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而加以支持:许多可以开展的活动是不切实际的,它们的失败也是科学所能预知的。他会说,这就是为什么他和其他历史决定论者要对能够被他们视为有用的活动的范围给于限定之故,就是为什么要强调这些限定对于进行任何明确的历史决定论分析是必要之故。而且他会辩解说,这两段马克思的引语(在前一节)并非互相矛盾的,而是互为补充的;虽然第二段引话(年代更早的引语)本身也许有点过于“能动主义”,但第一段引语已对它给予适当的限制;并且如果第二段引语引起了过激的能动主义者的兴趣并使他们接受历史决定论的话,那末第一段引语就应该是把任何能动性的适当界限告知他们了,虽然这会失去他们的赞同。
由于这些理由,我认为我的论述并不是不公道的,而只是在能动主义这个问题上加以澄清。同样,我认为我在前一节中的其他评论也不能被视为对历史决定论的贬意评论。这些评论的大意是说历史决定论的乐观主义只能建立在信仰之上(因为否认理性具有实现一个较合理的世界的作用),对于本来是乐观主义者或理性主义者的那些人来说,它也许是贬意的批评。但是始终如一的历史决定论者将在这一分析中看到对通常的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以及理性主义的那种浪漫性和乌托邦性的有益告诫。他将坚持认为,真正科学的历史决定论必须不依赖于这些要素;认为我们必须服从实际存在的发展规律,正如我们必须服从引力定律一样。
历史决定论者甚至可以走得更远。他可能补充说,所采取的最合理的态度就是调整人们的价值体系以符合行将来临的变化。如果做到这一点,人们就会得到某种能看成是正当的乐观主义,因为按其价值体系来判断,任何变化必定都是好的。
某些历史决定论者实际上持这类观点,并发展为颇为连贯的(并且十分流行的)历史决定论的道德学说:道德上的善就是道德上的进步,这就是说,道德上的善是提前遵守将要到来的时期要采取的那类行为准则。
这种历史决定论的道德学说,可以描述为“道德现代主义”或“道德未来主义”(它与美学现代主义或美学未来主义相对应);它与历史决定论的反保守的态度颇为一致。它也可以被视为对某些价值问题的回答(参阅第6节,论“客观性和评价”)。尤其是,它可以被视为一个标志,表明历史决定论(本书只在其方法论方面作了认真的考察)可以扩大并发展为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或者换句话说,历史决定论方法也许本来是关于世界的一般哲学解释的一部分,这似乎并非不可能。因为从历史的而不是逻辑的观点来看,方法论通常是哲学观点的副产物,这一点是无可怀疑的。我打算在别处考察这些历史决定论的哲学。在这里我只对上面介绍的历史决定论的方法论学说提出批评。
III。对反自然主义学说的批评
19.批评的实际意义
究竟科学探索的真正动机是否出于求知的欲望,即出于纯理论的或单纯的好奇心,或者我们是否应该把科学理解为解决人类生存斗争中的实际问题的工具,这是一个不必在这里解决的问题。可以认为,维护“纯粹的”或“基础的”研究权利的那些人应该获得一切支持去反对那种狭隘而不幸的时髦观点——认为科学研究只有确属合理的投资才是对的。但即使是有点极端的观点(我本人有此倾向),即认为科学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它是人们所知道的最伟大的精神冒险之一,这种观点也可以同时又承认实际问题以及为了科学进步而进行的实践检验的重要性,而不论应用科学和纯粹科学;因为实践无论作为踢马刺还是作为马缰,对于科学思考都是非常宝贵的。我们不必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以赞赏康德如下的话:“允许我们出现各种好奇的怪念头,除了我们力所不及之外,不要让我们的探索热情受到任何约束,这就是不致于成为学究的那种精神追求。能够从所出现的无数问题中找出那些其解答将对人类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智慧”。
这个观点显然适用于生物科学甚至社会科学。巴斯德(Pa steur)对生物科学的改革就是在非常实际的问题)其中有一部分是工业和农业问题)的启发下实现的。当今社会研究的现实迫切性甚至超过癌症的研究。正如哈那克(HayeK)教授所说:“经济分析从来就不是探求社会现象何以如此的那种超脱的心智好奇心的产物,而是强烈要求改造令人极为不平的世界的结果,除经济学外,其他一些社会科学还没有采取这种看法,它们毫无成果,表明它们的思考何等迫切地需要实践的检验。
