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历史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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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历史误读-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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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乱”已经平静下来,但是他还是电请清廷派兵,终于引发了甲午之战。他希图加快清廷灭亡的速度,为自己奔向最高权力扫清障碍。其次,在与革命军的谈判中,他的两头蒙蔽起了作用,终于使清廷自愿地宣布退位。
  蒙蔽,终于使大清王朝在二十世纪初写下了结束自己历史使命的最后一纸文件。
  经济上的蒙蔽与虐杀也是中国古代社会直至今天的一种社会生态与政治治术。
  经济上的虐杀以汉武帝刘彻时期的杨可告缗为最著,以巩固盐铁的国家专营政策为高峰,经唐宋明的官民经济权利争夺,再到清代的漕远,完成了对经济虐杀的反制,形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最完整版本。
  汉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也就是刘彻主动挑起与匈奴战争的第十六年,连绵不断的征伐造成了国家财政极度紧张,于是下达缗钱令:对商人、高利贷者和作坊主征收财产税和所得税,纳税人要向国家呈报财产和收入;呈报不实者,没收全部财产,并罚戍边一年。该法令还鼓励举报,一经查实,告发者可得被告发者一半的财产。
  率先实行举报的是一位叫杨可的官员,但他没针对任何一个具体人,只是说民间逃缗的情况非常普遍。准确地说,杨可告缗只能是一篇写给皇帝的调查报告。但是这篇调查报告却引发了意想不到的后果,中产以上的人家大都被报告。再加上酷吏杜周【注10】的介入,情况更加严重。刘彻派遣朝廷高官御史、廷尉正、廷尉监到各地督办,没收了民间大量的钱财、田地、房产,犯法的被罚作奴婢的人也不计其数。
  这种经济虐杀带来了可怕的后果:做买卖的中产人家全破了产,国内贸易额急骤下降,人民生也多有不便;老百姓怕被罚没,开始大吃大喝、穿好的,不再积蓄财产…
  由于汉武帝的昏悖狂乱,西汉自文景之治打下的财政基础与社会基础遭到了大规模的破坏。他的儿子,昭帝刘弗陵为了恢复国家的基础,向社会资深有士即贤良、文学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恢复到文帝时代的社会状况,让大家讲勤俭、讲宽厚,但民间的主要意见是建议废除盐铁国家专营政策,不要与民争利,而后才可推行礼教。然而,民间的建议遭到中央财政主管高官桑弘羊【注11】的断然否定,他说:“盐、铁、酒等项专卖和均输制度是国家大事,是用来控制四夷、安定边塞的根本,不能够除。”
  稍后,双方虽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但终于官方占了主导地位,民间自由市场主义彻底破产。从此,中国国家专制主义的经济性格形成了。
  民间对经济专制也屡有反抗,以致形成大规模的社会运动。最著名的当属黄巢因贩私盐而反抗当局、方腊因保护漆园利益而指斥花石纲两件,而明代的平民与矿使之争则“很现代”地反映了公共权力过度介入经济生活的恶果。
