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户媳妇 作者:随风月影兰(潇湘vip2013.12.25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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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户媳妇 作者:随风月影兰(潇湘vip2013.12.25完结)-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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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了!”项沈氏气不打一处来。“你可真有本事,才来一天,就把我项家最能干的婢女给折腾个半死。你要是再贤惠的去做饭,项家怎么担当得起?这不折杀老娘吗?老娘这个当家主母的位置不用坐了,你来,好不好?”
  冷知秋早知道她会这样,还好,话虽然难听,但没有超出预期。
  “婢女若是不好用,打发了,再找一个不就是了?姆妈为了一个婢女和媳妇儿置气,姆妈是买卖人,您算算看,这个账可是划不来?更何况桑姐儿原本就是咎由自取,她想着要把那盆牡丹用井水温活了,这原是一番苦心。但她却不用脑子,自己用手拎了一宿,我半夜起来劝她,她也不肯,非要拎着不松手。姆妈您想想看,这桑姐儿是不是脑子笨了些?若是脑子不笨,那她昨晚那样犯傻,究竟为了哪般?”
  说真的,冷知秋是不太理解,桑柔为什么一个晚上都拎着木桶不松手,脑子里都在想什么呢?
  “就你聪明!”项沈氏怪怪的、没好气的瞅儿媳妇。
  这个儿媳妇,说话温软,文绉绉总有她一套又一套的道理,看着还一点脾气都没有,你想跟这种人吵架都吵不起来,好比一拳打过去,打在了棉花上……真是让人既无力又挫败。
  “还有那个姓孔的,你要是敢跟他眉来眼去,对不起我家宝贵,我就撕了你的皮!”
  冷知秋皱眉道:“无中生有有生无,姆妈总是提这种事,才是不明智。知秋去做饭了。”
  啥?啥意思?项沈氏张口结舌。
  ——
  冷知秋说要做早饭,那不是客套。
  在家母亲教导过,如今不比早年金枝玉叶,寻常小户人家,伺候公婆、洗衣做饭,身为儿媳应当亲力亲为,不可娇气怠慢。
  所以,早饭,还真被她给捯饬出来了。
  不过,项文龙一家三口吃饭的表情就比较尴尬了。
  项沈氏想起儿子说过,不要让儿媳妇洗衣做饭,看来,儿子真有先见之明……
  
  

