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有枪支保护着太阳穹庐吗?”
“当然有,”西蒙斯走到旁边一个稍干一点的地方,“但金星人上次试图袭击至今已有五年了。防备松懈了,他们在未被察觉的情况下攻下了这座穹庐。”
“那死尸在哪儿呢?”
“金星人把他们拖下了水。我听说他们用一种悦人的方法淹死你。他们大约用八小时来完成这项工作,令人十分愉悦。”
“我打赌这儿压根儿没吃的东西。”皮卡德笑道。
中尉向西蒙斯皱皱眉,又点点头,以让他看见。西蒙斯摇摇头,走回到椭圆形会客室一侧的房间里。厨房里撒满了湿透了并且长了一层绿毛的面包和肉,雨水从厨房屋顶的几百个洞中漏下。
“很好。”中尉向那些洞瞟了一眼,“我不认为我们能把这些洞全堵起来,然后舒舒服服地呆在这儿。”
“没吃的吗,先生?”西蒙斯轻蔑地哼了一声,“我留意到太阳机器已支离破碎了。
我们最好继续前进,去下一个太阳穹庐。它离这儿有多远?“
“不远。我记得他们在这儿建了两座离得很近的穹庐。或许我们在这儿等着,会有救援部队从另一个穹庐……”
“也许他们几天前来过,现在已经走了。再过六个月,当他们从国会拿到钱时,他们会派一支小分队来修缮这个地方。我认为我们最好别等了。”
“那也好。我们先把剩下的口粮吃了,然后再去下一个穹庐。”
皮卡德说:“但愿这雨别再打在我的头上,哪怕停几分钟也好,只要让我能记起不受雨打搅是什么样子。”他把手放在头颅上,并紧紧抱住了它,“我记得当我还在学校时,一个爱欺侮弱小者的人曾经坐在我的后排,成天每隔五分钟便拧我一下,连续这样做了几星期以至几个月。我的手臂淤青一片,疼极了,我觉得我快被拧疯了。终于有一天,我一定是被这连续不断的伤害弄得有些不正常了,我回转身,拿起一个机械绘图用的金属三角尺,差点儿把那小子给杀掉。在他们把我拖出教室之前,我快把他下贱的头切下来,把他的眼睛挖出来了。而且我还大叫道,‘他为什么不让我一个人好好呆着?他为什么不让我一个人好好呆着?’我的天!”他的双手紧箍住头骨,全身颤栗,蜷成一团,双目紧闭,“但现在我有什么办法呢?我打谁,我叫谁住手别再烦我?这该死的雨,就像有人在不断地拧你。雨就是你所能听到和感受到的全部!”
“我们今天下午四点能到达下一个太阳穹庐。”
“太阳穹庐?看看这个吧!如果金星上所有的太阳穹庐都消失了怎么办?那时能做什么?如果所有天花板上都有洞,雨都能漏进去怎么办!”
“我们不得不碰碰运气。”
“我已厌倦了碰运气。我所想要的一切就是一个屋顶和些许宁静。我想单独呆着。”
“如果你坚持的话,只有八个小时了。”
“别担心,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的。”皮卡德笑了,没把视线放在他们身上。
“吃吧。”西蒙斯注视着他说。
他们向着海岸边出发了,再次朝南方前行。四小时以后,他们不得不朝岛内方向走一段以绕过一条河。那河足有一英里宽,河水湍急,无法船渡。当他们朝内陆走了大约六英里时,河水突然像受了致命的伤一样从地底沸腾起来。在雨中,他们踏在坚实的地面上,重新转回了朝海的方向。
“我得睡觉,”皮卡德终于一边说着一边猝然倒下,“四个星期没睡过了,再累也没能睡。就在这儿睡会儿吧。”
天空变得更加阴沉了。金星上的夜幕已经降临,四周漆黑一片,行走十分危险。西蒙斯和中尉也跪了下来。中尉说:“好吧,想想我们能做些什么。我们以前试过,但我不知道。在这样的天气里,睡觉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们完全舒展开身体,闭上眼睛,把头支撑起来,好让雨水不流进嘴里。中尉全身一阵痉挛。
他没睡。
有东西在他皮肤上爬动,也有东西在他身上一层层地生长。雨滴落下,相互汇成细流慢慢滑落。当雨水淌下时,小树林开始在他衣衫上植根,慢慢成长起来。他感到常青藤附着上来,为他做了又一件长外套;他感到小小的花蕾绽放、凋零,雨点仍轻拍着他的身体和头部。在有些光亮的夜晚——因植被在黑暗中闪烁——他能看见另外两个人的轮廓被勾划出来,像倒下的木头被青草和花掩上了一层紫色的遮蔽物。雨打在他的脸上,他用手捂住脸;雨打在他的颈上,他在泥泞中翻身俯卧在橡胶质的植物上;雨又打在他的脊背和腿上。
他忽然纵身一跃而起,拂去身上的水。他感觉似乎有一千双手在触碰他,而他又不想再被碰到,他再也不能容忍了。挣扎中,他碰到了什么东西。他知道那是西蒙斯站在雨中,打着喷嚏,咳着嗽,哽咽着。过了一会儿,皮卡德也站了起来,大叫着四下奔跑。
“等会儿,皮卡德!”
