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一只更加长大的怪物,单是四蹄就有两三丈高,长的如同一头河马,身躯阔大。但是脖颈极长,上面顶了一个小小的脑袋,喉头极大,气一鼓,就是一声天崩地裂的暴啸。一条尾巴如同铁鞭一样陡竖着,状甚滑稽。它的四条腿不知叫谁绑在了一起,走起路来一蹦一蹦的,更是滑稽。
就是这样,它一蹦也十几丈远,跟个皮球似的,同前面的几只猛兽追了个头尾相接。食人树仿佛受荼毒已惯,一见猛兽奔来,悄悄的将枝条收回,驯服的趴着,满身都是烧焦的痕迹。
蓝衣人正在吃惊,突然一声欢叫传来:“蓝叔叔!”王度儿站在长脖子巨兽背上,一跳一跳的向他招手。
蓝衣人看他活蹦乱跳的没有半点不舒服的样子,心下略定,却不禁失笑道: “你将它的四只脚绑住干啥?”
王度儿满脸欢笑的道:“好玩呀。我刚碰到它的时候,这家伙居然想吃我,被我狠狠烧了一顿才老实了。我看它身长腿长的,跑的又快,就骑了它玩耍,它懒的要命,天天要睡觉,被我逼紧了,就逃跑,我追了它半天才追上,就把它的四条腿给绑上了。这样它老实了,再也不想逃了。啵啵,跳一个给蓝叔叔看。”
那长脖也真是老实,就摇头摆尾的在当地跳起来,一面跳,一面转圈,一只长头绕回来,在王度儿身上蹭来蹭去献媚,身上一块一块的都是烧出来的疤。
蓝衣人看的正好笑,王度儿飞身而下,半空中踢了它屁股一脚,叫:“你走罢,我要同叔叔讲话。不过不要走远,小心我烧你!”
啵啵两只长耳一摆一摆的在他身边蹭了蹭,一跳一跳的走了。
王度儿道:“蓝叔叔,你的伤都好了吧?”
蓝衣人点点头,凝视着他。几天的野居生活对他来说,还是太艰苦了。
雪白的脸蛋已经微微透出些黝黑,身上的衣服被树枝刮的不成样子,头发全部被汗湿透了,黏黏的粘在脑后,但是他真个人看上去健康而活跃。
蓝衣人柔声道:“这几天你过的怎么样?有没有受苦?”
王度儿不在乎的说:“没受什么苦。你闭关后,我老想着要踢那树一脚,看看它是怎么动的。那知一踢,好多好多的树枝一下子将我包住了。我一动都不敢动。它们过了一会儿,又就放了开。我想起你教我的火球术,寻思树那有不怕火的?就用火来烧它们,烧的它们吱吱的叫。我又想烧死了就不好玩了,就不烧了。从那以后,它们见了我来,就连忙躲开。我闲的无聊,就去抓一些怪兽来玩,就遇见了啵啵。”
蓝衣人津津有味的听着,道:“啵啵这样的怪兽,你是怎么抓到的?”
王度儿笑道:“你看它那么大,其实很笨的,一跑起来就只会走直路,绕一绕都不会。第一次我跑它追,我故意引它往山崖那边走,它也直着撞上去了。撞的发昏,还不停的撞。第二次我飞起来绕着它的头转圈,它也跟着转,一会儿就晕了,头和尾巴打起来,自己就把自己打昏过去。第三次我会了火龙剑,它见了就跑,又自己撞在大树上,撞晕了。”
蓝衣人问道:“火龙剑?什么是火龙剑?”
王度儿羞涩一笑道:“我见您同元叔叔打架的时候用的法术很好玩,就学着玩玩。不想啵啵却怕这个。”说着,他左手一抬,一道烈火从指尖迸出,瞬间膨胀成两三尺长;手又一抖,火柱烈炎渐消,变的荧荧透明,薄如片纸。五色光华轮转,鲜艳明丽,光彩照人。
王度儿道:“这就是,我叫他火龙剑,还可以长些,就没有这么好看了。”微一凝力,光芒暴射,红光烛天,长了六七尺,首尾摆动,气焰迫人,果然有几分火龙的意味。
旁边的食人树本来缩的够紧了,这时更是一动不敢动。
蓝衣人越看越奇,他仅仅听了听一点点运气的法门,就能够运用到这种程度,那么可以说是天才了。倘若有意识的培养的话,不难成为近百年来最杰出的魔法高手,比自己当时还强好多,当下赞不绝口。
王度儿道:“这样很好玩的。可以躲在树上,看鸟儿飞过,突然一下火龙剑,就将它的毛烧焦了一片。不过几天后,鸟儿就学乖了,再也不从这里经过。我就骑着啵啵,四处找了来打。”
蓝衣人抚着他头道:“你这几天吃什么呢?”
