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家,娘老子死了挤破门,自己死了没人问。
还别不信,不信试试,真死不行,装一回也行。
鸡犬升天之后
中国人中被传为得道升天的人很多,刘安是其中最为奇特的一位。据说他上天之后舍不得家里的鸡犬,成天茶饭不宁。没奈何,安排他上天的神仙又费心将他家的鸡鸭鹅狗统统带上天。另一种说法是刘安在将升未升之际,将丹药撒在地上,结果家中的鸡犬吃了也升了上去。按前一种说法,刘安不过是个“有道”的土佬;按后一种说法,刘安就是汉代那个风流儒雅的淮南王,好客,好书,也好神仙方术,但是还是没有能逃脱宫廷斗争的牵累,死于非命。显然,人们更喜欢的还是前一个刘安,虽然土得掉渣,但的确可爱煞人。人们说起“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成语的时候,想到的多半是这个土佬刘安。只不过,后世的人们在引用这个成语的时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篡改了刘安同志的光辉事迹,每每用它比喻一个人做了官发了财,家人亲戚统统跟着沾光的现象。
在当下的语境里,“鸡犬升天”基本上属于贬义,安到谁头上,都跟骂差不多。不过,话又说回来,人们在说谁家鸡犬升天的时候,其实话里话外多少是有几分艳羡,几分醋意,比酸葡萄味还要重些。在一个以家庭或者家族为本位的古代社会里,发达者照顾家族和亲戚,本是理所应当之事。所以看见鸡犬升天的事情,贬固然是要贬的,但骨子里未必就不赞成,只要自家有机会,总是免不了要实践一下鸡犬升天的境界。只是在这个境界里,发达者和他攀龙附凤的亲戚心境有所不同。想攀的人实践鸡犬升天的心情更迫切些,恨不得一步登天,而被攀的感觉相对复杂,一则有荣耀之感,二则有时也难免会被拖累得暗暗叫苦。我们自古以来推崇“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光,亲戚之间沾一点或者更多,好像历来是理所应当的。如果有光不让亲戚沾,那倒是要有点勇气,即使那些亲戚并没有跟你有难同当,甚至还落井下过石,到时候人家来沾光,似乎也没什么不应该的。显然是只要一人得了道,那么鸡犬自然就会一拥而上,跟着升天去也。
同样的道理,几个志同道合的好朋友一起创业,共患难的时候,大家往往齐心合力(亲戚自然不会沾边),一到度过难关发达起来,轮到同享福了,却往往会起了分歧,最后不闹得乌眼鸡似的你死我活,就算幸事。因为一旦有福可享了,各自的身边就有各自的亲戚了,鸡犬来了,鹅鸭也来了。时间一长,原来的患难兄弟就分成各自的亲戚集团,再在一起共事,想不起意见都难。
鲁迅在谈到袁世凯的时候说过,中国的猛人身边总有一批包围者,事都坏在包围者身上,围垮了一个猛人,大家再围另一个。其实,猛人最贴身的包围者就是自己家的鸡犬,比如袁世凯称帝,那个连报纸(顺天时报)都伪造好了送给他看的人,就是他的犬子袁克定。