当我们深入考察科学研究的方法,特别是深入考察我们在这里要谈到的概括性或理论性的社会科学方法时,显然同样需要实际问题的刺激,对方法问题的有成果的论争总是由研究人员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引起的;凡是并非由实际问题引起的关于方法的论争,几乎都是无用的推敲,这种情况使实际的研究人员看不起方法论。然而,应当认识到,更为实际的方法论论争不仅有用而已必要。正如科学本身的发展和改进一样,在方法的发展和改进中,我们只能在反复试验中学习,我们需要别人的批评以发现我们的错误;由于新方法的引进意味着根本的和革命性的变革,因而这种批评就更加重要了。把数学方法引进经济学,把所谓“主观的”或“心理的”方法引进价值学说等等例子就是明证。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价值学说与统计方法(需求分析)相结合。方法上的这种新革命在某种程度上是长期和大量的批判性论争的结果;方法研究的辩护者肯定会从这个事实得到鼓舞。
对社会科学及其方法的研究采取实际的态度,是许多历史决定论的追随者们所提倡的,他们希望他们能够用历史决定论的方法把社会科学改变成政治家手中的有力工具。正是这种对社会科学实际任务的认识,为历史决定论者和他们的一些反对者之间的讨论提供了共同的根据;我准备在这个共同的根据上表明自己的立场,从而批评历史决定论是一种拙劣的方法,它不能产生它所许诺的结果。
20.社会学的技术方法
虽然在这里我的题目是我所不赞成的历史决定论的方法学说。而不是我认为已取得成功并希望有进一步的和更加自觉的发展的那些方法,但是在这里首先简单地谈一谈那些成功的方法,以便向读者表明我自己的倾向,阐明我的批评所根据的观点,是有好处的。为方便起见,我将称这些方法为“渐进技术”(piecemealtechnology)。
“社会技术”(social technology)这个词(以及在下一节即将介绍的“社会工程”)可能会引起怀疑,并且可能引起一些人的反感,他们一听到这个词就会想到集体主义计划者或“专家治国论者”的社会蓝图。我是意识到这种危险的,所以我加上“渐进”这个词,以排除不愉快的联想和表达我的信念:“渐进的修补”(有时这样来称呼)和批判性分析相结合,不论在社会科学还是在自然科学中都是取得实际成果的主要方法。由于人们对社会的改进提出批评和建议,或者更确切他说,由于人们力图发现某种经济行为或政治行为会不会产生预期的或所希望的结果,从而使社会科学获得了巨大的进步。这种方法确实可以称之为古典的方法,而这就是当我把技术方法归结为社会科学或归结为“渐进工程”的时候我心中所想的方法。
在社会科学领域中,技术问题可以有“私人的”和“公众的”性质。例如,关于商业管理技术或改善劳动条件对生产的作用的研究属于前者。关于监狱改革或普遍健康保险或者关于借助法庭来稳定价格,或者实行新的进口税等等对收入平均的影响则属于后者;有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例如控制经济周期的可能性;或者在国家管理生产的意义上的中央“计划”是否与有效的行政管理民主监督相一致的问题;或者如何向中东输出民主的问题,也属这一类。
强调实际的技术方法并不意味着应该排除通过实际问题的分析而提出的理论问题。恰恰相反,我的主要观点之一是认为技术的方法可能有助于提出一个纯属理论的重大问题。但是,技术的方法除了帮助我们选择问题这一基本任务以外,还把一条戒律加给我们的纯理论倾向(特别是在社会学本身的领域中,这些倾向很容易把我们引入形而上学的领域中去);因为这使我们不得不使我们的理论服从一些确定的标准,例如明确性和实践的可检验性的标准。我或许能够把我关于技术方法的观点表述如下:社会学(或许一般的社会科学)与其说应该寻求“它的牛顿或它的达尔文”不如说寻找“它的伽利略或它的巴斯德”。
这一点以及我上面提到的社会科学方法和自然科学方法之间的类比,很可能会引起人们的反对,这就象我们选择象“社会技术”和“社会工程”这些词的情形一样(尽管“渐进”这个词表达了重要的限制条件)。因此我最好说,我充分理解对僵化的方法论自然主义或“科学主义”(用哈耶克教授的话来说)的斗争的重要性。然而,我不明确我们为什么不能利用这种有成效的类比,纵然我们认识到它已经在某些方面被严重地滥用和曲解。再者,我们已表明了这些僵化的自然主义者所抨击的一些方法基本上正是自然科学中所采用的方法,除此之外,我们很难提出比这更有力的论点来反对他们。
表面上看对我们称之为技术方法所提出的一种异议是,这种方法意味着对社会秩序采取”能动主义的”态度(参阅第①节),因而容易使我们不赞同反干预主义者或“被动主义者”的观点。这观点认为,假使我们对现存的社会经济状况不满,乃是因为我们不理解它们是怎样起作用的和为什么能动的干预只能使事情更糟。在这里我必须承认,我当然丝毫不赞同这种“被动主义者”的观点,我还认为全面的反干预主义政策是站不住的——即使以纯逻辑的理由来说也是如此,因为它的拥护者们不得不为了防止干预而推荐某种政治干预。然而,技术方法本身在这个问题上是中立的(它本来就应该是中立的),而与反干预主义不相容;相反,我认为反干预主义包含着一种技术方法,因为断言干预主义会使事情变得更糟,就是说某些政治行为不能取得某些结果——取得的不是希望的结果。任何技术的最典型任务之一就是指出什么是不能实现的。
