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胡亥等人,上卿蒙毅也在随行之列。蒙毅是蒙恬的亲弟弟,扶苏的亲信,可是当秦始皇在途中病重时,蒙毅被遣返回边关。从突然的人事变动来看,这似乎是赵高等人的计谋。因为蒙恬领兵30万随公子扶苏驻防上郡,从秦始皇的身边遣走蒙毅,也就是去掉了扶苏的耳目;加之赵高曾被蒙毅治罪而判死刑,后后因秦始皇赦免,赵高才恢复官爵,赵高从此对蒙毅恨之入骨,发誓要灭掉蒙氏一族。赵高在秦始皇遣病重时遣走蒙毅,也为自己后来计谋的实施清掉了一块绊脚石。
秦始皇死后,赵高采取了说服胡亥威胁李斯的手法,三人经过一番密谋,假造秦始皇发布诏书,由胡亥继承皇位。同时,还以秦始皇的名义指责扶苏为子不孝、蒙恬为臣不忠,让他们自杀,不得违抗。在得到扶苏自杀的确切消息后,胡亥、赵高、李斯这才命令车队日夜兼程,迅速返回咸阳。为了继续欺骗臣民,车队不敢捷径回咸阳,而是摆出继续出巡的架势,绕道回咸阳。由于暑天高温,秦始皇的尸体已经腐烂发臭。为遮人耳目,胡亥一行命人买了许多鱼装在车上,迷惑大家。到了咸阳后,胡亥继位,是为秦二世,赵高任郎中令,李斯依旧做丞相,但是朝廷的大权实际上落到了赵高手中。赵高阴谋得逞以后,开始对身边的人下毒手。他布下陷阱,把李斯逐步逼上死路,李斯发觉赵高阴谋后,就上书告发赵高。秦二世胡亥不仅偏袒赵高,并且将李斯治罪,最后将李斯腰斩于咸阳。赵高升任丞相,由于他是宦者,可以出入宫禁,特称“中丞相”。
赵高的最终目的是要做皇帝,而他不能支配活的秦始皇,秦始皇第五次出巡途中病重,对他来说是天赐良机,只有在秦始皇死后,他才能假传遗诏,一步一步实施他的计谋。秦始皇是病死还是被害,目前尚无定论,如果是被害,赵高又是如何使秦始皇致死的?
郭沫若曾写过一篇历史小说《秦始皇之死》,曾这样描述秦始皇死时的症状:右耳流关黑血,右耳孔内有一根寸长的铁钉。郭沫若认为这是胡亥害怕夜长梦多,担心赵高、李斯发生动摇而下的毒手,这事李斯和赵高事先也不知道。实际上赵高进行谋害的可能性比胡亥大,因为诏书、玉玺都在赵高手中,继承王位的决定权也掌握在他与李斯手中。而胡亥即使弑父,如果得不到赵高、李斯的配合,不仅得不到王位,反而有杀身之祸。而赵高常随侍在皇帝左右,趁机行事不露痕迹,所以比胡亥方便得多。
然而赵高为什么要谋害秦始皇?主要原因就是赵高唯恐扶苏继承王位。赵高曾对李斯讲:“长子(即扶苏)刚毅而武勇,信人而奋士,即全必用蒙恬为丞相。”如前所述,由于赵高跟蒙恬的关系,赵高对蒙恬、蒙毅恨之入骨,所以他不希望蒙氏尊宠,所以必须阻止扶苏即帝位。但是秦始皇宠爱长子扶苏,只有伺机杀掉秦始皇,才可拥诏立十八子胡亥。秦始皇平时居于深宫,戒备森严,赵高根本无法下手,现在他在旅途中病倒,这真是天赐良机,正如赵高劝胡亥时所说:“狐疑犹豫,后必有悔,断而敢行,鬼神避之,后有成功。”所以他果敢地对重病中的秦始皇下毒手,提前结束其生命,这完全有可能。
那么,赵高是否敢冒着弑君的罪名,去做这风险极大的勾当呢?事实上,赵高的言行已作出了最好的解释。他对胡亥说“臣闻汤武杀其主,在下称义焉,不为不忠。卫君杀其父,而卫国载其往,孔子著之,不为不孝。”赵高不仅有以上弑君议论,而且后来还有弑君的公开行动,当秦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后不久,大泽乡陈胜、吴广揭竿而起,燃起农民斗争之火,这时,赵高认为天下已乱,准备篡位称帝。可朝中大臣有多少人能听他摆布,有多少人反对他,他心中没底。于是导演出一出“指鹿为马”的闹剧,准备试一试自己的威信,同时也可以摸清敢于反对他的人。
