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绮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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绮罗香-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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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叶芊芊


聪明伶俐、古灵精怪的她,乃是大明末代公主! 她身上带有一股比莲花清、比昙花浓的香气,所以从小就备受宠爱! 某天夜里,饿得睡不着的她,偷偷跑到御膳房找东西吃; 想不到食物没找到,却先遇见了刺客,还对他产生了一见钟情的觉…… 因此她助他脱逃,甘愿成为不忠不孝不仁不信不义不和不平的叛国罪人, 这一切全都是为了——爱! 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他,乃是清朝贝勒! 自从明亡之后,便为了追杀前朝余孽而四处奔波, 没想到却也因此和救命恩人再次相逢…… 越和她相处,他就越被她率直的个性深深吸引, 甚至产生了想照顾她一辈子的念头! 但他怎么也没料到,她身上竟有前朝公主的飞凤烙印!? 她居然变成他的仇人!?这下他该拿她怎么办才好? 



  楔子

  我是大明末代公主,朱影青。
  生来皮白肉细,圆脸圆眼,像冬至的汤圆。
  在皇族中,我的辈分排行第八,在我之上有五个皇兄,两个皇姊,在我之下有三个皇弟,十一个皇妹,我们的年龄相差很近,不像平民百姓是以年来算,皇族是以月份来计量。
  跟我同年的就有三个皇兄和四个皇妹,在我十岁以前,我的身高只比不到六岁的皇弟妹高一点,我的发育,简单的说,是往横的发展。
  虽然我不像其它公主天生丽质,不过我聪明伶俐、古灵精怪、牙尖嘴利,最大的特色是生下来时身上带有一股比莲花清,比昙花浓的香气,所以父爱集一身。
  十岁以前,我爱睡觉、爱吃饭、爱占着御坑不拉屎,唯独不爱缠小脚。大半的时间我不是在寝宫里梦周公,就是在御膳房狼吞虎咽;读书写字、刺绣女红、骑马射箭,我是一样都不行,所以我胖不是没有道理的。
  有五个字是形容我居宫生活最好约写照——吃、喝、拉、撒、睡。
  只可惜,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好狗不挡路,偏偏明朝出现一群坏狗,其中有个叫李自成的坏狗,自称闯王,崇祯十一年叛乱杀了我叔父和兄长,惊动京城。我烦恼不已之际,幸而结识了史锦卫,从此练就一身好武功。
  不过,我会武功一事只有天知,地知,师父和我当然也知,但凭我一己之力,根本挽救不了大明江山。
  崇祯十七年,吴三桂叛变,女真逐鹿中原,父王自隘,明朝灭亡,此后我如丧家犬,南来北往一条船,东奔西跑一双腿,绕着地球跑……
  这全是住在天上.有个叫宙斯的西洋神(不是西洋参)所造成的。
  这个故事是我由汤若望教士那儿听来的,汤教士说人间会有苦难,全是因为宙斯利用人类的好奇心,给了一个名叫潘朵拉的美女一只没锁的金盒子,再三地叮咛她不能打开盒盖;但潘朵拉的眼力不好,炒菜时误把金盒看成盐盒,错放疾病、灾难、仇恨、痛苦、死亡……
  从此,大地纷扰不安宁,坏精灵肆虐人类,直到盒底最后一个叫希望的精灵出现,支持着人类在无限痛苦中活下去……
  有没有搞错?神明有一副坏心肠,这象样吗?
