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入口仿佛化了一样,那股辛辣的味道却仿佛小刀在嘴里刮着,班扎烈的鼻尖上很快就沁出细汗。
“怎么样?”文士递过酒罐,“喝酒,一定要喝酒!”
草原汉子中也少见那种火一样烈的眼神,班扎烈觉得和他之间少了顾忌,接过酒罐也灌了一口。酒是淡碧色的,青阳部驰名的古尔沁烈酒,入口仿佛一道火流般一直烧到心口。
“洛先生这样的东陆人,真没有见过!”班扎烈对着文士竖起大拇指,“像我们蛮族的好汉!”
“哦?”文士舔了舔嘴角的油腥,“东陆人该是什么样子?”
“东陆人……”班扎烈想了想,不知道怎么说。
“你不说我也知道,”文士咧嘴笑了起来,“不过东陆人跟你想的可不一样。东陆很大,若是都是草原,从这一头放马跑到那一头,也许一年都跑不到。东陆人也是各种各样的,我们东陆南方有个离国,我们叫他们南蛮,他们的战士你没有见过是不会相信的,他们都穿赤色的轻甲,打起仗像是红色的狮子。他们攻城不用云梯,战士们嘴里咬着刀,互相之间牵着绳索,拿匕首扎在城墙的缝隙里往上爬。砍到一颗敌人的头,就把头发系在腰带上,再去找下一个敌人。”
“这样?”
“是啊,南蛮的武士,打完仗放一盏大秤,一边称着人头,一边称着金铢。女人只喜欢最强的小伙子,村子里谁最勇敢,最好的姑娘随便挑。不过这又算什么呢?不过是匹夫的勇敢,我朝立国的皇帝白胤,本来不过是一个低贱的武士,可是他只用了十一年就统一了整个东陆。火蔷薇旗帜所到的地方,敌人都不敢接战,灰溜溜地撤走,这样野火一样的英雄,想起来才叫人心里发热!”这么说的时候,年轻文士眼睛里有种灼热的神情。
“白胤的武功是很好了?是你们东陆第一的武士么?”班扎烈忍不住问。
“不。他虽然也是武士,可是武功不是最好,他手下的四柱国和四日将,就远比他强。”
“驱使别人打仗,那也说不上勇敢,就是打败了,总不用自己去死。”
文士摇了摇头:“这可错了。蔷薇皇帝绝不怕死,他年轻的时候在建水据河大战,亲身带着骑兵冲阵,敌人的弓箭就跟在他后面追。他中了三箭,胯下的战马死了三匹,每一次,都有四柱国将军把战马让出来给他,然后跟着他步战,最后终于大破敌人。你想想以四柱国那样威震东陆的杰出武士,为什么不顾自己都要把战马让给他?那可绝不是因为他是首领,而是因为只要有他扛着火蔷薇的大旗,骑马立在那里,所有战士都会跟着他冲锋。这跟他会不会骑马舞刀,能杀几个人又有什么关系?男人生在世上,像他那样,又怎么会怕死?建立千秋的功业,一统四州的山河,那是帝王之勇,纵然他死了,也是盖世的英雄!”
“好!”帘子外响起了掌声,“帝王之勇!”
帐篷帘子一掀,比莫干大踏步进来,席地坐在班扎烈身边。将肩上大袖解下来,赤膊把衣袖结在腰间,就着热气腾腾的铜甑翻出一块羊肝来,吹了吹大口吃了。
“好!够辣。”比莫干捂着嘴,失笑起来。
东陆文士却收敛了,灼人的眼神全都不见,眸子清明犀利。他微笑着把酒罐递了过去。
比莫干饮了一口:“有些急事,父亲召见我们,完了又在九王的帐篷里和几位将军议事,来得晚了。洛兄弟着急赶来,有什么事情还请直说。”
文士笑:“我来的事情,和大王子的急事,其实就是一件事啊。”
比莫干点头:“我猜到了。直说吧,父亲和下唐有意结盟,我们几个兄弟中要出一人为人质,目前北都城里人人都在猜是谁去做这个人质。九王和三位将军全力保我不去,但是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和下唐的事情已经无可挽回?”