有一天上朝时,赵高让人牵来一只鹿进入咸阳皇宫,把它献给秦二世,对秦二世说:“陛下,我献给您一匹好马。”秦二世一看,心想:这哪里是马,这分明是一只鹿嘛!便笑着对赵高说:“丞相搞错了,怎么把鹿说成是马呢?”赵高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请陛下看清楚,这的确是一匹千里马。”秦二世又看了看那只鹿,将信将疑地说:“马的头上怎么会长角?”赵高一转身,用手指着众大臣,大声说:“陛下如果不信我的话,可以问问众位大臣。”大臣们都被赵高的一派胡言搞得不知所措,当看到赵高脸上露出阴险的笑容,大臣们忽然明白了他的用意。他们当中,有的怕得罪赵高,不敢说实话,只好默默不语;有的讨好赵高,跟着说假话,硬说是马;有的尊重事实,直言为鹿。事后,赵高认为直言为鹿的都是反对他的人,便将他们一一暗害。而对那些在事实面前表示沉默的人,特别是对那些存心说假话而巧于阿谀奉承的小丑,则成了赵高网罗的对象。赵高摸清了底细,不久使派他的女婿咸阳令阎乐率士兵千余人,乔装谎称为盗,闯入望夷宫,逼胡亥自杀,胡亥苦苦求免,阎乐骄横地说:“臣受命于丞相,为天下沫足下。”胡亥无奈,只好自杀身亡。事后,赵高把玉玺佩在自己的身上,欲自立为帝,可是群臣一致反对,他无可奈何,只好立胡亥的侄子子婴为王。从这般逼宫的行径就可以看出,赵高这种心狠手辣的人,他弑君并不为怪。
这种观点认为秦始皇之死,实质上是一场宫廷政变,而这场政变的导演是赵高,而扶苏、蒙恬、蒙毅、李斯、胡亥等就是被他支配的牺牲品。至于赵高怎样使秦始皇致死,这正是历史上的缺页。
是病故还是被害?这两种观点至今尚无定论。不过,人们对解开此谜充满信心。据考察,秦始皇陵没受破坏,秦始皇可能遗体尚在,而且墓中大量的水银形成的水银蒸气对遗体有冷凝防腐作用。待秦始皇陵发掘之时,秦始皇死亡之谜自然而然就可以解开了。
第一部分 秦始皇“坑儒”之迷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中央集权。在完成政治上许多举措之后,秦始皇开始了精神上的控制。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为儒生大排酒宴。在宴会上,众多儒生围绕着是否实行分封制,发生了激烈的争论。王绾、博士生淳于越等人主张实行分封,而丞相李斯等赞同实行郡县制,并指责淳于越等“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最后秦始皇支持李斯的观点,并采用李斯的“焚书”建议,下令除秦纪(秦国史书)、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语之外,凡列国史籍、私人所藏的儒家作品、诸子百家著作和其他典籍,统统焚毁。同时,禁止谈及《诗》、《书》和“以古非今”,违者定当严惩乃至判死罪。
秦始皇称帝以后,力求长生不老,先后派徐福、侯生、卢生等人寻求仙药。侯生与卢生当初是秦始皇身边的方士,长期为秦始皇求仙人和仙药,却始终没有找到。依照秦朝法律,求不到仙药就会被处死。于是,侯生、卢生悄悄地远走他乡。这使秦始皇十分恼怒,于是下令对所有在咸阳的方士进行审查讯问,欲查出侯生、卢生两人。秦始皇最后把圈定的460余人,都在咸阳挖坑活埋。
这就是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这是一段非常残酷的历史。史籍对此多有记载,历史学家也多有论述。但是各类书籍只对焚书作了详细记载,对坑儒一事则显得十分笼统。并且在坑儒的问题上,还出现了歧议:对于坑儒的次数,有的说只有一次,有的说有过两次坑儒;对于坑儒的数量,一说坑了460余个,一说坑了1600余人。更有甚者,说秦始皇只焚书,没有坑儒。在秦朝的历史上到底是否有过坑儒事件?如果有这一事件,那么究竟几次?秦始皇到底坑过多少个儒生?这一系列问题,至今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争议之一,秦始皇是否坑过儒?“焚书坑儒”一直被人们引为秦始皇“尊法反儒”的重要证据。然而,有的学者认为,所谓秦始皇“坑儒”实是“坑方士”之讹。持论者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证。