  明神宗朱翊钧统治中期,为扭转国家财政亏空,不仅向各地派遣矿监税使【注12】,而且官方还自营开矿。府军前卫副千户仲春给皇帝写信说:他自愿去开矿,并用收入帮助国家上项目。朱准奏。在动议之初给事中程绍工、杨应文坚决反对,并举了实例,说:“嘉靖三十五年七月命采矿,事自十月实行到三十六年底,派了四十多名官员,派士兵一千多人,成本开支为三万两银子,结果矿石收入才两万八千两,得不偿失”朱不听二人建议,执意发展官方开矿事业。马上,又命户部官员戴绍科、锦衣卫官员杨宗汝到汝南(今河南
  汝南)开矿。朝廷不少官员一见此举有利可图,便上书请外派开矿。詹事府录事曾长庆、锦衣卫百户吴应骐奏请在山西夏邑(今山西闻喜南)开矿,府军后卫指挥方中允奏请在青州(今山东益都)、沂州(今山东监沂)开矿,以神宗一一批准。
  这些“下乡”的官员们实际上自己并不亲自经营,而是雇佣经理人,把各矿产地的平民中的富户组织起来,指定为矿头。
  神宗见官办矿业有收入,便派自己亲信的人去亲自开矿,派三位太监下去:张忠去山
  西,曹全去浙江,赵钦去陕西。
  从开矿中取税本质上没什么不好,但苛敛暴征导致了事与愿违。不仅如此,官方还开起店来,经营布匹。绒毛等民间品,刑部待郎吕坤上书皇帝,但神宗不搭理他的建议。
  在建议中,吕坤说:
  洮州(今甘肃临洮)、兰州的绒毛,山西的绸布,浙江、直隶的绢帛,积存起来没有用处。如果有一定的服饰制度,每年用一千匹就够了。这样就可以收服江南、山西、陕西的人心。采伐木材的危害太大,不用说受饥渴和中了瘴气瘟疫而死的人;一棵大树砍倒后,
  谁比谁也傻不哪里去
  【注10】杜周(?-公元前94年),南阳杜衍人(今河南南阳西南),元封二年(前109),任张汤的助手,后升御史中丞。治狱方法同张汤,唯从帝命不依法。任廷尉,大行酷法,下狱者至十万人,天汉三年(前99),因办桑弘羊案有功,升御史大夫。子孙皆官,信列三公,家财累数万贯。
  【注11】桑弘羊(公元前152-公元前80年),洛阳人,汉武帝时曾作治粟都尉,领大司农,主持订立盐铁酒类官营专卖政策。到昭帝时仍司此任。后与上官桀谋废昭帝,事泄,遭族诛。
  【注12】矿监税使明方历时派出开矿征税之宦官。其时,内府开支庞大,加经数次用兵,致使财政拮据。遂自二十四年(1596)起派遣宦官,分赴各地开矿征税,所到之处,纠集地方无赖,横索民财。自二十五年至三十三年,送入内府之矿税银达三百万两,其贪污中饱又数倍于此。使得工商凋敝,民不聊生,引起各地大规模市民反抗斗争和部分官僚的强烈反对。神宗迫于形势,于三十三年下诏,停止开矿。光宗即位,复下诏撤回税使。
  一千个人也很难移动它,运输中遇到险处而摔死的常有百人。如果能减少木材的尺寸,削减木材的数量,就会收服川、贵、湖广一带的人心。矿税没有利益可得,就强迫民间交纳银子,百姓无力交纳,就搜刮官库中的银子来代替,这难道是开矿的本意吗?如果真能命各省的使臣严格禁止散出矿砂,不许借用民间或库中银两来抵矿税,这样就可以收服各省的人心。自从赵承勋上奏说开店可以获利后,皇店就开设了。朝廷派出开店的内宫太监而且给他们很大的权力。冯保只开设了八个店,能够有几间店堂?而每年获利四千两银子,不从市民那里夺取,能从什么地方得到呢?真能撤销各个皇店的内监,就可以收服京都地区的人心。
  风阳巡抚李三才请求停收矿税,神宗仍置之不理。在短短的五年内竟然激起四起的民变: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发生了山东临清民变,差点把税监马堂打死;同年,荆州发生了民变,商人和市民几千人冲击荆州府衙,要打死税监陈奉;万历二十九年春,武昌又发民变,针对目标仍是陈奉,陈奉的六个随从被扔进长江;同年六月,苏州暴发民乱,太监孙隆的随行人员被杀…
