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用电脑……
卷三 惊云飞渡 第一百四十七章 闲时小记
没有料想中积蓄千年的腐朽气味,也没有漆黑陈旧的墓穴棺木,呈现在三人面前的,是一副烟雨江南三月春光般美妙的景观。
无数大小夜晚明珠点缀于深远的苍穹,如满天繁星照亮了这一眼望不到边的空间,翠绿的柳,嫣红的桃,小桥流水,曲径通幽,一条碧色溪流萦茴盘绕,一栋木质小楼悄然静立,那古旧的木窗上,甚至还攀爬着一株生机盎然的花藤。
一切虽是人工雕琢,以数不清的珍珠玛瑙翡翠妆成,却形象逼真,色泽艳艳,初初踏入,仿若置身于世外桃源。
脑海里还是有什么骤然闪过,宁天歌怔怔地望着眼前景象,一时间连步子都无法再迈一步。
很多年前,有一个人曾对她说过,希望在金盆洗手之后回到她梦想中的家园。
在那个桃红柳绿的地方,每天都能在烟雨蒙蒙中醒来,推开古老木窗的那一刹,便可看到烟波浩渺广阔无边的湖面,看那湖堤边,断桥上,俪影成双,撑伞共度。
待到那时,心境定然如水般平静,若能在这宁静的岁月看着年华悠悠老去,也是一种幸福。
那个人,就是楚清欢,心如铁石杀人如麻却依旧在心底最深处保留着一处柔软一份美好的楚清欢。
“这始元皇帝真懂得享受。”墨迹啧啧赞叹,“我还是头一遭见人把墓室做成这样的。”
“未必是这始元皇帝懂得享受,在我看来,更象是始元皇帝为一个女人特意而为。”墨离慢步走上溪流上的木桥,微笑回头,“天歌,你觉得呢?……天歌?”
“嗯?”宁天歌从怔愣中回神,眸中尚有一丝迷蒙。
“你怎么了,从进来之后就有些心神不宁。”墨离返身走下木桥,清幽的眸子里映着明珠的光华,蕴了些许担忧之色。
“我没事。”她勉强地笑了笑,低头越过他,在墨迹疑惑的目光下快步往里走去,“我们去里面看看。”
墨离望着她匆匆的步履,眸底微凝。
“主子……”
他一抬手,制止了墨迹待出口的疑问,缓缓跟了上去。
四周景致怡人,宁天歌却无心欣赏,在略略打量之后,便走到了小楼门口。
小楼质朴,并未有过多华丽装饰,用料却是极好,正如楚清欢跟她描述过的那种江南木质楼阁,低调中自有华清之气。
她知道此刻用“近乡情怯”这几个字来形容她的心情并不合适,但是这扇乌木嵌铜双环门就在眼前触手可及之处,只需要轻轻一推便可见到她想求证的东西,她却再没有勇气推开。
墨离站在她身边,侧眸看她一眼,“我来推。”
“不。”她说得极快,语调却是极轻,“我来。”
双手轻扣着门板,指尖微一用力,那两扇门便嗄然轻响,向两边缓缓打开,那声音在空旷的墓室中发出悠远寂寥的回声,开启了尘封千年的时光。
里面的布置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纵观全局,却是浑然大气,未有丝毫矫揉造作之气。
几颗硕大的夜明珠将房间点缀得华光弥灿,所有窗户都配着淡青色的浅金云纹纱帘,靠墙的位置是一排通天彻地的黑木书柜,上面摆满了进然有序的古籍,角落处,放置着一个古朴的青铜宝鼎,在夜明珠的光辉映照下,散发出幽冷的光泽。
另一侧的高案上,悬着一个白玉比目磬,旁边挂着小锤,而本该摆放琴筝的紫檀架上,却搁着两件兵器。
一件是银枪,枪身如流泻的月光般高洁,那枪尖一点寒芒却又冷冽凛然不可侵犯,而在枪身与枪尖的交接处,一团赤红的火焰烈烈燃烧,火焰内一颗银珠嵌于其中,好似一轮燃烧的太阳。
另一件,却是弯刀。通体乌黑的刀鞘上镂刻着凤尾图案,而刀柄,则是一只引颈高歌的凤凰。
这两件,应该就是始元皇帝与元烈皇后常使的兵器了。
宁天歌不自觉地走过去,伸手抚触着刀鞘上的花纹,那上面厚重的质感凝聚着岁月的痕迹,握住刀柄轻轻一拔,一泓白光倏然迸射而出,森冷的杀气透衫而入。
这是一把杀人的刀,不知有多少条生命终结在这把刀上,又不知那锋利的弯刃沾染过多少人的鲜血。
缓缓将刀推回,那道雪光与杀气随即隐没于刀鞘之中,那层寒气亦随之消失。
将刀搁回架子上,她走到旁边的高案边,拿起那小锤在白玉比目磬上轻轻一敲,便听到叮然一声,声音清脆悦耳,余音绕梁。
不由一笑,这两位拼杀疆场的血性之人,平时就是以此来作为调剂的么?