☆、042 公婆有秘密

  “我还以为你有多能干、多贤惠。”项沈氏盯着面前焦糊一团的“粥”,差点说不出话来。
  好吧,让儿媳妇烧饭,等于浪费粮食;让她洗衣服,会不会把衣服洗成破布?
  冷知秋倒是有自知之明,不好意思的解释:“知秋从小娇生惯养,这生火烧饭也才刚学了不到三个月,真没想到,光生火就很难,不是烧熄火,就是烧得太猛了,一不小心,饭就焦了……”
  她这烧饭的本领,一方面是没兴趣不上心,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教她的师傅——她的娘亲冷刘氏——本身就是个不会做饭的人。师傅不行,还能教出好徒弟吗?
  “你没把自个儿烧焦,就谢天谢地了!”项沈氏翻了个白眼。
  看看儿媳妇那一脸黑灰、身上满是斑斑点点的样子,她要说把自己也烧到了,绝对没人怀疑。
  虽然是气话,但也有些冷幽默。冷知秋被这个婆婆逗得噗嗤一声轻笑出来。
  “嫂子,我做饭的手艺自然比不上桑姐姐,但比你总要强百倍。你可真笨,烧成这个样子。”项宝贝敲着硬梆梆似乎根本没醒发的小“馒头”,与其说是馒头,不如说是面粉疙瘩。
  冷知秋道:“世间百行,行行出状元,样样不容易,以后,知秋会用心多练习……”
  不等她说完,项沈氏忙道:“别!那个知秋你听着,不用你这么贤惠,真的。项家不是什么豪门大户,买点粮食都要钱的,经不起浪费。再说你婆婆我还没老得动不了,饭我来做,衣服我来洗,你就和宝贝两个一起,继续做金枝玉叶、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只要你们两个少给我惹事就行,成不?”
  冷知秋心想,明天回娘家领个丫鬟过来,也就没必要争这种家务活。项家不是豪门大户,但项宝贵却不知藏了多少钱财,那小气鬼也真是,多请两个丫鬟仆从,能花几个钱?
  项文龙倒是一脸淡然温和,拿起碗筷,垂眸勉强吃了几口。
  冷知秋看着他吃,心里一阵高兴。只要这个长得像漂白版项宝贵的公公肯给面子,自己的早饭就没白做。
  “多谢公爹。”您真是好人。
  项沈氏和项宝贝见状,叹了口气,迟疑着也拿起筷子。
  项文龙一抬眼,看到儿媳妇的模样,眉梢动了动,道:“知秋,先去洗洗脸,你也坐下吃饭吧。”
  冷知秋刚想答应,谁知,也不晓得触到那根刺头神经,项沈氏脸色突然阴沉下去,啪一声把筷子重重拍在桌上。
  “哼!心疼了?是不是看着像某个人?”
  “……?”冷知秋错愕不已。
  这真是莫名其妙!项文龙原本温软的脸也突然罩上怒气,腾一下站起身,一声不吭,甩袖而去,留下一个决绝的背影。
  “……”原来公公也会发脾气?冷知秋继续错愕。
  项沈氏气呼呼瞪大眼睛看着丈夫那抹颀长而消瘦的背影,眼眶越来越红,泪珠子在眼眶里直打转,却始终没有落下一滴。
  项宝贝撅着嘴横了冷知秋一眼,放下碗,坐到她母亲身旁,亲昵地搂住母亲的胳膊,柔声道:“娘,这一大早干嘛提不开心的事?我们一起去灶间重新做一顿饭,不要理臭爹爹,也不要理坏嫂子。”
  “坏”嫂子冷知秋顿时无语的扼腕。
  项沈氏愣了好一会儿,怒气没了,却幽幽叹息,有些懊恼的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今儿这次,好像是我的错,是你老娘我不该提……”
  看丈夫生气的样子,好些年了,他都没有再发过脾气。这回竟然一个字也不说,就那样拂袖而去,他原本就身体不太好,这会儿要是气坏了身子,可怎么办?
  项沈氏担心的站起来,道:“乖宝贝,娘去重新做饭,你去陪你爹说说话。”
  项宝贝重重叹了口气,意味深长。
  别看老娘整天家里家外的嚣张,处处压着老爹,可是,老爹只要一个脸色不对,老娘立刻就讨好得像只狗一样,恨不得去舔老爹的鞋……到底谁才是谁的克星,只有家里人明白啊。
  “老娘您就是太宠爹爹了,这个家都是您在操劳,他凭什么生气呀?”项宝贝嘟嚷着,有些不情愿。
  冷知秋忍不住劝道:“姆妈,常言道,解铃还须系铃人,您去和公爹说话吧,这早饭媳妇儿烧的不好,原该我重新烧……”
  “不不不!”项沈氏急忙摆手。“你就安分的守在二进院子,照顾你那株牡丹,好好等我们宝贵回来,就这样,好不好?”
  看来,死活是不会再让冷知秋碰家务了。
  冷知秋尴尬地揉自己的手指。婆婆叫你别“贤惠”,这算是福气吗?可为啥有点伤自尊呢?
  项沈氏却不再理她,自去重新做早饭。
  项宝贝也跟了过去,临离开前,没忘记甩一声“哼”给嫂子,以表达深深的不满。
  母女俩走后,冷知秋突然打了个激灵:刚才,婆婆说,要她等宝贵回来……?什么意思?项宝贵要回来的吗?!什么时候?
  
  

