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欢如梦短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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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欢如梦短篇集-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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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我站起来,打开皮包结账。“我们走吧。”

“怎么好叫你付账?丹薇,你这脾气老不改。”

我这脾气老不改。为男人买礼物,为男人打毛线,结果人家一点也不欣赏,碰也并不碰,谁说这天下没有天字第一号的傻蛋。

我就是。

“来,”我说:“没关系,咱们走吧。”

我与他离开咖啡店,我坚持要送他。就象我当年雨夜送一个拖大包小包的孕妇一般,他们都是无助的,痛苦的,虽然我们都还是在微笑,但是这年头,吐血是可以的,只可以闭门而吐,不可以在大街上有任何表现。

我吩咐计程车往前走。

他说:“丹薇,我仍住在落阳道。”

“几号?”我问。

“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丹薇,你瞧你这记性。”他很难过。

“对不起,”我只好说:“我不是故意的。”

他微笑,原谅了我,把头靠在坐垫上,闭着眼隋,清秀的额角,挺直的鼻子,薄嘴唇。

车子到了落阳道,他睁开眼睛。好美丽的一条路,两边都是郁葱葱的大树,只有两座洋房。

他开了门,跟我说:“丹薇,谢谢你,丹薇,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

“当然可以。”我说。

他吻我的手,吻完了把我的手指握紧,他说:“我记得你的号码,我一定会。”他又稚气的笑了。

“再见。”我说,“再见。”

“再见。”他说。

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他走进二号那间住宅里,门外写着“陈宅”。他姓陈。

我真的累了,第二天我又得起床,又得重新挣扎,又得应付新的一天,偏偏这一天又跟昨日与明日没有任何分别,唉呀,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车子回到我自己的家,付了车资,上楼,脱了衣服,还来不及洗澡,便已经累垮掉了,只想睡。

睡在床上,梦见自己是丹薇,有过很多风光的日子,然后嫁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完了还有旧情人在暗恋着她,醒来之后,也不外如此,做人没味道。

那个男孩子倒是真直乐了半日,他以为他见到丹薇了。我微笑,在一个雾夜碰见旧情人,他可乐半日。我呢?助人为快乐之本,我也应当快乐。

但是我怎么快乐得起来呢?在大风细雨中等车,我的疲倦自骨头里直透出来,我想如果家明在的话,真是,如果家明在的话,我怎么会有这么一天,整日与一个陌生的世界挣扎奋斗——一个人应该奋斗,但是我的力气已经没有了。我父母知道吗?我兄弟知道吗?以前家明是知道的。

现在这个世界只知道我是一个略具姿色的女子,强壮有力。

我实在是累得昏头昏脑了,实在想一头倒在无论什么地方,睡着了不要再醒,每日早上都是一样的,一个印子里出来的,脑子里全是家明,以前与家明所过每一日,都深刻地印在脑中。

我们的快乐,我们之间无谓的争执,我们的计划,我们的欢笑,我们曾经共度的辰光。

那时候我是那么瘦,一张脸上没有一点点血色,没有一点化妆。他怜爱的目光,使我觉得我十分的强壮。

那时候他爱我。

后来我的车子经过落阳道,常常会想起那个男孩子。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只有两间洋房,都盖得小巧而有气派。这个男孩子住其中的一栋。

当然我不会登门造访,我不会做这种事,各人的习惯是不一样的,也没有这种必要,他要见的是丹薇,我不是丹薇。但是每次我经过那幢屋子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地看一眼。屋外的影树在夏天的时候将会艳红如火。

我父母爱我,我兄弟爱我,但是他们没有时间来同情我,他们没有时间来帮助我。故人何处,救我离愁城内外。

每日我似一部机器似的,机械化的,有规则地做着我应该做的事,我不敢说我做得好,至少没有出毛病,然而一天过一天,又如何呢。

在马路上走,因为不再有人爱我,我只是芸芸余生中的一名,因为不再有人爱我。

过马路的时候我是茫然的,抬头看向天空、有时候有云,有时候没有云。穿戴得整整齐齐,天天上班,我这痛苦的上班,一天一天真不懂得是怎么过的,只不过是为了时间太多,要设法消磨,不然的话,在家坐着要变白痴了。

