劲我就拨了那个号码,我是这么想的,万一我跟小杰联系上,跟他说说我的情况,也许他能帮我压一下凤三。谁知道那个电话通了,是个南方口音,但是我还是听出了小杰的声音,我说我是胡四,我有一桩好买卖想透露给你,如果方便的话你就来我这里一趟。小杰说他没有时间,以后再说,把电话挂了。过了没有两天,小杰来了,一个人要了个单间,在里面喝酒。谁也没认出他来。喝了一阵,他让服务员把我喊了进去,当时我都楞了,他又黑又瘦,一条胳膊还勾勾着,好象残了,但是给人的感觉阴森森的……”
  我的心都提起来了,插话说:“腿呢?我怎么听说他的腿也让人打伤了?”
  胡四说,腿看不出什么来,走路还像原来那样,跟个野猫似的。
  我放心了,那就好,别也成了金高,男人的腿要是瘸了,很难看的。
  胡四喝口酒,接着说:“因为当时你在外面的时候,经常跟他一起来我这里喝酒,我们俩也算是熟人了,小杰这个人很重感情,我从他看我的目光里就能觉察出来。他也很爽快,没多罗嗦,直接问我,那天说那桩买卖是什么买卖?当时你和祥哥都没出来,我和林武还有很多挠头的事儿要办,没有心思跟凤三斗,就想通过小杰,马上把凤三弄成膘子,就对小杰说了我的苦恼。小杰很为难,说凤三对他还可以,前几年还给过他几万块钱。我就打了你的旗号,我说我去监狱见过蝴蝶了,跟蝴蝶说了这个意思,蝴蝶跟你联系不上……小杰可真是个仗义人,立马答应了。喝酒的时候我对他说,尽量别伤了他,让他吐吐血就行了。小杰说,他要是不答应我的条件,我就杀了他,答应了,什么都好说,我也缺钱啊。说着说着就说到了你,小杰都要哭了……他说,他没能亲手杀了孙朝阳,对不起你,也对不起死去的广元。我就知道这里面有事儿,可是我不想问,你知道的,有些事情知道的多了没什么好处。小杰可不管那一套,说着说着动了感情,把你们当年‘黑’孙朝阳那事儿全告诉了我……我都吓傻了,我怕他控制不住自己,再干出别的事儿来,就把他安顿在我们家住了好长时间。后来小杰弄了凤三十五万,要走,我嘱咐他,你跟蝴蝶干的这些事儿千万别告诉任何人,蝴蝶还在监狱里,万一这事儿翻腾起来,蝴蝶就不用出来了。小杰说,这事儿憋在我肚子里都好就年了,我只告诉过你,因为你是蝴蝶最好的兄弟。走的那天,我把我跟常青的矛盾告诉了他,小杰很恼火,想去找常青问问,我劝住了他。他说,常青是个好伙计,但是心太大了,任何人也控制不住他。我这才明白小杰为什么不带他在外面闯的原因了。小杰走的时候,给我留下了一个戒指,戒指上刻了一个人的名字,他说,常青要是再这么胡来,你拿这个给他看,什么也不要说,他会老实的。小杰走了以后,我分析,这个戒指里面一定有案子,说不定牵扯人命……”
  “你曾经把那个戒指给常青看过?”
  “给他看过。”
  “他是什么表现?”
  “一句话没说,脸都黄了,再也没来找我。”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就是我打了二子的前后。”
  我明白了,常青去劳改队接见我的时候为什么会对我说胡四的坏话,这就有了答案。胡四有东西在控制着常青,常青不敢正面跟胡四发生冲突,想要利用胡四把我弟弟打了这个机会,破坏我跟胡四的关系,让我跟胡四翻脸,最终跟胡四火拼,来达到他的目的。他的目的是什么呢?难道他真的跟李俊海、汤勇一个想法,也想当港上老大?不会,常青很有数,他也很聪明,无论从哪一方面讲他都不可能有这个想法。最合理的解释是,他跟胡四还有什么秘密,这个秘密影响了两个人的感情,而胡四又有些瞧不起他,常青是个心比天高的人,自然不会受胡四的窝囊气……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趁着胡四喝得差不多了,我问问他吧,我说:“这样看来,小杰还是向着咱们这边,要不然他给你这个戒指干什么?这个戒指不是从金铺里抢的就是……不分析了,不关咱的事儿。反正一个戒指就能让常青老实了,说明这个戒指有些来头。四哥,你知道的,我跟常青关系不错,我真不想失去这个兄弟,我得问问你,你跟常青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也别跟我藏着掖着的了,单纯为了他跟凤三私下有联系,你们是不会闹到这个地步的。”
  胡四的鼻孔张大了,非常生气的样子:“他妈的,这事儿真他妈窝囊,没法提,你非想知道不可?”
