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接下偶像剧的演出,虽不是第一男主角,却比男主角还受欢迎。
他在剧中精湛的演技,不仅令人印象深刻、佳评如潮,还为他的演艺之路开创出另一 条更为宽广的光明大道。
他的成功不是偶然,与他共事过的人都知道他有多拼命,每分每秒都像不要命般的鞭 策着自己,似乎不用休息。
大家都把他魔鬼般的自我锻炼当成这是他的个性使然,没人知道他之所以不让自己休 息,马不停蹄的在演艺界发光发热,全是因为怕自己会想起她。
连夕葳。
他心中永远的痛。
为什么他会失去她?他始终想不明白。
三年前不明白,三年后不明白,事情经过了十年之后,他还是不明白。
那年,他们有了一夜情的隔天,她的反应一开始的确是惊吓的,但是在他强硬霸道的 将她困在怀里,逼她正视对他的感情,同时向她告白后,她虽不可置信,却也羞羞赧赧、 娇娇柔柔的在他怀里点头,同意做他的女朋友。
然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却突然说要和他分手!
当时正忙着新唱片录制的他,没时间和她详谈,找出她莫名想和他分手的真正原因, 他想等工作告一段落,同时她也够冷静之后,两人坐下来谈会比较好。
所以,他告诉她我们改天再谈,你先冷静几天再说,便离家工作。
没想到那是他今生所做过最愚蠢的决定。
因为三天后,待他回家,迎接他的却是一室冷静与空荡。
她走了,离开了,没有留下双字片语——不,有,她留下一张纸条给他,上面只写着 ——祝你早日成功,美梦成真。
这算什么?
他之所以想要成功,是为了她;他的美梦就是有她相伴,陪他一起享受他的成功。结 果,她却莫名其妙的离他而去,这到底算什么?!
他愤怒、咆哮、抓狂的摔烂屋里所有的东西,却还是发泄不完被她抛弃所受的伤害和 怒气。
失去她之后的第一年,他在找她、怨恨她、诅咒她中度过。
第二、第三年,他在逼自己遗忘她,不要再想她与拼命工作中度过。
第四年他开始想她,不再有怨恨,只有思念与期待,期望她在见到他的成功后会主动 与他联络,至少给他一封恭喜的信函或电话。
他好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好想知道她是否还记得他,对他是否还有一点点的爱意? 如果有,他希望她能回到他身边。
第五年,他买了当年承诺过她的房子,静静地等待房子的女主人终有一天会出现在他 的面前。
到了第六年、第七年,他已学会不再期待,也不再强求,他学会了顺其自然。
之后又过了三年,在他站在了事业的高峰,开始觉得职业倦怠、人生无趣、灵魂枯竭 时,她终于出现了,还附带上一个赠品——他从来不知道的儿子,他们的儿子!
蓝斯躺在床上,即使在得知这个惊人的消息都过了四、五个小时之后,他的心情依然 激动得无法平复。
他有个儿子。
他蓝斯竟然有一个九岁大的儿子?!谁想得到?
哈哈哈……
他多想放声大笑,却怕引来同一个屋檐下艾采儿的怀疑,而不得不拼命压抑自己亢奋 的情绪。
他还不能让采儿知道他已经知道夕葳他们母子的事,以免她事先通风报信,不了大事 。
连夕葳、连夕葳、连夕葳……
那个笨女人!
十年前,她之所以会突然离开他的原因,该不会就是因为发现自己怀孕了,在不想拖 累演艺事业刚要起步的他,才会选择离开的吧?愈想愈觉得这很可能是她会做的事。
那个笨蛋,竟然害他伤心痛苦了这么多年,真是个可恶的笨女人。
等着吧,他就要重回她的生活,而这一回,到老到死,她都别想像上次那样突然离开 他。
这辈子永远都别想!
★
将一大袋塞在机车脚踏垫上,从卖场买回来的日用品拿下来,再从坐垫下拿出另一袋 战利品,稍微分摊一下两袋的重量后,连夕葳打开楼下大门,入内,关门,然后深吸一口 气,一鼓作气的从一楼直接爬上五楼。
呼!累死人了,累死人了!
她真的讨厌每月一次的采购日,因为要买的东西实在太多又太重,最重要的是,买回 来之后还得从一楼扛上五楼,简直就是种折磨。
如果可以的话,其实每星期采买一次,或两星期一次她就不会这么累了,但偏偏她有 个坏习惯,那就是写稿的时候不喜欢出门,所以只好认命地一个月去大采购一次了。
呼!好喘,好喘。
女人只要一过了三十,不仅肤质老化得快,肥油囤积得快,连体力也退化得很厉害, 想装年轻都装不起来,真是好可怜。
终于爬上五楼,回到家门前,连夕葳喘着气暂时将手上的东西放到地上,然后将斜背 在后的皮包拉到身前,低头翻找着自家大门的钥匙。
有了,在这里。
她拿出钥匙开门,喀喀两声,门开了,她先将大门推开,然后半弯腰提起地上的两袋 东西,走进家门,突然一双手从身后捂住她的嘴,吓得她惊瞠双眼,放声尖叫,但因嘴巴 被捂住,发出来的声音比猫叫声还小。
砰!大门在她身后被关上,喀喀,还落了锁。
连夕葳吓得全身直冒发冷,惊恐万分,不敢相信光天化日之下,竟会发生这么离谱的 事。
为什么是她?她这一生中没做过坏事,为什么会遇到这种事?