王度儿道:“刚开始的时候吃果子。您说是要烧了吃,我烧了几个,一点都不好吃。还特别烫,看,我舌头上的这个泡就是吃果子烫的。后来啵啵抓怪兽,我们烧了一起吃。”
蓝衣人听他说烧果子吃,纵声大笑,道:“傻孩子,水果怎么能烧来吃呢?哎,这几天也苦了你了,要叔叔送你什么来做赔偿?”
王度儿道:“您说要送我孔雀的,可不许赖,现在要我要赔偿,我要比孔雀更好的鸟儿。”
蓝衣人眉头皱了皱。孔雀号称鸟中之王,要说比它还好,除非是传说中的凤凰了。他略一沉吟,道:“好,叔叔就送你一头比孔雀更好的鸟。”
王度儿欢声叫好。
蓝衣人道:“咱们走罢。你没有什么好收拾的吧?”
王度儿一怔,道:“这就走了?”
蓝衣人微笑道:“可不这就走了,宋老爹还等着呢。这里荒凉寂寥,也不适合久居。”
王度儿道:“可不可以带啵啵一起走?”
蓝衣人道:“傻孩子,那么一个庞然大物,怎么带走?带到了城市人烟繁盛之地,恐怕还吓坏了别人。”
王度儿道:“那我得跟它们道别。”纵声叫道:“啵啵,珠珠,露露,琪琪,连连……出来,我要走了。”
他一声喊,树丛中这一个那一个涌出一群奇形怪状,有大有小,各式各样的怪兽来。争先恐后的挤在他身边,王度儿同它们亲热的挨在一起,道:“我要走了,以后不能同你们玩了,你们以后要自己照顾自己。我不在的时候,啵啵不要欺负别的人,琪琪也不要老是淘气,你们要团结,知道么?你们以后可没有熟的东西吃,又要去吃生菜生草了。我以后会回来看你们的,你们可不要离开,好了,我要走了,以后我还要回来的。”
他站起来,对着森林和兽群挥了挥手,道:“我真的要走了,树先生再见,啵啵,露露再见。”握住蓝衣人的手,白云障再度重显,穿云破宵而去,王度儿在空中犹不停挥手,身后兽群齐声长嘶,食人树的触角在空中摆动,似乎也惋惜这离别的匆匆到来。
※
※
※
坦斯星的地形分布具有鲜明的地域性。中间一片,广阔平坦,被称作大摩(dama)平原。河流从北面的雪山上流下来,向东注入鲲海,所经的地方湖泊星罗棋布,植被茂盛,资源丰富。它的气候更是温暖湿润,在王国魔法师的控制下,从来没有大风大雨的恶劣天气,是王国居民的主要居住区,也是魔法作物的主要生产地。
大摩平原南面,经过一片辽阔的荒地,就是精灵生存的森林。这里永远是充满了神秘气息。天籁般的歌声随着风在丛林中穿荡,各种美丽的精灵在树尖上缓慢飞翔,处处是梦幻的色彩。这里也是稀有珍贵的药材的出产地,有人说是因为沾了精灵的泪水。
西南面是科西沁沙漠,气候异常的恶劣,几乎没有人居住,沙漠与北面枫海的雪山间是藏部高原,上面盛产芬芳清洁的雪莲,是给情人的最好的礼物,因为它极象一颗水晶的心。
但是高原上极度缺氧的环境令人望而生畏,从而这礼物就是勇敢的少年人向姑娘们表达心意的最好的东西了,每年都有甘愿为爱情而不顾危险的人对着高原发誓,要将它征服。
王国的最东面则是一片海洋,向里临邾麓丘陵和盘蛇沼泽,地形复杂,里面奇禽异兽众多,蓝衣人同王度儿现在的地方就是盘蛇沼泽的一部分,而他们要捉鸟的目的地,则是邾麓丘陵临平原的一带。
白云障捷如闪电行空,瞬息已是千里万里。眼前一片矮山展开,上面绿树浓荫,遮蔽天日,渐渐行去,树种愈纯,都是一色青碧高森,干粗枝浓,上参青天的杉树。
蓝衣人一声:“到了!”也没什么动作,白云障湮然已收,两人站在了丘陵的山头上。
王度儿四处望了望,道:“蓝叔叔,没有什么鸟儿呀。”
