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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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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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虎大怒,拍桌而起怒哼道:“怎么?慈悲心上来了?小菜鸟,我可告诉你。咱们是兵。。。是别着脑袋在胳膊上玩命的兵!你懂吗?今日不问明日事,哪管他朝乐与悲。你***以为这话是说说的吗?啊?” 
    “怕死就别当兵,当了兵就不要把这当成是强奸民女的理由。”浅水清也霍然站了起来。 
    两个人站在一起,眼神交叠,激荡出层层火花。 
    坐在一旁的方豹已经悄悄地将手伸到胯下的战刀上去,却只听一声闷哼,正是雷火在死死地盯着他不放。不知何时,雷火这个汉子竟然站到了浅水清一边去了。 
    “够了!”戚天佑大喝一声:“不要吵架,我不想自己兄弟自相残杀。” 
    深深地看了浅水清一眼,这个小子,竟然是傲骨天生,面对自己的头领,丝毫也不畏惧,与其针锋相对毫不退让。 
    戚天佑叹了口气道:“浅水清。。。你很好。不过有些事情,你没经历过,也不会明白。等以后日子久了,你就会懂了。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吧,以后,不要再提了。” 
    “不,我懂。战士们长期生活在死亡边缘上,每天都在经历着铁与血的煎熬。这种煎熬让人疯狂,变得嗜血而残暴,无视生死与尊严。如果不寻找一条可以发泄的通道,那么这种煎熬总有一天,就会把自己也吞噬掉的。所以。。。战士们有时候就会采取一些极端的做法来发泄自己旺盛的精力,同时也使自己忘掉战场那一次又一次难忘的经历。”浅水清冷冷的说道。 
    戚天佑和方虎方豹同时被他说的话大吃一惊,想不到他竟会说出这样有见地的话。而话里的内容,是他们自己从来也从想到过,却偏偏又完全符合真实的情况,简直是说到了他们的心窝里去。 
    “你怎么会懂这些?”戚天佑森然问道。 
    浅水清苦笑。 
    自己怎么可能不懂呢?毕竟他来的那个世界,已经是一个信息爆炸的世界。很多事,即使没有亲身的经历,光是看看书,也可以明白的。观澜大陆没有心理医生,于是抢劫,强奸,甚至屠杀平民,便成了他们最好的发泄通道。 
    如果说还有什么是区分良知的存在与否的话,那就是有些人只对敌对国的人下手,有些人则无分彼此。 
    而他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必须学习尊重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 
    所以浅水清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然后道:“方头,刚才是我说重了,我向您道歉。喝了这杯水酒,大家一起叫几个窑姐找找乐子。这行军打仗的事,我是新丁,纵枪床第间的事嘛。。。我可不一定输给你哦。” 
    方虎哈哈大笑起来,一挥手说:“臭小子,算你会说话,老子不和你计较了。来,大家喝酒,喝完了酒一起找乐子去。” 
    “干!”五个人的大碗在空中交撞,溅起了漫天的酒花。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五章 初战(中)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大队人马已经准备上路。 
    虎豹营的一千精骑在前头开路,中间是大批的粮草,一车又一车,仿佛一条长龙看不到尽头。这也难怪,铁血镇算上新兵有一万八千战士,再加两千督卫队总两万人三个月的口粮全在这车上装着呢。 
    车队的后面,是三千新兵手持长矛弯刀随行护送。 
