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它们放在两块石头中间磨碎,接着加上水,做成了一种糊或者饼一样的东西,再拿到火上烤熟,和着牛奶趁热吃了下去。其实这东西在欧洲许多地方也是一种相当普通的食品,可是我刚开始吃觉得非常没有味道,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我这一生常常要落到吃粗饭的地步,可人的天性是很容易满足的,这也不是我第一次从经验中得到证明。另外我还不得不说一下,我在这座岛上居留期间,连一个小时的病都没有生过。当然我有时也设法用“野胡”的毛发编织罗网来提一只兔子或鸟儿什么的;也常常去采集一些卫生的野菜,煮熟了和着面包一起吃,或者就当生菜吃;间或我也做点奶油当稀罕物,而且把做奶油剩下来的乳清也都喝了。开头我吃不到盐简直不知该怎么办,可是习惯成自然,不久以后,没有它也无所谓了。我相信,我们老是要吃盐其实是一种奢侈的结果,因为把盐放到饮料中起初是用来刺激胃口的,所以除了在长途的航海中,或者在远离大市场的地方贮存肉食需要用盐以外,食盐是没有必要的。我们发现,除了人,没有一种动物喜欢吃盐。至于我自己,离开这个国家之后,一直到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吃得下有咸味的食物。
关于我的饮食问题已经说得够多的了。其他的旅行家在他们的书中也都大谈这个题目,好像读者个个都很关心我们这些人是吃得好还是坏。不过这件事还是有必要提一下的,否则我在这样一个国家和这样一群居民一起生活了三年,世人哪会相信!
到了傍晚的时候,马主人吩咐给我准备一个住处。住处离马住的房子有六码远,跟“野胡”的窝是分开的。我弄了一些干草,身上盖着自己的衣服,睡得倒也很香。但不久以后我就住得更好了,我还要详细地叙述我以后的生活方式,读者到时会知道的。
《格列佛游记》作者:'英' 乔纳森·斯威夫特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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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作者得到“慧骃”主人的帮助和教导,认真学习它们的语言——关于这种语言的说明——几位。“慧骃”贵族出于好奇前来看望作者——他向主人简单报告他的航海经过。
我那时唯一的想法就是努力学习它们的语言。我的主人(我以后就一直这么叫它)和它的子女们以及家中的仆人们都愿意教我。一头畜生竟有理性动物的各种表现,它们认为这实在是一种奇迹。每样东西我都是用手指着问它们叫什么名称,我一个人的时候就把这些名称记到自己的日记本里,发音不准确时,我就请家里的马多发几遍帮我纠正过来。这方面,有位当仆人的栗色小马随时都愿意为我效劳。
它们说话主要是用鼻音和喉音,就我所知道的欧洲语言来说,它们的语言和高地荷兰语或者德语相似,不过要文雅得多,含义也非常丰富。查尔斯五世'注'就发表过这样的见解:他要是同他的马说话,一定会用高地荷兰语。
我的主人异常好奇,而且很有耐心,它闲的时候就多花上几个小时来教我。它坚信(这是它后来告诉我的)我是一只“野胡”,可是我可教、有礼貌、干净,这样一些与“野胡”那样的动物完全相反的品质令它大为惊奇。对于我的衣服它最感困惑;有时它自己在那儿想,这些东西会不会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呢?因为我从来都是在它们全家都睡了才脱衣服休息,早晨它们还没有醒我就又穿上了。我的主人急切想知道我是从哪儿来;我的一举手一抬足看来都很有理性,这又是怎样获得的。它非常想让我讲我的故事给它听;我学它们的语言,单词和句子现在都能说得很熟练了,所以它希望我不久就能亲口把我的经历告诉他。为了帮助记忆,我把学过的所有单词全都用英文字母拼好,连同译文一起写了下来。一段时间之后,我当着我主人的面也敢做了。不过我费了不少口舌向它解释我那是在干什么,因为这些马民根本就不知道书或者文学是什么。
大约过了十个星期,它提的问题大部分我都能听懂了,而三个月一过,我就能够勉强地回答它的问题。它非常想知道我来自这个国家的哪一个部分,是怎样学会模仿理性动物本领的,因为“野胡”(仅仅从可以看得到的头、手和脸来看,它认为我完全像一只“野胡”)虽看似有几分机灵,却最爱调皮捣蛋,据说是一切兽类中最不可调教的畜生。我回答说,我从一个很远的地方来,和许多同类坐着用树干做成的中四的一个巨大容器,漂洋过海到了这里。我的同伴强迫我在这里的海岸登陆,抛下我不管,让我自求生存。我费了相当的口舌,又借助于不少手势,才使它明白了我的意思。它回答说,我肯定是弄错了,要不就是我说的事并非它本来的那个样子(它们的语言中没有任何表示说谎或者虚假的词儿)。它知道海那边还有什么国家是不可能的,一群育生也不可能随心所欲地在水面上移动一个木头容器。他相信在世上现存的“慧骃”中没有一个能做出这样的容器,也不放心让“野胡”去设法做这样的事。