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历史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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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历史误读-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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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拔给管营(狱长)带了十两银子。
  “钱能通神”,林冲虽是个清廉的武官,但也深谙官场规矩、人情世故。“让你骂个够,给了钱你就不骂了!”--林冲的经验告诉自己,耐等变化。
  果不其然,刚才还要把他打个粉骨碎身的差拔,却一改刚才的道具化(官式表达),说:
  “林教头,我也闻你的好名字,端的是个好男子,想是高太尉陷害你了。虽然目下暂受苦,久后必然发迹。”小额的贿赂还是有用的,差拔的表达不仅更人性化,而且还放弃了与高太尉表面上保持一致的“政治上的正确”。可见,小小差拔(相当于科股级干部)也是无奈。为了生活或者说提高生活质量,他得争收额外收入,故此先夸大手中权力的作用--“你这把贼骨头好歹落在我手里,教你粉骨碎身,少间叫你便见功效。”当见林冲懂路子、识关节时,马上改用另一套话语体系。不能单恨其世侩,更知所处之无奈。
  有趣的是,差拔还敢欺骗自己的上级即管营(狱长),将林冲行贿的十两银子给扣了一半儿,“原来差拔落了五两银子,只将五两银子并书来见管营。”玩得够高、够油,胆子也是从千百次试验中练出来。
  林冲陷入不曾料想的恶境,自觉按游戏规则行事,算是识时务,但内心也总有不满之处,在差拔拿了他的银子与柴进给管的书信走后,叹道:“有钱可以通神,此语无差。”
  一声叹气,算是无可奈何的心理平衡吧!
  从识时务的规则中,林冲明白了许多,从理想主义变成了现实主义。尤其差拔态度的进一步友好,对他触动很大。差拔由诈怒而说同情话,由说同情话再指点应对管营的方法,让林冲现实了许多。
  奉公守法的成本太大了
  差拔指点林冲:“少间管营来点你,要打一百杀威棒时,你便只说你一路患病未曾痊可。我自来与你支吾。要瞒了生人的眼。”管营那一关,已不成其为关。林冲也顺势要求“开了项上栅亦好”,并以二三两银子为代价。
  开栅之前,差拔不失时机地点拔林冲,告诉他钱换人情有多么重要:
  林教头,我十分周全你,教看天王堂时,这是营中第一样省力气的勾当,早晚只烧香扫地便了。你看别的囚徒,从早起直做到晚,尚不饶他。还有一等无人情的,拔地在土牢里,求生不生,求死不死。
  林冲懂了,彻底地懂了。他失望了,对社会彻底失望了。还好,差拔还叫他“林教头”;还好,看在钱和柴进书信的面上,让他看天王堂。如果不是高俅丧心病狂地采取进一步的迫害措施,林冲也许会将就着刑满,再也没了雄心,在无可奈中活着,了却余生。
  神仙也无奈高俅的权力欲,没能压住他高举起的屠刀。结果一场大火不仅烧了沧州草料场,还烧沸了济州的梁山水泊。
  与林冲的识时务相比,武松似乎不懂识时务这一套(见第二十八回<武松威镇平安寨,施恩重夺快活林>。在发配到孟州监狱后,有十数个囚徒告诉他要贿赂差拔,得个好的软环境。武松却说:银子有是有,只得是好声好气的要,才给;不然,一文不给。差拔对武松诈怒(--这是差拔职业的一贯伎俩),武松强硬地顶了他:
  你倒来发话,指望老爷送人情与你,半文也没有,我精拳头有一双相送!金银有些,留了自买酒吃!看你怎地奈何我,没地里把我发回阳谷县去不成?
