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和外表都美丽。
贝塔(bête)-野兽
另一个意思是:无药可救的笨蛋。
弗洛尔(fleur)-花
美好而真诚的少女,两个弗洛尔都是。
约代穆/长者骑士(je t’aime)-我爱你
亲爱的人啊,我终生只爱她一个。
西岛赤路姬(rouge)-红
东岛青布鲁(bleu)-蓝
北岛玄诺尔(noir)-黑
南岛雪布兰(blanc)-白
请继续期待《莎拉是巫女》续集
~第一章 邂逅 阿米迪埃队长~
天还没亮,奎斯特的居民就开始忙碌起来了。铁匠铺子的热水炉呼呼作响,糕点店飘出了诱人奶酪香,宗堂法师打着小钟穿梭而过,小商贩们则在路边摆弄摊位,放出他们的小猴子开始招揽生意了。
奎斯特很久以前只不过是条狭窄简陋的小街,前面连着矮树林,后边贴着一座名叫索尔姆的山,从小街走出去,就可顺着石梯登上索尔姆山,翻过山之后,便是东岛青布鲁著名的大草原了。后来,随着岛国之间频繁往来,奎斯特也因为这种特殊的地理位置,充当了东岛最大的旅客休息中转站。无论是从西岛坐船到港口来做买卖的,还是跋山涉水穿越广阔草原来追寻古迹的,人们都会到奎斯特来住上两晚,吃些特产,顺便买些新鲜玩意儿回去。久而久之,奎斯特就由一条小街,变成了个繁华热闹的城镇。
事实上,旅人喜欢在此逗留,还有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奎斯特有名的露易丝酒馆。每个人都知道,它不仅是休息吃饭的避风港,还是各种消息的集散地,无论是什么种族什么职业的消息,在这里都能打听到。因而在酒馆里总能见到许多稀奇古怪的妖精或妖兽,路过的人或许会吓一大跳,可此地的居民早就见怪不怪了。
酒馆老板是个五十岁的人类,露易丝是他死去的妻子,为了纪念她而给酒馆起了相同的名字,人们也正因此把老板叫作“路易”,反而把他本身的名字给忘了。
路易刚送走了一批旅客──他们从前一天晚上一直喝到天亮,酩酊大醉,打着酒嗝摇晃着走出去。他低下头开始在皮纸上记账,有人碰了碰他的肩膀,打断他的专注。
“给我一杯苦柚汁,路易。”说话的是个高大英挺的年轻人,皮肤棕红,头发漆黑,刚毅的五官给人以正直严厉的印象。
“哎呀!原来是我们的守卫队队长,您可辛苦了呀!”路易把苦柚汁递到他面前,带着调侃的口吻笑着说道,“亲爱的莱卡太太仍然不准你喝酒吗?我没记错的话,你至少有三个月没碰麦酒了,这可是你以前最爱喝的哪!”
阿米迪埃?莱卡给了他一记白眼,闷头猛喝几口,那张黝黑冷酷的脸上居然有了一丝腼腆。他粗声粗气回答说:“她闻到酒气就犯晕,所以到孩子出世前,我都不能碰一滴酒。”
“那么说来,明年春天你就要做父亲了呀!”路易笑了起来,举起手头的酒瓶,向着酒馆内高声叫道,“诸位,为我们尽忠职守的阿米迪埃队长──未来伟大的父亲──干一杯!”
周围人跟着喧闹起来,纷纷举起酒杯。“为你的健康干杯!”“为奎斯特的平安幸福干杯!”“来,愿上天保佑孩子!”“祝你活到百岁,先生!”……
阿米迪埃转过身,抬起手臂向他们回敬。路易记完最后一笔账,合上簿子,悄悄向他指出最近比较可疑的人物。阿米迪埃队长听了,回答他说,这几个他已经调查过,都是些罕见的妖精种族或者妖精和人的混血种,并非丧失理智的魔物。路易笑了笑:“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奎斯特多亏有你们守卫队,我们才能放心呆在这块种族混杂的地方呀,这杯苦柚算我请客吧。”阿米迪埃谢了他,将剩下的果汁一饮而尽。
路易盯着他鼓鼓囊囊的皮袋子说:“最近你买的食物似乎比平常多了不少,是因为莱卡太太食量增加吗?没准会诞下双胞胎,哈哈,两个孩子会够你忙的了!”