  我笑了笑:“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
  胡四猛灌了一口酒:“说,怎么不说?可是我说了你别笑话我啊,是为了一个女人。”
  刚才我的脑子里曾经闪过这个怀疑,还真让我给猜对了,我笑了:“哈哈,是这样啊,这个我得听听。”
  胡四的眉头皱得像一头大蒜,说话的声音都低了八度:“这个女人你不认识,不过细说起来你可能有印象,就是大牙他表姐,跟你四嫂是同行,干美容的,是个老板。前年我‘挂’上的……很漂亮,比你四嫂年轻了好几岁,是个湖北娘们儿。为这事儿我跟你四嫂没少吵吵,费那个脑子啊,好歹把你四嫂安顿下了,常青来了。刚开始的时候还没怎么着,一口一个姚姐,叫得那个甜啊。当时我没在意,我老是觉得常青是个小孩,再说他走投无路的时候我收留了他,他是不会干这样的事情的,谁知道有一天……我操,想起来我就生气。那天我在外面喝了点儿酒,溜达溜达就去了她的美容院。你猜怎么了?小姐们不让我进。以前可不是这样,我去了她们跟迎接外宾似的。我就怀疑里面有什么情况,一脚踹开了卧室……妈的,常青撅着屁股在操那个臭逼呢。我上去就打,常青也不还手,抱着那个臭逼任我打,这叫什么来着?英雄救美,他娘的。我一看既然是这种情况,扯身走了……我胡四什么样的女人找不着?十八的大姑娘有的是。不过那个女人太好了,你没上过她你不知道……心里那么别扭啊……第二天,我把常青喊来了,我告诉他,为了个女人不值得,你喜欢我就让给你好了。以后我再也没去找那个女人……不过这事儿既然发生了,我的心里难免不好受,有时候就朝常青发个无明火什么的。常青也明白,提出来想走。那时候正好凤三跟我争出租这块儿,我需要人手,没答应,我想让他帮我出完了力再让他滚蛋。刚开始他也确实出力,也许是觉得对不起我吧,自己一个人去凤三的公司把他的人全砍了,幸亏那天凤三没在那里……再后来他就跟凤三接触上了,没打招呼就从我这里走了。”
  这事儿的确够窝囊的,不过感情上的事儿谁也说不清楚,人家那个女的就看上常青了,你能怎么着?
  我笑了:“这事儿够他妈窝囊的,说出去人家都笑话,这叫什么事儿嘛。”
  胡四皱眉头皱得把眼睛都矜成了三角眼:“谁说的不是?连林武都不‘稀的’听我说这事儿。”
  我问:“常青现在还跟那个女人来往吗?”
  胡四说:“都搬到一起去住了,一开始租房子住,前一阵听说买了房子,都准备结婚了。”
  “这就叫爱情啊,”我笑道,“这事儿我得向着常青说话,你那叫玩弄妇女,人家常青才是真正爱她。”
  “拉鸡巴倒吧,还爱情呢,一个卖逼的出身,你跟她讲的什么爱情?玩儿够了拉倒。”
  “这话我不同意,只要是两相情愿,你管人家以前是干什么的,自己喜欢就行。”
  “操,戴一辈子绿帽子谁喜欢?走到哪儿人家点着后背说,快来看啊,武大郎他爷爷来啦。”
  我不想跟他争辩这些没用的了,自言自语道:“我真不理解你们这些人,什么事情没经历过?为这么点小事儿就闹成这样,真不值得……常青年轻,还可以理解,你胡四三十好几的人了……”胡四不高兴了:“这才是大事儿呢,如果是常青偷了我的钱,我顶多赶他滚蛋,可这样的事情多伤心?这是做男人的大忌。就算她不是我老婆,可那时候总归是我在占着吧?不说了,别看你也小三十了,可是在这方面你差远了,这比捅你一刀还侮辱你,知道吗?”