  好在,管营即施恩的父亲想利用武松,才没对武松打杀威棒。
  高俅官至太尉,也得求人,求押差的小吏董超、薛霸害取林冲的性命。直接发命令不好使,写个条子让下面的人去办又怕把柄在别人手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拿钱去收买。
  人们一说到贿赂,就想到草民给官员送钱、小官给大官送钱,岂不见大官求小官也得花钱。第十四中写道:
  酒至数杯,那人去袖里取出十两金子,放在桌上,说道:“二位端公,各收五两,有些小事烦及。”……“你二位也知林冲和太尉是对头。今奉太尉钧旨,教将这十两金子送与二位。望你两个领诺,不必远去,只就前面僻静处把林冲结果了,就彼讨纸回状回来便了。若开封府但有话说,太尉自行分付,不妨行事。”
  花钱请人干坏事儿,总得把底牌说清了,闹不好小人物也能翻大船。中间人陆谦说得到位,开封府那边二位别顾虑,由我去摆平。
  不过高太尉位高权重,给上十两黄金就不少了。卢俊义按身价绝比不上林冲,毕竟林冲是官方人物,而卢俊义是民间的。就算有半个官身,“员外”一名也不甚值钱。但因他是家财巨亿的大财主,害命的价格也就高了。被铁臂膊蔡福讥为“割猫尾巴拌猫儿饭”的李固(卢俊义的仆人),一出手就是五十两蒜条金,让蔡福结果了卢俊义。这还不算上下打点的钱。蔡福一脸不快,李固马上把价格提升到一百两黄金。第六十二回<放冷箭燕青救主,劫法场石秀跳楼>写得这场交易淋漓尽致,一个急于害命,一个借机提价。最后还是由卖方出了价:
  李固,你割猫儿尾拌猫儿饭,北京恁地有名的一个员外,只直这一百两金子?你若要我倒地他,不是我诈你,只把五百两金子与我!
  也是李固点儿背,梁山派来的代表一出手就是一千两黄金。柴进还客气地对蔡福说,这是个薄礼。从交易报价上,保命的把害命的一方给压下去了。更何况,李固翻了脸没什么了不起的,甚至连金子都无须退他;要是柴进那帮人翻了脸,蔡家兄弟的灭门之灾就来了。
  梁山强人的“黑暗的公正”,蔡氏兄弟早已知晓。
  李固白费了五百两黄金,没害了旧主,又找押送卢俊义的公人使钱。不过这回是说大给小,实给了两大锭银子,许了五十两蒜条金。许得真不少,比高太尉实给的十两多多了,两位公人选择了成交。
  世间求人的事儿有小有大。小的如借个家什器物,大的如解狱脱灾。大事求人、花钱也乃在情理之中,要说投降也得求人花钱,似乎只有《水浒传》上有。仅此一点,施罗二人不愧洞明世事、看穿历史的圣手、巨匠,《水浒传》也不枉为旷世奇书。
  朝廷方面早有招安的议论。最早是梁中书北京(治今河北邯郸市大名县)惨败后,他老丈人蔡京蔡太师向皇帝禀奏时,有一位叫赵鼎的官员主张招安。结果由于蔡太师迷信武力,力主剿灭,还当场斥责赵鼎长匪盗的志气。那时皇帝也不太明白梁山的实力,主张用武,当场批准了蔡京罢黜赵鼎的建议。
  到了后来,童贯高俅两人重兵征剿,大败而归,朝廷方才有了招安的舆论环境。又出了宿太尉敢当重任。无论赵鼎还是宿太尉多少有秦观(少游)、苏轼(东坡)的影子,因为他们力主让造反者回到主流社会来。秦观在《淮海集·盗贼篇》中写道(其实是一篇奏章):“臣以为销亡大盗之求,莫过于笼络天下之俊杰。”文中所谓“大盗”是指给国家利益造成巨大危害的有才有勇之士,用现代术语来就是被边缘化的能量分子。那些人除了在国内造反外,还能跑到国外去帮助敌国。华州狂士张元济即为实例,他因屡试不第,出走西夏,为夏王元昊出谋画策,进攻北宋,造成了严重的边患。苏轼在给皇帝的上奏中说:“至于京东西、河北东西、陕西五路,盖自古英雄豪杰之场,其人沉鸷勇悍可以任事,然其治声律、读经义,以与吴楚闽蜀之人争得失于毫末之间,则彼有不仕而已…”接来的结果是,这些人因不得仕,就有不满之心,不满之心到了极端就会造反。所以,朝廷不能专以文辞取人。要让做小吏的也有升为大官的希望,而不致于起来造反。招安理论可以说是北宋后期至整个南宋结束的重要社会学、政治学学术与现实问题。南宋末叶的华岳在《平戎十策》中,专门讨论如何招徕江湖领袖的问题,让他们回到主流社会来。
