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后期之国威不振,纪纲荡然,以至亡国,由于债帅,债帅之所以造成,决不是军事的,而是基本的政治的原因。
抚今怀古,不免对〃债帅〃一词低徊惋怅,想望韦处厚风采。
十一?小民和巨室
明代中叶,一位很懂得政治道理的学者谢肇浙,在所著《五杂俎》十三事部论小民和巨室说:
今天仕者,宁得罪于朝廷。无得罪于官长,宁得罪于小民,无得罪于罪巨室,得罪朝廷者竟盗批鳞之名,得罪小民者可施弥缝之术,惟官长巨室,朝忤旨而夕投罢矣。欲使吏治之善,安可得哉!
第31节:史话(6)
晚近得一精抄本,文字和刻本多有不同,这一段抄本作:
今之士大夫,应结欢于朝廷,无得罪于官长,宁得罪于人民,无得罪于巨室。结欢朝廷者可得召见之荣,得罪人民者可膺茅土之赏。惟官长巨室,朝忤旨而夕入营矣。欲使吏治之善,安可得哉!
十二?□员论
家藏顾炎武《亭林文集》,虫蛀破损,卷一有三篇《□员论》,分上中下,□字都蛀损了,不能找得善本补正。□员论中有一段妙文,足以发人深省,迻录如下:
天下之病民者有三:曰乡宦官,曰□员,曰吏胥。是三者法皆得复其户而无杂泛之差,于是杂泛之差乃尽归于小民。今之大县至有□员千人以上者比比也。且如一县之地有十万顷,而□员之地五万,则民以五万而当十万之差矣。一县之地有十万顷,而□员之地九万,则民以一万而当十万之差矣。民地愈少,则诡寄愈多,诡寄愈多,则民地愈少,而□员愈重。富者行关节以求为□员,而贫者相率而逃且死,故□员之于其邑人,无秋毫之益,而有丘山之累。然而一切□□□□之费,犹皆取派于民。故病民之尤者□员也。
文中有几个地方需要注释:〃复户〃是享有特权免除公民义务,例如工役军役以至完粮纳赋等义务。〃杂泛之差〃指人民的额外负担,例如运输买办,迎接以及款待官府,供应军队之类。〃诡寄〃的现代术语是〃转嫁〃,地主把自己应输的粮,应服的工役或兵役,用特殊方法派给小民负担,自己则置身事外,叫做诡寄,诡是用不正当的方法,寄是叫别人负担。〃关节〃是贿赂以及人情的雅称。□□□□之费,似乎可以解释为运动选举之费。
十三?衍圣公和张天师
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记明宪宗成化二年(一四六六),中国两个最有历史最受朝野尊敬的家族族长的故事。第一个是孔子的嫡系子孙衍圣公孔弘绪:
三月癸卯,衍圣公孔弘绪坐奸淫乐妇四十余人,勒杀无辜四人,法当斩。诏以宣圣故,削爵为民,以弟弘泰代官。
第二个是张道陵的嫡系子孙正一嗣教大真人张元吉:
四月戊午,正一嗣教大真人张元吉坐僭用器物,擅易制书,强奸子女,先后杀平人四十余人,至有一家三人者。坐法当凌迟处死,下狱禁锢。寻杖一百,戍铁岭。而子玄庆得袭。元吉竟以母老放归。
一个在山东,一个在江西,生在同一时代,同一罪名,奸淫杀人,而且判决书上还写着杀的是无辜平民。都因为有好祖宗,不但不受法律处分,连官也不丢,一个给兄弟,一个给儿子。这叫做法治?这叫做中国式的民主?