比莫干叹息了一声:“比莫干不对洛先生说谎,我知道这件事,只怕还没有洛先生早。父亲这次出动了大合萨南下,一点消息都没有流出,这时候再说挽回,已经太迟了。”
文士苦笑:“太迟……我们淳国在北都城里经营了足足四年,希望能和青阳结盟,至今连大君的面尚未见过。下唐居然能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定下大事,我们所有苦心都归流水了,大王子叫我怎么向梁秋侯爷交代啊?”
“你们东陆有句诗说:剑在英雄手,登台傲王侯。”比莫干黯然,“我和洛兄弟相熟四年,自以为以诚相交,可是如今剑不在我手,又有什么办法?”
“如果我国愿倾全力,”文士试探着,“大王子向大君进言,下唐愿出的条件,我们淳国都出一样的,另开天拓峡水路。只求转而结盟我国,可否?”
“这不能。如果我进言,是代淳国向父亲出价。父亲忌讳私自结交东陆,对我们几个兄弟管得最严,洛兄弟也该知道。否则洛兄弟每次前来,也不必费心躲开旭达罕的眼目。我这个时候出头,未必会有洛兄弟想要的结果。”
“水既也涸,鱼之将死,焉能不全力一搏?”文士直视着比莫干的眼睛,目光炯炯。
“洛兄弟要全力一搏?”比莫干沉吟片刻,“那么由我来想办法,居中请九王为洛先生引荐。但是到了议事的时候,我自然全力支持和淳国结盟!”
“那么将军们和各家首领面前,也要大王子为我们主持了。”
比莫干点了点头:“我和洛兄弟有四年的交谊,比莫干是那种口说不做、愧对朋友的人么?”
文士缓缓伸出一只手:“那么洛子鄢是怎样的人,也毋庸再多说了!”
比莫干想也不想,一掌击在文士的掌心,一声脆响。两人的掌心都火辣辣地痛,他们对视一眼,同声笑了起来。
“洛兄弟这次来得好快,要是晚几天,我也放飞鸽和你联系了。”
“是追着大合萨的马尾来的。没想到大合萨年事已高,居然纵马狂奔了两千多里,我从毕止启程,就落在后面半日的路程。”
比莫干吃了一惊:“淳国知道大合萨的行程?”
洛子鄢点头:“大合萨南下北上,都要渡过天拓峡,是我们淳国所辖的海面,怎么可能逃过斥候的耳目?一年前天师南渡的时候,梁秋侯爷就得到消息,只是那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事情,就悄悄放了过去。这次斥候听到天师的从人议论,才知道出了大事。”
比莫干惊得把小佩刀拍在地下:“天拓峡海防竟有这样森严?”
文士缓缓点头:“也不瞒大王子,天拓峡海面上没有一艘私船,就算是渔民,也都入军籍,父子相传,不缴纳税赋,为国当差。若是不持行牒想偷渡过海,消息连夜就会被送到附近的军机府衙。这还是四十年前风炎皇帝所下的《七海税兵制》,风炎皇帝心思深远,可以想到数十年之后,真是英雄。”
比莫干默然。
“风炎皇帝……”他低低地叹息一声,“草原外真还有无数的英雄。”
文士忽地大笑:“来来,不要只顾说。我亲手烧的辣羊杂,对不对大王子口味?”
“辣得眼泪都要出来。”比莫干笑,“你哪里是淳国密使,纯粹一个东陆的辣椒贩子!”
班扎烈愣了一下,也跟着笑了起来。
“你骑上快马,去铁由帐篷里叫他也来喝酒吃肉,见见洛兄弟。”比莫干对他说,“不要整天跟女人腻在一起。”
“是!”
班扎烈起身,却忽地一愣,掌住了腰刀。
“什么人?”他低喝了一声。
几个伴当之中,班扎烈刀术最精,耳目最明,一丝一毫的动静都逃不过他的注意。帐篷外隐隐有穿重靴的人奔跑的动静,比莫干的帐篷内外守备森严,不该有人这么放肆地奔跑。
帐帘猛地掀起,班扎烈正要跃出去,耳边响起炸雷一样的喊声:“大哥;出事了!阿苏勒没了!”