所以,中国人是相当聪明的,当年编这鸡犬升天传说的人,就已经知道这升天的结果好不了。所以,他们给刘安安排了一个啼笑皆非的结局,说是刘安升天以后,不谙礼数,“起坐不恭”,于是被人弹劾,要受惩罚,幸亏有人(仙)说情,才算放过,但仍然被安排去看厕所。有人知道这个结局之后,还写诗质疑刘安:“身与仙人守都厕,可能鸡犬得长生?”(周密:《齐东野语》卷十)大概刘安上天以后,一群鸡鸭鹅狗成天跟着,四处聒噪,四下方便,弄得天界大乱,噪音超标,卫生不达标,因此才会将刘安同志发到环卫部门去,让他将功补过。刘安命运如此,那些跟上天的鸡犬呢?书上没说。不过,我想,既然连刘安都差点受到惩罚,免罚之后,还被打入另册看厕所,这些惹祸了的鸡犬,如果不赶紧逃下界来的话,那么很可能要进仙人的厨房了。
看来,从鸡犬升天到任人唯亲,再到家散人尽,这样的三步曲从古时候就开始在演了。
排名的重要性
唐朝的安史之乱是每个读过中学的人都知道的历史事件,其中的核心人物是安禄山和史思明。两人均出于丝绸之路上的胡族,不仅好武,而且擅长经商,在喜好用胡人为将的唐朝,靠的是武功起家,但心机却一点也不少。安禄山攀上“三千宠爱在一身”的杨贵妃,为此,老大不小的他居然拜杨贵妃为母。进宫来,故意做戏式的先拜贵妃,后拜皇帝,说是胡俗重母,其实是变着法地讨皇帝的欢心。史思明没有这等软功夫,但也曾让唐玄宗抚背长叹,感慨良多,大概是找了个机会让皇帝看见了自己身上的伤痕。安、史在历史上,属于那种造反而没有成功的人物,评价特次,所有的脏水都来了,给人印象是浑得要死。其实,这种能把唐朝从鼎盛一棍子打下来的人,就算是浑,也多少有点过人之处。
安、史都是武夫和老粗,不过,老粗在唐朝那种遍地是诗的环境里,也未必能耐得住。果然,当他们打两都树起大燕国号之后,居然也做起诗来了。说的是一日史思明在东都洛阳尝了新摘下来的樱桃,感觉甚好,忽然诗兴大发,赋诗一首,诗云:“樱桃一篮子,半青一半黄,一半寄怀王,一半寄周贽。”(怀王是他的儿子史朝义,周贽据说是他儿子的老师)写完之后,遍示群臣,左右群臣都说好。半晌,有一人嘟囔道,好是好,不过,要将第三句和第四句调一下,也许就合辙压韵了。不想,史思明听罢大怒,说:你胡说,怎么能让周贽压在我的儿子之上呢!?此人脑袋是否因此丢了,书上没讲,估计没有什么好果子吃。
很久以来,人们一直把史思明的这个逸闻当成笑话,其实,笑话固然是笑话,但其中未必没有一点道理。史思明不肯改诗,里面有个排名先后的问题,而所谓的排名,实质是个礼仪秩序的问题。要知道,此时的史思明既不是当年在边境游荡的小卒,也不是玄宗手下总是生事的边将。他已经打到长安,做了大燕国的柱石。昔日刘邦一介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小亭长,做了皇帝也知道礼仪的重要,何况安、史反的时候已经当了唐朝这么多年的重臣,也不知随班参见了多少次,岂有不知排名重要性的道理?从另一方面说,就算安禄山对此不明白,但安禄山手下,不乏文人学士,连当时名满天下的大诗人王维,不也被他网罗在帐下,其中懂得朝廷礼仪的自然不在少数,自然要教会安、史点什么,否则他们存在的价值何在?当年刘邦打天下的时候,儒生叔孙通百无一用,好不容易出个主意封六国,之后还被证明是馊的。结果到了天下已定的时候,当年的高阳酒徒摇身一变为制礼的博士,才有了用武之地。
历史告诉我们,不论是流氓还是草寇,登基做了皇帝,自然都要讲礼仪、排班次。即使他不讲,群臣也要劝他讲或者说逼他讲。礼仪的要紧处,就在于等级排名,在公共场合露面,文武两班,班次森严,地位、官阶、资格一路排下来,谁在先谁在后,半点也错不得。礼是仪式,更是秩序,秩序就要讲排名。不论排名,上下位置乱起来,天下也就乱了。做诗也要政治挂帅,你怎么能让人家把自己的儿子排在周贽的下面!