没有好祖宗,得硬攀一个。再不然,也得结一门好亲戚,此之谓最民主的国家之〃国情有别〃。
第32节:史话(7)
这两个故事也被记载在《明史》,不重引。
十四?班禄惩贪
《通鉴》一三六:太和八年(四八四)〃九月,魏诏班禄,以十月为始,季别受之。旧律枉法十匹,义赃二十四罪死。至是义赃一匹,枉法无多少皆死。(枉法谓受入枉法而出入人罪者,义赃谓人私情相馈遗,虽非乞取,亦计所受论赃)仍分命使者纠按守宰之贪者,秦益二州刺史恒农李洪之以外戚贵显(魏显祖高祖皆李氏出),为治贫暴。班禄之后,洪之首以赃败。魏主命锁赴平城,集百官亲临数之,犹以其大臣,听在家自裁。自余守宰坐赃死者四十余人,受禄者无不局蹐,赇赂殆绝。久之淮南王佗奏请依旧断禄,文明太后召群臣议之,中书监高闾以为饥寒切身,慈母不能保其子,今给禄则靡者足以无滥,贪者足以劝慕,不给则贪者得肆其奸,廉者不能自保,淮南之议,不亦谬乎,诏从闾议。
十三年六月,魏怀朔镇将汝阴灵王天赐,长安镇都大将雍州刺史南安惠王桢皆坐赃当死。冯太后及魏主临皇信堂引见王公,太后令曰,卿等以为当存亲以毁令耶?当灭亲以明法耶?群臣皆言二王景穆皇帝子宜蒙矜恕。太后不应。魏主乃下诏称二王所犯难恕,而太皇太后追惟高宗孔怀之恩,且南安王事母孝谨,闻于中外,并特免死,削夺官爵,禁锢终身。
太和是北魏的盛世,细究上引两条史料,便可明白太和之所以治,是因为有一个法度,在这个法度之下,外戚犯法,处死刑,皇族犯法,则夺官爵,禁锢终身。虽然限于时代,限于议亲议贵的八议,毕竟亲也罢,贵也罢,还得照治亲治贵的法来办!存亲呢?毁法。明法呢?只得灭亲。一般阿谀无耻的小人虽然一味巴结,劝人主毁法,结果还是法度第一。此北魏太和之所以治,也是历代末叶之所以不治的主因。
次之,两件案子的主角都是贪污,而且主角都是皇亲皇族。在枉法无多少皆死的大法之下,主角都受明刑处分。而且,法从上始,先从顶尖顶上的红人大员开刀,风行草偃,自然可以办到赇赂皆绝的地步!
次之,北魏在严刑惩贪之先,先有一个预备步骤,调整公务人员的薪给,使每一等级的官吏都可得到生活的保障。规定以前的旧账不算,以后,一发现贪污,立刻以大法从事,令出法随,毫不姑息。
假如历史也有点用处,一千五百年前的两件旧案子,不妨让人民多多研究。要办贪污,不必挑出科长科员顶缸,而且和一千五百年前有点不同,现在的法律一律平等,八议谈不上。只要能行法从上始,杀一两打高高在上的主角,没收他们的家产作全国公务人员的生活补助费用,我们相信,今人不一定不如古人,也一定可以办到〃纲纪修饬,赇赂殆绝!〃
第33节:史话(8)
十五?言官与舆论
清同治四年(一八六五),方宗诚在光禄大夫吏部右侍郎王公(茂荫)神道碑中曾指出咸丰朝的政治情形说:
时天下承平久,吏治习为粉饰因循,言官习为惟阿缄默,即有言多琐屑,无关事务之要。其非言官,则自以为吾循分尽职,苟可以寡过,进秩而已,视天下事若无与于己而不敢进一辞,酿为风气,军国大事,曰即于颓坏而莫之省。
言官是过去历史上一种特殊制度,代表着士大夫统治集团的舆论,专门照顾主子和这一集团的共同利益,从旧制度崩溃以后,代替皇帝做主子的是人民,代替言官的任务的是报纸,对象改变了。自然,报纸所发扬的舆论应该是照顾人民的利益。然而,今天的情形依然和咸丰朝一样,方宗诚的记载依然适合,试转为今典:
时天下乱离久,吏治习为粉饰因循,官与民争利,军需民为卫,幅壤日窄,而衙署日多,诛求之术,日精月进,梏桎之法,如环无端,钞币日增,民生日困,而报章习为惟阿缄默,巧为圆融敷衍之说,即有言多琐屑,无关事务之要,其甚者则移于赇赂,惕于刑诛,不惜自绝于民,以逢迎弥缝谄媚摇尾应声之态,为妻子儿女稻粱衣食之谋,敷粉弄姿,恬不知靡耻之为何物。其非任言责者,则自以为吾循分安命,明哲保身,俯仰随人,沈浮自适,视国家民族几若无与于己,拔一毛而不为,不愿进一言,不敢进一辞,酿为风气,军国大事,日即颓坏而不之省。呜呼!