“慧骃”这个词在它们的语言中是“马”的意思,就它的词源而言,是指“大自然之尽善尽美者”。我对我主人说,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自己的意思,不过我会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希望短时间内就能告诉它种种稀奇古怪的事。它非常高兴,就指示它自己的母马、小马以及家中的仆人利用所有的机会来教我,而它自己每天也要花上两三个钟头。住在附近的几位男女马贵族听说我们家有一头神奇的“野胡”,不但能像“慧骃”那样说话,而且言谈举止似乎还显露出几分理性,就经常性地上我们家来拜访。这些马贵族很高兴同我谈话。它们向我提出了许多问题,我则尽我所能给予回答。这一切都是我语言进步的先决条件,从我到这地方时的那天算起,五个月之后,它们无论说什么我都能听懂了,同时我也能够相当不错地表达我自己的意思。为了想看看我并且想同我交谈来拜访我主人的“慧骃”,都不大相信我真的是一只“野胡”,因为我的身体表面盖着一层东西,和“野胡”有差异。它们感到非常惊讶,怎么看到我身上除了头、脸、手之外,没有那通常的毛发和皮肤。但是,大约两个星期前发生的一桩意外事却使我向主人透露了我的秘密。我曾告诉过读者,每天晚上等全家都入睡之后,我才脱下衣服并把衣服盖在我的身上休息,有一天大清早,我的主人派它的贴身仆人栗色小马来喊我过去。它进来时我正在熟睡中,衣服掉到一边去了,衬衫都在腰部以上。它发出的声音把我吵醒,我见它把主人吩咐的话说得有点颠三倒四,接着他返回到主人那里,惊慌失措地把它看到的情况胡乱报告了一通。这我立刻就知道了,因为我一穿好衣服就去拜见主人时它就问,它的仆人所报告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睡觉时的样子和其它时候不同?它的贴身仆人告诉它,我身上有的地方是白色的,有的地方是黄色的,至少不是那么白,还有的地方则是棕色的。
为了尽量显示我与那该死的“野胡”不是一个族类,我至此一直严守着我穿着衣服这一秘密,但现在再也没有办法保密了。另外,考虑到我的衣服和鞋子已越来越糟,很快就要穿破,我得想什么法子用“野胡”或者别的兽类的皮另做一套换上,那样一来,整个秘密就要被它们知道了。因此我就对主人说,在我来的那个国家,我的那些同类总是用加工过的某种动物的毛皮来遮蔽身体,那一方面是为了体面,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御炎热和寒冷的恶劣气候;这一点,要是它愿意看的话,我马上就可以证实这一点。不过要请它原谅,有些地方不能暴露,因为大自然教我们要把那些地方遮盖起来。它说我讲的话真是稀奇,特别是最后那一句,因为它不明白,大自然既已赐给我们的东西,为什么又要教我们藏起来?它说,不论它自己还是它家人,对自己身体的每一部分都不觉得有什么羞耻;不过,他允许我按自己的意愿去做。它这么一说,我就先脱了上衣,接着我又同样把背心脱掉,再把鞋、袜和裤子都扯了下来。我把衬衣放下来盖到腰部,再拉起下摆拦腰打一个结,遮住赤裸裸的肉体。
我的主人十分惊奇地看完了我的整个脱衣表演。它用蹄骸把我的衣服一件件拿起来仔细观察,随后他又轻轻地抚摸我的身体,并且前前后后打量了好几遍,之后它说,显然我是一只地地道道的“野胡”,不过我和其他的同类比还是有很大的不同,我的皮肤柔软、洁白、光滑,身上有些地方没有毛,我的前后爪都短,形状也不同,而且我还总爱用两只后脚走路。它不再想看下去,就准许我把衣服重新穿上,因为我已经冻得发抖了。
它时时把我叫“野胡”,我只好向它表示我甚感不安;对这种可恶的动物,我有的只是彻底的痛恨和鄙夷。我求它不要再用这个词儿叫我了,也请它吩咐家人和得到它允许前来看我的朋友都不要如此叫。我还请求它为我保密,至少是只要现在的这身衣服还可以穿,除了它自己,就不要让他人知道我身上有这一层伪装了;至于说它的贴身仆人栗色小马看到了真相,它可以命令它隐瞒着不说。
它答应了我的一切诚恳请求,这样秘密就一直守到我的衣服再也不能穿的时候。我不得不想些办法来添制衣服,这件事我还会有交待。与此同时,它还要我继续努力学习它们的语言,因为它最感到惊奇的还是我那说话和推理的能力,而对我身体的样子,则不论有没有穿着衣服,它都不像对前者那样感到惊奇。它又说,我曾答应过给它讲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它都有点等不及了。
从这时候起,它就加倍努力来教我学习它们的语言。并带我会见了它所有的客人,同时要求它们以礼待我,因为它私下里对它们说,那样会使我高兴,我也就会变得更加好玩了。
