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背会为止。小孩子的注意力不能长期集中,背着背着就走神发愣,或说笑玩耍起来,这时老师就会大声地斥责道:“接着念!”那时,我属于年龄最小的,只好从百家姓读起,比我年龄大的就可以读“四书”“五经”了。有时,我看他们背得挺热闹,便模仿着跟他们一起背,但又不知道词儿,就呜噜呜噜地瞎哼哼。这时,老师就过来拿书照我的头上轻轻地打一下,训斥道:“你背得这是什么啊?尽跟着瞎起哄!”诸如此类的淘气事,我也没少干过。不过,有的老师也懂得“教学法”,我有两个叔叔,一个用功,背得很好,尽得老师夸奖;一个不用功,背不下来,尽挨罚。老师就指着他对我说,“你看,像他那样不用功,怎么背得下来,就得挨罚!”这种现身说法,有时还真对我有些激励作用,但日久天长也就失效了。
我十岁那年,是家中生活最困难的时候。大年三十夜,我的曾祖父去世,按虚岁,刚进七十。本应停灵二十一天,但到第十八天头上,我那位吃错药的二叔祖也死了(见前),结果只停了三天,就和我曾祖一起出殡了,俗称“接三”。而在我曾祖死后的第五天,即大年初四,他的一位兄弟媳妇也过世了。三月初三,我续弦的祖母又死去,七月初七我祖父也病故。不到一年,我家连续死了五个人,而且都是个人因个人的病而死的,并非赶上什么瘟疫,实在是有些奇怪,要说凑巧,也不能这么巧啊!如果说十年前,父亲的死揭开了我家急速
衰败的序幕,那么这一年就是我家急速衰败的高潮。我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呼啦啦如大厦倾”,什么叫“家败如山倒”,什么叫“一发而不可收拾”。我们不得不变卖家产——房子、字画,用来发丧,偿还债务,那时我家已没有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了,我记得卖钱最多的是一部局版的《二十四史》。十年前我父亲死,我是孝子,现在曾祖死,我是“齐衰(音zicui)五月曾孙”,即穿五个月的齐衰丧服——一种齐边孝服。祖父、祖母死,我是独长孙,在发丧的时候,我都要作丧主、“承重孙”,因此我在主持丧事方面有充分的经验。但这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精神上的负担和打击也过于沉重了!
凡没落的封建大家庭有一个通病——老家儿死后,子孙都要变着法儿地闹着分财产。我家虽已是山穷水尽了,但也不能免此一难。发难的是我的六叔祖,他的为人实在不敢恭维,我曾祖活着的时候常骂他“没来由”。他找上门来,兴师问罪,对我祖父说:“父亲死后,母亲(续弦的)把家中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钱都归了你们大房,这不行。”我祖父气坏了,向他连解释、带保证,说:“母亲什么东西也没给我们留下,我也从来不问她财产的事,更不用说私下给我们钱了。”我六叔祖还不依不饶,指着祖父屋里墙上挂的一张画说:“这张画不就是值钱的古玩字画吗?”这可真应了我曾祖的那句话:“没来由”。这张画挂在那儿不止一两年了,又不是现在才分来的。再说,大家都知道它是一张仿钱谷的赝品,而且赝得没边。我祖父气愤地向他嚷道:“你要是觉得它值钱,你就拿走好了!”我六叔祖还真的让跟着来的手下人蹬桌子上板凳地给摘走了。手下人摘走后,就剩下我祖父和我六叔祖两个人,我祖父气得直哆嗦,指着他发誓道:“我告诉你,你就有一个儿子,我就有一个孙子。如果我真的私吞了财产,就让我的孙子长不大;如果我没私吞财产,你就是亏心,你的儿子也不得好死!”在那个时代,亲兄弟俩,特别是每家只有一个独苗时,设下如此恶咒,真是豁出去了,不是争吵到极点,决不会发这样的毒誓。后来,我祖父就因此而一病不起,七个月后也故去了。这七个月里,他动不动就哆嗦,这显然是和我六叔祖争吵后落下的病根。他死在安定门内的方家胡同。临死前,还特意把我叫到床前叮嘱了两件事:一件就是告诉我如何跟我六叔祖吵架打赌,意在勉励我以后要自珍自重,好自为之。另一件就是叮嘱我“决不许姓金,你要是姓了金就不是我的孙子。”我都含泪一一记下了。