蓝衣人笑了笑,道:“这种鸟是很骄傲的,平时不会在天上飞,但是你一定会喜欢的,因为它被誉为天鸟,的的确确是鸟类之王。让我看看,怎样引一个出来。”
他默默的将精神扩散开,同山岭上的乙木精气相连,进而传播到大地的戊土中,土木相形,思感如雾气一般在森林中荡漾。千万万树木做了他的眼睛,他渐渐感觉到一切如同思想一样清晰的在他的大脑中闪现,所有生物的动作都在他的审查之中。
突然,他感到有某种东西在抗拒他的思维遥感,他的视觉中有了盲点。出来了,他确定一下位置,将本身掏空,他整个的人都隐藏在乙木精气中,慢慢把那个盲点包围,突然功力发动,将它抛入了空中。
只听“呱”的一声大叫,天空中现出一头巨大的飞禽。它的两翅展开大约有四丈左右,金光灿烂,有如黄金打造。生了一条七彩斑斓的长尾,头上一撮毛直竖起来,好象戴了顶王冠,喙长如铁钩,爪若利剪,神情猛恶,气势凶凶。只见它在空中一个盘旋,又是“呱”的一声叫,两眼四下搜寻,要得敌人而甘心。
这种鸟土人叫它“金翅鸟”,因为它头上的一撮毛冠在太阳的光下会反射出一圈淡淡的光晕,有如古画里画的罗汉菩萨,又称它为“佛鸟”“灵觉鸟”。王国所编纂的《天启风物志》中记载其学名为“凤头鹫”,其性凶猛善斗,好疾记仇,力量绝大。曾经两只金翅鸟在一座小山上争斗,斗完一看,小山没了。其威力可见一斑。
蓝衣人小声对王度儿道:“这种鸟性情倔强,又十分好勇斗狠,一旦有人惹了它,不斗的你死我活是绝不罢休。我先去引逗它一番,你看看它的厉害。等会我将它的力气消耗的差不多了,你上去收复它,它就会一辈子听你的话。倘若两个人合力制服它,或者我制服了送给你,它是宁死不屈的。”
王度儿眼睛都已经看直了,抓住蓝衣人的衣袖只道:“蓝叔叔,这鸟儿太可爱了,我就要它,你可不要打坏了它。”
蓝衣人道:“这种鸟儿很能打的,我能不能打坏它还是一个问题呢。”
一招云过天空,身子凌虚站着,面对金翅鸟,一声呼哨。
那金翅鸟正狂怒难抑,四下里寻找对手,双翅掀起的狂风,将周围杉树打的七零八落,哪里经得起如此挑逗?身形向上一起,一声厉啸,自上而下向蓝衣人猛扑过来。
蓝衣人也不躲闪,在它扑来时,暗运凝影潜形之法,将真身脱开,只一个影子凭虚悬在那里。金翅鸟两翅带起漫天疾风,急扑而来,从影子当中如白驹过隙一般的穿过,影子依旧悬空立着。它一个盘旋,又是急扑而下。
蓝衣人有意逗它,玄功运处,影子一化为二,二化为三,漫天都是蓝衣人的身影交插穿梭,登时将金翅鸟围在中间。那金翅鸟也真是好斗,眼看一天都是敌人,丝毫不惧,身冲喙啄,爪擒翅扇,自己同虚象打的不可开交。
但见它如同一道金光在群影中穿梭来去,巡回冲撞,气势猛恶,劲力雄遒,果然是打架的好手,可惜打来打去的都是幻象,丝毫没有用处。
蓝衣人见金翅鸟在空中冲撞了些时,力气丝毫不减,惟恐王度儿等的不耐烦,精神一缩,将幻术收去。金翅鸟突然见敌人变成了一个,也丝毫不以为异,又向着蓝衣人冲来。蓝衣人手一挥,空中现出另一个金翅鸟的形象,砰砰哐哐,二鸟斗成一团。
霎时毛羽纷飞,气血四溅,斗了个旗鼓相当,胜负难分。这是渡引还劫法,将敌人的一切招数吸纳还施于其身,修到极处,则天下一切招数无不皆会,天下一切招数无不可破。现在蓝衣人牛刀小试,金翅鸟就如身入囚牢,再不可脱。
再过些时,金翅鸟渐渐动作缓慢下来,蓝衣人将元气注入幻象,更增其威势,爪攫喙啄之间,力道重如山岳,金翅鸟愈发不能抗,但它的性情是宁死不屈,自然奋力抵抗,而它的每一次挣扎,都是徒为蓝衣人增加能源,只可能是败的更快,又有何用处?