视线落在案上一本小札上,封面只有一个圆形龙纹标志,未有只言片语,她拿起翻开,却见第一页上写着:闲时小记。
闲时,小记。
这是谁的闲时,谁的小记?
却见那字迹龙飞凤舞,刚劲随意,力透纸背,极为霸气。
那就应该是始元皇帝了。
被勾起兴致的同时又有了丝好奇,一个一生都奉献给了战场的男子,竟还有这闲情逸致来记些小事么?
翻开第二页,看了两眼,又紧接着翻开第三页,第四页……
连着看了好几页,宁天歌有些哭笑不得,这位始元皇帝的字看着随性,这里面的东西也果然随性得很,言语随意不说,非但没有注明具体日期,连所记的琐事也是没个顺序,想着一出是一出。
恐怕是突然想起某件事了,便拿起来记一记,记完了就扔那边,下回又想起来一件,再拿起来记,说不定那页面都未必是老老实实地一页一页地来,可能随便打开来就写了。
本还想着将时间作个考证,现在看来是不能了,那就当了解当年那位杰出英雄人物的生活了吧,而且,里面极有可能有她想要知道的东西。
随手翻到中间一页,她逐字往下看去,脸上的笑意便有些忍不住。
“朕尚未称帝之前,便想让朕的女人替朕生个孩子,偏朕那女人性子太过桀骜,朕越是想要的东西,她越是不肯给,就象一匹无法驯服的野马。不对,这天底下还没有朕不能驯服的野马,便是天上最高傲的雄鹰,朕也能令它折服认主。因此,朕决定,朕要在列国一统之前将这女人拿下,让她乖乖地给朕生孩子。”
听这话的口气,应该是始元皇帝称帝之后对某段往事的回忆。
隔了几列,在页尾处,有一行类似于批注的蝇头小楷,“初时,未果,被踢下床;次日,未馁,再次被踢;三日,终成,朕心大慰也。”
前面几个字小得几乎辩认不清,可见这始元皇帝十分不甘,却又不屑于说谎,因此用这种极小的字记载,而第三日终成那一句,明显要大了几号的字却似要飞起来一般,仿佛能看到他眉飞色舞的模样。
可见,这皇帝着实是个有趣的人。
往前翻了几页,她突然目光一凝,心跳也似乎漏了一拍。
“阿欢,还记得你我初次相见之时,你坚持你的名字叫楚清欢,而不是萧情。可是,你的名字虽有个欢字,我却很少见你笑。你可以如你手中的刀光一样凛冽,可以如大漠雄鹰一样孤傲,你有着如铁石一般冷硬绝情的心,更有着连男子都忘尘莫及的坚毅,却独独见不到你笑。”
看到此处,宁天歌已指尖微抖。
楚清欢,果然是她么?
可是,如果是她,为何连笑容都看不到?
