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默契,可是他们的歌声无人能懂,远不是东陆的语言。
大合萨拉着大君退了一步,两个人都有种不适的感觉,像是唱颂声是从自己的颅腔里传出来的,低低的,却震得头骨都麻了。
阿苏勒的身子微微地颤抖起来,年轻人跟着他一起颤抖。他原本就白皙,这时候全身的皮肤都变得有如透明一样,仿佛有光从他身体里照出来,说不出的诡异。
唱颂声越来越低沉和连贯,有如古代的诅咒一样,又像是低低的雷鸣。年轻人握着阿苏勒的手,抖得也越来越厉害。大合萨全身都开始麻了,忍不住想捂住自己的耳朵。这时候山碧空忽然停下步伐,不轻不重地跺了一下脚。一切声音忽然都消失了,帐篷里静得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好了。不要打搅病人的休息了,大家跟我出来。”山碧空抖开衣袖,率先走了出去,年轻人默默地跟在他身后。
外面久候的英氏夫人已经迫不及待地冲了进去。
大君愣了一下,急急地跟了出去:“山先生!山先生!”
山碧空没有回答他,他在帐篷外停下,年轻人跪在他的脚下。山碧空伸手按在他的头顶:“我的孩子,大神的威光与你同在,你的魂将不朽,永远行走在天空上,与星辰同命。”
山碧空缓缓地收回了手,年轻人脸上露出了欢愉的笑容,笑容就此僵在了脸上。他的身体忽然地干瘪下去,皮肤迅速地发白而后发灰,皱缩起来,最后紧紧地裹在骨头上。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仿佛一棵树的枯死在一瞬间就完成了。年轻人变成了一具蒙着皮的骷髅,他深陷的眼眶里,两颗失去生机的眼珠默默地对着天空。
山碧空手中多了一根短杖,他上前敲在年轻人的肩膀上。那具骷髅忽然就崩毁了,表皮碎裂成灰随着微风飘散,一堆灰白的骨骸上几乎看不见血肉,像是已经死了千年之久。
“世子……世子醒过来啦!世子醒过来啦!”英氏夫人惊喜地喊着从帐篷里冲了出来,看见所有人都惊恐地瞪着一堆白骨,山碧空跪在骨骸前低声唱颂着什么。
大君掀开帘子,看见床上的阿苏勒睁着眼睛,艰难地对他点了点头。
仆女和大夫们急匆匆地涌了进去,大君踏出帐篷的时候,骨骸已经被收拾了。山碧空等候在那里,随从们围绕着他。一个同伴刚刚死去,这些随从却没有任何悲戚的神情,其中一人捧着的彤色木盒里应该就是年轻人的尸骸。
“谢谢山先生。”大君上去行礼。
山碧空回礼:“我们确实掌握着伟大的力量,可是生命是神的恩赐,要把人从死亡的手里抢回来,总要付出些代价。大君已经看见了,我的学生牺牲了自己,救回了世子的命。我们带着诚意从遥远的东陆来,绝没有欺瞒,大君可以回报我以相同的诚意么?”
“我已经明白了,山先生就在天启城等待我们的好消息吧。”
“星辰的神祉们把神圣的威光加在大君的头顶。大君派出的使节,金书就是凭证。”山碧空从随从的手里接过了马缰,“这里不是我们应该久呆的地方,我这就告辞了。”
“山先生,山先生!等一等。”大合萨从帐篷里追了出来。
山碧空微微点头:“大合萨还有什么要问我的么?”
大合萨喘息了几下,压低了声音:“先生掌握着这样伟大的力量,可以把濒临死亡的人救活,又可以造出那样可敬可畏的幻境,难道还会为了权力和一个家族的存亡而努力么?是什么使得先生效忠于白氏皇族呢?”
山碧空沉默了一会儿:“大合萨的目光有如鹰一样锐利啊!我们并非只是效忠一姓的皇族,鸟雀永远不明白大鹰的心,因为它飞得不够高,看得不够广。我们不臣服于任何人,只臣服在星空之下,带着伟大的使命。”
“伟大的使命?”
