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在她丰润柔软的乳房上停留片刻,以乳头为中心打着圈,像绕着寺院里的花塔转圈许愿。他的心似乎迷了路,在她的皮肤上彷徨。
他的手像水中旋涡一样转着圈,指甲在乳头上轻轻掠过,接着手翻过来,像一叶漂在水面上的扁舟一样沿着胸前滑了下去。
她的皮肤上洒满了柔和的月光,清风吹拂,一片宁静。
男人轻轻合上眼睛,他的手和手臂像树枝一样伸展着。
这种美好的感觉在生活中是不是很难持久?是否可以把这伸手可及的美梦藏在衣服里,度过每一天?然而,每一天都有一些东西悄无声息地凋落,给心和生活带来焦虑、悲伤,这是不可避免的。
她的小腹是平坦的广场,腰是月牙形的海湾,肚脐像浮标一样悬浮着,标志着某根绳索的消失,那根绳索在很久以前曾像植物的根茎一样把她跟生命联系起来过,那么,现在,她是不是已经远离生命了呢?
他的手无心地掠过她的丛林,一路下去,把手指的吻印在了她的大腿、膝盖、小腿、脚背、脚跟、脚掌和脚趾上。
他仅仅愿意用手来拥有自己的身体吗?足足一个小时,他摩挲着、轻拂着她的身体,从发梢到脚尖。突然,他一言不发地站起来,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咣当!
知秀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听到了关门的声音。耻辱和幻想的破灭,不,没什么值得羞耻的,也谈不上伤自尊,他的手并没有唤起她的欲望,而是激起了丝丝缕缕的悲伤,把她体内的动物性哄得睡熟了,却唤醒了她体内的植物性。他的手像掠过芦苇丛的风一样拂过自己的私密之地的时候,她已经预感到了——他的手并不想打前锋,而只是想多情善感地漫步一番,他渴求的并不是性爱这么具体的欲望、破坏和心荡神驰,因此她预感到他一定会收起那微风般的手,突然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是在安慰自己的忧伤,用他的方法来表现爱。
另一个人的手和自己的肉体奇妙地纠缠在一起,细胞张开嘴吐出丝丝缕缕的轻叹,绿色影子泛起阵阵波纹。
知秀的眼睛睁了一下,又重新紧紧合上了。
我不会同您上床……
他显然是说话算话的。换个角度想想,简直令人忧虑、绝望,让她害怕、痛苦。自己的身体以后不会有正面遇到那个男人的机会了,哪怕不是性爱,只是拥抱,紧紧的拥抱。
到底他的爱是什么样的呢?看起来健康正常的他是不是把爱全部给了别人呢?对方是谁?前妻?旧日情人?他期盼的其他人?要是全都不是,难道他的身体有缺陷?不,是因为他清楚地知道两个人的身体纠缠是比孤独还要空虚的事吗?
但她爱他,身不由己、遥遥无期地等待着,等他像雪地里的脚印一样重新回来,打开她的心扉。是啊,如果没有他,她将无法承受生命的重负,然而,他却转过身去,给了他们的开始一个背影。
为什么?
为什么呢?
到底为什么?
①好莱坞明星莎朗·斯通主演的电影Gloria中的女主角。——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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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雅马哈YZF
钟路第一银行总部前面的广场上,玄宰坐在石椅上,嘴里叼着一支烟,身边放着长方形的包装盒和一盆百里香。刚才,当他打开地铁新寺站121号投币保管箱取出这两样东西的时候,仿佛拿到了通向光明世界的钥匙。
是因为开箱时扑鼻而来的百里香的香气吗?
