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去,实在拗不过母亲,只好苦着脸满心不情愿的和父亲一起上路了。
出得门来,李天镜看见儿子噘着个嘴,好像很委屈的样子,暗自觉着好笑。也不说什么,叫车夫赶着车就往城里去。
李庄本就是江南水乡,风景秀美自不消说。当下又值暮春,一时只见芳草如茵,杂花生树,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三月阳光暖暖地泻在人身上,让人精神为之一振,偶尔还有一两只鸟儿追逐嬉戏着从头上飞过,留下几声或清脆或幼细的莺语,更是让人心旷神怡。
李淳风到底是少年心性,虽说开始有些不太高兴,看到如此美景,也不禁慢慢放开了胸怀,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
“风儿啊,”李天镜见儿子不再赌气了,决定乘着机会和他好好谈谈:“咱们爷俩好像很久没有好好聊聊了?你最近变了好多啊!”
“不是的,爹,我最近比较忙,所以……”
“咱们爷俩不用说这些。我也知道,你是为了我和你娘在忙吧!其实,你有这份心就够了,不用太苦着自己啊!”李天镜不等儿子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
“爹,没什么,我一点都不辛苦的!”李淳风安慰着父亲,“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成功的,你们不要担心我……”
“我们怎么能不担心?你是我们的儿子啊!”李天镜第二次打断了他,“我们自己的身体我们自己清楚,天意如此,你就不要太勉强了。你可知道这一阵看到你这个样子,我和你娘有多心疼吗?”
“对不起,爹!”李淳风说不出话了,他又是惭愧又是内疚。是啊,就算自己掩饰得再好,又怎么能瞒得过时刻都在关心着自己的父母呢?“您放心,我以后一定会注意自己的身体的!至于其他的,您就不要再劝我了,人定胜天之事,古已有之嘛!”最后一句是小声说出来的,他知道父亲不爱听这话。
“你啊!唉,算了,我也不说你了,你自己注意一点吧!”自己儿子的脾气,李天镜是清楚的,知道说不动,只好罢了。
等到了城里,李天镜去办事,见淳风不想去,便让他自己逛逛。两人约好了中午碰头的地方,便自分手。
此时已是大唐开元天宝年间,天下升平已久,国库充实,民众富庶。便是这一座小小的县城,也可称得上是商户林立,人潮熙攘,繁华得紧。李淳风也不知有多久没有出来过了,信步走在大街上,看着两边店铺,往来人群,倒颇有一点新鲜之感。
忽见一幅幡子在迎风招展,上书“妙手回春”几个大字。李淳风心中一动,拐了个弯转身走进了这间叫做“回春堂”的药铺。
店里不见几个人,显得有些冷清。掌柜的是个老头,胡子都有些花白了。本来正在柜房里算账呢,看见有人进来赶紧就过来了:“这位小哥,可有什么要帮忙的?”
“呵呵,掌柜的,你这店子的生意好像不太好哦!”话一出口,李淳风就后悔了,哪有这么说话的?
“瞧您说的,我们是药店,当然是客人越少越好了!”掌柜的也不着恼,仍旧笑嘻嘻的。
“哦?此话怎讲?”淳风倒是有些奇怪了,开店还有怕生意太好的?
“光顾我们药店的人越少,就表示生病的人越少啊!”掌柜回答。
李淳风一听乐了,不管这话是不是真心,可让人听起来心里舒坦。“掌柜的,你这里有没有什么能延年益寿的补品?”
“小哥,你这算是来得巧了!我前天刚好收了一条上好的高丽人参,看个子足有六十年了。您如果要,我便宜给您了!”掌柜的很是热心。
“六十年的高丽人参?算了,那东西没有用。”李淳风有些失望,别说几十年的高丽人参,百来年的他都给父母吃了好几根了,没有效果不说,倒让两老留了不少鼻血。
掌柜一听有些不乐意了。那根人参本来准备自己泡酒的,看着个人觉得顺眼才准备卖,他居然还说没用?好大的口气啊!这人莫不是来寻开心的吧!念及至此,神色之间不由就有些冷淡了:“哦?那不知小哥需要何种补品?”
