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干得迅速利落。
本尼啃起了戈里斯特的脸。戈里斯特侧卧着,拍打着雪,本尼压住了他,强健的猴腿压着戈里斯特的腰,双手像砸坚果的钳子死死夹住戈里斯特的头,他的嘴撕咬着戈里斯特脸颊上的嫩皮。戈里斯特杀猪似的尖叫着,叫声震得钟乳石纷纷跌落;他们俩轻轻地陷了下去,直挺挺立在纷纷落下的雪堆里。几百把冰刀从雪堆里冒了出来,到处竖立着。当本尼咬住的东西突然掉下的时候,他的头猛往后甩,一块血淋淋白森森的肉挂在他的嘴上。
埃伦的脸蒙着粉笔灰,在白雪的映衬下显得漆黑。尼姆道克毫无表情,只是留神注视着一切:戈里斯特已处于半昏迷状态。本尼现在成了一头野兽。我知道是AM让他这么做的。戈里斯特不会死去,本尼却可以填填他的肚子。我向右半转过身子,从雪里抽出一把很大的冰刀。
一切都在一瞬间完成:
我用右腿支撑着大冰刀,像掷出攻城锤那样往前抛出去。冰刀击中本尼的右侧身,恰巧穿入他的肋骨架下面,向上穿透他的腹部并断在他的腹中。他向前一栽,直挺挺地倒在地上。戈里斯特仰卧着,我又抓起一把冰刀,跨骑在他扭动着的身上,将冰刀捅入他的喉咙。当冰刀穿透的时候,他闭上了眼睛。埃伦一定意识到我决定干什么,尽管她已经吓得灵魂出了窍。她拿着一根短冰柱朝尼姆道克冲去,当他尖叫的时候,她把冰柱捅入他的嘴里,她奔跑的冲力让她达到了目的。他的头剧烈地扭动着,好像被钉在身后的雪块上。
一切都在一瞬间完成。
这是一次无声期待中的永久的打击。我听得见AM在叹气。他的玩物被夺走了。他们三人已经死去了,无法复活了。他靠自己的力量和才能可以让我们活下去,但他不是上帝。他无法使他们复活。
埃伦望着我,她那乌黑的五官在我们周围白雪的映衬下格外显眼。瞧她做好了迎战的准备,她的举止含有恐惧和求和的意思。我知道我们只有心跳一次的时间,AM就要动手阻止我们了。
冰刀击中了她,她朝着我扑倒下去,血从她的嘴里冒出来。我无法弄懂她的表情,极度的痛苦已经扭曲了她的面孔;但她那神情可能是说谢谢你。可能如此。请吧。
【图6】
可能有数百年过去了。我不知道。一段时间以来,AM一直在耍弄我,搞得我的时间观念时而加快时而推迟。我会说的一个词就是现在。现在。我花了十个月才学会说现在这个词。我不知道。我想时光已经过去数百年了。
他大发雷霆。他不让我把他们埋葬掉。没关系,实际上没有办法挖开铁甲地板。他把那些雪都晒干了。他带来了夜晚。他吼叫着,派出一些蝗虫。这无济于事;他们仍然是死人。我已经打败了他。他大发雷霆。我以前认为AM恨我,我想错了。如今他从每个印刷电路上所流露出来的没有一丝一毫的憎恨。他确信我将永世忍受煎熬而无法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让我大脑完好无损。我能做梦,我会好奇,我会伤心。我记得他们四个人。但愿——
得啦,这没有什么意思。我知道我拯救了他们,我知道我使他们免遭我现今的苦难,但是我仍然不能忘却自己杀死了他们。埃伦的那张脸。这并不容易。有时候我要自杀,这没关系。
我猜想,AM是为了他自己心灵的平静而改换了我的躯体。他不让我全速奔跑,以免撞上计算机存储库,将我的脑壳片割开喉咙。这里有反光的地面。我来描述一下我从映像中见到的自我:
我是一大团软软的胶状体,圆滚滚很光滑,没有嘴巴,两个弥漫着白色雾气的洞就是我过去双眼所在的地方。两个橡皮假肢曾经是我的胳膊;大块圆形肉向下延伸变成无腿的突出物,柔软又腻滑。我爬行时身后留下一道湿漉漉的痕迹。我身体表面布满病态的灰色恶斑,时而消失,时而再来,就像光从体内射出。