不过,史思明毕竟还是个武夫,虽然对排名非常敏感,也粗知“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亲自出面吟诗,大有偃武修文之势。但却不知道这种“建设”,其实是可以做假的,自己做不好诗,让手下的文人代笔就是,当时没人敢追究真假,后世则莫辨其真假,落到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后来的宋太祖赵匡胤也是一介舞枪弄棒的武夫,可是人家传下来的几首诗,都合辙压韵,中规中矩的,后世又有谁能说得清到底是谁的手笔?当然,现在我们这么说,多少有点苛责人家史将军的意思。人一旦做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能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就难了。史思明做了诗敢于遍示群臣,就说明人家觉得自己的诗做得好,不允许下面的人除了叫好之外,再说三道四,这也是一种自信,有了这种自信,当然也就不屑于劳人代笔了。
尊严与权力
在中国,一个人但凡有点权力,总是喜欢将权力延伸到原本不该进去的地方,损伤甚至干脆打掉被管者的尊严,据说只有这样,才算尝到了权力的滋味。小时候,每当犯了错误又不肯轻易认账时,老师往往会冷不防地在同班同学面前,将平时侦查到的你所有的隐私,一股脑公布出来,让你感觉被猛然剥成了一丝不挂似的示众,恨无地缝可钻。大了以后,发现当众剥人衣服的事情仍然在继续,只不过变成了“斗私批修”和批判会,不仅领导剥群众剥,还要你自己剥。
进入新时代,政治运动风光不再,可是权力依然威风八面,只要人家管着你,总是有办法让你时不时地尝一尝屈辱的滋味。公司发给员工薪水,本是劳动合同中的应有之意,但有些老板就是喜欢把这个过程变成吃嗟来之食;上下级之间,本是一种工作关系,但在有些地方往往变成了主奴搭配。过去奴隶制的时候,主人只要求奴才服从,并不一定要求奴才用谀词歌颂他们,可现在,下级不仅需要无条件地服从上级,而且还时常要忍受上级劈头盖脸的责骂,和向上级奉献阿谀之词。尽管多数领导未必不知道人家的好话不一定是真的,但多数人都爱这口,而且利用权力去要这口。从前,如果一个人不善逢迎,也许只是难以升迁而已,现在如果拒绝逢迎上级,就有受到惩罚甚至丢掉饭碗的威胁。不过,事情总是平衡的。被下级马屁拍足了的人,见到他的上级,也就是这么拍,辱骂下级的主儿,碰见自己上级不顺气,同样要被骂得一佛出世,二佛涅,回家找不着北。权力肆虐的地方,没有人可以有尊严。
无原则的吹捧和没有道理的责骂,是一对伴生物,有权力的肆虐就有这种东西孳生。因为人们喜欢奴才,这种喜欢,有时候说起来好像也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虽然人们大抵都知道奴才在使用效率上有点问题,除了拍马没有什么本事,但在上面的人却都以为奴才比较忠诚,用起来顺手。北洋军阀自袁世凯以下,对下属都有一种不打不骂不升迁的惯例,想要提拔某人,就无缘无故地赏之一通耳光外加辱及先人的臭骂,如果对方贴然接受,则视为“效忠检验”合格,不日即可加官了。然而事实告诉我们,这种效忠检验是根本靠不住的,恰是那些任打任骂、无条件服从的人,在关键时刻都变成了倒戈将军。
可是,如果我们把北洋军阀的故事,再搭配上莎士比亚的《李尔王》,统统讲给现在正在选择接班人的当权者听,有用吗?没有。他们依然会按照惯例和自己的感觉,在针对自己的拍马比赛中选择接班人。历史有意思的地方就在这里,人们往往不是一代一代地演着新鲜的故事,而是偏要把那些老掉牙的旧事,演了一遍又一遍。否则,司马光老先生就用不着劳神费力去编《资治通鉴》给皇帝看了(其实编了也没用,旧戏还是照样演)。