☆、043 丢狗事件

  世上的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奇怪的联系着。
  明明只互相瞧过几眼而已,却深刻得抹不去那牵绊,她和他居然是夫妻!?无论愿不愿意,他的存在感就是无法忽略。哪怕两年后各自东西,这“夫妻”一场的名义,恐怕也会打下一生的烙印。
  谁让他们一起穿着大红喜袍,叩拜了天地父母,又交头对拜,成了所有人眼里的鸳鸯佳偶?
  谁让他们并肩走进新房,匆匆的相望,然而再抗拒、再选择性失明,也难免会眼神复杂?
  这不是一场游戏一场梦,而算是缘分吧?
  公公和婆婆这样奇怪的一对,也生活在一起那么多年,有儿有女。所以说,世事难料。
  可若生活在一起这样不开心,即便命定如此,也是要抗争的。凭什么她要在家等着某个人要来就来,要走就走?
  冷知秋恼得皱鼻子,项宝贵这厮要是回来,她就立刻回娘家,傻子才等他呢。
  ——
  她去洗了手和脸,独自坐下吃早饭。自己烧的东西,就算再焦糊,也吃的下去。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聂坦之书《公子行》,富贵人家骄奢淫逸;又书《田家》,字字沉重血泪。两相对比,冷知秋虽然出身骄奢,却也以奢侈浪费为耻;虽然不知道那些农民究竟如何辛苦,但想来比那些下苦力的粗使丫头和仆从们更辛苦百倍,不然那些贫穷人家也不至于竞相卖儿卖女到富贵人家做活计,宁为奴仆,不做贫农。
  当初替孔令萧一只鞋惋惜,如今面前这焦糊的粥,同样值得惋惜。
  正吃着,项沈氏突然一阵风似的刮进来,匆忙喊道:“坏咯坏咯!小英子不见了!那个知秋,快别吃了,随我去找小英子!”
  冷知秋惊讶的挑眉,这才想起,自昨日下午起,好像都没见到那只甩得一身长毛、咧着一脸奸笑的大坏狗。
  大坏狗小英子不见了,对她来说,根本就是个好消息,不见了最好。
  “姆妈,知秋怕狗,不敢去找。”她一脸不愿意。
  “混账!小英子是寻常狗吗?它是宝贵的救命恩人!两年前,要不是小英子拼了命把宝贵拖回家,我那可怜的儿子……”项沈氏不堪回首往事,脸上悸动,喉咙哽咽了一下,随即又瞪圆了眼珠子发怒:“姓孔的那点伤算什么?你知道给你爹的恩人煎药,难道救过你相公的狗,你就不找了?”
  这家子人到底发生过什么事?好吧,项宝贵身上发生什么奇怪的事,如今,冷知秋也不觉得奇怪了,只是光听听,就觉得心里有些不太舒服。
  她只问:“该上哪里找?还有,孔公子的药该怎么办?”
  桑柔病了,家里人手本来就不够用,现在却兴师动众的去找狗,那孔令萧可就真没人照顾了,怎么说人家现在还是重伤危险期,怎么可以床前无人?
  项沈氏已经着急忙慌的拉住了她的手往外拽。
  “上哪里找?到处找找看呀,还能跑出苏州城不成?那个姓孔的又死不了!要是丢了小英子,宝贵这孩子不晓得要怎么伤心。”
  做母亲的心疼担忧儿子是真,担忧一只狗也不过是因为儿子罢了。
  冷知秋却不以为然,一只狗没了,就算救过项宝贵,但他一个大男人还能怎么伤心?真是荒谬。看他那笑嘻嘻的样子,恐怕根本不知道“伤心”两个字怎么写——不是恐怕,是百分百肯定不知道。他就是个目不识丁大老粗!
  “姆妈,知秋觉得,小英子毕竟是犬,怎么能跟人相比?孔公子要人照顾,您可不能不管。至于小英子,咱们还是静下心来想想,可能去了哪里,总比没头苍蝇似的胡乱摸索要好,是不是?”
  她说的冷静。
  她越冷静,越显得有些无情。
  项沈氏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虽然她说的有道理,可是她的冷静却像一把刀,割开了陈旧的伤痕。曾经,有个坏女人也是那样冷静,冷静的伤害着别人,自己却一笑而过。
  所以她要恨读书人!
  “嫂子你放心,萧哥哥有我照顾。”项宝贝却突然冒了出来。现在大家都腾不出手,她要是不抓住机会,那可就真的傻了。“娘,您尽管和嫂子、三爷爷去找小英子,我让爹爹也去找,家里的事,交给我就好了。”
  因为孔令萧伤得重,项沈氏想着,就算孤男寡女,女儿也不可能和臭书生弄出什么出轨的事情来,总比放任臭书生和儿媳妇眉来眼去强。因此也就答应了。
  ——
  二进西厢房内,光影偏斜,斑驳陆离,浓重的药味弥漫了整间屋子。
  项宝贝兴冲冲一脚迈进去,刚想开口大叫一声“萧哥哥”,却见孔令萧睡得深沉,忙捂住嘴巴,蹑手蹑脚到了床边。
  她也并非总是大大咧咧少根筋的。
  此刻,她的眉眼无比温柔,轻轻坐在榻沿,小心翼翼替床上的人掩好被角,手指迟疑的,想要触碰露在外面的那只修长而清瘦的大手。
  他的手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干净,血管经脉不像一般男子那么粗,肤色如玉,每一处线条都是直得恰到好处,手腕处那凸起的骨节曲线,比女子坚硬明显,别有一种性感。
  “萧哥哥,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你呢?”项宝贝有些傻乎乎的问。
  明知道不会有人回答。