  我不管他了,倒了一杯酒跟董启祥和金高碰了碰:“二位聊什么聊得这么起劲?”
  董启祥嘿嘿地笑:“聊你的把兄弟呢,我准备给金高报仇,把他的另一条腿也敲断。”
  金高喝得眼珠子通红:“我们俩商量好了,祥哥只要把李俊海给我抓来,我亲自砍掉他的腿。”
  我把眉头一皱:“你们都喝多了,这事儿我不是说了吗?别急,还不到时候。”
  金高忽地站了起来,拍得桌子上的杯盘喀拉喀拉响:“我不管什么时候,我就想砍下他的腿来!”
  我了解金高的脾气,这个时候你跟他讲道理,他一句也听不进去,等他醒了酒,你只要不理他那么一阵,他会主动跟你道歉的。道完了歉,会问你:“我昨天怎么了?”我经常笑话他是个“酒膘子”,喝上酒就不是他了,跟街上跑的那些神经病一个形象。我讪笑着摇了摇头,端着酒杯对胡四和董启祥说:“你们在这里替我把大金喝成烂泥,我去看看小广他们。”胡四说:“快去吧,那俩膘子赛了一下午诗了,弄不好现在还赛着呢,去了让他们当场朗诵。”
  推开他们房间门的时候,里面的景象吓了我一跳。小广的头上扎着一根餐巾,在桌子前面咿咿呀呀的唱,林武光着膀子在后面做着拉网的动作,芳子搂着我弟弟的肩膀,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小广见我进来了,摆摆手不让我说话,继续唱:“嗨嗨!嗨!我们都是那身高五尺的男子汉,乘风破浪勇向前……”林武不拉网了,一把将小广推坐下,拉我站到小广的身边说:“裁判来了,有本事你再把刚才那首诗朗诵一遍,让裁判评评理,到底咱俩谁的诗有水平?”
  “你先来,我比你大,是小就得让大。”小广叼着的烟在他的嘴唇上一撅一撅,烟灰掉了一胸脯。
  “好,听着啊,”林武胸有成竹,张口就来,“啊,人生!”
  “这个不算,十年前的老诗了,劳改队里谁不会?另来,来刚才那首。”
  林武摸了摸头皮:“刚才那首?谁那么好的记性?我都忘了……”小广提示他道:“蝴蝶蝴蝶真逍遥……接下面的吧。”林武猛地一拍脑门:“想起来了,这是我专门为蝴蝶写的,”清清嗓子,把脖子梗得像根棍子,“蝴蝶蝴蝶真逍遥,蓝蓝的天上白云飘,忽然来了一阵风,刮得蝴蝶满街跑。怎么样?好诗啊好诗。”我不会欣赏,觉得还像那么回事儿,冲小广笑笑说:“我觉得不错,该你了。”小广不屑地一撇嘴巴:“有辱斯文,有辱斯文啊,看我的。夜,深了,孤独的人们啊,醉了。心,走了。它将在哪里停歇?没有人回答。风,卷起落叶,摔打在我的心上……”
  “慢着慢着,心不是走了吗?还摔打个屁?”林武连连摇手,“不符合逻辑,这叫什么诗?”