第一,史籍中对此事件所提及的的具体人物为侯、卢二生,以及韩众、徐市等四人,《史记》载明他们的活动仅限于访仙和求仙药,四人皆为神仙学派的方士。他们为秦始皇求仙,求不死药也纯粹是方士活动,后来没有成功,秦始皇感到上当受骗,发怒杀了这些人。这与后世君主肆意杀人的性质一致,只不过这次株连面过宽,冤假错案太多,所以才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侯、卢二生指责秦始皇无道,与儒家观点类似,但是这与儒家的政治主张或学派观点无关。司马迁记录“焚书坑儒”事件,用的是“方士”或“方术士”,明确指出是神仙学派之士。汉初大儒如贾谊、董仲舒等对秦政多有评论,屡屡谴责焚书事,但也从未论及“坑儒”之事。汉朝离秦朝时间之近,以贾、董之博学,“焚书坑儒”的事情应当知晓,假如秦始皇所坑确实是儒,尊儒的贾谊、董仲舒等绝无不议之理。据此可以判断,“坑方士”之说,才是更接近历史的真实情况。只是到了东汉以后,时间距秦已远,“剧秦”之社会舆论、儒家独尊之地位、加以“今文学派”虚指浮夸甚至作伪之学风日盛,提供了炮制秦始皇“坑儒”这一情节的土壤。班固用“术士”一词,其词义就更加广泛,他在《汉书…儒林传》中写道:“及至秦始皇兼天下,燔《诗》、《书》,杀术士,六学从此缺矣。”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他所谓的“术士”已有隐指“儒生”之意,于是就被后人附会为成“焚书坑儒”。
第二,对被杀者所定罪名是“诽谤”皇帝,而并非因信仰或传播儒家学说。也就是说,引起秦始皇愤怒的并不是某一派的政治主张或某一学派的议论,而是方士们从他那里骗得“费以巨万计”的赏赐,可是“终不得有药”。反而却作诽谤之言,最后一个个逃跑了。皇帝上当受骗,于是惩处他们,这就是“坑儒”为“坑方士”的直接原因。所谓“坑儒”,实际是皇帝个人报复的恣意行为,并不是秦王朝的政策。秦始皇一怒之下,共杀所聘之“文学、方术士”460余人。因此,即便460余人中确有儒生之流,但秦始并非因信仰或传播儒家学说而定罪杀人,所以不能称为“坑儒”。而且,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记始皇三十四年焚书,所焚者为民间私藏之“百家语”,而非针对儒家。
根据以上两点,不能说被杀的460余人中没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由其代表人物为侯、卢二生可推知,被杀者的主体应是方士,其被杀的原因更与儒家的政治主张或学派观点无关。因此,不能说秦始皇是“坑儒”,只能说是“坑方士”。但是,关于“焚书坑儒”,占主导的观点还是赞同传统的说法,即秦始皇坑的是儒,而非仅仅是方士。只是在坑儒的次数上,颇有争论。
争议之二,秦始皇坑儒次数以及人数。对于这一问题,《史记》、《资治通鉴》、《藏书》以及现代的《中国通史简编》,都说始皇坑儒仅有一次,即公元前212年的那一次。剪伯赞主编的《中国史纲要》也认同这一观点,书中这样写道:“第二年(公元前212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起因是有些书生队始皇不满,说他‘专任刑律’、‘乐刑杀为威’等等,秦始皇以为他们‘或为妖言,以乱黔首’,就把他们逮捕,严刑拷问。先后逮捕了460多名儒生,最后全部在咸阳坑杀。但也有一些材料记载:秦始皇起码坑了两次儒。第一次是在咸阳坑儒460余人,这是公开坑杀。其目的是想“杀鸡做猴”;“使天下知之”;以惩效尤。第二次规模更大,一下坑了700余人,不过采取的是秘密暗害的手段,方法也更为“巧妙”和残忍。东汉卫宏在《诏定古文官书序》中记载,秦始皇在骊山温谷挖坑种瓜,以冬季瓜熟的奇异现象为由,诱惑博士诸生集于骊山观看。当众儒生争论不休、各抒己见时,秦始皇趁机下令秘杀填土埋杀,七百多名儒生全部被活埋在山谷里,外人不得可知,一直隐瞒了二百余年之久。后来唐朝张守节编写《史记正义》时,将这段史料编入了史书。唐朝颜师古注《汉书…儒林外传》也引用了这段故事。