我不能够像以前那样,电话铃一响,先让它响个几声,然后不徐不疾的取起话筒,毫不犹疑的问:“家明?”一定是他。那个时候,生命是那么肯定。有时候与他吵架了,拨了号码,他来接,故意不出声,他“喂”几声,便叹气笑道:“好好,算了,算我错。”大家都活在肯定的世界里,当然他现在还是幸福的——他幸不幸福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有关系的是我,我至如今还似踩在一段云上,每踏前一步,每每惊得冒出一身冷汗。

又一日下班。我穿着一套豆沙红的丝裙,并不是为爱漂亮,有个朋友订婚,下班挑件礼物,顺便去一趟。

近日来必定是结婚的好日子吧?人人都争着结婚订婚,恐怕是黄道吉日。结婚也容易,只是如意郎君难觅,我要是再痴心地坚持地要等第二个家明,那我就永远嫁不出去,永远没有人愿意娶我,永远不会有人愿意与我养育孩子,没有人。

我该选什么礼物呢?香港可以花钱的地方太多了,简直不知道该把钱怎么花才好,才想花就不见了。买一双银手镯吧,上面刻他们两人的名字——但是他们两人叫什么名字?得把喜帖掏出来看一看,买一双金笔吧。我每一家店每一家店的游览着,像一个游客,紧盯着橱窗不放。

然后又人在背后轻轻叫我。“丹薇。”

我猛然抬头,看到的是那张熟悉的脸,含羞的眼睛,瘦削的身材。

我惊喜地看着他,这么多人的大街上,黄昏中,他居然又把我认不出来。

但是他看清楚了我的脸之后,忽然结巴了,腼腆的说:“对不起小姐,我老认错人,对不起。”

“喂!”我连忙叫住他,“你没有认错!”

他反而呆住了,“我没认错?你——也叫丹薇?”

“你忘记我了?”我坦然的笑,站在大街上,黄昏里,人来人住,忙得昏头昏脑,我说:“你已经把我认错过一次,记得吗?渡轮里,雾夜,我们喝过咖啡。”

他想起来了。他的脸慢慢的红起来,“你——”

“你把我认错两次了。”我耸耸肩,“其实我不介意,你不记得了吧?”

他凝视我,以一种怜惜,但是陌生的眼光凝视我,然后说:“你是这么的象她。”

“谁?”我明快的问:“丹薇?”

他点点头,“瘦削的肩膀……”

我笑,“我其实已经十分的胖了,五年前,或许是,现在我简直是另外一个人,我不可能像丹薇。”

“你怎么知道丹薇是什么样子的?”他奇问。

“陈先生,我可以猜想得到。”

“你连我的姓也知道。”他惊叫。

“是的。”我微笑,“你要喝杯咖啡吗?”

“要,耍,我请你,”他连忙说:“但是你是在买东西吗?等你买完再去吧。”

“OK。”我笑。

我们同进银器店,结果买了一双烛台,叫人包好了送去,那个酒会我自己是不想再去了。

他把双手插在口袋里,很自在的样子,仿佛我们是多么的老友,他的样子令人舒服,就凭那一点,那天夜里他吃醉了酒来用手搭我的肩膀,我才没有生气。

他永远像个大学生,那种刚自学校出来、惶惶不知终日的大学生,随和而温柔,但是世界对他残忍,这恐怕是不能避免的吧。

我们到一家有名的咖啡店去,两个人坐下,他叫的并不是咖啡,他叫了拔兰地。

他说:“你胸前挂的是玛瑙珠子?”