更严密地考虑这一点是值得的。正如我在别处表明的,所有的自然规律都可以表述为断定某事不可能发生;就是说,可以用谚语的方式表述为一句话“你不能用竹篮子打水”。例如:能量守恒定律可以表述为:“你不能制造一台永动机”,热力学定律可以表述为:“你不能制造一台效率为100%的机器”。对自然规律的这种阐述方法使其技术意义变得明显,因此它可以被称为自然规律的“技术形式”。假如我们从这个意义上来考虑反干预主义,那么,我们马上就可以看到,它很可以用这样一些话来表述:“你不能得出如此结果”,或者,“如果没有如此伴随作用,你就不能取得如此结果。”但这表明反干预主义可以被称为典型的技术论。
当然,社会科学领域并非只此而已。相反,我们的分析的意义在于这样的事实:它使我们注意到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一种真正基本的相似性。我想,社会科学规律或假说是存在的,它们与自然科学的规律或假说是相似的。鉴于这些社会学规律或假说的存在(不同于所谓“历史规律”)常常受到怀疑,我现在要举出一些例子:“你不能采用农业关税而同时又减少生活费用,”——“在一个工业社会中你不能象组织生产者压力集团那样有效地组织消费者压力集团。”——你不能有一个中央计划社会的同时又保持具有竞争价格主要职能的价格制度。”——“你不能实现充分就业而又没有通货膨胀。”另一组例子可以取自权力政治:“你不能进行一场政治改革而又不产生对所要达到的目的来说是不可取的影响。(因此,要提防它们)。——“你不能进行一场政治改革而又不使反对力量加强到大致与改革的范围成比例的程度。”(这也可以说是“总有与现实相联系的利益”的技术推论)——”你不能进行革命而又不引起反抗。”还可以给这些例子再加上两个,这两个例子可以称为“柏拉图的革命规律”(出自《理想国》第八卷)和“艾克顿勋爵的腐败规律”,分别是:你不能进行一场成功的革命,如果统治阶级没有因内讧或战败而受致削弱的话。”——“你不能给一个人以控制他人的权力而又不诱使他去滥用权力”——这种诱惑大致随着所掌握的权力的增加而增加,而且几乎无人能够抵御这种诱惑。”在这里我们没有假定已有证据的力量支持这些其表述还有很大改进余地的假说。它们不过是渐进技术要讨论和充实的那种类型的陈述的例子罢了。
21.渐进工程与乌托邦工程的对立
尽管“工程”这个词会带来有异议的联想,但我还是用“渐进的社会工程”来描述渐进技术结果的实际应用。这个词之所以有用,乃是因为需要有一个适用于各种社会上活动的词(私人的活动和公众的活动),这些活动要实现某个目的就得自觉利用一切可以得到的技术知识。渐进社会工程和自然工程一样,都把目的置于技术领域之外。(技术之对待各种目的,只是看它们是否彼此相容或能否实现而已。)在这一点上,它和历史决定论不同,因为历史决定论认为人类活动的目的取决于历史的力量,因而它包括在历史决定论的范围内。
正如自然工程的主要任务是设计机器和改造、维修机器一样,渐进社会工程的任务是设计各种社会建构以及改造和运用已有的社会建构。这里所用的“社会建构”(Social institutions)这个词的意义很广泛,包括私人性质的和公众性质的东西。因此,我将用这个词来描述一个企业,不论它是一个小商店还是一间保险公司,同样也可以用这个词来描述一所学校或一种“教育制度”,或一个警察部队,或一个教堂,或一个法庭。渐进的技术师或工程师认识到,只有少数的社会建构是人们有意识地设计出来的,而绝大多数的社会建构只是“生长”出来的,是人类活动的未经设计的结果。然而,尽管渐进工程师对这种事实可能有极深刻的印象,但他作为技术师或工程师将以“功能的”或“工具的”观点来看待社会建构,他得把它们视为达到某些目的的手段,或者认为它们可以加以改变而服务于某些目的;认为它们是机器而不是有机体。当然,这不是说,他将无视社会建构和实际工具之间的根本区别。恰恰相反,技术师以假说的形式来表述他的结果时,不但要研究它们之间的相似,也要研究它们之间的区别。下面的例子表明,用技术形式来提出关于社会建构的假说确实是不困难的。“你不能建造连傻瓜也会干的社会建构,即其功能不大依赖于人的建构,你充其量只能帮助人们进行工作以期达到社会建构的设计目的,从而减低人的因素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成功与否在很大的程度上依赖于人的创造性和知识。(社会建构好比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