十六?家天下
过去国家的主人是皇帝,如今国家的主人是人民。
过去皇帝拥有大量的财富,人民挨饿。而今,人民中的少数特殊分子,拥有大量的财富,最大多数的人民挨饿。
过去是皇帝家天下,而今是少数特殊分子家天下。
家天下的解释是〃我的不是你的,你的都是我的。〃因为不论皇帝,不论少数特殊分子,所有财富的来源都是取之于民,然而,都不肯用之于民。
皇帝的故事,试举一例。
一六一八年,建州族努尔哈赤起兵,政府无钱增兵,《明史》说:
时内帑充积,帝靳不肯发。
户部只好取之于民。普加全国田赋,亩加三厘五毫,第二年文加三厘五毫,第三年又加二厘,通前后增加九厘,增赋银五百二十万两。
一六一九年军事局面危急,政府负责人杨嗣昌向皇帝呼吁:
今日见钱,户部无有,工部无有,太仆寺无有,各处直省地方无有。自有辽事以来,户部一议挪借,而挪借尽矣,一议加派,而加派尽矣,一议搜括,而搜括尽矣。有法不寻,有路不寻,则是户部之罪也。至于法已尽,路已寻,再无银两,则是户部无可奈何,千辛万苦,臣等只得相率恳请皇上将内帑多年蓄积银两,即日发出亿万,存贮太仓(国库),听户部差官星夜赞赴辽东,急救辽阳,如辽阳已失,急救广宁,广宁已失,急救山海关等处。除此见着急着,再无别法。(《杨文弱集》卷二《请帑稿》)
第34节:史话(9)
话说得恳切到家,声泪俱尽,可是结果还是〃我的不是你的〃,辽阳广宁等军略据点相继失守。
三百三十年后的中华民族的主人,百分之九十以上最穷最苦的人民都已尽了最大的财力的人力的贡献,公务人员的收入,照比例已经贡献给国家百分之九十六了。然而,富人地主,以及资本家呢?三万万美金以及更多的南美洲的存款和产业呢?
取之于民而不肯用之于民的历史教训,一六四四年的朱明政权倾覆,和当时朝官显宦勋戚富人的被夹棍板子挤出几千万匹驮马的金银,终于不免一死,得罪子孙,贻羞青史,是值得穿针孔的人们多想想的。
十七?主奴之间(一)
奴才有许多等级,有一等奴才,有二等奴才,也有奴才的奴才,甚至有奴才的奴才的奴才。
我们的人民,自来是被看做最纯良的奴才的,〃不可使知之〃,是一贯的对付奴才的办法,就是〃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和〃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一套话,虽然曾被主张中国式的民主的学者们,解释为民主,民权,以至民本等等,其实拆穿了,正是一等或二等奴才替主人效忠,要吃蛋当心不要饿瘦,或者杀死了母鸡,高抬贵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图一个长久享用的毒辣主意。证据是〃有劳心,有劳力,劳心者食于人,劳力者食人〃。老百姓应该养贵族,没有老百姓,贵族哪得饭吃!