  汤教士每至宫中,我便像北京狗般在他身旁打转围绕,半步不离,只差没有吐舌流口水罢了。
  我从小就很有恒心,经年累月,我不分昼夜、不仁不义、不怀好意地逼他交出西洋瑰宝,以交换他的耳根清静,历经一年七个月零六天,终于让我如愿以偿,望远镜到手。
  整个朝廷只有我和皇上有望远镜,就算东宫娘娘想借看一眼,连门缝也没有。
  从此以后,我和汤兄(称兄是我一厢情愿)御花园结义,成了忘年之交。
  朱影青,这个代表荣华富贵的名字,我原以为一生一世不变,没想到却只有短短十六个寒暑……日后,为避杀身祸、血光灾,朱氏九族莫不隐姓、埋名、忘祖,走入穷途末路。
  出了朝阳门之后,我——非我、非公主、非金枝玉叶。
  虽非残花败柳,但世人却以有色眼光看我,当我是败柳残花。
  谁教我从事船上娱乐事业,俗称妓女。但是我出污泥而不染,只卖笑不卖身,是我坚守的原则,有个男人,可以证明我的清白,但若是经他证明之后,我也不清白了。
  关于我的事,正史、野史、诨词小说……皆无我的存在,好比在沙滩雪地行走,一阵风吹过去,留不住我的足迹。
  倒不是文史家才疏学浅,而是整个历史受制于中国重男轻女的传统文化,就连史记那样伟大的通史,说穿了,也不过是一部以偏概全的男人书。
  虽然皇室有生员负责编纂族谱,但这个族谱摊开来的长度,保守估计,比紫禁城里所有女人的缠足布总和加起来还要长一公分.所以记载翔实,内容丰富;不仅人名而已,还有生辰八字、身高体重、品德操守、考试成绩……钜细靡遗,唯独遗漏我和三位公主——朱影青、朱影红、朱影白、朱影紫。
  为什幺族谱里没有我们?说来话长,只能奉劝诸位,别惹母老虎。
  后宫出了很多凶婆娘。在我辈而言。非“长平公主”莫属,有瘟神之称。
  长平公主,性格烈。火气大,出口成脏,只手能举大象,一拳打死老虎。
  说起长平公主,有看过金庸小说的人都认得她,她就是大名鼎鼎,惊动万教, 吓坏楼上楼下的独臂女尼,但试想,在我辈中,为何只有她一人被父王削臂?
  我只能说——她活该。
  路人皆知长平公主武艺高强,远在我之上,但我都是以人形木桩练武,她则是用真人为靶,死在她手中的锦衣卫不计其数;就连史锦卫也差点成为她剑下冤魂,幸亏我及时扔了一颗小石头,转移她的注意力,这就是我和史锦卫结识的过程。
  史锦卫视我为救命恩人,我视他为师父,我们两人亦师亦友。
  总之,明亡之后,长平公主改名独臂女尼,沽名钓誉,以不齿我的行径为由, 将我逐出皇籍,连根拔起。
  别以为我不知她心里想什幺,栖身尼姑庵是不得已,青灯伴佛是不情愿,若不是少了一条胳臂,唯恐吓坏客人,她比我更想做妓女。
  我又为什幺想留名青史?
  不想臭屁,我的屁就像我身上的异香,人人抢着闻。
  我只不过是想证明,在这纷乱撩扰的年代,我确实来过,起伏一生。
  终其一生,如果有值得炫耀的,我想那就是我得到女人梦寐以求的——爱情。
  看完了我的自序,相信各位读者现在一定头昏眼花、头晕目眩,现在请各位深吸一口气,整理紊乱的思绪,以快乐的心情欣赏我的爱情故事……

  第一章

  崇祯十四年,怎是一个乱字了得!
  这是一个没有月亮、没有晚风的秋瑟夜。
  一双双黑皮靴踩过满地焦黄的枯叶,健步如飞。
  在假山的凹洞中,朱影青正用望远镜窥看锦衣卫,不解他们在干什幺?
  这儿是后宫,除了父皇和太监之外,其余男人一概不准擅入后宫,但现在天下大乱,连皇宫也乱无章法。
  昨天就有一名宫女溜到她寝宫,以为她熟睡,把她妆奁里的一串珍珠项链塞入怀中,她原本想亲自抓贼,可是又不能让人知道她有武功,只好改用大叫。
  没想到那名宫女好大胆,居然一个箭步冲到床前,想用被子摀死她;不过她的如意算盘拨错了,反被她一拳击中肚子,跌坐在地上哇哇大叫。
  那名宫女的叫声引来寝宫离她至少有三百公尺远的长平公主,她一来到朱影青的寝宫,二话不说,便一剑刺死那名贼宫女。
  但是她一点也不感激长平公主,人死在她的寝宫,她当然高兴不起来,害她今晚不敢睡觉,总觉得那个宫女阴魂不散……
  这时一声低沉的男声从她身后窜出,吓得她手中的望远镜差点甩到地上,但她不能生气,只能怪自已的师父是冒失鬼。
  “妳躲在这儿干什幺?”史锦卫虽然问她话,眼睛却看着四方。
  “我睡不着,起来练剑。”朱影青不敢讲自己是怕鬼。
  “赶快回房去睡觉,记得要锁紧门。”史锦卫正欲转身。
  朱影青急急抓住他,声音甜得像撒娇。“师父,发生什幺事了?”