他突然产生了看看阳光,吹吹风,看看行人风景的愿望,这是久违了的感觉。置身于芸芸众生之中,享受着悠闲自得的时光,这也久违了。于是他心血来潮地坐上地铁,在安国洞下了车,怀里抱着花盆,一手提着长方形的箱子,穿过仁寺洞大街,坐到了有树、有休息处的广场石椅上。
树阴下的温度不冷不热,常在室内的他这才察觉,外面已经是夏天了。
5月24日,下午4点17分25秒。
他把两只胳膊撑在身后,悠闲地看着过往的行人。虽然这里算不上人山人海,但也确实有不少人经过,他们穿着各具特色的衣服,带着各类表情,摆出各种姿势,迈着各式各样的步子走过去。
玄宰自告奋勇地接下这个不知名的女人的委托,是因为她的爱情散发出一种浓重的失落的气息。委托人一定是个女人,这是她结束跟一个男人的爱情的特殊方式。啊哈,居然还有这么好的方法啊!他决定借用她的方法,在每一次送走女人的东西之前到自己跟那个女孩一起去过的地方。
这里,这个广场,是他跟那个女孩初吻的纪念地。
当时的确切时间是凌晨2点20分。玄宰身为暴走族一员的时候,这里是他们的中途休息地,因为这里四通八达,可以通向光华门、新村、东大门、乙支路中的任何一个地方。那天,他车后驮着女孩疯了似的在路上疾驰到黎明,经过了大学路、禾谷洞、奥林匹克公园、圣水洞、华阳洞和汝矣岛。
暴走族的摩托车几乎都进行了非法改造,要么摘除了排气管消音器,要么在排气管上穿了孔,所有车辆都发出震耳欲聋的怪声和轰鸣。车屁股上挂着十几个闪烁的彩色灯泡,摩托车发出的咆哮声穿透了十八九岁的他和伙伴们憋闷的心。改造的表面理由是摘除消音器后能使出气更加通畅,其实那东西跟出气根本没有关系。那时候,发不出轰鸣声的摩托车在他们眼里是根本没法骑的。
嘴里叼着烟的玄宰垂着头扑哧笑了一声。
现在想起来,简直感到羞愧,那时候根本不了解暴走族的真正含义,他们只是一些不懂事又无法无天的正常秩序的破坏者。
被称为地狱天使的暴走族,原本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出现在美国东部地区,越战最激烈的20世纪70年代,广泛普及到了加利福尼亚和内华达等西部地区。他们是号召反战和人权的嬉皮士的一个派别,没有固定的居所,几十个人一起驾着摩托车成群结队地活动,行动奇特,很有侠义精神,被称为“现代牛仔”。他们遍体文身,带着花花绿绿的铅和铁的装饰品,披着黑色皮夹克,被蒙上了一层反社会、反体制的色彩。
而当时玄宰等人根本不关心大洋彼岸的美国的情况,他们佩服的是隔海相望的日本暴走族。日本暴走族多达数十万人,每年年初去富士山聚会,每到那时,高速公路就成了他们的领地。他们用刀、铁棒和棒球棒武装自己,打起架来拼命挥舞,是玄宰等人心目中真正的摩托武士。
那天,玄宰等一大群人要去水色路,女孩坐在后面。
在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摩托车启动了,就在这时,不知谁大喊一声:哈雷!十几个十八九岁的暴走男孩闻言立刻僵住了,熄火停车,紧盯着从普信阁方向悠闲地驶向钟路的4台哈雷·戴维森。那4辆车组成钻石形状,一路驶来,震撼着沿途的建筑物。
年轻的暴走族无一例外地露出心驰神往的表情。
“那是什么?”
女孩问玄宰。
“路上的君王。”
“君王?”
“嗯,是摩托车的顶尖极品。”
是的,年轻的暴走族紧盯着盖住了路面的比黑暗更黑的威严的哈雷的影子,眼里露出崇拜的神色。哈雷独有成45度角的V型引擎,威风凛凛的传统设计历经百年岁月,几乎没有太大变化,发出的独特排气声仿佛在舔着地面,因而荣获了全世界最早的声音专利。引擎的声音从水泥地上弹起来,震撼着心和大脑,让玄宰的心里热血沸腾,无法平静。
“有那么了不起吗?”
“当然了,无论多么目中无人的暴走族都不会随便超过一辆哈雷,这是一种礼仪。总有一天我也会骑上哈雷的,到时候要去米尔瓦基①。”
“米尔瓦基?为什么?”