“不瞒您说,我要找的是那种真正能延年益寿的药品,最好能延寿一纪以上的。您知道什么地方有这种药卖吗?”李淳风见掌柜胡子都白了,应该见过不少市面,也就随口问了一句。
“那我就爱莫能助了。要有如此神效,除非是象七叶朱兰那样的天材地宝。这种宝贝百年难得一见,就算是见着了人家也不见得愿意卖。您想要买这样的药,怕是要失望了。”掌柜抱歉地笑笑。
“七叶朱兰?那是什么东西?”本来李淳风只是随口问问,想不到掌柜的真的知道点消息,赶忙刨根问底。
“此草生长在寒热交汇之处,百年方长一叶,七叶齐全后又百年方得开花,花谢后百年始能得果。此物在一叶时即可入药,但药效还不如十年老参。等到七叶时,则足可活死人而肉白骨。但若想要达到像小哥说的延寿一纪的效果,则必须是一千五百年以上,通体朱赤的极品。”老头说上瘾了,生意也不做了,搬条凳子让李淳风坐下,自己也坐在一旁:“此物三叶以上已不常见,四叶就是天价,至于七叶以上的,市面上根本就没有!老夫十四进药店作学徒,今年已经七十六了,和药品打交道已有六十多年,也不过只见过一品五叶朱兰而已。”
老头咂咂嘴,继续说:“其实论及药效,七叶朱兰还比不上千年灵芝、五彩金莲这些宝贝,但是若单单只论延寿,那就非七叶朱兰不可,而且还必须是一千五百年以上的极品才行。”
“那老人家,您可知道这个七叶朱兰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得到?”李淳风问道:“晚辈父母身体不健,据我师傅推算阳寿将尽,晚辈心急如焚啊!”
“啊?你师傅怎么那么厉害,连人的寿元将尽都算得出来?”老掌柜不太相信。“你师傅是算命的?”
“我师傅乃是天青门下的修真之人。”李淳风解释道。
“喔。”老头不说话了。此时鬼神之说在民间流传甚广,加上当今皇上大力弘扬道教,修真之人在普通民众的眼里止如神仙一般,神仙的话自然是不会错的。“我也不知道哪里会有这种东西,但是根据书中记载及此物的生长习性,不外乎两个地方:第一处是东北长白山,终年积雪,气候严寒,但山中却有几处炎热无比,正是七叶朱兰生长的绝佳之地。第二处应该在吐蕃境内,相传那里地势极高,天气酷寒,但仍然有很多地方终年炎热,甚至还有些地方会喷出火来。只是这两处都不是什么良善之地,吐蕃地处边陲,且是外族地域,我听往来的药贩说那里的人对汉人异常仇视,晚上汉人没有七八个人不敢出门。而长白山虽然在我大唐境内,但地境偏远,而且山中猛兽颇多,加之近处的药材都被采得差不多了,七叶朱兰又极为罕见,可能要到极深处的山林中才可以见到。而有没有一千五百年以上的,那就要看天意了。小哥,你的一片孝心小老儿很钦佩,但生死由命,你就不要太强求了吧!”
“谢谢你了,老人家!”淳风也不想多作解释,起身告辞。
“没什么,小哥,真是不好意思,没有帮上你什么忙,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来找我啊!”老头看他挺顺眼的。
从药店出来一直到回家为止,李淳风一直在想着药店掌柜的话。说实话,这么久都没有效果,他差不多都灰心了。本来他准备还没有什么进展的话就去天青山找师傅,看看能不能想到什么办法。只是他心里也知道,若是有办法,当年天玑就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父母减寿十年。现在突然看到了一丝希望,虽然是那么的虚无飘渺,但总比没有一点方向的独自摸索的好。也许,自己真的要去找找看。吐蕃太远了,语言又不通,还是去长白山看看吧!