“是的。”我下意识地低头头。

“很漂亮,配你这件衣服。”

“谢谢你。”

“在什么地方买的?”他问:“我喜欢这种半右羹的袋饰品。”

“不是我买的,我曾经一度有过一个男朋友,他到克孟都去,在街上买回来给我的。”

“哦。”他说:“他的欣赏能力很高。”

我微笑,“所以他才离开我,跟别人结婚去了。”

“哦,对不起。”

“没关系,这是我收他的最后一件礼物,他是一个很礼貌周到的男人,他送很特别的礼物给我。”

“你想念地?”

“是的,每一日,每一分钟,我真不相信可以这么的想念他。他的名字叫家明。”

“我明白你。但他不是好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呢?无缘无故抛弃个女孩子。”

“他有他的自由,他有他的选择,为什么不可以?”我反问。

“但这却令你痛苦。”他说:“任何人不可以使另外一个人痛苦。”

“那是我的事。”我笑,“是我活该,我应该早就忘了他,如野火燎原一般的忘了他,寸草不生的忘了他。”

“多么好的形容词!”他说。

我又微笑。

“他忘了你吗?你是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

我轻哼两声,“谢谢你,陈先生。”

“是对的,你是很可爱,那种一见使人亲切的女孩子。”

我点点头,“是不是因此就请我喝咖啡?”

“不。”

“是因为我长得象丹薇?”

“其实也不是。只是你们的肩膀,都那么微微往后斜斜的略倾一点,非常的象,也不过是这样。她是个……很嚣张的女孩子。”

我笑,“所有被爱的女孩子都是极之嚣张的。”我说。

“你没有被爱?”他问。

“现在没有人爱我。”我说。

“你知道我最大的愿望是什么?”他天真的问:“是与一个志同道合的爱人到巴黎去玩两个星期。”

“我知道,你跟我说过。”我说。

“我到底说了多少?”他十分吃惊,“我把我的秘密泄露太多了,真是可怕。”

“丹薇与你可志同道合?”

“其实并不。她不喜欢画,我喜欢。她喜欢衣冠楚楚的去听歌剧,我痛恨。她不穿牛仔裤,其实我们并不志同道合。”他说:“我这么想念她,其实不过是因为我没有得到她,或者真娶了她,我们会天天吵架。”他耸耸肩,“吵架也是一种乐趣。”

“你不过是在找个借口,其实你深爱她,又怕承认了丢脸,是不是?”

“你太了解了。”他把手按在我手上,他特别喜欢这个动作。

“我的人生经验丰富。”我说:“我了解每个人。”

“我可否问你的姓名?可否约会你?”他问。

“我觉得是可以的。”我答:“你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

“尤其是喝醉的时候,是不是?”他笑问。

我不是十分高兴,到底再高兴的事我也经历过了,再高兴也不会高兴过那个时候,但是他约会我,我会出来吗?为什么不?忽然之间我在咖啡店中,大庭广众之间伸了个懒腰,觉得不好意思,笑了一笑。

不是每年都是七五年的夏天,我懂得。

他看着我,不解地说:“奇怪,才说你不像丹薇,但是丹薇就常常在猜也猜不到的时间伸懒腰。”

他是一个细心的男孩子,我会喜欢他,细心的人才有爱人的力量。他懂得看词,他留意到我胸前挂的是玛瑙珠子,他注意到丹薇的小动作,这种人常常爱别人多过爱自己,这种人是值得做朋友

“你为什么静下来了?”他问:“对不起,女孩子都不喜欢人家拿她比来比去的,以后不提丹薇就是了。”

我笑。

嘴巴里不提那才容易呢。可惜灵魂也需时时飞去。

“咖啡时间到了。”我说,一边把地址与电话号码写下来给他。“我得回家休息。”

“你疲倦吗?”

