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哥哥对第一次自己发这么大脾气。但波里斯也能充分理解哥哥为什么对他发这么大火。
“一定……要活下去……”
耶夫南和爸爸不同。他并不是能够狠下心肠将发狂的妹妹亲自杀死的那种人。他要为自己心爱的人活下去,一直活到最后……他希望在痛苦的生活中能找到一丝幸福而将它抓住。他不想放弃哪怕是最渺茫的可能性。如果是他的话,他宁可将发狂的妹妹关在房间里,一直等到妹妹能完全复原。就算要一直照顾着,他也绝不会放弃。
“不要再说死之类的话。”
耶夫南拼命压抑自己感情,平静的说道:“你的生命与我不同,它只跟随你自己。不要在意别人的事情,千万不要听那些能让你心软的话。”
波里斯在考虑他的意思之前就已经点头称是。耶夫南继续说道:“我死了之后……你一定要让自己的心肠硬起来。谁也不会成为你的盾牌,你也不能在任何人的树荫底下乘凉。不能相信任何人,也不要再对任何人敝开你的心。虽然很辛苦……但这值得。因为你要活下去,为了能活到将你生命中所有可能性都实践的那一天。”
耶夫南从波里斯身边走开,然后离得远远的。当他低下头的时候,波里斯看出哥哥因为所说的话和自身并不相符而难受。
而且,这是他绝对不能忘记的第三个身影。
波里斯缓缓走到哥哥跟前将手搭在了他的肩上,然后就那样一直呆了很久。
第二天,还有再后面的那一天,耶夫南都没有睡着。
但这无济于事。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有时就连他清醒的时候也会发作。冬霜剑已经交给波里斯保管,当耶夫南把剑交给波里斯的时候,他告诉波里斯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刺他。波里斯之后以接过这把剑,完全是为了让哥哥安心。不管怎么样,他都不可能真的做出那样的事情。
现在,耶夫南发狂的次数越来越多,每次清醒,他都感觉到自己的很多记忆在逐渐消失。不管几个小时,每当发狂的时候他的记忆就会消失,他以为他是早上起的,但真正清醒的时候发现已经是中午,记忆中是晚上点起篝火,但之后想起的就是启明星爬上天空。每当那个时候他觉得很欣慰的就是弟弟不在眼前。已经无法与哥哥一同安然入睡的波里斯,每当看到不太好的迹象就会赶紧离开那里。但他并不会走远,总是让哥哥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
那一晚,耶夫南将寒雪甲脱下来交给了弟弟:“现在你拿着吧,对我来说穿不穿都没有意义了。”
“但,那是哥哥的。”
波里斯还是不想接受哥哥即将死去的这一事实。耶夫南脸上露出淡淡的笑。
“盔甲对死人能有什么用处呢?”
耶夫南故意将雪白、闪亮的盔甲给波里斯穿上。再将外衣给他穿上之后感觉到久违了的开心。因为不管怎样,他又给弟弟一件东西,从而使他能更好的保护自己了,他觉得这样做非常值得庆幸。
那天耶夫南讲着与平时稍微有点不同的话题,就是关于叔叔的事情。
“是啊,从根本上讲爸爸的死应该归罪于叔叔,但从结果而言其实是湖边的怪物和红眼睛亡灵夺走了爸爸的生命。当然,如果不是叔叔使得爸爸受伤,爸爸也不会那么容易被打败的。而且最终死掉的也有可能是叔叔。反正追究责任的话可以追根溯源。波里斯要不要和我来个约定?”
“什么?”
