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他投胎之前喝了忘魂汤,忘记了许多许多重要的事,才会因为一念之差,导致全盘皆输。
他因挂念前世的妻子,没有及时回天界复命,而是闯进地府找雪衣,最后被天帝下旨,打入无间地狱受罚。
数千年后,人世间纷乱依旧,天帝才又重新想起他,命人将他从无间地狱释出,命他再次前往人世间平乱。
他本不肯,地府阎君却偏偏打出最大的一张牌,让雪衣跟他一同轮回。
可是?他却忘了,轮回转世,人的相貌会改变,才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雪衣。
“忘魂汤?”她沉浸在巨大的震惊中,无法自拔。“这么说,地府轮回,会给灵魂喝忘魂汤的传说,是真的了?”
“是的!”他神情凝重地点了点头。“曲陌,相信我,妳就是雪衣,妳是雪衣的转世。”
“可是?你怎么会知道我一定就是雪衣的转世?”她有些慌乱,毕竟前世今生这种怪力乱神的事情,听起来实在是有些可怕。
“我就是知道!曲陌……”他声音深沉的唤着她的名字,脸孔缓缓地凑了过来。
“我爱妳!”他吻住她,将她所有的震惊和诧异全都封在了她的心里。
翌日——
卧房的床榻上,躺着一个神情茫然的女人。
昨夜的荒唐历历在目,她不知道自己等一下应该如何面对那个男人。
昨天晚上,他不止一次地在她耳边跟她说,他爱她。
就像催眠似的,他一遍又一遍地在她耳边说着,说得她都快以为,他是真的爱上她了。
她想,如果她真的是雪衣的转世的话,他可能是真的爱上她了。
可是?她却不敢像他那么笃定,自己真的是他前世妻子的转世。
在她的记忆深处,没有一丁点关于他的回忆。
门帘一挑,秋宛尘俊朗的身影走进来,他径自来到床边,坐在床畔,好笑地看着她仍然有些不可置信的神情:“好了,别害羞了,醒了就起来吧!洗脸水马上就烧好了。”
她咬着嘴唇,一张俏脸红得好似大红布,眼神怨怼地瞪着他,这个男人,好像不知道什么叫害臊。
她猜,他恐怕是吃定了,她其实是有些喜欢他的,所以才会这么肆无忌惮。
她想,或许她前世真的是他的妻子,不然的话,也不会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对他产生好感。
可是?她仍然有些生气,气这个家伙的强势。
他竟然就这样,夺去了她的处子之身,让她都没法子留到新婚之夜。
“你……”她瞄了一眼被他用竹竿撑在壁炉旁边的自己的衣裳,小声道。“你先把衣裳给我拿来。”
他笑着,将嘴唇凑到她的额头,轻轻吻了她一下,然后起身走到壁炉旁边,将她的衣裳拿给她。
她慌忙抓过衣裳,手忙脚乱地套上身。
秋宛尘帮她把被子叠了起来。
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小声道:“若我娘知道,一定会生我的气。”
未嫁失身,怕是哪个当娘的都会生气。
他搂住她,轻声劝慰:“女儿有了依靠,她又怎么会生气?”
“你……哎呀,我不跟你说了。”曲陌懊恼地伸手把他推开,但是紧接着便面红耳赤地发出一声低呼。“呀——”
“怎么了?”秋宛尘慌忙追问,却看到她的眼神死死地瞪着床上的某一点,连忙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却看到褥子上的点点红云。
他忍不住笑了,安慰她:“第一次,都是这样。”
“你还说?!”曲陌冲他发出一声低咆,然后赶忙手忙脚乱地把褥子拆掉。
天知道她到底有多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一隻大手从她的手中把沾满了她初夜的血迹的布料抢了过去:“好了,交给我了,我会帮妳把牠洗干净的。”
但是曲陌却很迅速地把那块布料抢了回去,她紧紧地把被血迹弄得脏污的布料藏在身后,面红耳赤地沉默了半天,才小声道:“我要留下来当纪念!”