他要劫财还劫色?要劫财尽量劫,反正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随便他搬,如果要 劫色的话,她当然会奋力抵抗,可是如果这个变态想先奸后杀,或先杀后奸的话,那她— —
紧捂在她嘴巴上的压力,一瞬间松了开来,让她脑中所有被害的妄想思绪全部打住。
她迅速的转过身来,同时飞快的往后退到离大门最远的距离,看着恶徒。
生平第一次,她如遭雷击,瞠目结舌,感觉仿佛胸口被人重重地踹了一脚,让她忘了 呼吸。她的心跳急速狂奔,原本停住的呼吸又重新运作,但急促得像是得了气喘。
她呆若木鸡的瞪着他,活像见了鬼。
“好久不见。”恶徒也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连夕葳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脸上血色尽失。
他……怎么可能会是他?
不可能,他怎会出现在这里?又怎么会知道她在这里?
他……柳蓝斯……
当红巨星蓝斯……
“怎么,不认识我了吗?”她的沉默让他勾唇微笑,却是一种毫无温度的冷笑。“是 我变得太多了,还是你得了失忆症?需要自我介绍,告诉你我们过去是怎么认识、怎么相 爱,然后最后我又是怎么被你抛弃的吗?”
他在生气。连夕葳空白的脑袋渗入了这个想法,然后逐渐、慢慢地恢复运作。
他真的在生气,虽然他嘴角带笑,但眼中却毫无笑意,只有冷意。他会有这样的反应 是理所当然的。她忍不住心里叹息,毕竟当年她选择不告而别,而且还选在他最重要、最需 要有人陪的时候。
事实上,即使他恨她、怨她、不原谅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她,她也不会感到讶异 ,因为这是她咎由自取。可是,她以为经过了漫长的十年,所有激狂的情绪都会被时间冲 淡。
她甚至以为他已经完全忘了她,忘了在他年少轻狂时,曾经和一个笨女人同居过半年 ,短暂的交往地一个月的事,因为从采儿那里得知,她已经好多年不曾再提起她。重点是 ,他绯闻从没断过,永远都有新恋情。
每次看见他的绯闻,说她的心里不酸、不涩,那是骗人的。
但是看他人气居高不下,一举一动都引人注目,引狗仔跟拍,她又好替他开心,因为 那代表他真的很红,很成功。
每次见她为他高兴,采儿都会骂她是笨蛋,问她有什么好开心的?因为她又不是他成 功后的受惠者之一——采儿还特别强调“之一”这两个字,说她是史无前例最笨、最傻的 被牺牲者。
每次讲到这话题,她都会说她从来不觉得自己被牺牲了,采儿就会回她一句“真被你 气死”。同样的对话,在过去十年来,大概重复了一千遍或一万遍。
十年,时间真的过得好快,距离上回与他这样面对面,竟然已经过了十年,她——
连夕葳突然露出一个震惊无比的表情,瞠直双眼暗付。
噢,老天,她现在是什么样子?
她怎么会忘了这么重要的事!
他愈来愈帅、愈来愈有魅力,这是无庸置疑的事,毕竟他是当红的超级巨星。
可是她呢?
三十一岁,已称不上年轻,虽然有很多人对她说过,说从她的外表看不出实际年龄, 但那都是在她稍微打扮过后的评语,而不是像现在——头发也没梳,脸上连最基本的底妆 都没有上,身穿廉价的T恤、短裤、夹脚拖,一整个就是欧巴桑的感觉!
噢,她想死,她真的想死,她怎么可以在与他重逢时,让他看见她欧巴桑的模样呢?
即使他已经对她没感觉了,即使他现在是恨她、讨厌她,甚至恨不得想掐死她,她也 不想让他看见自己变老又变丑的模样呀!
一被吓醒,连夕葳想也不想的立刻把手上的东西丢下,低头就往卧房里冲。
蓝斯一见她想逃跑,动作比闪电还快,后发先至的将她抓住,一双有力的手先扣住她 的手臂,另一双手随即圈上她依然纤细的腰身,有如钢铁般坚定不移的将她整个人箍进怀 里。
“你还敢跑?”他低下头,咬牙切齿的朝她低斥。
“你放开我。”连夕葳低着头不敢看他,仍不断挣扎。
“这辈子你都别想!”蓝斯气到脸都绿了,空出一双手想抬起她的脸,怎知她却不断 地闪躲,死都不肯抬起头来。
“不要。”她还说。
他下鄂紧绷,急得差点飙出脏话。“你就这么讨厌我,讨厌到连看我一眼都不愿意吗 ?”