  如果说明朝商人与民众的正面反抗还给日后的皇权集团留下了可资治政的教训的话,那么到清代的漕运制度中出现分利集团之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发展成了最完整版本。首先,它不再需要朝廷上的辩论即民间代表(贤良文学)与大夫的交锋;其次,也没有必要采取暴力手段对付掌权者,只是大家都慢慢地从中抽取利益,你知我知,互不干涉就是了。
  漕运是中国古代的重要经济制度,自秦确立至清放弃,中间几无变化。漕运对首都在西部与北方的王朝尤为重要,是不容破坏的经济命脉,所以,明末发生周顺昌案时,毛一鹭为渲染事态的严重性,上报说“谋断水道,劫漕舟”(见第三章)。为一个退休官员的被捕引发小规模的冲突,事儿不算大,但要闹到“断水道、劫漕舟”则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对清朝来说,漕运的恢复也是王朝政治有效绩的表现。清王朝建国不久,经过大力整治,由南方往北京运送的漕粮又恢复到了明代的最好水平,达400万石。与此同时,从漕运中分利的各个集团也形成了。
  首先,是征粮者即征购集团,他们一边增加给粮农交粮的扣秤率(去杂质的估计量),另一方面向上报告时抬高管理费的额度。并且从这个源头往下形成了一个分利“食物链”或流水线:州县取之于民,弁丁取之于州县,部吏仓役又取之于弁丁。
  第二个集团是负责运输的漕务官吏,他们除了一般性剥夺百姓外,还与旗丁联手演戏,让运输人员假装闹事,他们从中调停,结果又多分了一层利润。漕务官员不仅从漕运中直接获取非法利润,而且还利用婚嫁、生日等庆祝活动收取礼金,以致发展到家丁书役等人无不向帮船索取“使费”。最为厉害的一手是与盗贼勾结,把粮船开到一边,从中“抠米”。抠完米后,再往麻袋里灌药水,使麻袋膨胀如不少米的样子,这样,丢失的是小事,未丢的则变了质。
  第三层是运丁也形成自己的体系,除了国家规定的可随船经营的土特产(称为“土宜”外),发展到超限额经营、偷卖耗米(结余下的计划损耗数)、贩运私盐。漕船贩卖私盐已占了全国私盐销售总量的大部分,以致于又形成一种风客集团。
  称为风客的集团以漕船的官方名义为护身符,而粮船又贪图风客所带来的厚利,双方达成私下交易规则,所售的货额风客与丁舵水手三七分成。运丁何乐而不为呢?不用出本钱,自得销售额的百分这三十。
  运丁集团由下往上分利的机制十分厉害,以致制约了最高当权者的决策。康熙中叶以前曾多次禁止运丁出卖口粮(称为行月米),结果每禁一次,北京的米价就猛涨一次。到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官方终于认可了余米变卖,称:“向来南粮余米俱准在通州变卖,以资日用。现在各省粮艘陆续抵通,旗丁于兑足正供之外,其所多余米石情愿出售者,仍著恩准,准其就近通粜卖,于市价民食均有裨益。”
  谁比谁也傻不哪里去
  运丁集团还有一手厉害的办法——变卖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的屯田。这种对上蒙蔽的操作确为此之前之所未见。由此也可推知日后的国营垄断行业何以失败,何以有国有资产流失之说,云云。
  屯田是用于补贴运丁收入的,一般每丁可分到二十亩至六十亩不等,概因户籍地区不同而有异。屯田的经营,有时采取少数不出运的军丁承包经营;有时由普通农民佃种,运丁收租。领种屯田的普通农民所出的地租,是对运丁的一种补助,名为“津银”。但这些收入对惯于从漕运上找到高额收入的运丁渐失吸引力,而那些收入不好乃至陷于贫困的运丁干脆就典当或卖掉屯田。
  国家垄断必须产生国家不治的流弊,这几乎是经济只上的铁律,因为不只是越往上越聪明,反而是越往上信息越闭塞。专制社会的下层官吏都有灭火器的作用,他们一项绝对重要的任务就是不让坏消息往上传,等到最高决策者知道了全面信息后,就只有善后的任务了。乾隆四十七年放弃禁卖余米算是一个再典型不过的例子了。