事已至此,她知道这个男人就算是死都不会放过她,只好认命。
好在她也不是不喜欢他。
就先这样吧!有什么事情,等回家,见了娘再说。
秋宛尘蓦地意识到,似乎所有的女人都喜欢把初夜的落红留下来当成纪念品,前世的雪衣也是如此。
他忍不住想起和雪衣大婚的那一日,雪衣身上穿着红嫁衣,一身喜气洋洋地被八抬大轿抬进了皇宫。
他掀开雪衣头上的红盖头,雪衣的头上戴着金光闪闪的凤冠,绝美的容颜,霎时便惊艳了他的心。
那一夜的雪衣,在他的身子底下,百转千回,承恩受宠。
那一声声婉转的莺啼,此时恍若还在耳边。
转天起来的时候,雪衣将刻意铺在床榻上的白绫子收了起来,那白绫子上,沾满了她初夜的落红。
那一点点红色的血花,是她成为他的女人的证明。
她珍重得好像那是绝世的珍宝,将之收藏在箱笼的最底端。
她说,她要珍藏一辈子。
可是?她还没来得及将之珍藏一辈子,就死在他的手下。
“曲陌……”忍不住,他轻声唤着她的名字,静静地走到她面前。
低头,他深情地凝视着她:“此生此世,我定不负妳!”
她却忽然抬起手来覆住他的唇,她摇摇头,低声道:“不要轻易发出这样的誓言,我们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怎样的事,很多时候,命运是由不得我们来选择的。”
就像她娘会爱上她爹,便是人生中的一场意外,而她,便是这场意外的结果。
他握住她覆在他唇上的手,将之拿下去,然后将她扯进怀中,紧紧地拥住。
他该怎样才能让她明白,他的这一生,全是为她而活呢?
早饭是手擀面,是他做的。
曲陌一声不吭,只是闷头吃面。
这顿早饭在宁静中度过。
吃过早饭,他把碗拿去洗了。
曲陌开始动手收拾行李,说是收拾行李,其实也没什么?只是一把很寻常的用来防身的宝剑,一个装了一些散碎银子的钱袋,以及她的药箱。
“好了,我们出发吧!”收拾完一切的曲陌穿上自己的大氅,站到秋宛尘面前,冷静地看着他。
秋宛尘觉得她看着自己的眼神有些可怕,他无奈地开口道:“曲陌,妳可不可以不要用这样的语气和我讲话?”
曲陌轻轻地笑了:“王爷,你觉得我要用什么样的语气同你讲话呢?”
“曲陌……”秋宛尘有些无助地垮下脸。
曲陌嘲讽道:“还是王爷今日身子不适,不能带小女子离开这里?”
她不想这么尖酸刻薄的,可是一想起他竟然瞒着自己,不肯告诉自己他可以带自己离开这里,就觉得心里有气,忍不住就想甩脸子给他看。
再加上他昨天晚上不顾她的反对和抗拒,硬是采了她的红丸,更是让她气上加气。
虽然已经听了他的解释,知道他是把她当成了前世的妻子,才会这样对她,但她也难免对他有心结。
她是喜欢他的,可不喜欢被他强迫。
秋宛尘只好站起来:“好吧!咱们出发!”
正文 第二十二章 离谷
他把大氅穿上身,至于毡帽之类的东西,早在落水的时候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宝剑也找不到了,只是孑然一身。
曲陌拿了一条锁链和一把铜锁把大门锁上,她并非是怕有人来偷东西,而是怕风雪把房门吹开后,弄得屋子里凌乱不堪。
外边是一片风雪的世界,两个人虽然都身怀武功,但是走起来仍然有些吃力。
到处都是半人多高的雪,风卷起雪花,到半空,再将雪花撒下,飘飘扬扬的,若是没有这股令人举步维艰的狂风,这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雪景。
曲陌本想寻找自己平常离开迷神谷时的那条道路,但是秋宛尘却一拉她的手臂,伸手指了指茅屋后边那座陡峭的山壁,在她耳边大声道:“从这里上去就行!”