“不是,是因为……”阿米迪埃队长刚想解释,突然听到身后一个激动的尖叫声,他警觉地转头看过去,一个身材娇小的红头发姑娘正用一根手指指着他──迄今为止,还没人敢用这种姿势对着他这名守卫队队长呢,更何况还是个不满二十的小姑娘,叫他不禁皱起眉头。
“抱歉,先生!” 她身边的小男孩忙不迭向阿米迪埃道歉,苦笑着低头咕哝:“莎拉,我就说你认错人了嘛,我们还是快些走开吧。”
莎拉?……阿米迪埃队长的脸上露出疑惑,仿佛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似的──但他想不起来了,反正不是重要的人物。
“明天见,队长,替我向莱卡太太问好!”路易笑着目送他出去。
阿米迪埃背对着路易挥了挥手,经过莎拉身边时,用阴暗冷酷的眼神狠狠瞪了她一眼,把她吓得缩起脖子。
“我的眼睛简直瞎掉了,才会把那样凶狠的野蛮人错看成萨克!”莎拉气鼓鼓地握紧拳头,等他走远了才挤出这句话。尽管他们的背影看上去很像,她还是为自己犯这种错误而羞愧。
“席恩,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会儿吧。”莎拉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坐下,伸了个懒腰,席恩替她摘下斗篷,说要向老板去买些吃的,便走开了。莎拉打量四周,一抬眼睛,才发现原来桌子对面还坐了一个人,由于一身黑斗篷黑衣衫,她刚才根本没瞧见他。
“你好!”莎拉有礼貌地向他打招呼。
那人低垂着头,歪着上身,一只细长的脚搁在旁边的椅子上。他的肩膀很窄,身体看上去十分羸弱,头上一顶宽沿帽,帽檐压得极低,脸上还蒙着黑布,看不清长相。听见有人和他说话,他抬起头,露出一双和阴沉的外表不相符合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盯着莎拉一会儿,又低下头去。
对于陌生人的冷淡,莎拉起初颇为不自在,但在周围一圈奇形怪状的妖精或半兽人中间,唯有这个男人还算正常一点。于是她又和他攀谈起来,向他询问说:“先生,请问你知不知道在东岛有条小路叫作‘吉莫拉’?据说那儿的黄昏很美呢。”
陌生人看着她,摇了摇头。
莎拉又问:“那么,是否看见过一名受了重伤的白魔导士?他大概有这么高,黑头发白皮肤,眼珠是灰色的,还有……”
对面的男人轻“哼”了一声,从黑布底下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世上白魔导士那么多,我怎么知道你在说哪个?”
莎拉先是一愣,紧接着垂头丧气地说:“说得也是,他并不是喜爱把称号挂在嘴上的人,若是能那么简单打听到他的消息,我也不必如此大费周章了。”她抓起桌上的葫芦盖,若有所思地把弄着。
“怎么?”那人突然放下翘起来的腿,把整个身子向莎拉倾过来,眼里带着吃惊,两手颤抖得险些把桌子碰翻了。
“你能听得到我说话?”
“哎呀,你太失礼了!虽然声音模糊缥缈,不像从你嘴里发出来的,可我又不是聋子,当然能听得见啊!”
这位身样单薄的陌生男人不出声了,缓缓移回原来的姿势,但他盯着莎拉的那神情,却像是个疲惫了一天而毫无收获的猎人,盯着一只偶然间逮住的猎物似的,叫她怪不是滋味。直到席恩回来,他都一直这副模样瞪着她,仿佛是要用目光把她剖开来瞧个究竟似的。“被这样古怪的人看着,再美味的东西也吃不下去啊!”莎拉心想,不悦地撇撇嘴,便拉着席恩离开了酒馆。
早晨的奎斯特要数教堂后庭最为冷清,莎拉就在那儿停下,找了根刷成粉白的石柱,挑背阳的一面坐了下来。她打开布包,那里面有刚买的辣土豆块、玫瑰肉酱、面包和葡萄酒,她把蘸好酱的点心递给席恩,那男孩就挨着她坐下,十分腼腆地吃起来。
“席恩,老实说,钱是不是快用完啦?剩下的还够我们待多久?”