第四部分第12节 让我终生难忘的一幕
不到一年连续死了这么多人,但对我打击最大、最直接的是祖父的死。我父亲的死,使我母亲和我失去了最直接的指望,但好在还有我祖父这层依靠,他冲着自己唯一的亲孙子,也不能不照管我们孤儿寡母。现在这层依靠又断了,而且整个家族确实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我们生活的最基本保证——吃饭和穿衣都成了最实际的问题。也许真的是天无绝人之路吧,这时出现的真情一幕让我终生难忘。
原来,我祖父在做四川学正时,有两位学生,都是四川人,一位叫邵从,一位叫唐淮源。他们知道我家的窘况后,就把对老师的感激,报答在对他遗孤的抚养上。他们带头捐钱,并向我祖父的其他门生发起了募捐,那募捐词上的两句话至今让我心酸,它也必定打动了捐款人:“霜媳弱女,同抚孤孙”。霜媳是指我的母亲,弱女是指那没出嫁,发誓帮助我母亲抚养我的姑姑。结果共募集了2000元。邵老伯和唐老伯用这2000元买了七年的长期公债,每月可得30元的利息,大体够我们一家三口的基本花销了。而邵老伯和唐老伯就成了我们的监护人。我祖父死后,家族里的人,觉得家里没个男人,单过有困难,便让我们搬到我六叔祖那里,我们虽然不喜欢他,但也不好回绝族里的好意,便搬过去单过。邵老伯和唐老伯也不把公债交给我六叔祖,一开始每月还带着我六叔祖和我一起去取利息,表明他们秉公从事,只起监护作用,后来就只带我一个人去。我从十一岁到十八岁的生活来源以至学费靠得就是这笔款项了。邵、唐二位老伯不但保证了我们的经济来源,而且对我的学业也十分关心。邵老伯让我每星期都要带上作业到他家去一趟,当面检查一遍,还不时地提出要求和鼓励。有时我贪玩儿,忘了去,他就亲自跑上门来检查。我本来就知道上学的机会来之不易,再加上如此严格的要求,岂敢不努力学习。唐老伯那时经常到中山公园的“行健会”跟杨派太极拳的传人杨诚甫练习太极拳,我有时也去,唐老伯见到我总关切地询问我的学业有什么进步,一次,我把自己刚作的、写在一个扇面上的四首七律之一呈给他,诗题为《社课咏春柳四首拟渔洋秋柳之作》:
如丝如线最关情。斑马萧萧梦里惊。正是春光归玉塞,那堪遗事感金城。风前百尺添新恨,雨后三眠宿酲。凄绝今番回舞袖,上林久见草痕生。
这首诗写得很规整,颇有些伤感的味道,不料,唐老伯看到我的诗有了进步,竟感动得哭了,一边哭,一边说:“孙世兄(这是他对我客气的称呼)啊,没想到你小小的年龄就能写出这样有感情的好诗,你祖父的在天之灵也会高兴的。不过,你不要太伤感了,你要保重啊。”听了他的一番话,我也感动得潸然泪下,那情景今天还历历在目。这都激励我要更好地学习,来报答他们。邵老伯和张谰是同乡,他学佛、信佛,主张和平,有点书呆子气,后来也成为一位著名的民主人士。为和平建国之事,曾和蒋介石发生过激烈的争吵,气得蒋介石直拍桌子,说他是为共产党说话。为此,他又气,又急,又怕,不久就病死了。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叫邵一诚,一个叫邵一桐,邵一桐也笃信佛教,自己印过《金刚经》,还给我寄过两本,现在都在成都工作。而唐老伯的结局很悲惨,解放战争中,在四川竟失踪了,不知是死于战乱,还是死于其他原因。成为美谈的是,邵一桐后来和唐老伯的女儿,当时大家都管她叫唐小妹,结为夫妻,生有两个孩子,其中的邵宁住在北京,他秉承了祖父、父亲的信仰,对佛学也有很深的修养。我还在某年的春节去看望过他们。后来我听说邵一桐先生得了癌症,便两次特别嘱托四川来的朋友给他捎去一些钱表示慰问。