“别再下雨了,别再下雨了!”皮卡德尖叫着,向夜空连开了六枪。在火药光的照耀下,他们能看见大群的雨点,似乎被爆炸声所惊吓而犹豫,悬在半空,像凝结于一整块巨大的琥珀中。一百五十亿颗水珠,一百五十亿颗泪滴,一百五十亿颗装饰珠宝,被映衬在白色天鹅绒的观赏板前。当光线渐暗时,悬浮着等待拍照的水滴猛烈地掉在了他的身上,像一片冰凉刺痛的云朵。
“别再下了!别再下了!”
“皮卡德!”
但皮卡德只是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儿。当中尉点亮一盏手灯,在他的面孔前晃了几下后,他的眼球扩大了。他大张着嘴,脸朝天,雨水在他的舌头上溅起水花,淹没了他瞪大的眼睛,也在他鼻孔上咕噜噜地起着泡。
“皮卡德!”
他没有吭声。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呆立在雨中,任凭气泡在他已被漂白的头发上破裂,听任雨水像珠链一样从他手腕和颈部坠落。
“皮卡德!我们得走啦,还要赶路呢。随我们来。”
雨水从皮卡德耳根连成线滴下。
“听见我说话了吗,皮卡德!”
这跟朝一口井底喊话无异。
“皮卡德!”
“让他一个人呆在这儿。”西蒙斯说。
“我们不能把他抛在这儿。”
“那怎么办,难道扛着他?”西蒙斯厉声说,“这对我们或他自己都没好处。你知道他在干吗?他只是站在那儿等着给淹死。”
“你说什么?”
“到现在你也该明白了。你不知道那个故事吗?他会一直站在那儿仰着头,让雨水冲进鼻孔和嘴巴。他会吸进雨水。”
“没听说过。”
“这是那次他们找到门德特将军时的情形。他坐在石头上,头向后仰,吸着雨水。
他的肺部全积满了水。“
中尉再次把灯转向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孔。皮卡德的鼻孔中发出微微的水响。
“皮卡德!”中尉给了他一个耳光。
“他甚至不能感觉到你,”西蒙斯说,“在这样的雨中呆上几天,你自己几乎都不能感觉到自己的脸或手脚的存在。”
中尉惊恐地看着自己的手,他再也不能感觉到它了。
“但我们不能把皮卡德留在这里。”
“我来告诉你我们能做什么。”西蒙斯说着对他开了一枪。
皮卡德摔在了雨地上。
西蒙斯吼道:“别动,中尉。我的枪也为你上了膛。好好考虑一下吧,他只会或站或立地在那儿给淹死,这样死还快些。”
中尉冲着尸体眨了眨眼:“但你杀了他。”
“是的,要不这样,他会成为我们的负担,让我们也跟着去死。你刚才看见他的脸了,一脸的疯狂。”
过了一会儿,中尉点点头说:“好吧。”
他们又走进了茫茫的雨中。
天黑了,手灯昏黄的光只能穿透雨帘前不到几英尺的地方。半小时后,他们不得不又停下来,饥肠辘辘地坐着静候黎明的到来。拂晓时分,天灰蒙蒙的一片,雨一如既往地下着,他们又开始向前走。
“我们算错时间了。”西蒙斯说。
“没有,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
“大声点,我听不见你在说什么。”西蒙斯停下来,笑了笑,“我的天,”他说着,摸了摸耳朵,“我的耳朵,它们仿佛不属于我了。这倾盆大雨都快将我的骨头也弄麻木了。”
“听见什么了吗?”中尉问。
“什么?”西蒙斯一脸迷惘。
“没什么。走吧。”
“我想我要在这儿等会儿,你先走。”
“你不能那样做。”
“我听不见你,你走吧,我好累。我觉得太阳穹庐不在这条路上,就算在,也很有可能像上一个一样,屋顶上全是洞。我想我就坐在这儿吧。”
“你起来!”
“再会了,中尉。”
“你现在不能放弃。”
“我的枪告诉我,我得留在这儿了。我再也不想干什么了。我还没疯,但也快了。
我不想疯掉,所以当你走出我的视线时,我就用枪结束我的生命。“
“西蒙斯!”
“你叫了我的名字,我能从你的唇形上看出来。”
“西蒙斯。”
“喏,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我要么现在死,要么再过几个小时,等到了下一个太阳穹庐(如果能到的话),发现雨水从屋顶漏下时才死。那岂不是更惨?”