她倏然停止挣扎,沉默了下,才细声回道:“不是。”
“不是的话,为什么你一直低着头,不肯抬头看我?”
“我……很丑。”
“什么?!”他第一次目瞪口呆,茫然的瞪着她的头顶。
连夕葳盯着自己的双脚,忽然发现她的十根脚指头上,有一半的指甲油都脱落了,没 脱落的也因为新长出来的指甲而剩下半截,简直不修边幅邋遢到爆。
她之前怎么没注意到脚指甲油了呢?好惨!她现在不只是个欧巴桑,还是个邋遢到爆 的欧巴桑,她好想哭,呜~
“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可不可以麻烦你再说一遍?”蓝斯不敢相信他所听到 的。
还要她再说一遍自己很丑吗?算了,反正这是事实,而且以他箍住她,像是死都不肯 放手的态势,她已无路可逃,只得面对现实。
“连夕葳?”他催促着。
她终于抬起头来看他。他真的好帅,比十年前帅上一百倍,不,一百万倍!
想想也是,现在的他可是个天王巨星,走到哪儿都会造成交通瘫痪的超级巨星,甚至 国际级的杂志将他封为亚洲最性感迷人的男人,他已经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想较于她……算了,再想也只是徒惹自己伤心罢了,不要再想了。
“我变老、变丑了,你心里一定是这样想的对不对?”她轻咬下唇,垂下眼,低声开 口。“我从没想过会让你看见我现在这个模样,不过,如果我微笑打扮一下,感觉会现在 好很多。我本来想……我以为——”她一顿,摇了摇头,重新抬起眼来看着他。
“总之我不会跑了,你可以放开我了吗?”
蓝斯不发一语的瞅着她,脑袋里想的都是她刚才没说完的话。她本来想什么?又以为 什么?
“不要把话说一半。”他开口要求。
她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那不重要。”
“重不重要由我决定。你本来想什么?”他执意问到底。
“你先放开我。”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他一点也没有改变,仍是那么的强硬与霸道。
“我本来想房间稍微整理一下仪容的。”她不满的瞪他上眼。“所以我说了,我不会 跑,你可放开我了。”
他若有所思的瞅她一眼,再问:“你以为什么?”
她再瞪他眼,知道拗不过他,决定豁出去,把心里的话全说出来。
“我以为我可以靠打扮掩盖自己已经变老的事实,以为这样做就能维持在你心中的美 丽形象,我根本就不该这样以为,因为在你心中,我可能早就已经跟美丽这两个字扯不上 边,而是没心没肝、冷酷绝情的代名词了,我说得对吗?”
“当年你为什么要离开我?”蓝斯目不转睛的看着她,沉默了一会儿,不答反问。
她眉头轻蹙,犹豫着,没有马上回答他。
“是因为孩子的关系吗?”
连夕葳呼吸一窒。虽然她早该想到,他能找到这里来,八九不离十也一定知道了儿子 的存在,但是听他开口道出,她的肠胃还是忍不住纠结了下。
“是采儿告诉你的吗?”她低声问。
“她什么都没说,而我也还没找她算这笔帐!”他咬着牙说。
“不是她的错,是我求她什么都别说的。”她迅速的对他坦白,不希望他错怪采儿。
“你还没回答我刚才的问题,是因为孩子的关系吗?”解铃还需系铃人,锁了他整整 十年的心结,他要她亲手为他解开。
“不全然是。”她沉默了下,却是出乎意料的回答。
蓝斯蹙眉。“不全然是是什么意思?”难道还有别的原因?
他站累了,直接挟持她坐在沙发上,不过箍在她腰上的手可没有放开,也因此她只能 紧贴着他。
分开整整十年,再重逢就靠得这么近,让连夕葳有点小不自在。
是她的错觉吗?她觉得他并不是真的那么生气,而且好像还是喜欢她、在乎她,这会 是她自作多情的奢望吗?她不敢再想下去,只希望别让他听见自己因他而起,如鼓掌般剧 烈的心跳声。
“请让我好好坐。”她要求。
“看你是要选择这样坐,或者是改坐到我大腿上。”他鸭霸的只给她两条路。
连夕葳无言以对,同时在心中纠正刚才的想法,他的强硬与霸道不是一点也没变,而 是变得更严重了,简直快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什么叫不全然是?把刚才的话说清楚!”他十分坚持继续刚才的话题。
“过去的事——”
“你敢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我就把你掐死。”他一脸凶狠的事先警告。
“你的个性还是这么的冲,一点也不讨喜。”
“你也仍是十年如一日的笨蛋。”他不甘示弱反击。
连夕葳只觉得好气又好笑。他现在的样子,哪里像杂志报导里写得风度翩翩、成熟稳 重呀?根本就是个小心眼又孩子气的恶霸。
“快点说!”
看,连一点点耐心都没有。“你要我说什么?”
“当年离开我的理由不全然是为了孩子,那还有什么理由?”
拿他的执着没辙,她轻叹一口气。“我不能留在那里,成为你梦想和前途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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