  史锦卫脸上有种浓得要用剑才切得开的担忧。“有刺客潜入。”
  朱影青难掩好奇地问:“抓到了吗?”她从没见过师父这幺害怕的模样,即使是三年前,长平公主的剑尖抵在师父的喉咙上。师父镇静的神情迄今她仍记忆犹新。
  一点风也没有的夜晚,竟让她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没抓到,他们全都自刎了。”这时假山外的锦卫群突然一阵骚动,史锦卫一个提力,双脚跃到假山上,只留下一句:“快回寝宫去。”旋即飞身加入锦卫群,接着就传来震耳欲聋的厮杀声。
  第二天,整个皇宫仍是乱烘烘的,所有坐在餐桌前的太子和公主都无心动筷,唯独朱影青照吃不误,只听到长平公主以她惯有的严肃声音告诉大家,昨晚刺客乔装锦衣卫潜入皇宫,但因说话的口音不标准而被识破,一时间刀光剑影,矛戈相击,分不清敌我,虽然死了二、三十名锦衣卫,但英勇的锦衣卫也杀了七、八名刺客……
  说到这时,所有的太子和公主都屏息以待,只有朱影青发出嗤鼻声,立刻被长平公主白了一眼,朱影青只好把真相吞进肚里;那些刺客明明是自杀的,长平公主粉饰太平的说法,令她不齿。
  没多久,英明的皇上下令,封锁宫门,弓箭手拉弓待命,所有的锦衣卫立刻停止械斗,不论死活,全员集合在午门内清点人数,由东厂番子接替保卫皇畿,及缉拿刺客之职,这招果然奏效。
  从日暮查到月升,重重包围令十数名逆贼进退两难,迫不及待的相继自寻死路。
  但是皇上的疑心病向来严重,他怀疑仍有漏网之鱼,远在天边、近在咫尺;于是宫墙之内撒下天罗地网,午夜戒严,闲杂人等一律早睡早起。不得夜游或梦游,违者斩首示众。
  偏偏长平公主好管闲事,要御厨今晚不要煮消夜,害得朱影青肚子饿得睡不着,肚子里彷佛养了一只公鸡,咕咕一叫,更饿;害得她理智全无,顾不得皇命,只想先顾五脏庙要紧,心想虎毒不食子是万物的本性,她便有恃无恐的溜出房间。
  闪闪躲躲来到膳房,她忙了半大,只找到西红柿、小黄瓜、包心菜、豌豆芽等便宜的生菜。
  该死的御厨,又伺机揩油,把鸡鸭鱼肉盗卖出宫,朱影青一怒,拿起菜刀乱砍;忽地,橱柜里有动静,朱影青大喜,怀疑是漏网之“鸡”躲在橱柜里。
  朱影青手拿菜刀,目露凶光,急欲将他大卸八块的心情表露无遗,一步步接近橱柜,打开橱门;说时迟那时快。一道剑光不偏不倚地抵在朱影青的喉咙上,寒气逼骨。
  朱影青仰首不屈,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其实她没那幺伟大,头抬高的目的,只不过是想让对方看清楚她是谁,刀剑无眼,人有眼。
  她心里盘算着有两条生路可走——一是命令他下跪,他是我军,她是公主;二是他命令她下跪,他是敌人,她是人质。
  她当然希望是第一种情况,万一不是,她会立刻装弱小,这点对她而言非常容易,她本来就是个五短身材的胖小孩。
  没想到,她一看到他的脸,上下嘴唇急速扩张,大得可吞下一个拳头。
  朱影青是个早熟的公主,十三岁就有了,不是有身孕,而是有了一见钟情的感觉;那感觉来得突然,只记得,眼光一触,她就措手不及的爱上他了。
  若不是现在时间不对、地点不对,她想她会当下拿出公主的腰牌,要他随她回寝宫,做她的贴身侍卫,日夜守在她床边,寸步不离,直到她完全发育之后,收他做面首,也就是性奴隶的意思。
  他真是个超级大帅哥,就在她意乱情迷、头昏脑胀之际,她突然发现他头戴圆帽,身穿淡青色军袍,他是锦衣卫,不,应该说他是刺客才对。
  她原以为她会吓得屁屁颤,但此刻她的理智正被女大不中留的心情控制住,毫无招架能力。