“没了?”比莫干猛地坐起,烈酒泼在胸口上。
进来的是铁由,他本来应该在自己帐篷里缠着那个新来的东陆舞姬求欢,可是此时满脸都是汗,像是一路狂奔过来的。
“木亥阳传来的消息,阿苏勒夜里没带伴当私自外出,不知被什么人劫了,现在不知生死,他身边只带了那个哑巴仆女,逃出来报的消息。父亲被惊动了,点了木亥阳的人马去周围搜索,九王那边也点了虎豹骑,但是还都没有回报。我得了这个消息自己骑马赶过来的,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骑兵。”
“什么人这么大胆子?”
比莫干惊呆在那里。北都城虽然不像东陆重镇那样繁华,但是也有十万人居住,夜间有骑兵巡视。在城里让人劫了世子,是从未有过的奇耻大辱。不过历代青阳世子,都是力敌百人的雄健武士,就算匹马单刀,想劫也不容易,阿苏勒是惟一的例外。
文士站了起来:“二王子,几个人劫了世子?”
“说是十几个。”
“不是一般人。”文士沉吟着,“北都城戒备森严,十几人行动,不是一般的匪人。”
“把人都给我叫醒,”比莫干披衣佩刀,“跟我出去搜!”
“大王子等一等。”文士摆摆手,“二王子,王爷们和其他几位王子有什么动静?”
“没有,父亲不让通报给别人。现在木亥阳和九王是得了命令,一个帐篷一个帐篷搜,先搜王爷们的,然后搜家主的,不知什么时候就要搜到这里来。知道消息的家主哪敢有什么动静?都等在帐篷里不敢动。”
“那么大君和我想的一样,是先怀疑内贼了。”
“什么内贼有这种胆子?是要谋反么?”比莫干恶狠狠地道,“我还是出去看看。”
“大王子别去了!”文士苦笑,“大王子忘记了么,你就是最大的内贼啊。”
“洛先生怎么这么说?”
文士手中多了柄白纸的东陆扇子,敲打着手心踱步:“世子没了,若是找不到,从此就得新选储君。按照现在的局势,大王子是当之无愧的人选,所以说世子要死了,最得益的就是大王子。大王子现在不但不避嫌疑还要出去,岂不是授人以柄么?”
比莫干愣了一下,大声喝道:“我怕什么?我今天从帐篷里出来,立刻就去九王帐篷里议事,半步都没有走开,纵然我想下手,也要有时间安排。要搜人,我帐篷里更没有!有人血口要侮蔑我,也要问过我的宝刀!”
帐篷外又有凌乱的脚步声传来,这次不止一个,急匆匆地令人心惊胆战。班扎烈一掀帘子,外面跪着比莫干帐下的一队家奴。
“主子,不好了!有人带兵把我们的寨子围住了!”
“是木亥阳的人?是厄鲁大汗王的人?”
“都不是,是三王子和四王子的人!”
“旭达罕!”比莫干呆了一下,“各家都在等着父亲去搜,他怎么敢动?”
文士猛地顿足:“迟了,我们已经迟了一步!”
“迟了?”比莫干瞪视着他。
“我们得到消息已经晚了。三王子是要把黑锅扣在大王子的头上。如果世子死了最大的好处归大王子,那么谁能不怀疑大王子?”
比莫干猛地想起了什么,上前揪起弟弟的衣襟,目光凌厉逼人:“是不是你?”
铁由拼命地摇头:“我要做,也会告诉大哥,我……”
文士上去拉开了比莫干:“绝不是二王子!”