李天镜看见儿子自从中午会合之后,就一直心不在焉的样子,不由得有几分担心。但是又不好问,他知道,要是他问的话,淳风一定会笑着回答说没事。这个儿子,自己是越来越看不透了啊!
“七叶朱兰,七叶朱兰……”李淳风躲在书斋里,拼命翻着医书。“既然这么有名的药,不可能没有记载的,我怎么就找不到呢?”
“哈,有了!七叶朱兰,上古奇药也。功能养气补虚,兴血旺脉,益寿延年。色有三种,赤者为极品,紫者次之,绿者最下。绿者中又有结实者,开花者,无花无实但七叶齐全者,六叶者,五叶者,三叶者,二叶者,功效依次而下,如只一叶,弃之如敝履可也!此药极为罕见,只长于寒热交汇之地,且生长极慢,年份不够者比之别种灵药功效差之甚远,以讹传讹之下,现今医书竟以不传矣!”李淳风手上的竟然是一本《太平广记》,“妈的,竟然在这个上面,真的让我好找。”兴奋之下,不禁讲了句粗话。
“哈哈,长白山真的有!”淳风看到在那页的下面还有一行:“又注:近人严峰如于长白山下一药农处得知,相传在天池以北两百里处有仙人种下的此草,然天人绝境,从未有人一探。不知真假,姑妄听之。”
“怎么办?去还是不去?”淳风知道这种药在市面上百年难得一见,属于有钱也买不到的那种,何况自己要的又是那种极品!去吧,两老绝对不会同意,而且环境恶劣,会碰上什么情况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到还不好说,不去吧,看着父母一天天衰弱下去,他心里真的不是滋味啊!父母为自己牺牲了那么多,难道他可以眼睁睁地看着父母就这么死去吗?那他这个为人子的,也未免太没用了吧!
“算了,我就去看看,要是找不到就马上回来!”李淳风终于下定了决心。虽然这么想有点自欺欺人,——不告而别父母会担心成什么样子他也隐约知道,可是如果他明知道有一线希望而自己却什么也不做的话,那种无力感会让他发疯的。
少年时的决定,常常是热血沸腾之下的结果吧。
~第七章 遇妖~
“七叶朱兰,你在哪里啊,快出来吧!”李淳风软倒在树下,一边啃着干粮,一边有气无力地嚷嚷。
他在这个深山老林里已经转悠了半个月了。
一个月之前他留书出走,快马加鞭赶到了长白山。好在此时天下太平,他这一路也没遇着什么麻烦。当然,真有麻烦他也不怕,修道已有小成的他,颇有几分“天下英雄谁敌手”的少年狂气,反倒是在内心中盼望着能有几个剪径毛贼之类的让他试试手。
给家中父母的信中,他只说是要外出游历一番,多则半年,少则三月。至于父母看了会不会相信,会不会担心,他没有去想。——少年人做事全凭一腔热情,又有几个是考虑周详再去做事的呢?当时他想得很简单,来去各半个月,中间再花一个月找,应该够了吧?