我十二岁才入小学,在入学前还发生过一件近似闹剧的事情,这也能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状况,不妨说一说。
1924年,冯玉祥率部发动北京政变,按优待条件苟延残喘在故宫内的宣统小王朝,面临随时被扫地出门的命运。这时溥仪和他的一帮遗老虽仍生活在故宫里,继续在弹丸的高墙之内称帝,实际上一点权力都没有了,只能管理他的宗室了,因此还设有宗人府,而地点却在美术馆西南一带,即后来的孔德中学的东厢房。当时宗人府的左司掌印叫奕元,他查我家档案,知道我曾祖、祖父因下科场而主动放弃了封爵,我父亲死得又早,还来不及封爵号,看我可怜,趁着现在还没赶走,掌点权,便让我袭了爵号,封我一个三等奉恩将军。这当然是有名无实的虚名,一文钱、一两米的俸禄都没有,只是趁着宗人府还没被吊销,抓紧时间滥行权力罢了。看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早已有之。我当时为这件事还去了趟宗人府,见到了三堂掌印,掌正堂的是载瀛,算是履行了手续。冯玉祥逼宫后,溥仪连故宫也呆不下去了,跑到了天津,他手下的宗人府所封的封号本来就是一纸空文,现在自然更是空头支票。但这张诰封实在有意思:它是丝织的,一段红,一段绿,和清朝原来的诰封形式完全一样。上面的内容大致是,根据优待条件,启功应袭封三等奉恩将军。任命的内容虽是宗人府的,盖的大印却是民国大总统徐世昌的,真叫文不对题,不伦不类。我本来一直保留着它,这决不是我留恋那个毫无价值的三等将军,而是它确实是一件打上了特殊年代的烙印、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文物。但在文化大革命时,我不敢不把它烧掉,因为如果让红卫兵抄出来,那我的罪过就不仅是要复辟资本主义,而是要复辟封建主义了。
我十二岁才入小学,之后又入中学。其间平平淡淡,没有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甚至有些起止升转的过程、细节都记不清了。所幸有热心的朋友找到了我读小学和由小学升中学的文凭。(见图见侯刚著《启功画传》第12页及第16页照片两幅)文凭所记当是最准确的。我上的是马匹厂小学,它属于汇文学校,是汇文的一所附属小学。在“北京汇文学校”的“入学愿书及证书”上,附有小学“校长证明书”,证明书是这样写的:“兹有学生启功自民国十三年正月至十五年六月曾在本校肄业,领有毕业证书,所有该生在校成绩今据实照表填写,品行尚为端正,特此证明并介绍直接升入贵校,即致北京汇文学校查照。”可见我上小学的准确时间是从1924年1月到1926年6月,也就是说,我读小学是由四年级第二学期插班开始,直到小学毕业,然后于1926年升入中学。在这份证明书上,为我具保的是自来水公司职员张绍堂。而证明书一侧有声明“介绍直接升入本校只限曾在本校注册之学校”,可见马匹厂小学当是汇文注册的附属小学。而在北京汇文学校“入学愿书及证书”上,填写我的年龄是十五岁,欲入的年级为“初级第二年”因小学六年级已含有初一的课程,所以我在读中学时又跳了一级。而在这份证书上填写的家长是我的姑姑恒季华,足见我姑姑在我家的地位,而为我具保的变为自来水公司的经理周实之。
第四部分第13节 中小学生活
