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薇薇安细碎的脚步声来到身边,她从後面紧紧抱住我时,我的心才被一种温馨与平静的感觉所填满。
“亚历,琉璃公主不是答应嫁给你了麽?为什麽你不高兴呢?”薇薇安轻轻柔柔的声音中满是关切。
我将薇薇安的身子转过来,揽住薇薇安的香肩让她紧挨著我的胸膛,说道:“加莎琉璃之所以答应嫁给我,是迫於一种无奈……我并没有联姻的喜悦,反而有逼婚的欠疚……”
“亚历,你无须不安与内疚的,在这个极恶的时势,生为女子最大的悲哀就是没有自己人生的自主权,女子注定是不能选择自己的夫婿的……虽然是为势所逼,但是琉璃公主能够遇上你,也是身为女子的一种幸运,很少有象你这样懂得珍惜身边女子的男人了,我相信她迟早都会爱上你的……象我这样,也在不知不觉间对你情根深种了……”
“薇薇安,加莎琉璃的情况与你不同……她是心有所属的人了……她恐怕永远无法象你一样爱我的,而我也无法坦然地面对她……在我们之间永远将横亘著一道无法修复的伤痕,在感情上始终会有一根无形的刺存在……”
“琉璃公主有心上人了?会是谁呢?”薇薇安惊讶地问道。
“我没有问。”我苦笑著摇了摇头,聪明的男人永远都不要去过问他的女人过去的男人,否则只会让自己无法快乐,但当我这样想的时候,脑海中却不由浮现起海特格罗的形象,心中一动:会是他麽?
虽然从海特格罗口中证实,他对加莎琉璃视同亲妹妹,但如果加莎琉璃对海特格罗有著兄妹之外的感情的话,也是不难理解的。从青梅竹马时的兄妹相称发展出情人的关系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当初我与喀丽莎也是以这种方式开始的,只是这种关系未能维持到最後,而是中途夭折了。虽然就目前来说,加莎琉璃对海特格罗的感情只是单方面的,但如果没有我介入的话,或许他们在今後会走向情人的关系也说不定,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破坏了加莎琉璃对幸福的想望,所以她对我怀有怨恨是必然的。
但是……以海特格罗的聪慧应不会察觉不到加莎琉璃对自己的情愫吧?象加莎琉璃这种直来直往的女子,其少女的心事明白得有如阳光下的影子,无以遁形。如果海特格罗明知加莎琉璃对自己有著爱慕之心还要将她推到我身边的话,其答案只有两个:一是逼於形势无可奈何的选择,而他自己对她加莎琉璃并无兄妹之外的感情,他也认为我是加莎琉璃足於托付终生的人;二是让加莎琉璃成为我身边一颗可以制衡我的棋子,只要她的心始终在海特格罗身上的话,海特格罗便能以之牵制我的行动,从而维护精灵一族的利益,并实现他自身的目标。会是後一种可能吗?或许是我多虑了,我的经历让我看到了太多人性的阴暗面,使我总是不自觉地从最险恶的角度来猜度人心……
我甩了甩头,抛开这些无用的念头,将心思转到对海特格罗本人的印象上。
在我遇到过的几位出色的男子汉──迪奇铁诺、孟斐斯、海特格罗身上都体现了一种豪迈爽朗的气质,但三人在性格上却有著些微的差异:迪奇铁诺是一个标准的军人,恪守本份,是忠勇不阿的将士;孟斐斯粗犷豪爽而又不失细致,重义气讲友情,是可以信任的朋友;而海特格罗则在豪放中透著沈稳与睿智,比他们多了一份机心,野心也太得多,是有勇有谋的将才之选,却不容易驾驭,如果今後我不能表现出足於让他信服的能力的话,是不可能获得他的忠诚心的。
想到这里,我托起薇薇安的脸,在她唇上深深吻了一口,薇薇安全一软,“嘤呜”一声倒入我怀里,痴迷地说道:“亚历,薇薇安情动了……”
我开怀地一笑,开始与薇薇安纵情缠绵起来,心里却想道:薇薇安,现在我能够毫无保留地信任的人只剩下你和利冰兰了……以前还有维坦老师……
第二天晚上,精灵族为庆祝盟约举行了盛大的晚宴,环绕著“精灵的眼睛”湖泊而设的露天宴席绵绵数圈,席上无数的烛光投影到湖心,与星星的投影交融在一起,使“精灵的眼睛”呈现出一派瑰丽灿烂的美丽景致。
几乎所有能够到会的精灵族人都来了,大家都争相一睹我这位新任“圣王”的风采,热烈的喝彩声此起彼伏。而许久未见、被罚禁足的莎莎这次也出现了,围著我和加莎琉璃蹦蹦跳跳的样子甭提有多兴奋了,仿佛比我们这些当事人还要高兴,或许小孩子天生就喜欢热闹喜庆的场面吧。
席间,精灵女王德丝蕊.白薇娜正式宣布了加莎琉璃公主与我订婚的消息,将宴会的喜庆气氛推演至高潮,而我亲吻已是未婚妻的加莎琉璃的一幕更将激动的氛围推升至沸点。在旁人看来,我们是多麽相配的一对金童玉女呀!