有人认为,既然载入了《史记…儒林传正义》,秦始皇骊山坑儒应当是是事实,只不过因为手段秘密,当时人知之者甚少,极少数知情者又不敢公开罢了。不过,也有人虽不否认骊山坑儒的史实,但却认为秦始皇坑儒只是一次,至于咸阳坑儒、骊山坑儒,是一件事的两次不同记载。不过,这种说法的支持者不多。因为这两次坑儒差异太大:一次是在咸阳公开坑杀,另一次是在骊山温谷秘密坑埋;前一次是460人,后一次是700余人。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首次记述秦始皇第二次坑儒的卫宏是一名治学态度相当严谨的学者,他的著作都是经过长期的深入采访、研究、整理才写出的,学术价值很高。加之东汉光武帝比较开明,重视学术研究,所以卫宏揭露的秦始皇第二次坑儒真实度很高。
这一说法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同。元代史学家在《文献通考》卷四十《学校考》记载:“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转相告引,至杀四百六十余人。又令冬种瓜骊山,实生,令博士诸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人。”《太平御览》所引《古今奇字》记述也同意这一说法:“秦始皇密令人种瓜于骊山硎谷温处,瓜实成,使人上书曰:瓜冬有实。诏下博士诸生说之,人人各异。则皆使往视之,而为伏机,诸儒生皆至,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而填之以土,皆压死。”有人据此认为,秦始皇坑儒不止发生一次,并且进一步指出秦始皇第二次坑儒的原因:因为第一次只坑杀了在京都的四百六十余博士、诸生,广大儒生还散布在全国各地,更加强烈的继续反对秦始皇的暴政,就连秦始皇的长子扶苏也说:“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来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这种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有其当时的历史背景。所以秦始皇坑儒到底几次,多少人,至今没有统一的答案。其实,460人也好,700人也好,焚书坑儒(即使所坑是方士)属于一种极端残忍的野蛮行为,秦始皇也因“坑儒”之举背上千古骂名。然而,直到今天,秦始皇究竟有没有“坑儒”以及数量等谜团还是没有解开。
第一部分 韩非为何被杀
韩非(约前280—前233)战国后期重要的思想家,韩国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他对左右说:“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大有相见恨晚之意。但是韩非到秦国之后,并没有如秦王所言那样,反而被投进牢狱,不久就被处死。有关他的死因,从西汉起就有不同的说法,至今学术界仍无定论。
一种意见认为,韩非死于李斯的嫉贤妒能。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韩非出身于韩国贵族世家,曾与后来在秦国飞黄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