蓝衣人见它已经筋疲力尽,气喘吁吁,心里一动,可不要逼它使出那最后一招,就无趣了。当下心念一转,将渡引术收回,那金翅鸟在空中略不停留,仍旧向它猛扑过来,置浑身伤痕于罔闻弗顾。蓝衣人将元命精气幻化成一条通天彻地的大手,自云端中直伸下来,轻轻地将金翅鸟拿住,丝毫动弹不了。
蓝衣人有意要杀它的凶性,渐渐加力,金翅鸟只觉浑身从骨髓中痛将出来,不住呱呱的叫,蓝衣人倒也不为己甚,见它眼光中流露出乞求的神色,就将它放了开。那知它理了理身上羽毛,一声悲啸,双翅一收,向蓝衣人直撞过来,居然是打之不过,就要与敌同归于尽。
蓝衣人不再躲闪,双手探出,握住它的两爪,身形展动,带着它漫天飞舞,心中也颇为无奈。只好借机消磨它的暴戾之气,也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它什么时候投降,蓝衣人可丝毫没有把握。
蓦地里眼前金光闪动,一只金箭从斜旁对着金翅鸟激射而至。蓝衣人眉头皱了皱,尚未动作,金翅鸟左翅一抖,一根长羽也如利箭一般射出,空中一触,双双掉在地上。金光倏然大做,满空都是一支支三寸长的小箭,霹雳交鸣,对准金翅鸟就是一阵疾射。
蓝衣人手一带,身向旁转,金箭都射在了他的背上。他真气运转,金箭还没有接触他的衣服,就已经朽化。
只听林中一声惊叫,跳出一个少女来,站在王度儿身旁,望着空中,嘴一撇,跺着脚道:“笨!笨!笨!笨!怎么又是自己撞上去的?救人失误概率100%。这人也是,要死还非要拿我开心,早不死,晚不死,我一出手救他,就误伤死了。真是失败。以后得改行不做游侠了。”
蓝衣人哭笑不得,这女子居然还抱怨自己拿她寻开心,真是岂有此理。他也懒得理会,双手握紧,灵窍打开,以反补同化之术,将一股纯然之气度入金翅鸟的命门,要以强硬的手段,将服从的命令直接写在它的脑中。他是眼见制服金翅鸟已是不可能,他不行,自然王度儿也不行,只好出此险着。只是此法最忌干扰,实为下下之策。
金翅鸟觉察出一股炽热的真气自它的指爪中透入,瞬间穿入体内,向脑部攻过去,一时头痛的要裂开,难受异常。当下奋力挣扎,死命乱窜。蓝衣人将四周的空间压缩,向它挤来,也是挡不住金翅鸟上下狂飞,山石树木,当者无不披靡。
那少女忽然喜道:“哎呀,还没有死干净,可以继续救。喂,你不要害怕,我来救你了!”
只见她从腰中抽出一根如白玉一般的带子,手一抖,玉带倏然变长,啪的一响,缠在金翅鸟的腿上,大喊大叫中,身子如风中绽开的一朵小花,轻盈的向上飘去。姿态之美,同她的叫嚷绝对是成反比。
蓝衣人只觉灵脉真气突然被隔断,真气回涌,周身立时冰冷。两手麻痹,握不住鸟爪,身子直着向下跌去。半空中撞着那少女,他本能性的一把抱住。只听一声尖叫,几乎耳朵都聋了,急忙放手时,身子已经重重的摔在地上。接着又是扑通一声,一具身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