加莎琉璃的嘴唇吻起来是一种冰冷冰冷的感觉,当我吻下去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她的嘴唇在轻微地哆嗦与颤动,她的笑容更多的是无奈与牵强──我心里明白:今後,我们恐怕会成为貌合神离的一对了。
离开精灵王国的时候,精灵女王率领一众长老与精灵族战士亲自送我,当然加莎琉璃、莎莎、海特格罗也到场了。在送别中,我的未婚妻并没有对我表现出太多临别依依的愁情,只是勉强挤出一丝感情说了句:“夫君前途珍重。”
反而是莎莎哭得死去活来,紧紧牵住我和薇薇安的衣袖死死不放,哀哀的泣求著:“大哥哥,大姐姐,不要走呀!”
临别时精灵女王将一套薄如蝉翼的黄金盔甲与一个用不知名物质打造的透明面具赠送给我。黄金盔甲是由上几代的精灵匠师所打造,历代女王以魔力加护,因此黄金盔甲又叫“女王之护”,不仅具有超强的防护力,能抵挡一般的物理性攻击,还具有镇定心神的功效。而透明面具则是用“精灵之心”的晶石所造,名叫“想容”,具有神奇的魔力,只要将自身的魔法力注入其中,便可随自己的心意幻化出自己想要的形象,对於我今後行走大陆非常方便,不虞被发现。
到达雾澜结界时,独角兽之王雷部突然飞落到我身边。
我亲昵地拍拍它的脖子,象对老朋友似地说道:“你来送我吗?”
只见雷部摇了摇头,轻嘶一声,我心中一动,说道:“你是想跟著我吗?”
雷部竟答应似地跺了一下前蹄,轻轻点了点脑袋。
能够与雷部同行我心里非常高兴,但随即发起愁来,因为如果我带著一只独角兽的话,恐怕会在外面的世界引起一片巨大的轰动。
雷部仿佛感觉到我的苦恼似的,用舌头舐了舐我的脸,然後昂头长嘶一声,身上的独角与翅膀竟慢慢缩进身体内,最後完全消失了,连身上淡蓝流转的光芒也不见了,使雷部看起来只是一匹比较神俊的白马。
离开妖精後,罗白便与我们道别,向梅因斯特进发,迈向属於他的前程。而我、薇薇安、独角兽雷部二人一兽则走向我整个行程的终点站──迷失森林。
三天後,我们在“圣比安之钻”发出的指引之光的引路下,顺利进入由层层白雾和瘴气环绕的迷失森林。在那里,我度过了一年的修行时光,当我走出迷失森林,出现在“死神之心”沙漠时,一个风云变幻的大时代即将在横亘在我面前。
第二十六章、立马东望
第二十六章、立马东望
日子在平静如水的时间里飞快地流逝,却有许多人的人生如波涛般起伏、潮起潮落,但不论是戏剧性的人生,还是与舞台上的华丽演出沾不上一点关系的普罗大众,都一样地过著属於自己的生活,荣、辱、贫、富,其实也不过是生命的一种存在形式,并没有本质的差别。如果说在过去的两年里,有什麽事会引起世人特别注意的话,那就是“沙漠之国”梅因斯特的立国与法拉蒂斯帝国太子的废黜另立。
梅因斯特的统治中心在原来的梅因斯特绿洲──现在已经改名为梅因斯特城,有著“海市蜃楼”的美誉,其领土包括整个“死神之心”沙漠,而“死神之心”的名字也逐渐被梅因斯特所取替,慢慢为人们为淡忘。
立国後的梅因斯特大力发展商业和冶矿业,不仅成为东西陆路交通与商旅往来的要冲,被称为“东西通衢”,而且沙漠上的大小十数片的绿洲也逐渐发展成为商贸集市,梅因斯特更是一下子发展成为拥有十万人口的新兴商业都市,各国的商贾逐渐云集於此,原本冷清的大漠被热闹的气息所笼罩,使炎热的沙漠在多了人气之後似乎显得格外酷热起来。
