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你升级成普通骑士了……”老头点着钱说。
这时一个金币丢在了老头的碗中,有个富家子把康德挤到了一边。
“你会成为圣骑士的。天主赐福给你。”老头点头哈腰的说。
“老兄,你亏了,一金币够当二百次圣骑士了。”康德对那浑身鲜亮的家伙说。
那富家子白了他一眼,弯腰凑近那老头:“我才不希罕什么圣骑士,我只想知道城里最美的比利娜会不会看上我?”
“哦,这可比拯救世界难多了。”老头收起碗就想溜。
这时又一群人冲到了他面前:“混蛋老骗子,刚才我们老大丢了五个铜币当圣骑士,可刚出了城就被怪兽咬掉了腿,来,退钱!”
老头把碗死死护在怀里喊:“死人也能做圣骑士,断腿又有什么关系?”
可他还是被踢倒在地,碗中的钱散了一地,那些冒险者们把它们全部捡起来。
“嘿,其中有一个金币是我的!”那富家子喊着冲上去,可立刻挨了劈面一棒,晕倒在了地上。
当他们散去,老头哆嗦着在地面摸着有没有剩下的钱。
康德叹了一口气,蹲下去又把一个铜币放在老头手中:“好了,换一种安全点的职业吧。”
“你刚才为什么不冲上去和他们博斗,帮我抢回那些钱!”老头气冲冲的问。
康德觉得好气又好笑:“我还不想在历险的前一天就倒在地上。”
“真可惜,你怕什么?当你快要被打死那一刻,自然就会有一个美女来救你,她又碰巧是这个国家军队统帅之女,你便顺理成章的走上了圣骑士之路,可现在好了,你贪生怕死,机会没有了。”
“你被打糊涂了吗?”
“不,因为我有一双看到未来的眼睛。”
这时几匹骏马跑近他们身边,为首一位衣着华贵的美丽女子,神情高傲,后面跟着随从的军士。他们看也没看康德的跑了过去。可如果这时候康德正在与人搏斗……
“我不要神示了,我只要你那双眼睛就行!”康德扑向老头。
老头护住眼睛:“玩笑,玩笑而已,我只不过是碰巧看见他们跑过来。”
“哼哼,我也是玩笑。”康德站起身转身走开。
……
广场的一角上,康德听见一位弹唱者正在人群中卖力的唱着关于古代骑士历险的歌本:
“那少女终于开启了她的玖瑰的嘴唇
低声低呤在夜行者的耳边
她的娇羞使那骑士心醉
把那沾着魔血的宝剑落在脚边
打败魔龙的手此刻拂上那柔弱双肩
那冰雪的肌肤儿在微微颤抖
这骑士再也不能抑制自己身上火焰
他一把抱起公主叫着她的名字
把那洁静玉体外的白纱扯落
哦……哦啦……啦啦……“
“别啦了,快接着唱下面的!”人群中有人喊。
康德皱起眉头,走上前去,喊起来:“不是这样的!”
“别打岔,正唱到关键的时候!”人们回头瞪来。
“不是这样的,”康德喊,“这段《阿菲格》我听过两百遍,阿菲格骑士虽然是十二位骑士里第一个见到公主的,可是那时已经重伤了。一路把她送到巨鳍港,交给前来的赫兰骑士和静水骑士,就伤重而亡,一路上连碰她一下手也没有,所以后人才称他是骑士的典范,哪有他和公主那个……的一段啊,怎么给改成这样了?”
人群中的唱歌者一下冲了出来:“哪个混小子在依拉古王的雕像下面说疯话!我唱得是正宗的《若星汉史诗之范德尔王和他的十八骑士带领人类英雄们在这篇大地上的伟大而永不可磨灭的胜利》,卡休理大神官亲自修订的版本,你又是从哪儿听来的?”
