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开一半了,哪有倒回去的道理。行了,你睡一觉,醒来就到了。”
陆宛霜一口鲜血都快喷出来了,睡觉,睡他妹啊,她现在哪有那个心情和胆量去睡觉啊!!!
“回去吧,回去吧,见家长是个技术活,这不能急于一时的。”
“睡觉。”
“不是,白少……”
“睡觉!”
陆宛霜转身就开始挠车窗玻璃,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什么孽啊!一想到一会儿就要见到传说中的李客,这见了面该说些什么,陆宛霜就挠的更加厉害,对方可是李客啊,世界五百强,天朝前十强,她见了面要怎么说啊!!
“我说你紧张什么?”
“你说呢,这可是见你爸妈,我能不紧张吗?”
“我当年去见你爸妈时,不也没紧张吗。”
“我能和您比吗?您知道紧张这两个字怎么写吗?”
李天王无语,“又不是没见过,这不你小时候和他们关系还挺好的嘛。”
“那能一样么,小时候我是照顾你的陆家的女儿,现在呢,我是拐走你的头号人物,这能一样吗?”
李天王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估计就是传说中的见父母恐惧症吧。
陆宛霜则完全没空注意他,一心沉醉在自己一会见了李客第一句话该怎么说,“嗨,李叔叔,好久不见,我是陆宛霜。”这似乎不够正式,“嗨,伯父,好久不见,我是陆宛霜,您还记得吗?”这也不行,李董可是那种打入了国际的世界前五百强,这样会不会有些土气?“hello,uncle ,我是陆宛霜,好久不见,您近来可好?”
两个人的车厢,一旦没人说话,就算是放着音乐也会比较沉寂。李白开了会儿车,转头去看陆宛霜,就见她一会儿皱着眉,一会儿又舒展开了,一会儿又转了下眼睛似乎在想些什么。李白觉着有趣,也就没有去逗她。音乐缓缓的流淌,是一首回忆儿时的歌曲,李白静静的听着,似乎不经意间有什么记忆冒了出来,他努力地想了想,终于在拨开层层土壤后看见了那个被他曾经埋得很深的记忆。
那是在陆宛霜刚升上三年级,自己也刚升上六年级的时候。有一次,住在他们不远处的一个姐姐结婚,陆宛霜喜欢看热闹,就拉着自己一起过去围观。等到新娘被婚车接走,他牵着陆宛霜回家时,就听到小姑娘兴奋的在他耳边叽叽喳喳道:“哥哥,哥哥,新娘子好漂亮啊。”
“嗯。”
“她坐的车子也好漂亮,上面还有花。”
“嗯。”
“那我可不可也当新娘子,也坐那个有好多花的车子啊?”
“这个不行,你没有新郎啊。”
陆宛霜瘪着嘴想了想,却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眼睛瞬间就亮了,“上次玩游戏的时候,我是妈妈你是爸爸,李白哥哥你做我的新郎吧。”
“啊?!”
李白想到这里,忍不住笑了。
“你笑什么?”
“不紧张了?”李白回头看她。
“别提这个,一提我就紧张。”陆宛霜想了想,又抬头不确定的问,“你爸妈真不会讨厌我吧?”
李白看着她,“不会。”
“真的?”
“真的。”
歌声轻扬,人声渐悄,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雪霁初晴,阳光正好。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唐朝》至此完结了。其他话也不多说,会写在后记里。只在在这里真心感谢大家的陪伴。感谢那些收藏过《唐朝》和给我留过言的姑娘,大爱你们~~新坑还在构思和存稿中,希望能早日和大家见面。最后,为了新文的动向大家收藏一下专栏嘛~~在最后,感谢相伴,感谢留言,下篇文再见~林盎司敬上!
☆、后记
后记:
呼,《唐朝》终于写完了,历时近一年,从最初的想法到后来第一版再到现在,可以说,我也煞费苦心了。
《唐朝》的构思起源于我在和海李讨论《西楼》结束后我坐车回家的路上。只是觉得,如果把唐宋的文人按当今混娱乐圈这样排位,李白肯定是大神,这么一想,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后来,我把这个构思和海李说了,海李表示很有意思,我可以写,而我却一直不愿意动笔。你们绝对不会想到,从《唐朝》有了想法到动笔,我纠结了至少有几个月,原因无几,不外乎是《唐朝》这个风格的问题。
这个文如果想有意思,最适合它的莫过于轻松吐槽风,可是这个风格我之前一直没有写过,在此之前也没有尝试的意思。在不断纠结中,最后还是因为舍不得它的好构思,动了笔。
我该庆幸我动了笔的,不然,也就不会有我的第一篇长篇完结。尽管在完结它的过程中,我有时候真的恨不得想去死一死。
轻松吐槽这个文风真是坑死人不偿命啊有木有。你们看着可能觉得很欢乐,很有意思,可是我写着有时候却恨不得一口血喷到电脑上,以至后来,我每次和海李说到这个话题,都会说,我现在的电脑都变成了暗红色的。这个风格真的写着太不容易了,表示我以后真的不愿意再尝试了。
写《唐朝》最大的局限并不是风格,而是人物。对已有的历史人物,尤其是我们的老祖先,伟大的文人们,是必须加以赞扬与歌颂的。这就导致《唐朝》通篇下来没有一个反面人物,我当时为了故事发展,在咬尽牙跺遍脚后,因为相对而言不喜欢白居易在私生活以及一些处事方面的态度,再加上他一直是抑制李白的文学以求更好的推进自己的纪实主义,故将他设为了相对来说不是很全面的人物,但即使那样,后期也要给他一个正名,还大家一个忧国忧民的白居易。所以因为这点,《唐朝》的剧情线和人物真的让我是绞尽了脑汁,费尽了心思。
不管怎么样,还是要感谢大家的相伴与包容的,给我留言的姑娘们,我也都一一记得,在这里再感谢一下。当然,除此之外,还要隆重感谢一下海李同学,在这里真心要感谢她,又是做封面又是和我讨论剧情,还要负责给我挑刺发现我的不合理和不完善之处。如果你们现在看到的《唐朝》你认为合理通顺,还算不错,那么一定有三分,是海李的功劳。
不管怎么,《唐朝》都好歹完结了,尽管在某些地方修改了多遍,但是,最后也都完成了。如果因为我的《唐朝》,能让你对这个时代以及这个时代的文人,亦或是唐诗宋词有一丝的兴趣,那么我将不盛感激。
我是着实喜欢着这个朝代的,就像我是真的喜欢唐诗宋词以及那些创造出他们的人。本来想在文中引用的,可最终怕有凑字数之嫌给放弃了。不过,作为中华文明的象征与瑰宝,还是希望大家能多去看看。
以上。
不知该说些什么了的林盎司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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