等到了长白山,他才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七叶朱兰不是栽在他家园子里花,想找就可以找得到的。这不,都半个月了,别说七叶朱兰,就连书上说的可以“弃如蔽履”的一叶朱兰都没有看过。反倒是什么人参之类的见到不少,可惜都是些不成气候的小家伙。
进山之后倒是颇出了几回状况。由于他不懂路径,进山才两天就迷路了。这个他倒是不急:他的干粮还有很多,喝水也不是问题——到处都是终年不化的积雪。可是到了第六天还没有找到路,他可就有些急了。干粮吃完了都无所谓,反正路上的野兽不少,可是这么久没有见过一个人让他觉得憋得慌。最后他终于找到了个人,或者说是别人找到了他——他掉到了一个陷阱里面去了。虽然有真气护体没有受伤,可一身破破烂烂的狼狈相却给救他出来的猎户好一阵取笑,让他郁闷了许久。
在猎户家住了一晚,打听好路径之后他又上路了。“神仙草”在长白一带颇为有名,一般人都知道这个传说,可真的知道地方的可就没几个了。李淳风算是运气,刚好这个猎户知道。可是当他知道李淳风要去干嘛时,赶忙劝他:“那个地方不是人可以去的啊!这长白山猴子满山跑,可就是那儿没有。为什么?太危险了!到处是深不见底的天坑,表面上根本就看不出来,一不小心就粉身碎骨了啊!我们也只是听父辈说过,从来都不敢去那边的。”
只要知道地方就好办,至于别的,到时候再说吧!李淳风谢过了人家的好意,独自就上路了。到了地头,他傻眼了。危险不危险倒是其次,这个地方未免也太大了吧!方圆怕不有几十里宽的大林子,参天古木林立,奇花异草丛生,要从中找出一棵小小的朱兰来谈何容易!而且此处看起来和书上记载的“寒热交汇之地”有明显的区别,是书上错了还是传说错了?
找了几天,林子还没有转完一半,他的身体倒是有些受不了了。也是,天天睡在荒郊野外,虽说有真气护体,但那恒古不化的冰雪所散发出来的寒气,铁打的人也熬不了多久的吧!没办法,今天再没有结果的话他就准备回猎户家去借宿一宿了。
忽然空气中传来一丝淡淡的腥味,让李淳风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这分明就是猎户所说的老虎的味道!进山这么多天了,各种各样的动物他见识了不少,可这个百兽之王却从来没有遇上过。听猎户说,老虎其实是很怕人的,看到人来了自己会躲开,也许这就是一直没见着的原因。
李淳风准备躲开这个大家伙,毕竟他现在有事,而且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犯不着和它起冲突。可惜天不遂人愿,正准备绕道呢,腥味越来越浓,不远处传来一声大吼:“嗷——”,看这样子,这老虎竟然是冲着他来的了。
李淳风本来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能生出忍让之心已经是非常难得了,此时听得老虎这一声充满威胁意味的大吼,牛脾气上来了:“靠,老子还怕你不成?!”先前还准备要走开,这下索性停下来等着。
才一会的工夫,只见对面树丛中跳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虎。此虎有一人多长,目似铜铃,尾如钢鞭,身上五彩斑斓,威风凛凛,端的是一副百兽之王的气派。
老虎看见那个人正在好整以暇的望着它,不由得楞了一下,回过神,抬头又是一声大吼:“嗷——”,还没吼完呢,就觉得嘴里状况不对,什么时候多了个东西?却是淳风看他嘴张的那么大,干脆从地上捡了颗石头丢了进去。
老虎这下可真的火啦,本来他只准备把淳风吓跑了事——它老婆今天临产,它在巡逻呢,惊动了老婆孩子可不是小事。想不到眼前这个人居然根本就不把它放在眼里,居然用石头扔它?还要好死不死扔到它嘴里?也不知道卫不卫生——扯远了,总之,今天他一定要咬死他!反正老婆生完孩子要进补,就把这个人当成消夜吧!
当下老虎沉腰坐马,运气于足,就这么一扑。淳风看得真切,往边上一闪,躲了开去,顺手从老虎身上抓下了一撮毛。把这个老虎疼的啊,又是一声大吼,反身就是一掀。淳风又是一闪,又抓下一把毛。老虎哪里见过这般无赖打法,当下连三式绝招也用不全了,就这么围着淳风乱咬乱扑起来。(据《水壶传》记载:老虎家传绝招有三式:一扑,一掀,一扫)
淳风仗着自己身轻体快,就绕着老虎进行游斗,间或扯下一把毛来。可惜了一张上好的虎皮,竟被他扯成了癞子。老虎虽然号称“百兽之王”,到底还是个畜生,连连吃痛之下,火气越来越大,吼声越来越凄惨,已是全然不顾会不会惊动老婆孩子了。
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