“直到有人看见这天地的末日,星辰和月亮的光轮涨大得有如正午的太阳,诸神末日之战的光辉把一切生命都埋葬。那时我们一切的信仰和牺牲才会被世人所明白,”山碧空在武士的搀扶下跨上骏马,回首看着大合萨,“没有平静的世界,神创造这世界,就是使它为战场。”
大合萨呆了一呆,忽然追上几步:“诸神末日之战的……”
“够了,”山碧空并没有回头,他的声音和马蹄声一起远去,“在镜中,你看见的,我也曾看见。大合萨是蛮族最聪明的人,已经知道得太多了。没有英雄能够拯救这个天地的覆灭,我们都不过是诸神棋盘上的棋子。知道得太多,还不如蒙昧。”
这是阿摩敕第一次看见老师失魂落魄,他像是明白了什么,又像是完全地糊涂了,呆呆地眺望着远方,直到那支黑色的队伍消失在天地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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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东陆密使十四~
九月初五。
雨后,夜空分外的深静,星光像是都被雨水洗过。
大君挑着金帐的帘子仰望星空,点了点头:“干了那么些天,终于下雨了。好在马草都收完了,现在下雨,正是好时候。”
金帐里,坐床上的大合萨接过他的话:“可能是今年最后一场雨了,北风已经起了,就要下雪了。”
“今年是个好年啊。”
“好年。”
“这几天阿苏勒恢复得很快。”大君回到坐床上盘腿坐下,举起了银杯。
“伤口的干痂已经都退掉了,再过几天估计疤痕也会消掉,只是身子还虚,这些天只能用肉粥养着,昨天我去看他,还跟我说了一阵子的话。”大合萨举杯饮了一口酒,吧嗒吧嗒抽着烟锅。
“希望一切都能好起来,”大君盯着大合萨的眼睛,“阿苏勒没事了,沙翰你也该放下心了。出使东陆的事情,你一直都没有回答我,什么时候给我一个答复?”
大合萨转着杯子,沉默了一会儿,一口把杯子里的酒饮尽了:“等我今晚好好想想,明天早晨来金帐拜见的时候,告诉大君吧。”
大君点了点头:“沙翰,我知道你担心。你是我们青阳的大合萨,是盘鞑天神的使者,在俗世的上面,本该过着悠闲的日子。可是一踏进这里面,就再也出不去,没准连命也送了。我不逼你,一切的仪仗我都给你准备好了,我等你的答复。”
老头子起身拍了拍屁股,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你这还不是在逼我么?”
他也不告辞,缩肩佝背地出帐去了。
大君端起杯子,远远地敬了敬大合萨的背影,自己饮尽了杯中的古尔沁烈酒。
夜是如此的静,静得似乎能听见风掠过草尖的微声。
周围静悄悄的无人,只有一个火盆点燃了,照着孩子苍白的脸。他身上还裹着绷带,但是已经可以活动。他手里托着一只小小的草蚱蜢,那是草原上常见的玩意儿,用青色笔挺的草叶编织而成,远远地看和真的没有区别。
孩子手中的那只已经干枯了,皱缩在一起,瘪瘪的并不起眼。可是孩子久久地看着它,火焰映在他眼里跳动。
他把草蚱蜢轻轻放进火堆里,小声地说:“飞走吧。”
“阿苏勒。”
孩子惊讶地回头。他看见一身白麻的长衣、秃顶的老人静静地站在月光下。大合萨摸了摸他的脑袋,跟他一起看火里那只燃烧的草蚱蜢。火光把它枯萎的双翼映得几乎透明,像是要随着腾舞的火焰飞起来。火焰忽地一卷,把它吞没了。
“多好的蚱蜢啊,怎么烧了呢?”
孩子低着头:“是哲甘的小儿子编了送给我的……这是我留下来的最后一件东西了……”
“为什么又烧掉呢?”
“大合萨,我是不是很软弱,很没用?”
“不是,谁跟你这么说的?”