  奉公守法的成本太大了
  造反者要想以武装实力为依托或资本,寻求与朝廷的合作,也得寻找门路。
  宋江他们经分析后,第一目标是选皇帝的情人李师师,为此燕青还主动推掉了一次艳遇的机会。要是轮到今天的人们,有这么好机遇肯定不会放过的。在梁山出发之初,就准备了充足的财物,“收拾金珠细软之物两大笼子”。第八十一回<燕青月夜遇道君,戴宗定讲赚萧让>中,对戴宗与燕青用钱打通关节的主次之分,颇有层次感。到李师师家时,“燕青打开帕子,摊在桌上,都是金珠宝贝器皿。”;去宿太尉家时,却是“打夹了一笼子金珠细软之物,拿了书信,径投宿太尉府中来。”一个帕子,一个笼子,因人而异,因作用不同而量不同。
  宿太尉既是忠心效力朝廷的人,又是对宋江等人抱以同情的人,算是个忠臣循官了。他没怎么计较细节上的问题,收下了梁山好汉的礼物--“宿太尉使人收了金珠宝物,已有在心。”
  收钱办事,就相当不错了,这钱总比李固花的五百两黄金要值。施罗二人对宿太尉收金银的细节虽未更多描写,但通过第八十二回<梁山泊分金大买市,宋公明全伙受招安>写张叔夜拒收礼物,写下了自己的用心,以诗赞张叔夜:“风流太守来传信,便把黄金作饯行,捧献再三原不受,一廉水月更分明。”
  张太守不受,不等于梁山好汉中止送礼。等招安礼毕,第二天清晨宿太尉走时,“宋江亲捧一盘金珠,到宿太尉幕次,再拜献上。
  奉公守法的成本难以计算
  刘太公是那些奉公守法的农村富人的典型形象,要是没有匪盗的兴起,他只小心地维持与官府的关系就是了。问题是,社会不会因他的善良的愿望而不出现麻烦。桃花庄遇上了小霸王那样的山贼。
  刘太公向鲁智深诉苦(第五回<小霸王醉入销金帐,花和尚大闹桃花村>)说:
  老汉止有这个小女,今年方得一十九岁。被此间有座山,唤做桃花山,近来山上有两个大王扎了寨栅,聚集着五七百人,打家劫舍。此间青州军官捕盗,禁他不得。因来老汉庄上讲进奉,见了老汉女儿,撇下二十两金子,一缎红匹为定礼,选着今夜好日,晚间来入赘老汉庄上。又和他争执不得,因此烦恼。
  刘太公向鲁智深诉了苦并表明不是因他鲁智深来才烦恼,即“非是争师父一个人”。鲁智深一向行侠好义,热情地出来管这桩强迫成亲的事儿。鲁智深并没说要打周通,只是说劝劝他,并吹嘘“便是铁石心肠也劝得他转”。刘太公还是不放心,告诫鲁智深要注意说话方式:“只是不要捋虎须。”
  怕侠客给惹出事,但又不得不抱一线希望,毕竟这场将到的婚姻太不合传统了。等强盗来临时,老太公跪在地上进酒。周通说,你是我老丈人,怎么给我下跪呢?老汉说,我只是大王你治下的一个小户主而已。
  施罗二人写此的真意是说,当时财主们活得也挺累,尤其是小财主,夹在官府与盗贼之间,两面应付。鲁智深虽此时为僧人、为游侠,底子还是官身而来。只是那年代官里没有鲁提辖那么好的官,才不得不曲笔如此。
  刘太公虽然演技不错,先是玩了周通一把,但绝没想到新房里发生打斗,并把贼人打得狼狈逃窜。周通留下话,你个老东西等着瞧。
  没辙了!刘太公扯住鲁智深说:“和尚你苦了老汉一家儿。”
  刘太公也实在无可奈何。拒绝强盗,不但丢了女儿,还会给庄子引来不堪设想的后果;报告官府,不但要舍些银子,更重要的是官府无能,打不过山贼;现在求这和尚一救,没想到出了乱子。
  这可怎么办?一个年近六旬的人却像个小孩子似地扯住鲁智深的衣服,寻求心理庇护。
  结果还好,周通在李忠带领下要报仇时,却认出了鲁智深,化干戈为玉帛,一场风波就此而止。看来只有和侠客--准盗贼挂上钩,才有幸免于难。也许这是动乱中国社会中的一条规律。
  按正常人的理解,晁盖是不该选择造反这条路的,因为他是富人,并且从祖上以来一直是富人。然而,他面临的社会让他苦恼不堪,从苦恼中又悟出些道理:既然天下将乱,我为什么不趁乱而为,显下英雄本色呢?