热心的朋友又找到了汇文学校“辛未(1931)年刊”我写的“一九三一级级史”一文,这篇文章是因为“高级三年征记,爰为是文”。(见图《启功画传》第18页)大概我的古文写得比较好吧,所以大家推选我代表全年级来写这篇级史,这并不偶然,因为当时我正随戴绥之先生学习古文(见后)。在谈到中学教育的重要性时,我这样说:
英才教育,尤为国政导源。然小学始教,要在广施;而大学专攻,非能遍及。是以进德之基,深造之本,舍中学其焉归。入学既久,效已可睹,成兹九仞之山,端为一篑之积,则高级三年,诚难忽视也。
我在高中读的是商科,对商科的重要性,我是这样认识的:
至于商科,货殖是究。鸱夷用越,阳翟得秦。谁曰居积可鄙,庶与管仲同功。
“鸱夷用越”是指范蠡在越国经商致富的事情,“阳翟得秦”是指吕不韦因经商而取得秦国政柄的事,管仲则是战国时著名的政治家。对于风华正茂的青年学子及其昂扬热情,我是这样形容的:
此三科者,数十百人。奇才杰出者,不可胜记,而成绩因之而斐然可观矣。每见课余之暇,三五相聚于藏书之室,切磋琢磨,同德共勉,为五年率。攘攘熙熙,相观而善。暇则或为指陈当务之文,或作坚白纵横之辩。或出滑稽梯突之言,或好嬉笑怒骂之论,往往有微旨深意,寓于其间。
我虽为高三年级作了这篇级史,但遗憾的是我并没有在汇文中学正式毕业,只是肄业而已。原因是这样的:我小时侯念了几年私塾,当时家里不准我学英文,我上小学、中学又都是插班,所以英语成绩比较差,越念到后来越吃力。当时我有一个同班好友叫张振先,他的英语特别好,同学经常找他帮忙“杀枪”,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当“枪手”——谁的作业不会了,就请他写。高二那一年的英语考试,我估计自己不行,也请他为我作一回枪手。可那一回他有点犯懒,替我作时没太下工夫,内容和他自己的卷子差不多。老师“很高明”,一看便说,这两篇雷同,不行。他还算手下留情,说起码要在第二年重写一篇,否则不能及格。当时我正一心一意、聚精会神地随戴绥之先生学习古文,全部的兴趣和精力都在那方面,对英语一点兴趣也没有,别说第二年了,就是第三年我也写不出,于是我也就不管什么毕业不毕业了。为此,我有点对不起我的另外一个恩人——周九爷周学先生,也就是为我提供中学担保的那位自来水公司经理周实之先生(为我提供小学担保的张先生是他的属员)。他也是我曾祖的门生,他的父亲叫周馥(玉山)是李鸿章的财务总管,家里很有钱,后来生活在天津。我曾祖死后,他还坚持来看望我们。每次到北京,必定来看我的曾祖母,他一直称她为师母;我曾祖母也必定留他吃饭,关系很好。周老先生表示愿意资助我一直念下去,直至大学,以至出国留学。这样一来,我就辜负了他的美意。但他善良的愿望其实并不合实际。即使我英语及格了,将来能留学了,那谁管我的母亲和姑姑啊?我不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人啊!我家还有两个亲人,他们把我拉扯大,现在是反过来需要我照顾、抚养她们了。我当初为什么选择商科?还不是觉得它和就业、赚钱更直接吗?而我为什么那么努力地跟戴绥之先生学习古文?就是因为后来我发现商科不适合我,我要学点适合我的真本事,并靠它找点工作,谋份职业,养家糊口,生活下去。所以到了高三,我也没再补考,中途辍学了。而我家和周九爷的关系却一直保留下去,他帮助过我三叔、六叔谋过职。后来我到辅仁大学工作,当了副教授,还特意到天津去看望他,他还热情地请我吃饭。说来也巧,周九爷的孙辈周良、周骆良、周骘良(后改为周之良)后来都在北师大工作,我们的关系一直处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