曲陌不禁吃了一惊,仰头看着这处山壁。
这座山壁仿佛是被人一刀劈开一般,直上直下的,虽说不能用平滑如镜来形容,但是上边却极难找到落脚点。
崖壁上只稀稀落落地长着几株小松树。
当然,这是曲陌知道的,而不是他们看到的,眼前这风雪交加的天气,他们的目力所及只有几步远,稍微远一点的地方都看不到。
秋宛尘揽住了曲陌的腰,在曲陌耳边大吼了一声:“我们上去了!”
说着,他已经带了曲陌一飞冲天。
漫天风雪中,他就像一隻巨大的苍鹰般浮掠而起,他的身子微微向后倾斜着,双脚不时地在光滑的山壁上寻找着借力的地方,这直上直下的山壁对他来讲,竟似如履平地一般的轻松。
曲陌震惊地望着这男人刚毅的侧脸,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的武功竟然会这么高。
一阵狂风刮来,凌厉的风似刀子一般切割在她的脸上,她本能地闭上眼睛,并将脸孔埋进他的肩膀。
在上升到将近一百丈的高度时,他们的头顶骤然出现了一股极大的压力,这股压力迫得秋宛尘上升的势子一滞,但却只是上升的速度一缓而已。
他攸地张嘴发出一阵龙吟般的长啸,这声长啸,穿透了风层,直冲云端。
曲陌被他的这声长啸震得心神大乱,本能地一阵头晕目眩。
他乃战神降世,如今虽是凡人,但是依照从前的记忆进行修炼,竟然唤醒了部分体内沉睡的神力。虽然是部分神力,也足以使他成为暗夜王朝人人惧怕的浔阳王。
一个武功深不可测,又位高权重的男人,没有办法不让人惧怕。
但是,这却是一个秘密,一个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秘密。
曲陌突然感觉到头顶上传来的压力骤然一轻,旋即,双脚踏到了地面上。
他睁开眼睛,不可置信地四下打量,这才发现,自己此时已经身在悬崖上方。
头顶上有细碎的雪花飘落,很冷,却没有令人觉得恐惧的狂风。
她不禁欣喜地伸出手去,接住几点冰凉,然后看着细小的雪花融化在掌心,化成几点水滴。
秋宛尘抬头,辨认了一下方向,牵着曲陌的手沿着山路向山下的方向走去。
他们两个都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只能盘算着找到离这里最近的县城。
有了县城,就有县官,秋宛尘身上可以证明他身份的令牌没有丢,到时候可以找县官借两匹马,便可以回家了。
他们在山上走了三天三夜,终于来到山脚下,找到了一座小县城,进了城,城里十分冷清,买卖店铺也很少有开门的。
秋宛尘直接找到了县衙,出示了他的腰牌之后,门口的衙役吓得脚都软了。
他们这辈子也没有离开过这样的小县城,所能见到的最大的官员不过就是五品的知府,似这等一品王爷的大人物从来都没见过。
县太爷名叫王春,是个矮胖矮胖的男子,年纪大概有四、五十岁的样子,身上穿着一袭红色的七品官袍,好像个肉球。
得知皇上跟前的大红人浔阳王莅临,王大人吓得差点尿了裤子,屁滚尿流地跑出来迎接,跪到地上给秋宛尘磕头请安:“王爷吉祥,听闻王爷一个月前被山匪所害,掉进金滦河,如今王爷无恙,平安归来,下官恭喜王爷,贺喜王爷。”
秋宛尘笑笑,也没跟他客气,径自坐到了公堂上县太爷的那个位子,由于那个位子比较宽敞,他硬是把曲陌也塞到了自己身边。
曲陌觉得别扭,站了起来,大步走到堂下,看着县太爷,姿态优雅地施了一个礼:“大人,可否给小女子一张椅子?”