老百姓是该贡献一切,喂饱主人的,其他的一切,根本无权过问,要不然,就是大逆不道。六百年前一位爽直的典型的主子,流氓头儿朱元璋曾毫不粉饰地说出这样的话,《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五十:
洪武十五年(一三八二)十一月丁卯,上命户都榜谕两浙江西之民曰: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为仁义忠孝之民,刑罚何由及哉!近来两浙江西之民多好争讼,不遵法度,有田而不输租,有丁而不应役,累其身以及有司,其愚亦甚矣!曷不观中原之民,奉法守分,不妄兴词讼,不代人陈诉,惟知应役输租,无烦官府,是以上下相安,风俗淳美,共享太平之福,以此较彼,善恶昭然。今特谕尔等,宜速改过从善,为吾良民,苟或不悛,则不但国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
〃分〃译成现代语,就是义务,纳税力役是人民的义务,能尽义务的是忠孝仁义之民。要不,刑罚一大套,你试试看,再不,你不怕国法总得怕天,连天地也不容,可见义务之不可不尽。至于义务以外的什么,现代人所常提的什么民权,政治上的平等,经济上的平等,等等,不但主子没有提,连想也没有想到。朱元璋这一副嘴脸,被这番话话灵活现地画出来了。
第35节:史话(10)
朱元璋为什么单指两浙江西的人民说,明白得很,这是全国的谷仓,人口也最稠密。拿这个比那个,也还是指桑骂槐的老办法。其实,中原之民也不见得比东南更奴化,不过为了对衬,这么说说而已。
十八?主奴之间(二)
在古代,主子和奴才的等级很多,举例说,周王是主子,诸侯是奴才。就诸侯说,诸侯是主子,卿大夫又是他的奴才。就卿大夫说,卿大夫是主子,他的家臣是奴才。就家臣说,家臣是主子,家臣的家臣又是奴才。就整个上层的统治者说,对庶民全是主人,庶民是奴才,庶民之下,也还有大量的连形式上都是奴才的奴隶。
主奴之间的体系是剥削关系,一层吃一层,也就是一层养一层,等到奴才有了自觉,我凭什么要白养他,一层不肯养一层,愈下层的人愈多,正如金字塔一样,下面的础石不肯替上层驼起,哗啦一下,上层组织整个垮下来,历史也就走进一个新阶段了。
这时期主奴关系的特征,除了有该尽义务的庶民和奴隶以外,上层的主子(除王以外,同时又是奴才),全有土地的基础,大小虽不等,却都有世世继承的权利。跟着土地继承下来的是政治,社会上法律上的特殊的固定的地位。因之,所谓主奴只是相对的区分,都是土地领主,主子是大领主,奴才是小领主。也就是世仆。一层层互为君臣,构成一个剥削系统。
维护这个剥削系统的理论,叫做忠。一层服从一层,奴才应该养主子。在这系统将要垮的时候,又提出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主子永远是主子,奴才永远是奴才。又提出尊王,最上层的主子被尊重了,下几层的主子自然也会同样被尊重,他们的利益就全得到保障。用现代话说,也就是维持阶级制度,维持旧时的剥削系统。
在这系统下,互为主奴的领主,在利害上是一致的,因之,主奴的形式的对立就不十分显明。而且,这金字塔式的系统,愈下层基础就愈宽,人数愈多,力量愈大,因之,在政治上,很容易走上君不君臣不臣,诸侯和王对立,卿大夫和诸侯对立,家臣和卿大夫对立的局面。
假如我们抛开后代所形成的君臣的观念,纯粹从经济基础来看上古时代的剥削系统,可以下这样一个结论,就是那时代的主奴关系,是若干小领主和大领主的关系,大小虽然不同,在领主的地位上说是一样的。而且,因为分割的缘故,名义上最大的领主,事实上反而占有土地最少。因之,他所继承的最高地位只是一个权力的象征,徒拥虚器。实权完全在他的奴才,分取他的土地的卿大夫手上,家臣手上。因之,主奴又易位了,奴才当家,挟天子以令诸侯,陪臣执国政,名义上的奴才是实质上的主人。
出主入奴,亦主亦奴,是主而奴,是奴而主,奴主之间,怕连他们自己也闹不十分清楚。
(原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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