“我说不上来,恐怕待不了一星期呢。”他回答,“不过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写信让族里的人即刻送过来。”
莎拉摇了摇头,不自觉耷拉下眉毛:“唉!我已经够难为情的,请别再让我丢人了!我自己身上一个子儿也没有,这一路上全仗着你的零花钱,若是再伸手问嘎帝安族人讨钱,我简直就是个厚颜无耻的魔鬼啦!”席恩立刻露出殷切的笑容:“我可不这么想,哪位族人若是能为你效劳,高兴得觉都睡不好呢!我也一样──当你来找我计划偷溜出宫殿时,我可受宠若惊了,我想金叔叔会嫉妒死我吧,他一直指望能受你委托做出番惊天动地的大事呢。”
“那我当然不能找上他了,换作是他在这里,吵吵嚷嚷的,太阳还没出来整个奎斯特的人都会知道我的身份了,那多没意思啊。”莎拉皱起眉头咕哝道,“无论如何,我得在最后一块铜币花光之前找到萨克──说起来这都要怪萨克不好,谁让他不乖乖养伤,莫名其妙就不告而别,我这样冒冒失失上东岛来,百分百要归咎于萨克的愚蠢举动。啊!真叫人生气!”她肚子里想,这还不算什么,最令她生气的是,他居然和那个斐黛尔小姐一块儿消失了,就像快活地结伴旅行似的……这、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啊,搅得她头疼。她越来越觉得,在见了萨克的面之后,有必要给他几记拳头狠狠教训一番,以慰劳她这份担忧之苦。
“你在干什么呀,席恩?”他专心致志地做着手头的活,把莎拉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了。他笑着回答:“说起来不太好意思,这是我自己召唤出来的晶晶鸟,专门用来传递口信,虽然消息量及不上飞鼠邮递员,也不合乎礼节,但速度却能快上两三倍。”他摊开掌心,一只仅有指甲片大小的红色雀鸟扑扇着翅膀,叫声十分清脆。
“要怎么做才能传递口信呢?”“就像这样──”席恩清了清嗓子,对着晶晶鸟一本正经说道,“亲爱的父亲大人,母亲大人,我和巫女殿下已来到青布鲁的奎斯特,一切平安,请勿挂念。”然后给它施了法,那几句话就装在晶晶鸟的肚子里,飞到山另一头的嘎帝安家乡去了。
“每过一阵子,我总要传这样的口信回家,要不然他们会担心的……哎,莎拉,莎拉?你怎么表情那么可怕呀?”席恩不自觉抱着发麻的手臂退后一步,莎拉那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好像穷光蛋瞧见整整一车的金币似的。她用力搭住他的肩膀,一边问他能同时召唤出多少只晶晶鸟,一边还发出“嘻嘻嘻”的怪笑声,可怜的席恩支支吾吾回答,吓得不敢动弹。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这个法子?真遗憾呀,不过现在也来得及。嘿!萨克,你可要小心,我的拳头就快到你面前啦!”莎拉得意地仰起头,抓住一只晶晶鸟,深深吸了口气,对着它大吼一声:
“萨克里菲斯!!你快给我出来!!──啊,对不起,好像太用力了,呃……哪位看到过萨克里菲斯先生的,麻烦请到露易丝酒馆告诉莎拉一声好吗?衷心感谢您的热忱帮助,并为耽误您的时间致歉!”莎拉瞅了一眼浑身打冷颤的晶晶鸟,对自己这番话感到满意极了,她交给席恩,嘱咐他召唤出一千只相同的雀鸟来,把消息带到奎斯特的每个角落。
“你可帮了我的大忙,亲爱的席恩!”莎拉笑眯眯地说道,席恩被这么一夸赞,不好意思起来,想拒绝她的念头一下子被抛到天边去了,于是他的回答就由“这可不太好”变成了“好的,我很乐意”。
―――
莱卡太太自从怀孕后就特别偏爱甜食,对它的渴望甚至比对饮水吃饭的需求还多。一清早,她就哼着愉快的小调在厨房忙碌,为自己制作各式各样的果子酱。她把杏仁搅成糊,加水煮沸,然后用面粉筛过滤。将剩下的杏糊倒进锅里,加入大量砂糖,边加热边搅拌,直到果酱成形,不一会儿,甜蜜的芳香就飘散开来。她的手边还有大筐的蓝莓、无花果和覆盆子,她要把它们全部做成可口的果酱,吃上一个冬天,等这些全部吃完的时候,孩子或许就该出世了。
她正动手把冷却的杏子酱封坛的时候,看见萨克下楼来了,她亲切地打招呼:“早安,萨克,你已经能下床走动了吗?”