从外表看:我不会说话,只能拖着走,是个永远无法被称作人的东西,形状如此陌生滑稽以致于人性因其迥异而更加模糊不清。
从心灵上看:孤独。在这里。生存在地底下,在海底下,在AM的腹中,人创造了他因为人的时间无法更好地消磨掉而且人一定下意识地知道他会更好地消磨时光。至少他们四人终于安然超脱了。
AM将为此变得更加疯狂。这令我感到高兴一点。然而……AM已经获胜,仅仅因为他已经报了仇……
我没有嘴,我要呐喊。
(郑秀玉 译)
《科幻之路》(第三卷)作者:'美' 詹姆斯·冈恩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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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还有德雷尼
科幻小说作家善于写短篇小说,却觉得很难创作长篇小说,关于这一点已经介绍了不少情况。另有一种作家,尽管人数不多,却也不乏其人:他们先创作长篇科幻小说,只是到了后来才转向短篇科幻小说。埃德加·赖斯·伯勒斯可能是一个典型,但是还有其他人,诸如E·E·史密斯“博士”、奥拉夫·斯特普尔顿和天文学家费雷德·霍伊尔。科幻小说杂志不鼓励写长篇巨著,他们篇幅有限,只能连载少数长篇小说,事实上在二十年里没有一部长篇科幻小说是以单行本的形式出版的。因此,多数科幻小说作家一开始就写短篇小说,随后才逐渐向长篇发展。塞缪尔·R·德雷尼“小木匠”反其道而行之;他一开始就创作长篇小说,出了五六本书后才尝试写短篇小说。
有才干加上好运气,两者完美的结合使德雷尼(1942- )在科幻领域获得了成功。他在纽约市哈莱姆区长大成人,就读布隆克斯技术中学和纽约市立大学,二十岁便出版了一部长篇小说《阿普特的宝石》(1962)。打这以后他一直有幸得到忠实的编辑和热情的读者的青睐。但是过早走红有时会产生一些弊端。
德雷尼早期是一位多产作家,一年出版一部以上长篇小说:《火的俘虏》(1963)、《多伦之塔》(1964)、《一千个太阳的城市》和《β2号的叙事曲》(1965),还有《帝国之星》(1966)。其后,德雷尼二十四岁的时候因《巴别塔①-17》(1966)一书荣获星云奖,并于1967年因《爱因斯坦交叉点》一书再一次获得星云奖;同年他的第一篇短篇小说《对,且看罪恶之城……》又获得了星云奖。《漂流瓶》(登于《假如》1967年6月号)于同年也获得了提名。1969年他的中篇小说《视为次等宝石螺旋线的时间》荣获星云奖和雨果奖。他的长篇小说《新星》发表于1968年。
【① 巴别塔:《圣经》故事中挪亚子孙们建造的塔。洪水之后,世人又繁衍众多,同地居住,语言一致。当人们东迁到示拿地时,见到一片平原,便在那里筑城,并要修建一座通天高塔,用来聚集世人,以免分散到各地。神深怕世人像神一样无事不能,不等他们把塔建成,便降临那里,变乱人们的语言,使他们彼此语言不通,并将他们分散到各地。那城叫“巴别”,是“变乱”的意思;那塔叫“巴别塔”。西方文学常用来比喻“空想的计划”或“混乱的情况”。】
似乎厌倦了这种轻易的成功,德雷尼将心神转向其他方面:创作了几篇短篇小说,写了诗歌,发表了一些评论文章。他和妻子、诗人玛丽琳·哈克用了。一年时间合作编辑名为《夸克》的实验性推测性小说季刊。随后四年,他用大部分时间写作一部实验性长篇小说,出版于1973年,全书长达878页。该书题为《达尔格伦》,是一部有争议的小说:这部小说复杂紊乱,晦涩难懂,充满暴力和五花八门的性描写,至今已经售出将近一百万册。除非用最模棱两可的标准来衡量,否则该书很难归入幻想小说或者科幻小说;这是德雷尼的货色,也许这么说就够了。三年之后德雷尼写了一部篇幅较短、比较容易为人接受的长篇小说《人鱼海神》。