  “什么叫做形象思维?你懂不懂?”小广哼了一声,“上学少了就是不行啊,完了,你这一打岔我又没感觉了。”
  “你不是还有一首吗?”芳子插话说,“刚才你还朗诵来着,叫什么……叫黑暗中的崛起。”
  “对,黑暗中的崛起,”小广的眼睛亮了,“这首诗献给蝴蝶,同时也献给我自己,咱们共勉吧。猛士的长剑封存在黑暗中,阳光照不到它,明月啊,找寻不到它。千百年来,它静静地躺在那里,等待他的主人归来。我驾着长风来了,我就是那个一万年不死的猛士,一个孤独的剑客。黑暗中我等待,等待那个让我重新崛起的机会,等待那个让我焕发斗志的对手。他来了,他终于出现了,我将亮出我的宝剑,在黑暗中大吼一声,来吧,让我的宝剑舔拭你的鲜血吧!风雨无声,天地摇动,大海也干枯了,太阳也因为我的出现而消失了……”小广的眼泪流出来了,号啕大哭。
  这就没什么意思了。我没有管他,让他在一旁作秀,走到我弟弟身旁问他:“吃饱了没有?”
  我弟弟不回答我,问芳子:“我哥哥呢?你不是说一会儿我哥哥要来吗?”
  芳子说:“这就是你哥哥呀,他叫大远。”
  我弟弟把嘴巴抿成了一条缝:“才不是呢,我哥哥比他可高多了,腿还不大好。”
  我知道他说的是金高,心里酸酸的,这才几年没见,他就不认识我了……我不说话,默默地坐下了。
  芳子瞅了我一阵,开口说:“刚才四嫂来过,说让你告诉四哥,别喝了,早点儿休息。”
  我明白她的意思,拉起弟弟和芳子,对正在劝小广别伤心的林武说:“我们先走了,以后再聊。”
  金高挥了挥手:“走吧,小广喝大了,我再陪他一会儿。” 
 
 
 
  
 ~第一百八十八章 济南会友~
 
  顺发成肥牛的规模的确很大,凤三没有吹牛,真的比胡四饭店要大三倍。我请小广把饭店的名字改了,现在叫高远大酒店。小广说,这个名字有讲究,从字面上讲,很大气,心存高远嘛,从内涵上讲,你的名字里面有个远,金高的名字里面有个高,你们兄弟俩是最好的朋友,这样叫起来很实惠。我开玩笑说,我是老板,应该叫远高才对啊。小广说,远高没有讲头,你又不计较名分什么的,还是叫高远好。名字变了,内容没变,还是凤三以前的那一套。
  开业那天,我几乎没叫别人。有些知道的,就自己来了,或者拿点儿礼金,或者点一大桌子菜,算是恭喜了。我们那桌没有几个人,胡四、林武、小广是一起来的,凤三和老辛是一起来的,再没有别人,我和金高几乎没有露头,一直在那个房间坐着。我正式把吴振明调过来了,他不上桌,帮我招呼着客人。胡东从得知我包了凤三的饭店那天起就一直呆在这里,我也没说什么,愿意来就暂时在这里吧。有一次金高说,这种人还是撵他走吧,早晚得给你惹事儿。我说,现在撵他不好,以后有机会再说吧。那天小广又喝大了,又唱又跳,最后举着一把钱走了,说要去嫖娼。
  胡四把我拉到一个角落里告诉我,小广可真不容易,生意不好,对象好象也有外遇。最难受的是,没有人瞧得起他。他又爱面子,整天无精打采的。去年常青打过他一次,后来不了了之了。前一阵又被黄三砍了,砍得挺厉害,在家里躺了一个多月。“他去找过我,让我帮忙收拾一下黄三,”胡四叹着气说,“你说这样的事儿我怎么帮他?打轻了,黄三那种人感觉不到什么,打重了,为这事儿出点麻烦又不值得,我正为难呢……他说要找祥哥,我没让他们见面,祥哥现在刚出来,有些事情还转不过弯儿来,万一发了毛去找黄三可就麻烦了,到现在小广也没见着祥哥呢。”
  “小广太窝囊了,”我说,“他以前的那些伙计呢?跟伙计们打个招呼不就完事儿了?”
  “他能那么想还好了呢……以前的伙计应该能帮他,可是他不想用人家,自己又装‘纯纯’,操。”
  “他怎么不告诉我呢?”
  “告诉你?”胡四苦笑道,“他那么爱面子的一个人会把难处告诉你?不怕你笑话他?”
  “要不我派人帮帮他?黄三本来就欠揍,当初跟他哥哥绑我弟弟……”
  “打住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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