    当然,浅水清和雷火是两个例外--他们提前有了组织,如今已经可以骑在马上四处跑到耀武扬威了。 
    令人惊讶的是,在新兵队的后面,竟然还有一支队伍也在行进。他们大约五百人左右,分别为一百名骑兵,一百名长戈兵,一百名飞斧战士,一百名重装武士和一百名弓箭手。在那五百战士之中,有三辆豪华马车在缓慢行进,外表装饰豪华,车旁还有专门的仆从照应,里面应该是坐得什么重要人物。 
    五百战士分成五层将马车围得水泄不通,最里层的是弓箭手,然后是飞斧战士,长戈兵,重装武士,最外围的则是骑兵。 
    那一百名弓箭手用的竟然是极为罕见的紫杉长弓。 
    紫杉长弓是一种射程可达一百五十米之远的劲弩强弓,在整个观澜大陆都是数得上字号的。不过天风帝国本土缺少制作这种长弓的紫杉,因此每年的产量都极少。 
    那些弓箭手全部长弓铁箭,腰部还别有战刀,显然是经过特殊训练的高级弓手。而其他战士也个个神情坚毅,显然都是同类兵种中出类拔萃的好手,并且经历过多次沙场血战的洗涤和磨砺。 
    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会跟在运粮队的后面?浅水清的眼中泛起了一丝疑惑。 
    大概是看出了浅水清心中的疑惑,戚天佑笑道:“临时加派的任务。他们是血风旗的精兵,这次好象奉命保护什么人去前线会见南无伤南镇督,正好同路,就一起走了。这样也好,大家路上彼此有个照应。可别小看那五百人,他们的战力至少比那三千个新兵蛋子高得多了。” 
    “不过肯定不是咱们这个卫的对手。”浅水清自信满满的说:“我是说五百人对五百人的情况下。” 
    “你小子,到是会说话。”戚天佑笑道。 
    车队一路缓缓前行,浅水清估计,以目前的速度,要到铁血镇所在的孤星城,至少还要走半个月的时间。 
    他初到观澜大陆的时候,曾经流浪三年,不仅天风帝国被他转了个遍,连某些并不友好的邻国,也曾悄悄潜入过。那个时候他语音未改,对这个世界的熟悉程度还很有限。没有被人当成奸细给抓起来,简直就是一大奇迹。所以他对天风的很多情况还是相当了解的。 
    孤星城原是属于止水国的领土。事实上,三重天虽是止水国的重要关隘,却不是他们的门户。三重天以外,止水国至少还有一省领土,如今却全部为天风帝国所占据。这也正为什么天风人和止水人屡屡开战的原因。 
    止水人想夺回失地,而天风人则想要更多。 
    到了孤星城,就可以登顶盘山,遥望三重天。 
    三重天,也就是南门关,北门关,京远城。它们依山而建,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天风多草原,骑兵勇猛凶悍,最擅长大范围机动作战,奔袭万里,侵掠如火。可是要论攻城,面对止水国的三重天,惊虹国的寒风关还有麦加的恶浪河,却始终打不出象样的成果。 
    这,也可以说是天风人心头最大的无奈。 
    三重天脚下十里八村,成为两军对垒的战场。那里的百姓,如今已十室九空,四处逃难去了。 
    盘山一战,铁血镇下洪风旗固然损失惨重,伤亡三千余人,止水国更是死了一万多人,最终不得不退守三重天。他们每年都要出来和铁血镇的人打上几番,双方各有胜负。止水国胜在城关近在咫尺,后勤供应方便,每次出动,都是数万大军。铁血镇只有不到两万人,却总能牢牢挡住对方的进攻,由此可见其强悍的战斗力。 
    天风皇帝苍野望到是很想把整个暴风军团都派过去一口气吃下对方,奈何对方也狡猾。你来得人多了,我就据关不出。天风人耗不起近二十万人的军粮,只能派铁血镇牢牢守住盘山一线,然后伺机而动。 
    。。。。。。。。。。。。。。。。。。。。 
    车队一路行了七天,路程走了不到一半。这一路风平浪静,没什么阻碍,不过沐血依然每天谨慎地派出骑兵在前方探路,以确保大队的安全。 
    今天是浅水清所在的那个哨负责外出侦察任务。 
    百余精骑一路狂奔数里,大家连日来随着车队慢腾腾的在路上磨蹭,早就憋闷坏了。这一撒开欢的往前冲,竟转眼间将后面的大部队抛了个没影。 
    戚天佑一马当先,方虎方豹紧随其后,再后便是浅水清。 
    “嘿,看那小子的骑术不错啊,竟然能跟得上我们。”方豹大叫道。 
    浅水清微微一笑。 