文士撩起铁由的袍子下摆,露出两条光腿来:“二王子真的是从被子里起来前来报信的,你看看这裤子都来不及穿上,只披了件袍子,不像是胸有成竹。”
铁由的脸红了起来。他刚才正在帐篷里鬼混,得到了消息,马上光着屁股骑马赶来。
“现在管不得别的。”比莫干深深吸了一口气,“无论如何,若让旭达罕进来搜帐篷,以后我们兄弟在北都就不必抬头做人了。就算动武,也要守住我们帕苏尔家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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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世子十~
贵木转头看了哥哥一眼。
火把侧照在旭达罕锋锐的脸上,明暗交错起来,他高挺的鼻梁投下了阴影,一只眼睛掩在阴影中,另一只阴冷没有表情。
隔着百步,两队人马对峙,战马不安地跳着,骑兵们努力约束自己的坐骑,数百支火把照透了夜色。赤色的龙牙旗下,旭达罕跨马而立。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他却只是安静地摸着马鬃,那柄出鞘的利剑静静地横在马鞍上。
贵木掌着刀,紧跟在哥哥的后面。他还没有亲身上过阵,紧张得脸上惨白,额角青筋暴露,突突地跳着。
“哥哥,可别……可别给父亲知道了,这事……这事可不是小事。”贵木用力勒住自己那匹黑马,压低了声音。
“都到这里来了,难道还能灰溜溜地走么?”
“可是我……我还是觉得……”贵木低下头去。
一个巴掌落在贵木的脸上,干净利落的“啪”一声。贵木捂着脸,刚要发怒,却对上了哥哥的眼神。
“废物!”旭达罕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我教过你什么?统统忘记了么?你觉得?你觉得?你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白头羚子,被人家咬死了,都不知道逃跑!”
贵木觉得心里发寒,不知道是冷气吸多了,还是因为哥哥那双眼睛。
“你说得不错,我也早就知道,大汗王们会为了我们兄弟两个去跟父亲争么?不会!我们就是只马鞍,人家要骑着我们,骑坏了,没用了,再换一只。若是去东陆的是我们,这北都城里可没有人会记得我们,就等着死在东陆吧!”旭达罕一把摔开他,“看见今天大汗王们的脸色没有?他们准备换马鞍了!想靠别人,不如靠自己,他们把我们当作青阳部的外人,能争回面子只有靠我们自己!这北都城里,多少人在等着看我们兄弟的笑话,可是我们兄弟是没有笑话可看的,世上没人能看我旭达罕的笑话!我终要叫那些笑我的人,一个个都在我马鞭下低头!”
“是!”贵木用力点头。
“你是我弟弟,”旭达罕为他整了整衣领,拍着他的肩膀,“整个北都城,我可以相信的人只有你一个!我可以相信你,是不是?”
“哥哥我……”
“什么都不要说了,我都知道。”旭达罕回过头去,声音冷得像冰,硬得像石头,“一会儿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做。我们是亲兄弟,阿妈一个人的奶水喂大我们两个人,我们要为阿妈争口气。”
“嗯!”贵木用力点头,心里像是有团火。
从小到大,在贵木心里,旭达罕是谁也不能代替的人。
因为阿妈是朔北部的,两个人血统上都被歧视。小时候势弱,练刀练不好要罚,无故发怒要罚,不按时进食还是要罚,上到各家首领,下到金帐宫里有身份的女奴,都可以把冷冷的眼神扔在贵木的头顶。偏偏他最小又最气盛,不能忍的时候就会暴躁地打坏一切东西,对周围每个人大吼。这时候就会有金帐宫的侍卫武士们冲上来抓住他,不给他吃的,罚他跪在太阳地里面。贵木咬着嘴唇就是不跪,尽管胃里痛得像刀绞一样,嘴唇都干裂了。他就是不明白,为什么都是父亲的儿子,有人是贵血,有人是贱血,有人喝着羊汤呵斥别人,有人就要饿着被别人呵斥。那种剧痛攻心的感觉,直到现在他还记得清清楚楚。这时候是旭达罕走过来先在他身边跪下,旭达罕是个好王子,不挑剔,不发怒,从不惹人生气,可是旭达罕跪在他身边,默默地拉拉他的袖子。终于贵木和他一起跪了下去,金帐宫的人冷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