  书中写他:“最爱刺枪使棒,亦自身强力壮,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第十四回<赤发鬼醉卧灵官殿,晁天王认义东溪村>)这分明是一种准备,一种反常。看一下郑屠那类的城市小财主,还要讨个妾,过个快活,怎么他晁盖不但不讨妾,竟然连正室也不要呢?论条件,他晁盖光靠祖上的财富就够过好日子了,而郑屠呢有时自己还得亲上肉案。
  后来的一个典型情节,给了初步答案。朱仝雷横二人并率十九个手下(土兵,警察临时工)来到东溪村,晁盖一番表面热情,“一面教庄客安排酒食管待,先把汤来吃。”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那时该说银子不是自己长腿儿跑来的。但毕竟这种应付少不了。在两位都头(巡警大队正副队长)临走时,他还能送些银子。虽说这是为了救刘唐,但日常这类应付是少不了的。
  晁盖内心里不想当冤大头,可世道如此不应付怎么办呢?只等时机成熟,一票捞回并更多地获取便是了。他的钱不光向官府花,也向江湖花。“但有人来投奔他的,不论好歹,便留在庄上住。若要去时,又将银两赍助他起身。”--不安份的心,昭然若揭。
  奉公守法的成本太大了
  他晁盖能忍,但绝不像刘太公那样窝囊,以致于把女儿送给山贼,还给山贼叩头,说什么“我本大王治下小户”。该对手露出真面目时,他也绝不客气。《水浒传》第十四回花了不少笔墨描绘“托塔天王”诨号的来历:
  郓城县管下东门外有两个村坊,一个东溪村,一个西溪村,只隔着一条大溪。当初西溪村常常有鬼,白日迷人下水在溪里,无可奈何。忽一日,有个僧人经过,村中人备细说知此事。僧人指个去处,教用青石凿个宝塔,放于所在,镇住溪边。其时西溪村的鬼,都赶过东溪村来。那时晁盖得知了大怒,从溪里走将过去,把青石宝塔独自夺了过来东溪边放下。因此人皆称他做托塔天王。晁盖独霸在那村坊,江湖上都闻他名字。
  虽然这是赢得美名的壮举,但毕竟是小儿科,远没曹操那样伟大。
  从历史上追索,他的事业榜样应该是曹操。曹操少年时代,飞鹰走狗,不治家产,到了看到社会大变来临之际却悄然身退。官不做了,钱不挣了。《魏书》(非陈寿《三国志》之<魏书>,乃此前王沈所著《魏书》)记载说:
  “于是权臣专朝,贵戚横恣。太祖不能违道取容,数数干忤,恐为家祸,遂乞留宿卫。拜议郎,常托疾病,辄告归乡里;筑室城外,春夏习读书传,秋冬弋猎,以自娱乐。”哪里是“娱乐”,分明是在为一项事业做准备。读书是为积累或补充知识,而打猎是为锻炼身体。很明显,小说中的晁盖远没事实中的曹操有品位。曹操的目标是国家权力,而晁盖只限于作村野一霸。不过,野心家毕竟是野心家。曹操在关键时刻,把家卖了,招募军队;晁盖在关键时刻也弃了山庄,去夺取更大的财富,以至当上更大的“霸”。晁盖的“霸”的目标也从东西两村转向了更大的地域比如征伐曾头市。作为一个土财主,他不再受原来生活方式的制约了。
  未真成名者最怕平庸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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