“哦?这叫《若星汉史诗》么?我一直以为他叫十二骑士传,是我小时候我们村阿尔沁大爷讲给我听的。”
人群中发出笑声。
“快走,小子,别在这捣乱!”人群中有人向康德挥着拳头。
康德悻悻的从人群中走出来。“那故事绝不是这个样子的。”
这时一个小孩扯了扯康德的衣服。
那是一个戴尖帽的小孩,穿着不合身的捡来的成人衣服剪成的袍子,如果那也算袍子的话,破成一条条长须拖在脚边,手从衣服上的大洞里伸出来,一看就知道是他流浪者营地来城中心乞讨的。
“我没有钱了,小家伙。”康德说,“真的,我和你一样穷。”
“不!我想告诉你,我听过一个人和你有一样的报怨。他也说:“‘现在真正的若星汉史诗已经失传了,要不就是被后人改的面目全非。’他也是一个游吟歌手。他叫罗恩。“
“哦?他会唱真正古卷版本的若星汉史诗么?”
“不,他也知道的不全,他一直流浪各地就是想补足全本的史诗。上次他还为这事和其他的歌者打了一架。他就在广场的那一边,我可以带你去。”
……
康德走过广场,午后的阳光使楼塔上的石条发出乳白色的光。他看见了那个年轻人,抱着一把橙色的琴懒懒的躺在阳光下,仿佛世上的一切都和他无关似的。
“我看见你的帽子里没有半个钱。”康德说,“为什么来到一个游吟歌手面前却听不见歌声?”
“我的歌曲里没有他们喜欢的东西,”罗恩说,“我不知道克德尔王曾经娶过十六个美女,也没法把他每夜如何求欢这些无聊的事编成歌来唱。”
“那你的歌里有什么呢?”
罗恩手指懒懒的抚过琴弦,忽然一股音乐就涌了出来,象是光的泉冲洗了广场的喧闹,使那些早已破碎的古老大钟重新回荡鸣响。
“我的歌里有当路里兹走过教堂时的钟声……”
他又拂了一下琴,这回康德仿佛听见的风雪声和马啸。
“还有卡利尔带着军团翻过坎帕拉山……”
罗恩的手指飞快的拨动着,无数个音跳了出来,象火星,开始汇成火焰。
“依德尔人攻占了古都,他们的弯刀上血色焦黄,漫天大火烧了七十天。”
康德好不容易才让自己从眼前的历史幻境中跳出来,他摇了摇头:“我不明白,你有这样好的琴技,却没有人听你演奏。”
“人们浑然梦游着,听不见我的呼唤。而我嗅到不好的气息,我在阳光明亮的大地上看到了黑暗,有些什么正躲在阴影里,等待夜的来临。”
“真棒,你什么时候说话都和念诗一样吗?”康德说。
“不,这是《当黑夜从大地涌出》的经典唱词,你这白痴。”罗恩不满的瞪着他,“你或许该知道这段诗歌的典故。”
“是指四百年前魔族从地下的涌出吗?”
“是的,是战争的开始。”罗恩望着广场上的游动的人群,“太阳落下前一瞬,人们浑然不知,它将再不升起。”
三个人都陷入了沉默。
“我倒希望魔族能再一次来,”康德忽然变得高兴了,“没有壮举的人生是多么乏味,我正是期待着这样的冒险。如果魔族再次涌出地下城,我正可以再一次的打败他们,成为新的英雄。”
罗恩怔怔看了眼前这个家伙好久:“成为新的英雄?你?我想你或许会在故事的第二十八页就死掉。”
“至少我是一个剑士不是么?”康德挥舞着他的木剑,“而你呢?用你的歌声使恶魔流泪并理解和平与爱吗?”
“看不起一个游吟者?”罗恩冷笑着,“你们都是些在白天行走的盲人。你们看不到我所看到的事情。”
“等等,我呢?也许我才是未来的英雄。”那流浪儿说。
“你?哦对不起主角大人,我们把你忘了,呃……你叫什么?”康德问。
“柯斯丁——米泰尔。柯斯丁。”
“哦,”康德的确有些惊讶了,“一个流浪儿居然有一个这么高贵的姓,柯斯丁?我几乎以为你是三百年前那个最伟大王族的后裔了,以后别乱给自己起名字了好吗?”