其实,权力的产生,是跟暴力和征服分不开的,而所谓的征服,当然不仅意味着肉体的控制,也意味着对被征服者精神的摧折。从某种意义上说,被征服者灵与肉的服从,意味着权力施用产生的效果。其屈服程度越高,权力的效果就越佳,从权力所有者的角度来说,其心理的满足感也就越强。正因为如此,中国尽管有儒家学说“仁政”的影响,暴力的底色依然难以消褪,一不留神,暴君就冒出来了。在暴君的心理中,折辱人,打掉人的尊严,无疑是一种非常快意的事情。
现在的世界,虽然君主制基本上消亡了,皇帝也早就不存在了,但暴君的心理却依然在我们的文化基因中,一代代遗传着。就像我们把某些具有专制作风的人说成是土皇帝一样,程度不等的“暴君”实际上并没有消失。更可怕的是,大量并没有政治权力的普通人,也可能具有暴君的心理,他们对子女(可能以爱的名义)和对比他们更弱的人,也一样折辱;他们痛恨甚至私下痛骂暴君,只是因为眼下没有机会做暴君。所以,任何单位都会出现这样的循环,当年被折辱的人,有朝一日上了台,不仅照抄他当年所痛恨的一切,而且还推陈出新,以青蓝之姿,展现在昔日的同事面前。
权力摧折人的尊严,最终伤害的是人的羞恶之心,人只有没有了羞恶之心,才能做到对任何羞辱都贴然接受,到达“厚黑”的境地。历史证明,这样的人,混得好,但破坏性也是最大,什么坏事恶事都可以做得出来。如果人人都没有了尊严,那么世界也就不像个人的世界了。
财富,模糊的边界
中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约两千多年吧,使用的货币是一种外圆内方的铜钱(可能从秦五铢就开始了)。将钱做成这副模样,当然有浇铸之后方便加工的意思,但也暗含着国人对宇宙的认识——天圆地方,从某种程度上说,一枚小小的铜钱,蕴涵了天地宇宙。晋人鲁褒《钱神论》言道,“体圆应乾,孔方效地”,即此之谓也。不过,这样一来虽然气魄够大,可也有麻烦,因为宇宙在中国人认识中还有另外一副模样,那就是混沌,所以连带着钱这种财富的表征,也不免混沌起来。也就是说,财富的所有权含糊不清。
就拿传统的中国人认为最稳定的土地所有权来说,虽说早就有了土地的自由买卖,张家买李家的地,请来中人,写好契约文书,方位标志一清二楚,连一个垄沟都不错,地契在谁那里,地就是谁的,哪怕你多年不在,地还是你的。明清之际江南盛行永佃权,田地权(所有权)和田面权(使用权)分得清清楚楚,可以分别典卖,按说物权是清晰的了吧?可是且慢,一旦到了更高的政治层面——“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真要是政府因“国家需要”看上了谁家的土地,那么二话没有,你就得让出来。仁慈一点的还有点补偿,横的主儿,连象征性的补偿都没有,好在这样的事情并不太多。但是至少在理论上,古代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含糊的。
连脚下最坚实的土地都如此,其他的财产的边界就更糊涂。中国人一向号称以农立国,但几乎人人都爱经商,也会经商,富可敌国的巨贾自不消说,农夫村妇也断不了推着挑着挽着篮子去赶集。挣来的钱虽然在一般情况下是自己的,但是如果倒霉赶上了贪虐的官儿和暴虐的皇帝,那可就说不定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七品县令,想要让一个有钱的主儿倾家荡产,从来就不是什么难事,要不然怎么会有“破家县令”这个说法呢?秦汉时候皇帝一有急需,就拿有“市籍”的商人开刀,商人的钱就变成了国家的钱。
后来“市籍”这种贱民称号消失了,但商人地位依然不高,挣得的家产还是不保险。于是讲究一点的,赚了银子就去买地,让自己变成地主,然后课子读书,考试进入仕途;性急的干脆大把银子买个官当,直接混入捐班的行列。总之是让自己或者子孙从铁砧化为铁锤,重则让人家破家,轻则保自己的家。但是做了官就可以确保家产无忧吗?好像也未必。政坛风云,宦海沉浮,一不留神,罢官抄家也是司空见惯寻常事。石崇富甲天下,连皇帝帮着自己的舅家王恺跟他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