“我自己想的。我想把真颜部那些事情都忘了,可是我又做不到,我看见这只蚱蜢就会想到哲甘,想到诃伦帖姆妈。我成天就想这些,白天想晚上想,练刀的时候都想。大合萨,我不想再想了,我要好好地练刀,我要把蚱蜢烧了,阿爸说的,我是帕苏尔家的儿子,我要坚强。”
“练刀……唉,还练什么刀啊?”大合萨埋怨着,“就是练那个破刀,把身体都练出病来了。以后我们可别再练什么刀了,好好地喝着奶子,听那些小奴们给你说有趣的事情,吃夫人烤的獭子肉,过得多悠闲。”
他抓了抓光秃秃的脑门:“对了,世子啊,大合萨教你星相之学吧!你比阿摩敕那个傻小子聪明,一定学得快。”
孩子笑了,是那种他固有的拒绝别人的笑容:“谢谢大合萨,我还是要练刀,阿爸说了,我要变成男子汉。”
“你阿爸那是逗你的……”大合萨觉得说漏嘴了,“阿苏勒啊,你是世子,吕氏帕苏尔家族的小儿子,你祖宗的勇敢和荣耀都要你继承,将来有千千万万的勇士跟在你马后。帮你打仗。别听那些人瞎说,会刀术有什么用?你阿爸剑术再好,又杀过多少敌人?何况你身子刚好,多休息休息,你要是觉得闷呢,大合萨把巴呆送给你玩几天,不过你要按时喂它,可不要把它饿瘦了。”
孩子低着头,转过身去。他深深吸了口气,望着天空,声音变得格外的遥远:“大合萨,你记不记得,我第一天回来,不肯叫夫人姆妈。”
“记得啊。”
“我不是不愿意,我是很怕听到姆妈两个字。”孩子忽地回过头来,“大合萨,我害怕啊。”
“害怕……”大合萨不由得站直了。
“我在真颜部的时候,姆妈叫做诃伦帖,九王带着兵打进真颜部的时候,姆妈死了。我那天练刀,很累很累了,可是我很怕,我不敢停。我想到姆妈死的时候,我怕我停下来就会更忍不住去想……所以我就拼命地出力,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大合萨,我很怕的,很怕再看到那样的场面。看见那么大的火,我认识的人一个一个被杀掉,谁都救不了他们,我很想救他们的,可是我没本事。大合萨,我是帕苏尔家的儿子,我能指望我们的勇士,可是……他们又能指望谁呢?要是他们谁都没法指望,我就去,我知道我很笨,可是……我真的不想再看见那样的事了!”
他想把这个孩子抱在怀里,又觉得那张稚嫩小脸上的神情不可轻侮。
“大合萨,我是不是很傻?”
“阿苏勒不傻。”大合萨轻轻摸着他的头发,“不要听那些蠢人的话,我们的阿苏勒会成为英雄,草原上的大英雄!那个时候,大合萨骑着马,打着旗,为你开道。”
孩子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又摇了摇头。
“大合萨是来找木犁将军的么?这么晚,将军大概睡了。”
“哦,我不找他。我来拣个东西,前几天在这里落在草丛里了,一直没有时间来找找,刚才好容易才找到。”老头子沉默了一下,拉过孩子的手拍了拍,“阿苏勒,大合萨要去很远的地方,很长时间都不能回来看你。可是看到你这样,大合萨放心了。”
他从腰后抽出了一柄青色鞘的短刀,放在孩子的手中:“这是你阿爸赐给你的,狮子王的刀,大合萨把它带来还给你了。来,握紧它,等到大合萨回来的时候,你就像你的哥哥们那么强壮了。”
他起身走了,仿佛下了什么决心,再不回头。
孩子看着他一袭白衣的背影就此隐没在黑暗中,低头看着手中青色的刀,刀柄上油润的皮子被换成了青色的丝绸,青色的丝绳上多了一枚青翠的玉玲珑。
夜风从玲珑上的孔隙里穿过,仿佛叹息一样的清鸣。
阿摩敕被帐篷外可怕的响声惊醒了。
他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什么人敢在大合萨的帐篷附近这样喧哗?可是那声音那么真切,仿佛混着武器交击的声音、吼叫的声音、马嘶的声音,他又以为是朔北部的白狼团打进了北都。他在帐篷里瑟瑟发抖了一阵子,不知道是该提上他的短刀冲出去,还是立刻钻进被窝里捂住耳朵。
“阿摩敕,阿摩敕,起来,起来!”竟然是老头子破锣一样的声音在大喊他的名字。
他咬咬牙,提着裤子钻了出去,目瞪口呆地看着老头子。老头子骑着高大的青马,穿着祭祀和大典才用的华贵礼服,胸前配着神圣的熊刀,一手高举着铁马镫,一手拿着粗大的火把敲在马镫上,火星溅落,鸣声震耳,像是一把锋利的刀,把夜间的寂静恶狠狠地劈开了。
“阿摩敕,走了!”老头子勒着青马大喊,“懒惰的小鬼,要一直睡到死么?”