“嗯,那是哈雷出生的地方,每年全世界数十万名摩托车手骑着哈雷从那里同时出发前行,仿佛驱赶着路和城市前进,你想像得到吗,是不是很壮观?”
“肯定壮观极了!到时候一定要带我一起去!”
“好。”
“约好了!”
那个女孩突然抱住了玄宰的脖子,比玫瑰花还要红的女孩的嘴唇在玄宰的唇上停留了十几秒钟,那是他和她的初吻。当时,震动他的鼓膜的哈雷的排气声重新在他耳边回响,那震动庄严地敲击着心底,他的喉头一阵发热,平生第一次幸福得想哭。
几年前,玄宰挣的钱就足够买哈雷了,但他还是放弃了。一旦骑上哈雷,他一定会想去米尔瓦基,那岂不是要违背跟那个女孩许下的诺言?对他来说,放弃路上的君王比背弃初吻的诺言要容易些。即使现在回想起来,也还是觉得那时的决定无比正确。
“啊——”
突然传来女人尖利的惨叫声,玄宰下意识地掉过头去,看到一个女职员打扮的年轻女子倒在银行前的人行道上,一个男孩抓起厚厚的文件袋朝一辆正在启动的摩托车跑过去,显然是抢劫。
那辆摩托车是雅马哈YZF…R6,是昂贵的城市摩托名品。
一股怒火立时涌到玄宰头顶,他猛地站了起来,他的怒火不只是因为抢劫行为本身,尤其是因为抢劫的人居然用了这么优秀的摩托车作为工具。那两个家伙朝着退溪路方向一阵风似的消失了。玄宰把盒子和百里香拜托给坐在附近的老人照看,抬腿就向银行旁边一辆尚未熄火的摩托车冲去。
“老兄,请借给我用一会儿!”
“啊?啊!”
20出头的车主人也正在犹豫是否要追上去,看到玄宰猛冲过来,不禁后退了一步。
“马……马上还给我!”
“当然!”
玄宰朝着退溪路疾驰而去。那两个家伙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但玄宰也是从他们的年龄过来的,凭直觉就能猜出他们是往哪个方向跑的——他们害怕有出租车追赶,肯定会斜插过独立门,冲向目岳顶方向,因为现在是堵车时间,那条路拐来拐去不好走,摩托车比汽车在拐弯和速度方面有更大优势。
玄宰无视信号灯的存在,以惊人的速度疾驰着。
经过母岳顶进入义州路的时候,玄宰发现了那两个家伙,他们的雅马哈已经减速了。玄宰心中暗自得意:看来我的直觉还没有生锈啊!
那两个家伙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欢呼着向左拐了个弯,朝着瑞士大酒店方向驶去。
幸运的是玄宰骑的摩托车也是韩国国产车中性能相当不错的一款,能轻而易举地加速到时速200。在汽车川流不息的这个时间,速度不是关键,凭感觉把握道路的整体情况并迅速处理才是最重要的。
过了护士专科学校后玄宰追上了那两个家伙,跟他们并排行驶,果然是两个十八九岁长满青春痘的小子。驾车的家伙上身趴下肚子紧贴在油桶上,急转弯的时候膝盖几乎碰到柏油路面,享受着那种刺激和抢劫成功的成就感。这就是巡航车的魅力,无论是谁,骑上巡航车都会感受到那种放飞的快感。
“臭小子!”
“啊!你是什么人?”
两个家伙大吃一惊。
“骑那么好的摩托车不觉得羞耻吗?”
“什么?真他妈的!”
“停下来!别让我弄伤你们!把刚才抢的东西还回来就放你们走。”
“嗬,还挺横啊!臭小子,你凭什么出头?要是不想有来无回的话,趁早熄火吧!”
“小子!瞧你乳臭未干,嘴上倒不吃亏啊!”
“他妈的!你想跟就跟来试试!”