中尉又等了一会儿。之后,他又踏着雨向前迈动了步伐。他曾回头喊了一次,但西蒙斯只是手握着枪坐在那儿,等着他走出视野,并冲他摇摇头,挥手让他快走。
中尉连枪响都没听见。
沿途上,他开始吃路上的花。它们无毒,但不太能维持体力,只在他胃里停留了一会儿,也就一分钟左右,他便开始恶心得呕吐。
有一次,他摘了一些叶子来为自己做一顶帽子,尽管他以前已经试过,可惜雨水将叶子从他头上融化掉了。那些植物一旦被采下来便很快腐烂,在他指间化为灰白的一团。
“再过五分钟,”他对自己说,“再过五分钟我就会走进海里,并永不回头。这样的环境不适合我们,没有一个地球人能忍受,过去不曾,将来也不会。振作点,振作点。”
他挣扎着穿过一片烂泥和树叶的海洋,来到一座小山前。
远方冰冷的雨幕中,隐隐显出一个黄色的小点。
下一个太阳穹庐。
透过树林能看到远方有一座长圆形的金黄色建筑。他站在那儿,轻晃着看了好久。
他开始奔跑,接着又因担心而放慢了步子。他没有欣喜地大叫,如果这一个也是和上一个一样怎么办?如果这也是一个毫无用处的太阳穹庐,没有太阳在里面怎么办?他想。
他跌了一跤,跌坐在地上。就躺在这儿吧,他想,这穹庐没用。就躺在这儿。这没用。爱怎么着怎么着吧。
但他仍设法支撑着再度爬了起来,横过了几条小溪。那金色的光芒越来越明亮。他又奔跑起来,脚步声像踏上了镜子和玻璃,手臂挥动着如宝石般的水珠。
他站在了金色的大门前,门楣上刻着太阳穹庐。他抬起麻木的手去触碰它。接着,他扭动了门锁,踉踉跄跄地跌了进去。
他站了一阵子,打量着四周。在他身后,雨点急旋着打在门上。面前的一张矮桌上摆着一满银壶热气腾腾的咖啡,旁边一个倒满咖啡的杯子上还有一块方糖;边上的另一个托盘上,厚厚的三明治夹着肥嫩的鸡肉、鲜红的西红柿和绿色的洋葱圈;眼前的横木上搭着一条厚厚的绿色土耳其大毛巾,一个放湿衣服的箱子;右边的小隔间里,热射线能立刻将人全身烘干,椅子上方有一套崭新的换洗制服,在等待着任何一位客人——他,或是一名迷途者——来使用它。更远些,有咖啡在铜壶里冒着热气,留声机静静地播放着音乐,书被红色或褐色的皮革装订得整整齐齐。书旁边有一张床,一张毫无遮蔽的温暖的床。一个人大可躺在上面,在占据了整个房屋的那个明亮事物的光线中尽情地吃喝。
他把手挡到眼睛上方,看见有人朝他走过来,但他没向他们说什么。片刻,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制服上淌下的水在脚边积了一摊,他感到水正从他的头发、脸庞、胸膛、手臂和腿上渐渐蒸发开来。
金色的太阳挂在屋子正中央,巨大而温暖,它没发出一丝声响,整个房间鸦雀无声。门关紧了,雨对于他微有痛感的躯体来说仅是一场回忆。太阳高悬在屋顶蓝色的天空,温暖,晴朗。
他朝前走去,边走边脱下衣服。
《雷·布雷德伯里中短篇科幻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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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雷·布拉德伯雷(Ray Bradbury,1920—)出生于美国伊利诺斯州的沃基甘,从小爱读冒险故事和幻想小说,尤其喜爱根斯巴克主编的《奇异故事》。十二岁时有人送他一架打字机作为生日礼物,他从此练习写作,早在中学时代就选修了如何写小说的课程,井天天练习写一、二千字。一九四一年起他开始给几家杂志投稿,一九四三年起当专业作家,三年后获得了“最佳美国短篇小说奖”。他虽然也写过几部长篇小说,如《华氏451℃》也颇著名,但他主要以短篇小说著称,迄今已出版短篇小说集近二十部,其中较著名的有:《火星纪事》(1950)、《太阳的金苹果》(1953)、《R代表火箭》(1962)、《明天午夜》(1966)等。
布拉德伯雷不仅是世界闻名的科幻小说家,而且还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数一数二的文法家,他的短篇小说几乎已译成全世界的文字。他除了写科学小说外,还写剧本和社会小说,曾把美国古典文学名著麦尔维尔的《白鲸》改编成电影剧本。他本人也从古典文学中吸收营养。
他自称受爱伦·坡影响很大,还说他之所以写科幻小说,主要是为了让自己的想象力有更广阔的天地可以驰骋,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他的文体简洁流畅,形象丰富,描写生动,英国著名作家金斯 场 艾米斯说他是最有才华的科幻作家,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伊哈布·哈桑称赞她的创作富于诗意,但说他的作品中略带伤感主义色彩,往往通过幻想故事隐射社会现实,提醒人们提防那些能够避免也必须避免的危险。
主要作品:
◆《火星纪事》'未完',(又译《火星编年史》)
◆《冰霜与烈火》 译者:董乐山
◆《华氏451》 译者:竹苏敏
◆《浓雾号角》(又译《大海深处》)
◆《太阳的故事》
◆《城市》
◆《时间狩猎》
◆《火箭飞行员》
◆《马里奥纳特公司的机器人》
◆《雨一直下》
◆《苍白先生》
《雷·布雷德伯里中短篇科幻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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