    他来到这世界前,是十项全能运动员,最大的遗憾是没有二十项全能比赛项目。 
    他父亲最爱批评他的话就是:“样样都会,样样不精,典型的贪多不嚼不烂。”可到了这里,这个缺点反而成了他日后驰骋沙场的一大优势。 
    “前面就是风车陵了。”戚天佑突然勒马停下,“吁”的一声,马蹄高高扬起。然后他勒着马原地转了一圈,这才马鞭一指前方说道:“咱们的任务就是负责观察这一带的情况,防止有敌人偷袭。” 
    后面的骑兵也陆续停下,顺着戚天佑所指的方向看去,前方的那片小山坡上,有一道比较明显的突起坡面。 
    浅水清曾经到过这个地方,知道那个山坡的后面有一道沟壑。倘若有人埋藏在后面,待到车队经过时发起突袭,的确可出奇兵之效。若是有骑兵居高临下的俯冲,杀伤力更是强大。 
    “我去坡后面看看。”他主动请缨。 
    “好,雷火,你和水清一起去。这是你们第一次出任务,要小心了。记住,走侧面迂回过去。这样子如果有敌人埋伏的话,至少你们不会被立刻射成筛子。”戚天佑喊道。 
    雷火的骑术比浅水清可差了一大截,这时才刚赶上来。 
    两个人一起策马,从山坡的侧面奔向坡顶。 
    一路奔上山坡,没有见到半个敌人的影踪。站在坡顶,浅水清俯瞰大地,放眼处,是一片郁郁葱葱,广大的看不到边际的草地。是的,由此处向北,就是那片孕育了无数天风健骑的丰饶草原。再往北,便是观澜粮仓麦加了。 
    这里的空气清鲜,四周袅无人烟。事实上离此地最近的村落也有数十里之遥。站在坡顶,能感受到的唯一感觉就是宁静,一种可以绦尽人心,使人心旷神怡的宁静。 
    看着远方那无边草原,浅水清先是回身向戚天佑做了一个安全的手势,然后下马,一屁股往地上坐去。 
    “坐下来休息会吧。”他招呼雷火也下马。 
    “诶。”雷火点头。 
    真是个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的家伙。浅水清笑想。 
    “为什么来当兵?”浅水清问他。 
    雷火摸摸脑袋老实地说:“俺饭量大,家里养不起,只能来当兵。你呢?” 
    “我?呵呵,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为什么来当兵。”浅水清有些苦闷地摇摇头。“或者是因为总感觉自己生活在梦中吧,眼前的一切,是那样的真实,却又如梦似幻。有时候我经常就会想;这个世界;到底是我的主观映射;还是一个客观的存在。。。。。我不知道现在发生的一切是不是真的,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活着。。。我想我必须做点什么来证明自己还活得很健康,活蹦乱跳。当兵是个不错的选择,想象一下鲜血喷得你满身都是的感觉吧。。。那温热的血,象喷泉一样飙出,洒遍了你的全身,满头满脸。。。它告诉你,你还活着。。。所以我就来了。” 
    雷火听得迷惑,看着他摇摇头说:“不懂。” 
    “不懂就对了。”浅水清一指前方豪气干云地大声说道:“你看前面,就是丰饶大草原。在那里,有传说中的天鬃神马。我曾经在丰饶草原上流浪过一段日子,试图寻找传说中的神兽,不过可惜,始终也没有见到。如果我能在战场上活下来,总有一天,我会回来继续寻找天鬃神马,看一看这个世界特有的稀罕生物。。。如果可以,就抓一只过来当坐骑。经历一些不平凡的经历,或许可以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更有意义一些,这,就是我现在人生的全部目标。” 
    “天鬃神马是高贵的生物,它们不会接受任何人做它们的主人。” 
    浅水清哈哈大笑起来:“我说说的。其实我看你总是这么闷着不爱说话,就找词逗你玩呢。” 
    雷火不明白地看他。 
    浅水清拍拍雷火的肩膀说:“逗你的,别介意。起来吧,要回去复命了。” 
    “诶。”雷火点头起身。 
    空气中传来一阵刺鼻的腥臭味。 
    浅水清和雷火的身体同时一颤。 
    战马开始出现了不安的抖动。 
    坡下的沟壑中,一个蠕动的身影吸引了两个人的目光,影象渐渐清晰,可以看到一张丑陋的大脸,两颗硕大的獠牙突起在外。 
    熊族战士! 