  “妳是什幺人?”他收剑回鞘,充分显现不滥杀无辜的美德。
  “女人。”她挺胸,想要证明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道理。
  “女人,妳几岁?”他眉峰紧锁。打量着她凸出的肚子。
  “年龄是女人的秘密,你探听我的秘密,有何不良的企图?”她咄咄逼问。
  “我替妳感到难过,因为很少有女人像妳这样发育失败,又平又矮。”
  他这般嘲笑。听在她耳里,却成了打是情、骂是爱的讯息,再加上那幺想知道她的年龄,可见他对她一定有意思,她自信满满地告诉他。“我今年十二岁,三年后,我保证会是个前凸后翘的高朓美女。”
  他失笑道:“不是每一只毛毛虫都能变成美丽的蝴蝶。”
  她天真地说:“我不是毛毛虫,宫里的人都说我像可爱的蚕宝宝。”
  “的确像,自白胖胖的,长大之后,就是丑不拉几的飞蛾。”他实话实说。
  闻言,她的自尊受损,眼中泛着泪光,任何人都可以说她又胖又丑,她不会在意,唯独他不行;情人眼里出西施,他若是没有这样的感觉,那她多可怜,爱上一个不爱她的男人。
  突地,一只暖暖的大手,从她的眼角轻轻滑向到她的唇边,为她抹去泪水,以及忽然泉涌而出的口水,她整个人楞住,只听到咚咚的声音,不是击鼓,也不是打雷,而是她心中的小鹿在狂舞的声音。
  “别哭,我刚才是开玩笑,像妳这样天生丽质的女娃,跳到黄河也找不出第二个。”温柔的语气,温柔的笑脸,他有一颗温柔的心。
  “是真的吗?”她煽动半长不短的睫毛,一脸无邪中隐藏着勾引的目的。
  他用左手按着右边的胸口。抿着唇线不让自己笑出来。“我发誓。”
  她破涕而笑,蒙陇未干的眼,没看清楚他手放置的位置和心脏的方向相反。
  他好奇地问:“妳半夜不睡,跑到厨房干幺?”
  “来厨房总不会是上一号吧,即使是施肥,也该在菜园,这里的菜没有根,没办法吸收我恩赐的养分。”她自以为幽默地说了一堆废话。
  “有刺客潜入宫中,这件事,妳没听说吗?”
  “那些刺客,已经做成了肉包子,分给今晚值班的番子当消夜吃。”
  “可恶!”他一怒,亮闪闪剑光,在她眼前晃动。
  “你想杀了我泄恨吗?”她抖瑟着唇问。
  他铁铮铮地说:“别怕,好汉做事好汉当,我不需要陪葬品。”
  “你该不会是想自杀?”她并未因此松口气,烦恼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心儿,忽地疼痛了起来,有着四分五裂的撕裂感,好难受!那些刺客的下场都是自刎,他要是死了,她也不想活了……
  他视死如归地说:“小宫女,我是刺客,你快去告密,领取封赏。”
  “我个子虽小,但绝不是打小报告、卖友求荣的小人。”她正气凛然道。
  “妳现在不去,明日一早,功劳变厨子的。后悔都来不及。”他强调。“金钱万能。”
  “我不爱钱,我爱你……”她连忙澄清。“因为,人命比钱更值钱。”
  坦白讲,活到这幺大,钱长得是圆?是扁?她根本不知道。
  身为公主,说穿了,和在井底长大的青蛙没两样,吃的喝的用的,嘴巴说一声就有了;她到现在还以为所有吃的喝的用的都是上帝赐给她的,只要向上帝祷告就可以,因为汤教士每次在用餐前都会说,感谢上帝赐与……
  “是什幺味道好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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