两个家伙沿着衍禧宫路加快了速度,时速大概180,前面的汽车阻碍了他们进一步加速。雅马哈YZF的转向系统卓越超群,车体轻快,车身的整体平衡性极好。他们很了解这一点,拐弯之前先移动重心,再熟练地松开刹车,刹那间摩托车就躺下了,整套动作一气呵成。他们避开汽车的技巧也相当出色。
“该死的!要是出了事就糟了。”
玄宰一直沿着黄色的中央线直线疾驰着追上去。他不担心自己,但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十八九岁的孩子轻率地拿生命做赌注,狂奔疾驰的结果常常是车毁人亡。摩托车出事的关键就在这里,一不小心就可能出现谁也不愿看到的死亡。
两个家伙顺着南加佐洞驶向他们的老巢水色路,因为车很多,他们的速度只有100。嗬!看来只能到前面去拦截了,如果他们进了水色路,就会通过高阳市逃得无影无踪了。
他们的水平也相当不错,看来只能利用摩托车的弱点了,无论什么摩托车都是有弱点的。
玄宰踩下油门,利用临时停车带和中央线轻而易举地超过了在众多汽车间穿行的两个家伙。
“怎么样?放弃吧!”
他淡淡地朝他们微笑着,一阵风似的超过了他们。
“啊,该死!”
“丢死人了!”
“烦死了,要不是后面驮着你,不会这么容易被超过的。”
“哼!跟着他走岂不是很没面子,拐弯!”
“他妈的!我觉得也是。”
两个家伙放弃了去水色路,狠狠瞪了一眼前方不远处的玄宰,降低速度匆忙在窄窄的路上掉了个头。这是玄宰等待已久的时机,在听到掉头声的同时,玄宰立刻拐了回来,膝盖几乎贴着地面朝把速度降到最低的那两个家伙冲了过去。
“噢!噢!”
“快!”
这是陷阱,在玄宰掠过他们身边踢他们的车之前,驾车的家伙戴着手套的手就被卡进了手把和燃料桶之间,同时他的身体失去了平衡,跟摩托车一起滑倒在路上。
雅马哈YZF的致命弱点就是在狭窄的路上掉头难,如果道路比较宽敞有两条车道的话还有可能,但现在路上车这么多,他们只能利用内侧车道,于是被自己的摩托车咬了一口,戴上了手铐。
附近的车全都停下了,警报器乱响,幸运的是他们掉头的时候速度降得很低,跟摩托车一起倒下的两个家伙伤得不重。“他妈的!这次栽了。”一个家伙瘸着一条腿嘟嘟囔囔地站了起来,另一个四仰八叉地躺在路面上,带着不共戴天的表情怒视着停在他们身边的玄宰。他们的眼神里写满了对韩国产摩托车居然击败了都市王子雅马哈YZF的惊诧。
①城市名,位于美国威斯康新州。——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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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他的台灯
5月25日,凌晨2点47分9秒。
月尾岛,仁川内港,玄宰站在西北部的防波堤上,面前,蓝灰色的海水翻滚着,背后,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闪烁着,灯光映在海面上,宛如一条通体斑斓的巨龙。大海体内蓝黑的肌理时隐时现。
玄宰穿着皮夹克,一只手抱着头盔,身后几米处停着他的CUSTOM。他朝着大海敞开胸怀,眼睛盯着海面纹丝不动,像一尊雕像。凛冽的海风把他的头发吹得竖了起来,像针一样刺向夜空。
海浪不停地冲击着防波堤,在堤前堆起了一道晶莹的雪墙。
玄宰打开长方形的盒子,是一盏台灯,红蓝黄白四色依次闪亮,草绿色的灯罩像贝雷帽一样,整体设计像一株蘑菇。他仔细察看了一下台灯,包括带开关的电线和圆形的银色铁制底座。
这是那个不知名也未曾谋面的女人要送走的第一件东西。收件人不明确,甚至不是具体的一块地方,而是月尾岛附近的整个大海。那个女人和……她的男人是不是开着这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