  之于商业或市场,它还有利于民生,但清王朝绝对想不到水手们会成为重要的反政府的政治力量。道光之后,河运难继,议改海运。江苏巡抚(相当于现在的省长)陶澍给皇帝写信,要求妥善安置水手,免使“流为匪类”。
  不幸的是,让陶省长说中了,清王朝改行海运和折实(交钱不交粮)两策后,大量水手失业,加入了捻军。
  奉公守法的成本太大了
  你多牛也得求人办事
  唐人张固在其笔记《幽闲鼓吹》中写了一个中唐时期宰相张延赏怕钱的故事。说是,张宰相得知一件大案涉及不少无辜人士,就召见司法官吏,下令十天内结案,以救无辜。但第二天就有人以许钱的方式来阻止他再催办,写了个条子:“给你三万贯,别再问此案。”张延赏不吃这一套,把条子给撒了。第三天桌上又有了条子:“给你五万。”他更生气了,明令两天内审结此案。不期第五天上,桌上又一个纸条儿,标价十万。这下他不发怒了,说:“钱至十万可通神,我惧祸矣!”,从此再也不过问这个案子了。中唐以来,官风败坏,大臣猛置产业,张延赏却不理会置产业那一套,一个不算贪的官,尚称钱能通神,就不用说见钱兴心的人了。
  《水浒传》的林冲误入白虎节堂,被判处“谋杀未遂”,分明是大冤案。此中也多亏办案法官(官名孔目)孙定既正直善良,又会使处理人际关系,才保住了林冲。在林冲羁押待判前,林冲的亲戚先不敢问事件的是非曲直,便打通关节。一求林冲在牢里(看守所)不受罪,二是为日后庭审时有人帮一把。第十四(<林教头刺配沧州道,鲁智深大闹野猪林>)简短的两句话,说到要害处:
  林冲的家里自来送饭,一面使钱,林冲的丈人张教头亦来买上告下,使作钱帛。
  书中没表孙定收了钱没有,但一句“买上告下”也就说明问题了。拿了钱,给办事儿,就不错了。宋朝的骗子似乎特别多【注1】,马植三句大话,竟然当上了全权大使【注2】。多亏林冲与岳父都有社会地位,再加上使钱,才侥幸活了一命。光有社会地位也不行,不使钱也白搭。就象今天百姓俗语:“天下哪有用唾沫粘的事儿呀!”
  鲁智深鲠直无比,一怒之下可打死恶霸并弃了官职,但在“上下使钱”这点上他也不敢含糊。
  为了林冲,他也得给两个谋害林冲性命未遂的公人钱,只是他这钱后面还一根线儿--“威胁”(第十回):
  鲁智深又取出一二十两银子与林冲,把二三两与两个公人道:“你两个撮鸟,本来路上砍了你两个头,兄弟面上饶你两个鸟命。如今没路了,休生多心。”两个道:“再怎敢,
  【注1】平民社会的骗局,有美人局、掉包计、诈赌、水功德等。水功德局在几项骗术中最为高明,社会上专有一帮人勾结官府、笼络要人,并将一比十地夸大自己的能力。于是,那些求转调、升迁的官员就求他们,那些求个官职的士人也主动靠近他们,遇上大麻烦的人也找他们疏通关节。但只要人们上了他们的套,就得不住地且大批量地花钱。办成了事儿,他们就更有吹嘘的资本了,办不成就赖你运气差。这些人中也有什么事儿也办不成的,起初就是为了骗你钱。就像是今天,一个求官的人说不定会碰上冒牌的高干子弟一样。碰巧办成了,自吹本身;办不成,三推六阻地说一通瞎话,了事。办不成事儿的居绝大多数,要么叫“水功德局”呢。“水”者,不真也;“局”者,圈套也。
  【注2】马植本是辽国的大族,官做到光禄勋,品行污秽而家内混乱,为人们所不齿。童贯出使辽国,路过卢沟,进见童贯,献灭辽计策。童贯奇之,更其名为李良嗣。徽宗从其计,赐姓赵,任为秘书丞。灭辽计划,始于此人。
  皆高太尉差遣。”接了银子。
  林冲到了服刑地点,也是一味地打点。先给臭骂他的差拔五两钱子,并陪上笑脸:“差拔哥哥,些小薄礼,休嫌轻微。”并及时让差拔给管营(狱长)带了十两银子。
  “钱能通神”,林冲虽是个清廉的武官,但也深谙官场规矩、人情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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