梅因斯特迅速窜起并成为沙漠中的一颗明星,之所有没有遭到各国很大的压力,有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由於所处的特殊位置──地处沙漠,相对贫瘠,历来为群盗哨集的天然温床。四方小国向无肃清沙盗的实力,也不会花费有限的兵力与资源去占有这样一片地广人稀、资源匮乏的地方,就算一旦占据了,亦没有充足的兵力去维持治安与统治,只要被熟悉地形的沙盗所攻击,所付出的心血就会付之东流。而孟斐斯本身就是出没於沙漠的强盗,在消灭了“夜火”与“黑鹰”後,“死神之心”再无能够与之抗衡的力量,其他小股的强盗在强盗的老大面前只有覆亡的命运。
另一方面,东部与“死神之心”直接毗邻的十数个小国成了梅因斯特与南大陆东方三大强国──法拉蒂斯帝国、多提尔王国和贝卡.谢留里斯塔联盟的天然屏障。对於三大强国来说,小小的梅因斯特并不是足於威胁他们的存在,而且多提尔王国和贝卡.谢留里斯塔联盟分别由於内乱与实力削弱而无力西顾,而法拉蒂斯帝国也正由於皇储之争而忙得焦头烂额,只能专心於内争,无法分心。
此外,对於周围以商业为主的小国,梅因斯特的立国无疑也是受到他们相当程度的欢迎与拥护的。直到後来当他们发觉自己姑息豢养的不是一匹驯服的绵羊而是一头恶狼时,只能扼腕锤胸、後悔莫及了。
当然,对於梅因斯特这样一个一开始就以浓郁的商业主义立国的小国,有心人还是能够闻到掩盖在看似无害的外表下面的重重危险气息的,後来有人是这样回忆道:“我们都没有注意到孟斐斯本身就是一匹有著尖獠利爪的野兽,由这样一头猛兽所建立的国家又岂会是能够和人类和平相处的呢?只是当猛兽披上了人皮,打著和平的旗帜後,便瞒过了大多数人的眼睛,或者说,大家都被孟斐斯温和的表象欺骗了。”
但当时人们更感兴趣的是──孟斐斯这位一力推动梅因斯特立国的人,却不以国王自居,但那位名义上的国王却一直未曾出现过,那位孟斐斯口中的神秘国王究竟会是谁呢?当迷底揭开後,大家就更放心了:一个未满二十岁、乳臭未干的小子又能有什麽作为呢?甚至有人嘲笑著说:“孟斐斯成了带管小孩、为小孩喂奶的保姆了。”
这天黄昏,一队刚刚离开梅因斯特城向西进发的龙立斯商队,在绿洲外的沙地上看到了一幕奇景:一匹异常神俊的白马踏著落日的余辉奔驰而至,在沙丘前,白马止步停驻,从急促的奔跑到嘎然静止,中间竟没有经过任何的缓冲,完全违反物理的惯性,但更让商队的人们惊异的是,马背上坐著一对丰神俊逸的少年男女──男的脸如冠玉,目光深邃如海,长发飞扬,风华绝世,狂野冷峻与柔和温煦两种极端的气质竟完全糅合在一个人身上;而女的则轻柔灵秀,婉约动人,秀发飞逸,宝蓝色的眼瞳清澈流转,惊心动魄的美丽定格於恬静柔顺的容表中。
在霞光的映照下,两人的轮廓都被一层金色光辉包融起来,给人的感觉仿佛光源是从两人身上发出来似的,使两人实质的身影却有如无质的存在,在空灵中呈现著耀眼的辉煌。在人们的感官中,这不象是两个人类,而是两位失落人间的天使。
只见那名马上男子将目光投向遥远的东方,过了好一会,才将幽深的目光凝注到沙丘下的梅因斯特城,淡淡对身边女子说道:“薇薇安,我们回来了。”