记忆中的楚清欢,虽然不失凛冽,孤傲,绝情,坚毅,却无时无刻不在笑,用笑将真实的内心深深掩藏,唯有在她面前,才会将这面具取下。
“你说,你过去只相信过两个人,一个叫阿七,是你唯一的朋友,但此生已不可能再相见。另一个则是男人,你交付了全部的信任,最终却要了你的命。我说替你去杀了这个男人,你却说我已经没有机会杀他,我不明白你为何这样说,但在想,你的不快乐定然与他有关……”
一个叫阿七,唯一的朋友,此生不可能再相见。
眼中酸意难抑,眼前的字迹变得有些模糊,再也看不下去。
楚清欢,楚清欢,是你,真的是你!
你我同时遭受灾厄,老天却待我们恩厚,同时给了我们重生的希望,只是未将你送到我身边,而是交错了千年的时光,又用这样的方式,让你我在此时此刻此地,用这样的方式再次见面。
遗憾,却也无憾。
宁天歌咽下喉间那团不断上拱的气流,用指尖抹去眼中晶莹,翻到另一页。
“历时十年,陵寝终于落成。半生戎马,一生相伴,阿欢都未曾因她自己而对我提过什么,这陵寝的构建,是她唯一的要求。只是这机关布置上,对于她对七星罗盘阵最后的变动我却十分不解,明明稳操胜券,为何还要大开生门,让对方反败为胜,逃出生天?对此,我去问阿欢,阿欢便给了我这样一个回答。”
“阿欢说,以前跟阿七下棋,总是喜欢赢她,但现在,却很想输她一回,所以,就这么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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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惊云飞渡 第一百四十八章 天眼
汹涌的泪意在眼眶内肆意奔突,几将决堤而出,宁天歌紧闭着双眸仰起头,将小札紧贴在胸口,泪盈于睫。
楚清欢,我的心就在这里,你可能感觉到?
可我感觉到了,感觉到千年前的你,那份浓烈真挚的感情,未因时间空间的阻隔而减少一分,于我依旧如昔。
我又何尝,何尝不想再与你对弈一局,无关输赢,只为能与你,共弈。
肩头一暖,清悦的嗓音在身后低低响起,“怎么了?”
她迅速掸去眼睫上的泪珠,却一时不敢回头,只是勉强一笑,声音里已掩不住一丝沙哑,“没什么。”
落在肩上的手一紧,墨离上前一步转到她身前,修眉轻轻蹙起,修长的手指抚过她如蝶翼般轻颤的长睫,指尖一抹清凉,再拿开时,一丝湿痕在晶莹闪烁。
“我只是……有些感动罢了。”宁天歌垂下眼睫,眸中的悲伤一时无法立刻散去,她不想让他看出异样。
“感动?”他的眸光落在她贴于胸口的札记,忧色淡去一些,含笑道,“这个么?”
宁天歌拿开札记,低头看着上面那飞舞的字迹,淡淡而笑,“这里面记载着始元皇帝与元烈皇后的一些往事,我有感于他们的至深感情,以至于……”
墨离轻轻一笑,“你本是个不轻易动感情之人,仅通过文字便能让你感动如此,可见这两位帝后的感情非同一般。”
“确实非同一般。”她鼻梁又是一酸,只作随意地翻看着手里的札记,“我再往后看看,不如你先去找找郁瑾风所说的那个奇物,看到底有没有。”
他定定地凝她一眼,放开她的肩头,微笑道:“好。”
脚步声走向另一边,墨迹不断咋舌的声音也在很远的角落,宁天歌这才缓缓吐出一口气,眨去眸中泪意,继续往后翻看。
她知道自己的反常定然被墨离感觉到,他是如此聪敏的一个人,却什么都没有问,甚至只当作未察觉,她只能在心里感激。
可她什么都不能说,说什么呢?
总不能告诉他,她本是一缕来自异世的游魂,与他之间不知相距了多少年,几百年,几千年?