罗恩忽然站了起来,“你们根本意识不到什么将来临,和你们在一起只是浪费我的时间。”他拔腿就往远处走去,把康德和流浪儿甩在原地。
“他就是这样。”小流浪儿柯斯丁说,“你得允许一个吟咏者有点脾气是不是?”
“我倒希望他能允许我有点脾气,为什么他一听到别人想当个英雄就暴跳如雷?”康德说。
“我听说……事实是我猜的,他有个很了不起的老师,因为他懂很多东西,比如你看不出来的事他一眼能看出来,而且他懂古精灵语,这是很了不起的事,没有一个大师级的人物教授,肯本不可能学会。”
“听起来倒是比我更有本事,可现在他只是在这里流落,怪不得会象一只开水壶上的锅盖,他所说的什么什么将要来临?那是怎么回事。”
“没有人知道,或许他有预见或占星的能力。你也可以去找人推算一下命运,听说城中的法师史台比的水晶球就很灵验,可以看到到未来,不过算一次要五个金币。”
“天哪,我身上只有五个,不,四个铜子,有没有便宜点的?”
“当然,‘这世上有你所需要的一切,”流浪儿柯斯丁做出一副饱经世事的劝导者模样,“……只要你愿掏空你的口袋。’知道是哪位诗人说的?”
“现在我的脑袋和我的肚子一样空,我现在得找个地方去弄点钱,再见,我的小王子殿下。”康德装模作样向他行了个礼。
“再见!我的首席骑士!”
……
游吟歌手罗恩回到了他的住所。
这不过是一个流浪者的营地,这样的营地在基洛这样的大城有好几个,但毁弃的破屋,临时的草棚,乱飞的苍蝇,连倒处窜的野狗看起来都是一样的。罗恩这个月已经把几个地方都住过了。他想找一个能月光下静静弹琴的地方,但这种地方老是臭气熏天,嘈杂不堪,半夜也常听见酒鬼的干嚎、斗殴的喊声和男女吵架的尖叫。看来只有城中心的花园区和城外的树林是安静的。但花园里警卫在巡逻不准流浪汉进入,而城外则潜伏着野兽和传说中的妖魔。
“这个时代是不需要歌手的。”罗恩在一件只有一半屋顶的破屋的一角叹了一口气,拨弄琴弦,听见了敲破锅般的声音,这琴算是修不好了。他一生气把琴狠狠甩了出去。但刚扔出手他又后悔了,于是他纵身窜出,在琴撞到墙上之时又把它接在了手里。
他警惕的看看周围,被人发现他有这样的速度总是一件可能招来麻烦的事,没准会招来卫队的审查,那会牵出很多事。但除了一个算命为生的老头儿傻傻的望着这边之外,没有人发现他刚才瞬间的动作。他觉得累了,靠坐在墙边沉沉的睡去。
……
“罗恩,你要拯救我们。”一个女子的声音说,“从魔王的手中。”
他似乎正站在一个无边的黑暗殿堂中。
殿头响起了脚步声,那个可怕的黑影正一步步走来。
“未来的魔王正在苏醒,快去从若星汉古卷中寻找到力量,你是唯一能与他抗衡的人。”
那个身影越来越近了,罗恩想使用魔法,却发现自己一个咒语也不会。
“我不会!”他大声喊着,“我的老师什么也没教给我。”
黑影越走越快,越来越近,大殿倒塌了,一切直压过来。
……
罗恩醒来,忽然发现自己的眼前,有一双大的吓人的眼睛正盯着自己。
******
“罗恩失踪了,”小流浪汉柯斯丁匆匆来找康德,“哪儿也看不到他。”
“是么?他去会哪里呢?也许只是吃早饭去了。”康德满脑子都是早饭。
“听说有人看见他被一个可怕的怪人拉入地下带走了,他的琴还落在地上。人们都说那可能是生活在城外森林中的魔怪干的。”
“啊,看来是需要我出城历险的时候了。”康德挥舞着木剑。
“就你这么弱,我看你还是不要出去了……”柯斯丁一脸难色。
“哪个英雄没有经历风险?若是不从现在就开始锻炼,将来怎么与魔王的大军战斗呢?”康德壮志满怀。
“魔王?”柯斯丁抓着脑袋,“可三百年前就没有魔王了啊……”
“不,只要魔族还在,他们终于不甘心失败的。不然我们怎么有机会成为英雄和拯救公主?”