然後策马扬鞭,疾驰而去,却没带起一丝沙尘,众人目送著他们在视野中消失,均不由产生了这样的错觉──先前的一幕只是海市蜃楼,仿佛从没真正出现过似的。商队的人们久久才回过神来,纷纷茫然地互望,然後怅然若失地默默继续自己的行程。
我和薇薇安在阔别了将近两年後再度回到了梅因斯特城,这片绿洲的边沿四周已经筑起了厚厚的城墙,每隔二十米建有一座圆形的防御塔楼,开有数个箭洞并架设有魔法大炮,各处城门均有身穿红色盔甲的士兵把守,防守显得相当严密。
我们在西城门外被守城的士兵拦住盘查,由於没有相关的身份证明与梅因斯特官邸签发的通行证,城卫兵不愿放行,不得已只得报出自己的名字。
城卫兵听後大惊,一边向我跪倒施礼,一边向城内急促传递信息,数声长号随之响起,在城卫兵的引领下我和薇薇安牵著雷部缓缓进入城内。
刚进城内大道不久,一队约五十人的红色骑兵便疾驰而至,在我面前勒马止步,领先一人异常高大雄壮,赫然是“死神的飓风”孟斐斯!
此时的孟斐斯衣衫不整,著相甚是滑稽,毫无威严可言,想是得知我到来的消息便胡乱穿上衣服没怎麽整理就赶来了。
孟斐斯甫一见我,喜悦之情溢於言表,连忙下马冲到我面前,一把将我抱住,大叫道:“兄弟!你终於回家了!两年了!整整两年了!可想煞我了!怎麽到现在才回来呀!还有薇薇安,你也不将这匹脱缰的野马好好栓住,让他在外面乐不思蜀而忘了回家的路!”
我轻轻挣开他的熊抱,笑骂了句:“别肉麻兮兮的!老大不小的人了!两年不见,你成就不小,人却怎麽好象没什麽长进?”
孟斐斯在我胸口轻击了一拳,说道:“两年不见,你倒老气横秋了,活象个老头子!薇薇安妹子,你还是别跟著他了!跟著这样一个老头子有什麽乐趣?让大哥为你物色别的好男人吧!”
薇薇安笑著看我们相互摄揄的样子,似乎也能感受到弥漫在男子汉之间的独特与浓烈友情,听孟斐斯提到她,才甜甜地叫了声:“孟大哥!嫂子好吗?”
“她在家等著你们呢!由於身体不适……她正在坐月子,所有没法赶来迎接你们。”提到萨莎琳,孟斐斯的目光和声音都变得柔和多了,如果说孟斐斯是一头猛兽的话,萨莎琳就是一名优秀的驯兽师了。
“小孟要当爸爸了……萨沙琳将何时为你产下麟儿?”听了这个消息,我也很替孟斐斯感到高兴。
“快了……不要叫我‘小孟’,难听死了!象是小动物的名字……你再这样叫,我就揍你!”仍沈浸在即将得子的喜悦与准爸爸的担忧中的孟斐斯此时的“反击”却显得相当无力。
“好吧,大孟!我们边走便谈。”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
“你……”孟斐斯摇了摇头苦笑道,“两年不见,你没正经多了……”但他知道自己拿我没辙,这个!他是吃定了。
孟斐斯的居所风之馆座落在烁阳湖东侧,是一座只有三层、占地两百平方的白色建筑,而旁边就是梅因斯特的权力中心──忒修密之宫,也不过是一座四层、五百平方的白色建筑,不论是作为寝宫的风之馆还是作为王国决策中心、梅因斯特王宫的忒修密之宫均是设计简约自然、朴实无华,既不见一般王宫帝室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