“绝对不要复仇。”
不要报复的对象是什么人,这一点再清晰不过了。波里斯无法理解,就瞪着眼睛。
“虽然无法向你说明所有的东西,但我……希望你不要陷入着复杂的家族恩怨当中。在奇瓦契司这个问题由来已久,政治派别问题使得很多家族家破人亡,那是因为他们时刻把仇恨记在心里,如果有一方忘却的话就不会重蹈覆辙,或者有一方能够宽恕的话。”
“但爸爸……”
耶夫南截断了波里斯的话:“如果他在世的话,他不会对你这么讲的。这时我反而觉得你幸亏是个小孩子。人越是长大所经历的、看到的就会越多,他会把儿时的事情忘掉,不,应该说是宽恕。否则你也会被那条剪不断的锁链牵绊,而你的子孙也会继承这血的遗产。”
虽然波里斯仍未完全明白哥哥的意思,但他已经不想违背承受着巨大痛苦的哥哥。除了让哥哥顺心,他已经没有什么奢望了。
波里斯点头称是,而耶夫南重复几遍同样的话,希望波里斯能遵守约定。那时一心想让哥哥高兴的波里斯还不明白与即将死去的人所作的约定到底有怎样分量。
那一天耶夫南仍努力让自己不要入睡。一想起最初的病症是在睡着的时候发作的,他就不由得感到害怕,如果症状已经恶化的自己在睡觉的时候再次发作的话将会做出多么可怕的事情,他甚至不敢再想下去。波里斯在篝火附近睡着了。耶夫南用他那通红的眼睛注视着弟弟,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
但他已有四天没有睡觉了,不可能那么容易忍住不睡。他能坚持到现在已经是超出常人所能承受的极限了。他逐渐进入昏迷,已经无法确切分清现实与梦境。他保持这种状态一直熬到了半夜。但已经处于无法分辨一切的状态。
似梦非梦中耳边传来声音,口中暖暖的气流使他颇感舒适,仿佛妈妈的声音。
“没关系,哥哥,好好睡吧……休息也没关系。舒舒服服的……”
仿佛躺在草地上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仿佛将疲惫的身体放在柔软的床上,仿佛浸泡在温暖的雨中,周围的世界顿时变得如此平和。整个心灵瞬时间融化,同时他也明白一个事实。
睡眠是无法解决这个痛苦的现实问题的。
现在他能清楚的感觉到弟弟重新回到自己旁边的位置上准备睡觉。精神如此清晰而明亮。他非常清楚自己所要做的事情,现在所剩下的只有一件,这是他能为弟弟做的最后一件事情。
现在就是时候。
波里斯在朦胧中看到一个模糊而闪光的影像。
是哥哥吗……有个人用一把剑和一只手在挖泥土。因为实在是太奇怪了,所以他认为那一定是在梦中,迷迷糊糊的精神掩盖了眼前真实的景象。
最后的这件事,就这么做吧。
晚起的波里斯看到了并非梦境的现实结局。离自己睡着的位置不远的地方,就有梦中见到的坑,它比半梦半醒中看到的要大很多,挖出来的泥土如小山堆在旁边。
这是一个晴朗的天气。在高处飞翔的云雀高歌晨之曲。和已升起的太阳一起,天空如同湖水般湛蓝,空气凉爽而清新。少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四处张望。
哥哥不见了……还有那把冬霜剑。
少年准备起身,然后停止了动作。少年在想,他看着坑慢慢想了很多次,自己将要面对的现实到底是什么。
如同粗而尖锐的针扎进心里,他无法忍受那种深入骨髓的疼痛。他像一只被矛刺中的野兽,一边觉得痛苦,一边吞噬着从内心往外涌出来的某种东西。他甚至都不能够正常呼吸,他已经哽咽得无法说出一句话。
他勉强起来,慢慢移动了自己的脚步。
哥哥闭着眼睛睡着了,就像他一直渴望的那样舒服地,睡着永远无法醒来的觉。仿佛听着长长的摇篮曲入睡,脸上的表情如此平静。
前胸稍稍往下致命的部位有一个很深的伤口,周围有已经变黑的血迹,但剑并不在那个位子上。冬霜剑孤零零的被扔在坑的一边。
长长的剑对自杀而言并非最佳选择,这点可以充分想象到。把剑插在地上,纵身扑上去,他怕弟弟看到难过,就用尽最后一丝力量将剑拔了出来。
波里斯看到哥哥的手指因为整个晚上都在挖坑而斑驳、皴裂,他不想为生者增添更多麻烦的用心却给生者带来了不安。