德雷尼在小说、语言和科幻方面是一位理论家。他是这一领域寥寥几位理论家之一,至少他试图将自己的理论运用于写作。他阅读过大量文学名著和语义学分析,尤其受到路德维格·威金斯坦著作的熏陶。他的理论广泛见诸他人的著作之中,例如托马斯·D·克莱尔森的《科幻:现实主义的另一面》(1971)、英国刊物《基础》,还有他自己的长篇小说《人鱼海神》也可以凑凑数。他已经把自己的许多文章选编成册,题为《用珠宝接合的嘴:科幻小说语言的评注》(1977),他还发表了一本研究托马斯·M·迪斯克的小说《昂古莱姆》的小册子,题为《美国海岸》。
德雷尼在语义学方面的涉猎至少可以从他的两部长篇小说中得以窥见:《巴别塔-17》和《人鱼海神》。前者的情节围绕一种人造语言的产生展开,后者的中心人物是一个超级逻辑学家。他对象征性语言的关注在《爱因斯坦交叉点》中可以一览无遗,小说中的象征和人物不仅相互交叉而且互相交织在一起。
对于科幻小说读者来说,德雷尼最令人着迷的理论,即科幻小说最显著的一个特征——也许是仅有的特征——就是可以照字面意思解释比喻,这一理论导致了这样的说法:“在科幻小说中,‘科学’——即表现科学论述的语言符号的句子—一用于接字面意思解释其他句子的意义,以便用于小说前景的结构之中。像‘他的世界爆炸了,’或者‘她向左翻过身,’这样的句子,当它们包含适当的技术论述的时候(一个句子包含经济和宇宙的论述,另一个句子包含打开或关闭电路和外科修复手术的论述),句子便脱离感情上浮华繁琐的隐喻这一类陈词滥调,摒弃如同失眠症患者,一般辗转反侧的琐碎描写,并通过错综复杂的技术可能性成为不可能存在的事物的可能形象。”
用奥尔迪斯的话来说,德雷尼也许是个让科幻小说的“旧道具重放光彩”的人物,但是最好称他的长篇小说为“原小说”,也就是描写科幻小说的小说,其中包含着对科幻小说这一文学样式的批评,同时将旧形象纳入新格调。
科幻小说赞赏耍笔杆的人和实验性作家,这大概是因为科幻领域的商业性质已经使得许多作家从这种商业冒险中得不到报偿。但是对年轻作家过分赞扬有可能妨碍他们的发展。尽管德雷尼的长篇小说很早获得成功,他在短篇小说创作方面似乎更为出色。他的长篇小说在其写作技巧的支配下似乎源于他早期对科幻小说的恋情。他的最佳作品也许还在后头,当他开始凭经验而不是靠阅读来写作时才能写出最佳作品。《达尔格伦》倒是极有个性,但是未必能让人读懂。
由成功引发的问题是不想革新。德雷尼在过去已经表现出革新的才华。我们对这位作家拭目以待。
《科幻之路》(第三卷)作者:'美' 詹姆斯·冈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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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且看罪恶之城……》'美' 塞缪尔·R·德雷尼 著
我们降落到巴黎:
我们沿着梅迪西斯大街奔跑,鲍、洛和缪斯在栏杆内侧,凯利和我在外侧,隔着一根根栏杆做着鬼脸,叫嚷着,闹得卢森堡花园在凌晨两点钟不得安宁。随后我们爬出来,走到圣苏尔比斯大教堂前面的广场上,鲍闹着想把我推入喷泉里。
这时凯利注意到我们四周的情况,拿起一个垃圾桶盖子,跑。进街上的一个小便所,把墙壁敲得砰砰响。五个人从里头溜将出来;即便是大型小便所也只能容纳四个人。
一个碧眼金发的男青年把手搭在我的胳膊上,面带笑容。“太空人,难道你不认为你们这些……人应该离开这里吗?”