“可是那是因为骑士小说家们需要不停的出版小说的缘故吧,这世上,还有魔族这东西么?”
是啊,世界上,真的还存在魔族吗?
第三章不可能完成的使命
这是巨大而黑暗的地下城。
在地下数千里的地方,没有光与暗的交替,时间仿佛也失去了意义。城市与岩石结合为一体,在巨大的峭壁上无尽的延伸着,没有人知道这地下城邦的规模有多大,只知道如果所有的窗口都点起灯火,那么地下将变成赤红的星空。
是的,仍然有光,它们从巨大岩石的内部涌出来,从地心喷薄出来,带着无比的热度,让人激奋也让人恐惧,象生活在这里的民族一样。
在一面山壁上,一座巨大的建筑也正涌出光线,它有着旧纪元的古典风格,石柱,拱顶,廊顶和柱基上的石雕,看起来它本不应该在这里,倒象是被什么巨大的力量给按入了巨岩之中。可它却又的确是一石一砖在峭壁上建造起来的,虽然大部分都在石壁的内部,可建筑者还是把本该属于地面的风格高难度的展现在了垂直的岩壁上,这是为什么呢?在这黑暗的地下,一种观念却仍顽强的生长着,从坚硬中破壳而出。
而建筑的内部却是灯火通明的,炽热的熔岩被导入,在穹顶上沿故意造出的裂纹流动着,却不会滴落,的确是杰出的建筑技法。这使建筑内部变得温暖,抵消了地下那极黑处传来的刻骨寒意。
这里是死亡法则学院,魔人和亡灵们在这里接受教育——黑暗种族也需要知识,尽管和那些生活在阳光下的人所学的截然相反。
在这巨馆顶层的阁楼中,许多排书架几乎顶到了天花板,却蒙满灰尘,书也散落的到处都是,似乎很久没有人整理过了。
这里当然不是正规的藏书室,而是——可怕的禁书封存地。
可现在,禁书们正被两双手翻的七零八落,似乎一点不害怕书里跑出什么恶魔或死灵……也的确,翻着它们的本来就是两个魔族。
“嘿,我说难道。”一个声音响起来,“你在看什么?快帮我找《若星汉骑士传之阿菲格》的第四本,为什么这套书从来就不全呢?这帮死骷髅放书的时候从来不按次序和作者……我急着要看结局。”
“别吵!如果,我好象又发现一本不错的,是骑士传第四卷,讲一个骑士如何打败魔王……”那个被叫做“难道”的魔人在书架后面答着。
“所有的禁书里骑士都会打败魔王!如果换成魔王打败了骑士,那它们就不会在这儿了……”他那名叫“如果”的同伴说。
“可这本有点不同,骑士受到了魔王的诱惑,一度迷失,终于……”
“终于在美丽的爱人的召唤下重拾意志,最后还是打败了魔王是吧。你就不能少看点肉麻兮兮的情啊爱的,还是《阿菲格》好,通篇都是战争,血肉横飞,那描写真棒,居然找不到第四本啦……”
“你说为什么所有的魔王,最后都是被打入地心或是被神器封印起来呢?难道这真是我族之王必然的命运吗?”
“看小说的人居然被小说给骗了,你的头脑是用花岗岩雕得吗?所有的小说里骑士都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