每天我在侍候它的时候,它除了教导我以外,还要问几个与我有关的问题,我就尽我所能回答它。它用这种方法已经大致了解了一些情况,不过还很不全面。至于我怎么一步步提高到能同它做更加正规的交谈,说起来就未免冗长乏味了,不过我第一次比较详细而有次序地叙述我身世的谈话,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我早已设法要告诉它,我跟大约五十个我的同类来自一个十分遥远的国家,我们乘坐一只比它的房子还要大的木制的中四容器在海上航行。我用绝妙的措词把我们的船描述给它听,又借助于手帕,向它解释风怎样把船吹向前去。一次我们发生争吵后,我就被遗弃这里的海岸上。我往前走着,不知道身在何处,后来为那些可恶的“野胡”所困,还是它把我救了出来。它问我船是谁造的?我们国里的“慧骃”怎么能把船交给一群畜生去管理?我回答说,我不敢再往下说了,除非它保证听后不生气,那样我才能把以前答应要跟它说的奇事告诉它。它答应不生气,我这才继续往下说,告诉它船就是由像我这样的人造的;在我旅行过的所有国家里,在我的祖国也是一样,我这样的人类是唯一的统治者,也是唯一的有理性的动物。我到这里以后,看到“慧骃”的一举一动像是有理性的动物,就感到非常吃惊,这就仿佛它或者它的朋友在一只它愿意叫做“野胡”的动物身上发现有几分理性时也感到吃惊一样。我承认我身上各处都像“野胡”,可我无法明白它们的本性竟这般堕落、凶残。我又说,如果我命好还能回到祖国去的话我一定会谈及在这里旅行的情况(我是决定要说的),大家都要认为我说的事属于“子虚乌有”,是我自己脑子里凭空捏造出来的。我虽然对它自己、它家人、它朋友都非常尊敬,同时它也曾答应不生我的气,但我还是要说,我们的同胞难以置信,“慧骃”竟能做一个国家的主宰,而“野胡”却是畜生。
《格列佛游记》作者:'英' 乔纳森·斯威夫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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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慧骃”的真假概念——主人反对作者的说法——作者更为详尽地叙述自己的身世和旅途经历。
我的主人听了我的话后,脸上露出十分不安的神色,因为“怀疑”或者“不相信”在这个国家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碰到这样的情况,居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记得,在我和主人关于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的人性的许多交谈中,我有时也曾说到“说谎”或者“说瞎话”,它很难听懂我的意思,尽管它在别的方面有极强的判断力。它是如此论证的:言语的作用是使我们能彼此了解,还有就是使我们对事实的真相获得了解;好了,如果一个人无中生有,言语的那些作用就被破坏了,因为我不能说是了解了对方,也就永远不能知道事实的真相,他搞得我把白的当成黑,长的认作短,简直比无知还要糟糕。这就是它对于“说谍”这种本领的全部看法,而我们人类对此早已了解得一清二楚了。
闲话少说。当我断言在我们国家“野胡”这种动物是唯一的统治者时,我的主人说那是完全出于它意料之外的。它想知道,我们这儿有没有“慧骃”,它们又做些什么工作。我告诉它我们多的是;夏天它们在田野里吃草,冬天就养在家吃干草和燕麦;做仆人的‘野胡’替它们擦身子、梳鬃毛、剔蹄垢、喂食料,还给它们铺床。“我非常明白你的话,”我主人说,“很显然,从你所说的一切来看,不论‘野胡’怎么样自以为有多少理性,‘慧骃’还是你们的主人。我衷心希望我们的‘野胡’也能像你们那样驯良。”我请求它原谅我不再说下去了,因为我非常肯定,它等着我说下去的话一定叫人非常愉快。可是它坚持要我对它说,不论好坏它都想听听。我就对它说:遵命。我承认,我们那儿的“慧骃”(我们管它叫“马”)是我们所有动物中最奔放、最英俊的一种,在力量与速度等方面超过其他一切动物;假如它们被贵族所养,就被用于旅行、比赛或者拉车;它们会受到十分友好和周到的照料,一直到病倒或者跌折了脚,才会被卖掉去从事各种各样的苦力,一直到死;死后皮被剥掉按价出售,尸体则丢给狗和猛禽吞食。可是一般的马就没有这样的好福气了,它们由农夫、搬运工和其他一些下等人豢养,被迫出苦力,吃的却比不上别的马。我把我们骑马的方法,缰绳、马鞍、踢马刺、马鞭、马具和轮车的形状及用处尽可能地描述了一番。我还说,我们在它们的脚底安上叫作“蹄铁”的一种硬铁板,因为我们经常在石子路上旅行,这样它们的蹄子就不会被磨破。
主人听完我的叙述之后,它十分恼怒,它感到奇怪我们怎么敢骑到“慧骃”的背上,因为它十分肯定,它家中最孱弱的仆人也能把最强壮的“野胡”打翻在地,或者躺下来在地上打个滚也能把那畜生压死。我回答说,我们的马从三四岁起就接受训练,让它去做我们需要的事情。如果有的马顽劣不驯,就用它去拉车。马小的时候玩任何花招,都要狠狠地挨揍。一般用来骑坐或拉车的公马,通常在两岁左右就被阉割了,这样挫其锐气,使它们的性情变得温顺。它们还确实能分得清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