  

☆、044 傻姑娘真听话

  项宝贝拿手指挠着床单,不知不觉,就绕上了他的长指。
  这碰触,让她脸红又心生欢喜。
  他这样乖乖躺着,比平日里见了她就跑得远远的,可不知好多少倍。
  但受伤毕竟不是好事。
  “萧哥哥,你疼不疼?”怎么可能会不疼?项宝贝皱眉。“你对我嫂子那么好,可人家根本不放在心上,药也不好好煎,还把桑柔害生病了,她呀,饭也不会烧,一锅粥全是焦糊焦糊的,这样的人,你为什么要去喜欢呢?你真笨!”
  孔令萧的眼睫极轻微的颤动了一下,手指闪躲开去,不过某个自言自语的傻姑娘没注意到。
  “萧哥哥,我觉得你和别个是不同的。这满苏州城的男人,没有一个像你这样举手投足……怎么说呢?反正就是不一样。从小到大,我还没这么喜欢过一个人呢,只要你肯对我笑一笑,我就会很开心很开心……可是,娘不准我喜欢你,哥哥也不准,最最要紧的,是你也不喜欢我!”
  说到这里,项宝贝撅起嘴,伤心,又不服气。
  向来自负美貌的她,从怀里掏出一面小铜镜,举在面前左照照,右照照,换个角度再照照。
  除了皮肤没有新嫂子好,眼睛没有新嫂子那么雾气蒙蒙,其它五官,也不见得比她差吧?
  “哼,老爹老娘就是偏心,把哥哥生得那么好,我就要差那么一点点。可是,明明我也挺好看的嘛!再说了,萧哥哥你才不是好色之徒,外貌不重要的,对不对?”
  她愤愤然扭过头,看向那张双目紧闭的脸,这回离得近,可以看清他的鬓角,他的眉,他那自然带光泽的眼皮印褶,眼角略有些湿漉漉的晶莹,不知是汗,还是梦到了什么,所以秋水满溢?
  她的手指调皮地隔空描摹着他的鼻梁和唇瓣,歪着脑袋看得出神。
  “我会让你喜欢我的!当初,我爹也不喜欢我娘,可是我娘为我爹做了好多事,我爹就心软了。萧哥哥,你说我能为你做什么呢?我哥说你家里很有钱,轮不到我救济,那可怎么办……啊,对了!你喜欢我嫂子那种人,那我现在就去读书认字,好不好?从明儿开始,我就叫我爹爹教我!其实,我爹学问可大了,要不是那年皇上下了道不讲理的圣旨,我爹也不会那么惨……不过,如果不是我爹当年倒了霉,我娘也不能嫁给我爹……”
  她絮絮叨叨自言自语自得其乐,也不知过了多久,忍不住皱眉抱怨:“怎么你这么能睡的?这么久了也不醒!真是的,我去给你煎药吧。”
  说着,她终于跳下床榻,出去了。
  关门的轻响一落,床上的人立马睁开了眼睛,长长吐了口气。
  这姑娘真是够直白的,她好意思说,他都不好意思听。其他的话都听过即忘,但关于冷知秋的那几句,却一直盘旋在他脑海里。
  怎么明明说的是“坏话”,可他听着却觉得既可爱又有趣?想象不出冷知秋是怎么煎药、怎么做饭的,更想不出她怎么害桑柔生病,改日一定要好好问问她,想必很有意思。
  这难道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可他一向崇尚逍遥江湖,不喜欢官场政治,更觉得儿女之情是个束缚,所以才会翘家避婚,又和项宝贵这样的人称兄道弟,成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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