“唔,我已经好多了,谢谢你,玫海。”他靠在厨房门框上,闻到杏子香味,忍不住捂着嘴直说“好甜”,把莱卡太太逗笑了。“这是年轻姑娘和孕妇喜好的口味,你们男人是不会明白的!你的早餐我摆在客厅的桌上了,给,这是你的咖啡。去吧,我还要熬好几锅子果酱呢,别影响我的工作。”
“啊!对了。”萨克掉头离开的时候,玫海叫住他,从口袋掏出一封不太平整的信,“这是从你换下的衣服里掉出来的,我想应该是重要的东西,所以替你保存着……”话还没说完,就被萨克夺了过去,他涨红了脸,低声说:“抱歉,的确是很重要的信。”然后为了掩饰不自在,又说了一堆感谢她这些天来照顾的话。
莱卡太太装作若无其事地回到炉子边上,肚子里暗自好笑:他多紧张呀!那个以冷静沉着著称的萨克里菲斯!若非亲眼所见我简直无从想像。噢!阿米迪埃要是看到了他这种反应准会笑死的!如此一来,我倒对那位写“我也想念你”的莎拉小姐越来越有兴趣了。
萨克摆脱了窘迫,托着咖啡走进后院,才在藤椅上坐下,就有只极细小的鸟儿踉踉跄跄跌进了他的咖啡杯里。他好奇地用指尖把它挑出来,那小东西脑袋一沾上桌子,嘴里立刻发出震耳欲聋的叫喊:“萨克里菲斯!!你快给我出来!!──”把他吓了一大跳。
“发生什么事啦?”听见动静的玫海走出来,挺着隆起的肚子,奇怪地望着身体僵硬住的萨克,感觉他仿佛掉了魂一样。“你的脸怎么那么红,是我煮的咖啡有问题吗?”
“没事。你别出来,这里对你来说太冷了。”萨克回过神来,脱下外套搭在玫海肩上,把她搀扶进屋子。
“可我刚才明明听见了一位姑娘的声音。”
“我得出去一下,玫海,以后再跟你解释。”他抓过条长围巾,就匆匆忙忙地向她告辞,玫海还没来得及把他的外套还给他,就听见远处大门打开又关上的声音。“噢!我还是头一次看见他如此慌张的模样呢,这真是不可思议呀!”她呆想了一阵,直到厨房飘出股焦味儿,才大叫着奔过去挽救她的果酱去了。
那倒霉的晶晶鸟总算顺利完成了任务,把消息传到了萨克的耳朵里。如果仅仅传达给他一人就再好不过了,可事实上除了莱卡夫妇的府邸之外,露易丝酒馆、药草铺、教堂、各类小店以及成百上千家民宅都成了晶晶鸟传递消息的目的地,以至于当天早晨,几乎整个奎斯特都听见了萨克里菲斯的名字,并知道有个名叫莎拉的小姑娘在寻找他。它甚至落在了阿米迪埃队长的头顶上──他当时已结束一晚上的巡逻工作,正扛着一袋子食物,怀着愉悦的心情回家看他心爱的莱卡太太,那只雀鸟就从天而降,险些把他的耳朵喊聋了。
“原来……我总算想起在哪儿见过‘莎拉’这个名字了!”阿米迪埃队长嘿嘿了两声,露出恶狠狠的微笑。
与此同时,莎拉再次回到露易丝酒馆,同老板路易聊了起来。从他的口中,莎拉了解到不少事情,其中最主要的是有关阿米迪埃队长──那个粗鲁无礼的高个子男人──他的英勇事迹。他究竟有多厉害多勇敢,莎拉才不感兴趣呢,那都和她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