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能走完你的生命之旅,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方式……
少年坐在哥哥的面前,许久没有说话。太阳越升越高,白天的风拂过他的面颊,时间如岁月般流逝……但少年仿佛已经变成了一块石头僵硬在那里,也没有流一滴眼泪。
中天之日缓缓斜下,不久夕阳染红了这荒野的凄凉风景。呼啸而过的风扫荡着原野,吹乱了少年的长发。就像对待生者一样,风也吹动了拥有苍白面部的二十岁青年的头发,仿佛要安慰这位不再长大而将永远拥有青春的青年沉睡的面庞。
突然,波里斯站了起来。他脱掉身上外衣,然后卸去了身上的寒雪甲,跳进了坑中。
他拉起哥哥的尸体,将他立了起来,然后将寒雪甲重新穿在了他的身上。虽然已经累得汗流满面,他那决不放弃而努力的神情有时像一个疯狂的人。但就算是疯狂的人的疯狂举动,但也绝对不能忽视他脸上毅然决然的神情。
哥哥又平静了,在他最后的归宿里。重新躺下的哥哥身上已经再也看不到任何的伤口。白色盔甲成了白色寿衣。
当有低沉而沙哑的声音荡漾的时候,天空中已有星星开始往外探头。
疲惫的一天终于过去,现在是入梦时分,
流星也拖着长长的尾巴回到妈妈的怀抱等待入梦,
不要担心,好好地睡吧,有我守护在你身边,
谁也不能吵醒我的小宝贝。
少年走到坑外,将高高的土堆推进坑中。带有石子的土堆掩盖了穿着白色盔甲、脸色苍白的青年。
就算漆黑的夜晚如何使人恐惧,黎明终将来临。
忘却艰辛世事,也不要流眼泪。
我会给你一个深深的吻好让你入睡,我会守护在你身边。
在甜美的梦境中,长长的夜晚也即将过去。
被土掩埋的脸已无法再见,就这么消失在这个世界。
新做成的坟墓连坟头也没有,这是一个罕有人迹的荒凉的原野。少年环顾四周,然后将周围的一切铭记于心。
该离开了。
“好好睡吧,哥哥。”
已经是半夜,但是他没有耽误离开的时间。
波里斯缓步离开那里,没有再回头。但那时在波里斯的身体里跳动的已不再是一个十二岁少年的心。
自那一晚起,开始了没有月光而冗长的冬季。
《符文之子-1 冬日之剑》作者:'韩' 全民熙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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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当机立断 第十章 萝兹妮斯
群山在俯瞰,苍天在俯瞰。
不知道这条路伸到何方,也不知道山的那一边等待着他的是什么,只是盲目地走啊走。
季节在变。
影子在变。
“哎呀,我为什么要穿你们下人穿的衣服!”
“可是小姐……没有其他的衣服了呀。”
为了迁就这位已是火冒三丈的小主子的脾气,一群侍从围在身边,连连地卑躬屈膝。服侍这么一个刁蛮的小姐到遥远的国度去旅行,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无厘头的闹剧,但是主人都允许了,做下人的只能敢怒不敢言。
或许是上天对这场闹剧的惩罚,他们在旅途上,每天都有意想不到的麻烦和状况发生。不幸中万幸的是,一直没出什么大的纰漏,他们此刻已经结束旅行,踏上了归途。
“拿别的衣服来!我可是伯爵的女儿!你们要搞清楚,我怎么能穿着这种衣服出门,会有损我爸爸颜面的。”
如果此刻他们是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安诺玛瑞这种担心不是没有理由。可是此时此刻,他们离自己的国家还有将近十天路程,那些喜欢评头论足的王公贵族离这里还有十万八千里。
“可是小姐,这里是郊外,根本没有地方可以买衣服呀。”
“怎么还会有这样的国家?”