“我无意抱怨,我们这种超龄职业妇女,每天上作八小时实在已经太多了。”

“我送你回家。”

“不,”我笑说:“我送你回家——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两栋洋房。”

他笑了,非常含蓄的一种微笑,但是此刻在我眼中,谁也比不上家明。因为我爱地,因为我始终没有得到他,因为我再也没有碰见一个比他更好的人。

车子往落阳道驶去,路边有一个小摊子,卖耳挖的,耳挖插在草堆上,白茸茸的绒毛聚成一堆。那时候看见这种摊子,我老是停下来为家明买,家明喜欢挖耳孔,我总是为他选细的那种。

他很高兴我记得这些小事情,家明。或者隔十年八年我会把这些忘记,但是像一些梦境似的,这些琐碎的,无谓的,莫名其妙的小事,反而越来越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不懂得。

身边这个男孩子问:“你在想什么?”

我摇摇头,“没什么。”

告诉他有什么用?他是不会懂得的,希望有那么一天,我能够再见到家明,把这一切,从头细说给他听,慢慢的说,可是大概这种机会是永远不会再有的了。




拍戏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旧欢如梦》

小方打电话来:“子长,借你的房子拍电影。”

我说:“拍电影不是可以搭布景?”

小方说:“你是个生意人,你怎么懂?现在拍电影讲真实感,要借你屋子拍实景,你的屋子漂亮。”

“真实感?”我笑,“少男少女在草地上打滚接吻,也不考试也不念书,戏接不上了唱个歌,看来倒是我做人没真实感了。”

“你少揍人,你懂个鬼!你借不借?我们给租的。”

“我还等你那租金吃饭呢,告诉你,我八点半出门,五点半到家,你一切工作人员要在五点半之前全部走光,我工作忙,需要休息。”

“是。”小方说:“你奶奶的,有点钱就唬人。”

我笑。

然后去上班。

过没多少天小方那个戏就在我屋子开拍了,下班的时候东西就有点乱,墙上有手印子。俑人与小妹一起发牢骚,说拍戏不好看等等。

我回房休息。

桌子上放一个剧本,我拿起一看,戏名叫“我爱咖啡不爱你”,我先是一怔,然后大笑特笑,小方真是乱害人的,差点没笑死我,这种电影的名字!这种电影导演。唉世界上无奇不有。

夜间淋浴上床,甚感寂寞。有一理想的妻子多好,晚上可以陪我说话。这一刻是独身汉最难熬的,乱找一个女人上床也没有用,这种女人不会关心我的过去现在将来,人的本性是寂寞的。

躺在床上长久,看小说太用神,听音乐没心情,床很冷,现在取电毯出来太早。想开床头灯,没开亮,小方才来拍一天戏就把我的灯给弄坏了。

终于入眠,又是另外一天,我渐渐老了,三十五的男人没结婚总有毛病,不是人格不好就是性无能,我自问两者皆不是,怎么光棍至今。

天亮起来上班。跟小妹说:“天天煎火腿蛋,明天换一样好不好?”

小妹呆呆反问:“换什么先生?”

我想半天,叹气曰:“别换了。”

然后出门。

回来小方等人果然都已离开,遵守诺言,墙上黑印更多。小方留字曰:“拍完戏替你粉刷。”

真烦,替我粉刷还不是要搬出避到酒店去?

花园内花草也遭损害,我叫佣人向小方警告。

一连两三个星期就这么过的。

某夜小方来电话说:“子长,咱们开酒会,你有没有兴趣来?男女主角都在此地。”

我只说:“去你的!”挂上电话。

想想真倒霉,有很多地方不想去,有很多地方不能去,所以只好闷在家中。

第二天还是上班。牛仔裤穿破了。自己的公司也有好处,可以穿牛仔裤上班。我不喜欢香港与台北的牛仔裤,穿着怎么也不对劲。有人身在英国,叫亲人在香港买了牛仔裤往英国穿,我是人在台北,托朋友在英国买牛仔裤往台北寄,妈的,乱成一片,人各有志。

把汇票寄出,人也回到家中。

小方正在指手画脚。这个人!才说他守信,他就赖在那儿了,不像话,我信步踱进去。小方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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