“走?”阿摩敕傻了,“去哪里?我刚刚睡下,明天早晨不是还要进金帐拜见大君主?”
“大君?我们不管他!”老头子一指身后,“我们这就出发,我已经把仪仗和队伍都带来了。我刚才听人说,说得很对。他们能指望谁呢?要是他们谁都没法指望,我就去!青阳这个地方还是不能少了我的,阿摩敕,让你见识见识老师的本事。朔北部打到我们青阳城下的时候,老师也带着鬼弓在城上游射呢!”
他身后真的是五十名精悍的鬼弓武士,这些隶属于虎豹骑的精英骑射盛装束甲,跨坐在嘶咆的战马上,高高打起了剑齿豹图案的白色大旗。这大旗是大君出行的仪仗,一瞬间阿摩敕几乎以为是老头子喝醉了,僭越了大君的礼仪。可是就算老头子喝醉了,精锐的虎豹骑武士们却不可能都喝醉了,他们每人马后都拴着两匹备用的骏马,分明是要远行的模样。
他上去扯住老头子的马嚼铁:“可是……可是到底去哪里啊?”
“向南,一直向南!海南边,有个王国叫做大胤的,你知道么?”
“大胤?”阿摩敕呆呆地张大了嘴,“那不就是东陆大皇帝的国家么?”
“对!我们要去大胤!那里遍地都是黄金和玉石,收获的季节,棉花和麦子堆得比山都高,放起牧来,纵马一年都跑不到海边!那是黄金之国,我们蛮族千年来都没法得到的土地。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就要去了。没了我,他们不行的!就让我亲手为青阳打开通往黄金之国的门吧!”
他望着南方,眼睛里闪烁着阿摩敕从未见过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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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世子一~
三个月后,北陆迎来了它的春天。
风从滁潦海带来了水气和温暖。巨大的冰甲崩裂,裂缝中流淌起雪水,沉寂已久的土地再次暴露在阳光下,尽情地呼吸新鲜的空气,青茸茸的细草钻出地面,无穷无尽的嫩绿色仿佛从大地深处涌起碧绿的春水,沿着起伏的草原一直溢到天边。
爬地菊最先盛开。说是菊,其实是野草,匍匐在地上,开出嫩黄的小花,最耐荒寒。只要有根,它们是不死的,春天来的时候从叶腋中生出两条修长的花茎,开出嫩黄色的五瓣小花。
朔方原是整个瀚州爬地菊开得最盛的地方,简直是花山花海,压过了马草的绿色,嫩黄色的花潮一直绵延到天际,组成一张看不到边的巨大花裀。
五十多年前,震惊整个蛮族的东陆风炎皇帝也是在早春的四月撤离了朔方原。那时阳光普照草原,风贴着大地流过,千千万万的小黄花摇曳,遮蔽了严冬那场残酷战争所留下的枯骨。
浩瀚的草原,像是盖着一层金色的阳光。
“是蛮族的黄金吧?”风炎帝策马离去前说,“这片土地的生机,远远没有绝尽啊。”
蛮族人对于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