这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伯爵的小女儿,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所到之处都应该像安诺玛瑞的首都卡尔地卡那样,大街上到处都有琳琅满目的高级服装店。如果让她穿着那些破旧的衣服,她宁可一辈子都不出门,但是碰到这种倒霉的事情,自己也很是无奈。
前一天夜里的一场雨,路面上积了不少水,满是泥泞的道路走起来十分吃力,于是他们在湖边暂时停下来休整。这时候也不知道是谁的疏忽大意,本该关得严严实实的马车门忽然开了,小姐的衣箱滚了下来,整个的掉进湖里。结果萝兹妮斯的裙子都被泥水弄得斑斑驳驳,面目全非。这次旅行中全权负责萝兹妮斯起居的老资格侍女薇拉则发誓,如果被她查到谁是罪魁祸首,就要将那个人的手腕掰折。这个女子骨骼粗壮,个子高大,体重也超出了一般男子的一倍,因此,他发下的那个誓言变为实际行动的可能性也不是完全没有。
“如果不喜欢,就不要换下来嘛。”
救星出现了。伯爵一行人从镇上赶来了。虽说这位小姐刁蛮成性,但也有一个人可以让她乖乖地听话。培诺尔伯爵十分疼爱自己的这个女儿,平常都用萝兹这个昵称称呼女儿,只要是女儿的要求,都会竭力地满足她,但是,绝对不容许自己的女儿不懂规矩没教养,即便是同下人之间的纠葛,也会处理得非常公正,不偏不倚,因此,身边的下人都非常尊敬这位伯爵。
“爸爸,可是这一件已经脏了……”
她想用半是撒娇的口吻抗辨几句,但是马上意识到这对她父亲不起作用,便无可奈何地接过了薇拉递上来的衣服。也难怪我们的小姐如此排斥这件衣服,这是作杂物的少女凯蜜儿的衣服,但毕竟是伯爵府的下人穿的衣服,也不像萝兹妮斯所说的那样凌乱破旧。
萝兹妮斯虽然换上了那件衣服,但几乎没有装饰的及膝短裙,仍然使这位一贯衣着华丽的千金小姐心存不满。恰巧看到与自己同样年纪的下女凯蜜儿就站在自己旁边,便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到那个可怜的孩子身上。
“快滚开!不要让我看到你这个倒霉的家伙,真是气死我了!”
凯蜜儿连忙一溜小跑地从马车后面绕了过去。也是,自己居然和小姐穿这一模一样的衣服,也难怪小姐发脾气。这个时候最好离小姐远一点比较安全。
“萝兹,小心又弄脏衣服,快到马车里面去。”
只有爸爸的话,萝兹妮斯才会当成正确的来接受,所以听到爸爸这么说,马上点了点头,打开了马车门。薇拉走过来噌地把她抱起来放进了马车里,随手关上了车门,接着掉转头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这是一支拥有三辆马车的庞大的队伍。以伯爵的尊贵身份之所以离开安诺玛瑞,不辞辛劳来到奇瓦契司共和国,是为了走访夫人认识的几个比较有势力的选侯商讨几件大事。奇瓦契司的政治局势一向处于不安定的状态,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有的政权被颠覆,过去精心编制的关系网随时可能支离破碎。培诺尔伯爵的庄园,如果不包含安诺玛瑞的殖民领地提亚,便与奇瓦契司相接,因此,同这个国家的关系问题,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南部安诺玛瑞自古以来盛产葡萄和杏仁,还有令美食家垂涎三尺的松露(蘑菇的一种),这块土地也因为这些特产而享誉大陆。威严耸立的帕诺萨山脉横向穿过南部安诺玛瑞,山的两头分别叫做亚拉松和贝克鲁兹。两个地方都拥有着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和美丽的山间风光,以及丰富的南方特产,因此难分伯仲,不相上下。
培诺尔伯爵的庄园就在贝克鲁兹。奇瓦契司也有许多富有的财主,不可能不贪图各种美食带来的无限商机。为了贸易往来而开辟道路,放在什么时候都是无比重要的。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