我望着他搭在我蓝色制服上的手。“你是一名太空情种吗?”
他皱眉蹙额,摇了摇头。“‘一个’,不是‘一名’,”他纠正说。“不,我不是太空情种。太遗憾了。你似乎曾经是个男子。但是现在……”他露出笑容。“现在你对我毫无用处。警察来了。”他朝街对面努努嘴,我第一次注意到宪兵队。“他们不会来找我们的麻烦。你们不是本地人,不过……”
但是缪斯已经在大喊大叫了:“嗨,走吧!咱离开这儿吧,呃?”
于是我们走了,又飞上天。
我们降落在休斯敦:
“该死的!”缪斯说。“双子座航班调控站——你是说这一切都是从这里开始的吗?咱离开这里,请吧!”
我们乘上一辆公共汽车出发了,经过帕萨迪纳,随后沿单行道到加尔维斯顿,打算乘这部公共汽车到加勒比海湾,但是洛见到一对夫妇开着一辆载客的卡车——
“很高兴让你们搭车,太空人。你们这些人在行星和那些劳什子上面,为政府干了不起的工作嘛。”
他们带着婴儿,要到南方去,因此我们坐在车后部,一路风吹日晒颠簸了二百五十英里。
“你想他们是太空情种吗?”洛用胳膊肘捅捅我问道。“我敢打赌他们是太空情种。他们正等着我们去勾引呢。”
“住嘴。他们只不过是一对好心肠的乡下蠢娃娃罢了。”
“这可不能说明他们不是太空情种!”
“你对谁也不信任,对吧?”
“没错。”
最后我们又搭上一辆公共汽车,一路嘎吱嘎吱穿过布朗斯维尔,车子在飞扬的尘土中下了台阶,进入炎热的傍晚,然后驶过边界进入马塔莫罗斯,在那儿我们惊动了许多墨西哥人、鸡鸭和得克萨斯海湾的捕虾渔民——他们身上臭气薰天——我们叫得最响。四十三个妓女——我数过——浩浩荡荡出来迎接捕虾渔民,我们打破公共汽车站的两扇窗子,她们全都放声大笑。捕虾渔民说他们不买东西给我们吃,但是假如我们愿意的话他们可以把我们灌个烂醉,因为这是捕虾渔民的风俗习惯。但是我们吼叫着,又打破了一扇窗户;随后,当我仰卧在电报局阶梯上哼唱的时候,一个黑嘴唇的女人弯下腰,双手捧着我的脸颊畸“你真可爱。”她那粗糙的头发垂到面前。“但是那些个男人们,他们站在四周围观着你呢。这就占用时间了。挺遗憾的,男人的时间就是女人的金钱。太空人,难道你不认为你们这些……人应该离开吗?”
我抓住她的手腕。“你!”我悄悄地说。“你是太空情种吗?”
“太空情种在西班牙呢。”她笑容可掬,拍拍我裤腰带扣上的旭日形饰针。“对不起。但是你压根儿没有……对我有用的玩艺儿。太遗憾了,因为你这模样好像过去是个女人身,不是吗?我也喜欢娘们……”
我从走廊台阶上滚落下来。
“到底是这个拖后腿还是这个拖后腿!”缪斯大嚷大叫起来。“得啦!咱走吧!”
我们总算在黎明前回到休斯敦。回到太空。
我们降落在伊斯坦布尔:
为巧天早晨伊斯坦布尔下看雨。
在一处自动售货店里我们喝着梨形玻璃杯里的茶,眺望着博斯普鲁斯海峡,王子群岛像一堆堆垃圾坐落在这座敏感城市前面。
“谁知道这城里的情况?”凯利问。
“我们不是要一起走吗?”缪斯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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