而这个千年前的元烈皇后,更是她前世的挚交好友,却阴差阳错地与她相隔了千年?
他能信么?
换作是她,她也不信。
一页页翻过,小札上每一页无不记载着始元皇帝与楚清欢之间的点点滴滴,有事关重大的军国大事,也有比鸡毛蒜皮还小的琐事,却无一不体现着两人感情的历程,如跌宕起伏的波涛,如潮水奔涌的激流,如绚烂火热的烈焰。
这才是始元皇帝,这才是元烈皇后,冰与火的相撞,注定两人不平凡的人生,包括感情。
模糊的视线中,她突然眸光一顿。
天眼?
“‘天眼’不过是西晋用来祭天的神器,我向来对诸如此类的东西深不以为然,但它是阿欢想要的,我将它夺来便是。以阿欢的骄傲与凡事都喜欢自己去获取的性子,她自然不会对我领情,甚至会恼恨我的自作主张,但那又如何,我是她的男人,哪怕她不承认这一点,我也必须为我的女人做些事。”
天眼,真的存在!
“果然,在我闯入西晋祭天神坛,从正在进行祭天仪式的大祭司手中夺得‘天眼’并欢天喜地地将它送到阿欢面前时,阿欢冲着我的脸便揍了一拳。这一拳打得可真狠,足足疼了我三天,上面的淤青过了七天才消退,真真是毁了我这张英俊无匹的脸,还有我那一世英名!”
宁天歌想笑,为这始元皇帝的率性而为与自我感觉的极度良好,还有在楚清欢面前吃了憋却生生忍着的模样,然而却笑不出来。
如果郁瑾风所说的奇物就是这“天眼”,而且这“天眼”的模样正如他所描述的那般,正符合了她所要寻找的那样东西,那么,楚清欢想要“天眼”的初衷,是否仅仅是因为自己有一次曾对她提起过?
彼时,不止一次在她梦中出现过的,除了那双镜湖般的眼睛,还有那样一个水晶球。
没错,水晶球——这一世她一直在寻找而始终未能找到的东西。
在梦中,那个直径大约为五公分的水晶球,有无数莹光在球体中旋转飞舞,悬浮在正中央的数道光线连接着几个不同方位的点组成不规则图案,仿佛有着无尽的神秘的力量,牵引着她一次次沉溺于梦中久久不能醒来。
终有一次,她对楚清欢提及此事,只不过极简单地叙说了一下,楚清欢却盯着她看了许久。
楚清欢说,阿七,若这个东西真实存在,我一定拿来给你,不管用什么方法。
事实上,那水晶球确实存在,只不过发现了它的不是楚清欢,而是她自己,并且在那一天,她遇到了那个男子,有着一双沉静如镜湖,无数次出现在她梦中的眼睛的男子。
她想要那个水晶球,而他也对它势在必得,不可避免的,他们发生了争夺。
那个晚上的风是如此凛冽入骨,她的心也象是被掏出了胸腔,坠入极北之地的冰雪中。
她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却永远失去了那个为她付出性命的男子,而在同一天,她也失去了楚清欢。
她不止一次想过,她当时失去意识之前是抱着那个水晶球的,之后又有了重生,那她可不可以认为,这冥冥之中的安排与那水晶球有关?若她找到这个水晶球,是否有办法回到过去,回到那一切都未发生之前?
如果可以,是否意味着那个男子就不会死?
“嗄嗄”轻响,是机括转动的声音,她尚且沉浸于自己的思绪之中,那边墨迹已爆出一声惊呼,“主子,这,这不会就是那什么‘天眼’吧?”
她骤然转身,那张摆放着笔墨纸砚的书案上,一道晶莹华灿之光正徐徐升起,那圆弧通透的晶球在夜明珠照耀下流光璀璨,生生灼伤了她的双眸。
时隔这么多年,她依旧一眼就认出了它。
墨离将手从书案的砚台上收回,澄澈的眸光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