    熊族,是一支生活在丰饶草原上的少数民族。传说中,他们是人类与熊神结合而生出来的怪物。 
    他们身高两米以上,浑身都长满了粗壮的浓毛。他们的战士喜欢使重斧和狼牙棒,是纯力量型的勇猛斗士。雷火在人类中算是相当高大威猛的汉子了,可是站在熊族战士的面前,却立刻矮了一头,瘦了一截。 
    不过最重要的是:他们从来都不是天风人的朋友。 
    “呼啊!。。。”那个熊族战士看到了他们两个,大手拍击胸脯,仰天发出了这样一声怒吼,声传百里。 
    “见鬼,是熊族斥候,杀了他!”浅水清大叫。 
    雷火高举着战刀,空气中划出一抹雷电光芒,就那样一往无前地劈去。 
    战刀与战斧,如雷神手中的电锤,激荡出一片眩目的星光。熊族战士的狂吼,仿佛天上的雷霆震动,炸雷般响彻在耳边。 
    空气中飞起的身影,是属于雷火的。 
    山一样的汉子,在熊族武士的盖世豪勇面前,竟不堪一击,仿佛山谷中空旋的落叶,在巨大旋风的涡卷中孤单的飘起,落下,溅起漫天的烟尘。 
    眼前,一片流星般的寒芒闪过,那是浅水清的剑,悄无声息地刺向熊族战士的背后。 
    扑哧。。。血花四溅。 
    仿佛没有痛感一般,巨大的身躯霍然转向,战斧带起漫天的杀意闪电般奔向浅水清。 
    只一下,浅水清便也被重重地击飞出去。 
    长剑断裂。 
    “呼啊!。。。”熊族战士再一次发出疯狂的怒吼,因为受伤而痛苦的脸变得更加扭曲,却也更见狰狞。 
    大脚践踏地面,发出巨大的声响,他好象一头发疯的犀牛狂奔着冲向躺倒在地上的浅水清。 
    浅水清一个快速的滚动躲避,巨斧击在地面上,为大地平添了一条狰狞可怖的伤口,溅起的碎石飞打在脸上,如火烧灼般的痛。 
    用力蹬了一下地面,浅水清一头撞了过去,正撞在那战士的小腹上。 
    战士被这一撞痛弯了腰,浅水清则觉得自己仿佛撞到一块铁板之上。 
    怒吼声中,对方的膝撞击在浅水清的胸口,那一刻,仿佛身上所有的肋骨胸骨一起折断,浅水清的眼前一阵晕眩。 
    战斧第三次扬起,向着浅水清躬起的后背挥去,只一下,便可将他砍成两截。 
    一轮灿烂辉煌的流晕及时赶到,正击打在持斧的手腕上。 
    那是雷火,人在地上,却已将战刀扔了出来。 
    一只熊般粗壮的大手被这一刀砍得从手腕处断开,仿佛一根折断的枯枝,却并不离开枝干。大手无力地耷拉了下来,再也无法拿动的巨斧颓然落地。 
    手腕处狂飙的鲜血顺着浅水清的脖子就往里钻。 
    那一刻的感觉,带了些温热。 
    浅水清的眼前一片晕迷,几乎是本能的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然后对着那熊族战士的胸膛狠狠地刺了下去。 
    一刀,又是一刀,不停地狠刺猛戳。 
    惊天动地的怒吼声几乎要震聋了他们的耳朵,浅水清却不知疲倦地一刀复一刀地接连刺下,收割着这个强大而坚韧的生命。 
    那一刻,他觉得即将死去的不是对手,而是他自己。 
    蓬! 
    熊族战士倒下的尸体重重的击在地面上,砸出一个巨大的坑洞。 
    浅水清和雷火混身浴血,站在那具尸体旁,彼此面面相觑。 
    杀死这个熊族战士,几乎用尽了他们全部的力气和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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