“当然可以,当然可以,来人,发什么呆呢?还不赶紧给这位姑娘去搬把椅子?”县太爷还是比较有眼力见的,看见曲陌是和秋宛尘一起来的,赶紧命人给曲陌搬了把椅子。
对于曲陌在这样的场合一点面子也不给自己的表现,秋宛尘宠溺地笑笑,毫不在意地说:“王春是吧!我现在有一件要紧的事要你办,给我准备笔墨纸砚,我要给皇上写封信,你派八百里加急送进京城。”
“呃……”县太爷犹豫了一下,怯怯地说。“王爷,下官听说……皇上似乎离宫出走了。”
“什么?”秋宛尘听到这个消息马上站了起来,厉眸瞪着县太爷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下官官职卑微,也不敢随意跟京城的大人们打听小道消失,所以具体是怎么回事,下官也不太清楚,就是听往来京城的客商们这样传说。”
秋宛尘不禁头疼起来,他知道,无风不起浪,既然民间有这样的传闻,那八成事情是真的。
他有些无语,傲仲轩这次未免也太瞎胡闹了,不出宫还一天到晚的有人想要他的命呢?他竟然敢离宫出走,简直是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
看到王县令还在等候他的回复,他开口道:“八百里加急就不用了,你帮我凖备两匹快马,明天一早我们就启程。”
“是!”
秋宛尘看了一眼疲态尽露的曲陌,刚刚在山谷里往上跳的时候。虽然曲陌并没有出力,但是被狂风一吹,她的体力消耗也很大。再加上昨天晚上被他折腾得够呛,今日一早,还没睡够就爬了起来,此时累得要命,黑眼圈都出来了。
他莞尔一笑,又吩咐道:“王大人,给我打扫出来一间客房,最好是单独的院落,然后烧一桶洗澡水。”
县太爷贼眉鼠眼地偷觑了曲陌一眼,对于浔阳王的要求,心知肚明,暗道没有想到,大名鼎鼎的皇上身边的第一红人,居然也是同道中人。
于是他赶忙吩咐手下去内堂通知夫人,让夫人帮忙打点一切。
不一会儿,县太爷的夫人就出现了,说起来县太爷这位夫人模样生得十分美艳,而且年纪很轻,也就二十刚出头的样子,穿着打扮华贵异常,就是气质十分风骚,身上的风尘味道很浓。
县太爷的夫人自称姓贾,闺名薇薇,见到秋宛尘,先是一惊,然后就和妓院里的老鸨子似的发出一阵风骚的笑声:“哎呦,这位就是浔阳王吧!早就听我们家老爷说了,王爷年轻俊美,举世无双,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就是不知道这位是……”
说着,她将一双充满了妒意的眸子落到了曲陌的身上:“就是不知道这位姑娘是王爷的什么人?”
说起这位贾薇薇,昔日乃是风月场中的当红名妓,一贯的心高气傲,若干年前使了手段,逼得这位王县令休了结发的妻子,硬是娶她做了续弦的夫人。
如今看到曲陌这样一个貌不惊人的女子竟然能攀附上王爷,而自己美貌无双,却只能配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难免心有不甘。于是在转瞬之间便在心中打定了主意,想要勾引勾引秋宛尘,哪怕不能给秋宛尘做正妻,就是做个侍妾,那也是荣华富贵享受不尽。
而且以她的手腕,她有信心,不管秋宛尘身边的那个女人是谁,她都有本事把对方赶走。
秋宛尘攸地笑了:“她是我的未婚妻,姓曲,名叫曲陌,夫人可以叫她曲姑娘,也可以叫她……”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妖娆的县令夫人
他一双清朗的眸子中带着洞察一切的锐利,紧紧地锁着县太爷这位风情万种的夫人,唇边勾起一抹略显残忍的笑意,轻轻地吐出两个字:“王妃!”
这位贾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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