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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尊尼开着自己灰蓝色的私人轿车,飞驰在南加州的高速公路上,心情像被风吹起的头发一样挥洒自由。这么多天了,这是第一次这么疏狂放纵,夹起尾巴做人的日子尊尼受够了。
“玛丝,那餐馆的菜真不赖,酒也货真价实,好久没有吃到这种美味了。你觉得怎么样?宝贝儿!”
“哦,好极了!我也觉得不错!”
“今晚我们是两只逃出樊笼的鸟,一定得好好玩儿一回!”
尊尼想起了这一阵苟且偷生的日子,自从他作出了那个决定以后,日子就过得躲躲藏藏,人不人,鬼不鬼的。每天吃的是汉堡、热狗等各式各样的方便食品,现在一提这些东西,尊尼的胃就会汩汩地往外冒酸水。再看看他的睡眠,比猫头鹰还要警醒。入夜,尊尼一个人躺在宽阔的床上,耳朵竖得比兔子还长,瞪大了眼睛,盯得天花板直冒金星。忽而,听见窗外似有人走动,轻轻地缓慢地挪动脚步,仿佛专门留给你充足的时间去辨别。当尊尼侧耳聆听时,却又什么都没有了,连风都不曾弄出一点响动。稍一转神,那声音又响起来了,好像就在窗外,就要到门口了。
怎么还没走到门口呢?怎还不开门呢?嘶嘶啦啦,啼啼沙沙,尊尼身上似有千万只小虫在爬,它们已经浸进他的皮质下层,抓不住,摸不着,一种直冲心脏的奇痒。
他的十分实际的头脑很清楚这些都是什么——都是他自己狂热的臆想引起的,但这清醒只是片刻的,顷刻间,那声音又在窗外响起,在他身体的每个器官上响起。他的神经紧绷得好似游丝,一只蚂蚁踩上去都会断的。
尊尼不禁打了个冷战,握方向盘的手竟不自觉地抖了一下,见鬼,今天不是出来兜风换气的吗,怎么会又想到这些该死的感觉。“够了,我受够了,让那个该死的老混蛋见鬼去吧!就是他今天杀死我,我也要先做个乐死鬼。”考·奈利,这只老狐狸,这个老混蛋,正是这个名字令尊尼在这段时间里夜不能寝,食不甘味,寝食难安。这个名宇时刻提醒着他它会在看着的电视屏幕上突然出现,黑夜的墙壁上也常写满了白色的“考·奈利”。尊尼对他恨之入骨,也惧之已极。照尊尼的原话是这么说的:“我不是怕他,因为只有我才能让他银铛入狱,所以我必须保存自己,同时,也是为了保存证据。”这一次不能怪尊尼无义,是奈利做得太过分了,他折磨并杀死了尊尼最尊崇并挚爱的哥哥焦尼。哦,焦尼!一想到这个名字,仿佛有人用一把锋利的匕首插入尊尼的心尖,身体的每一根神经都能感受到它强烈的冲击波,深人毛发的痛。事已至此,就不去想他们了吧!尊尼不想破坏今晚的好心情。
是的,今晚心情的确很好。因为今天的斗胆出游实在太顺利了,这是被禁锢了3个多月后第一次尽兴而归。如果再不出来透透气,尊尼真的要发疯了。出门之前,他设想了各种各样可能遇到的麻烦:被跟踪,碰见以前的同伙,甚至在酒馆大打出手……尊尼几乎都想到了,而且做了充分的准备:防弹背心、手枪、匕首一应俱全。
但事情出奇地顺利,就像一年前来这餐馆吃饭一样,胖老板娴熟地和他打招呼,大家的眼睛只盯着自己面前的餐具和美食,没人有异样的举动。一顿饭吃得安安稳稳,没有半点波澜。尊尼甚至因此而有一点儿小小的失望:杀鸡却用了宰牛刀。
嘿!谁说“13”是不吉利的数宇,今天就是13号,对我尊尼来说,“13”是绝对的幸运数字,今天就是我的幸运日。
《蒸发密令》作者:'美' 托尼·普瑞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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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路德镇是最近几年才被房地产开发商看中的一块风水宝地。它与城市的距离,近到开车刚好能在路上打一个小瞌睡,当然如果你的驾驶技术允许的话;远到可以呼吸到纯净清新的空气而无城市噪音之乱耳。总之,一切都恰到好处,增之一分则太过,减之一分又不足。3年前的一个夏日,一位红头发的意大利人偶然路经此地,为它古朴纯厚的民风和绮丽丰美的田园景致所倾倒,独具慧眼地将其开发成别墅区。
房产一经发售,便大受欢迎,被抢购一空。
整个别墅区是清一色的白色小砖楼,小楼周围种着一排排葱宠的灌木,它们被当作栅栏护卫着白色天使。别墅区的西南方是一个大农场,丰收的季节,能闻到阵阵麦香。无论隆冬初春或是仲夏深秋,时常会有种属、名字搞不清的小鸟来别墅区做客。瞅瞅鸟鸣,悠悠谷香,洗净了久在尘世而沾染积留的一身铅华。
尊尼当初买下这幢别墅,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厌倦了生于斯长于斯的那条黑乎乎的狭窄的街道,也厌倦了那个各色人等混杂而居的拥乱的街区。他要寻找一份宁静,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使自己的内心安宁。每个人都有返朴归真、复返自然的愿望,对于尊尼来说这种愿望似乎更加强烈一点儿,也许这与他的职业有关。
13号,星期五,今晚的路德别墅区和往日一样宁静。一字排开的白色别墅在黑暗中延伸出许多单调的长线条,把黑色的空间划分成若干等体积的方块,像失去了色彩的魔方。笔直寂寥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路灯拖着长长的影子矗立在两旁,个个无精打采,像走神儿的检查员,眼睛盯着你的通行证,心思却已经跑到了夏威夷海湾。忠于职守的呆滞的路灯散发出没有感情、没有热力的苍白的光芒.相比之下,倒是天上的一轮明月比这路灯更有活力。圆润清爽、庄严、安详的月亮高高地远远地挂在天上,孤傲地发出冰冷的光。清灰色的月光照在白楼的砖墙上,白色越来越白,浓荫摇曳的灌木则越显阴暗,一明一暗,黑白分明。
别墅区睡着了,沉重的夜幕安然地笼罩着它,普遍的静默时时被远处农场上传来的犬吠所打破。人们都已入梦了吗?他们的梦乡是否也如此安谧宁和?嘎的一声,一辆灰蓝色的轿车呼啸着停在一幢别墅的门口,这是尊尼的家。尊尼摇摇晃晃地从车里走出来,拥着同样晃悠悠的玛丝。
“宝贝儿,今天我们可要好好快活一下!”
“是啊,快点儿!”
“哩”一个黑影在他们前面不远的地方敏捷地闪过,落人灌木丛的阴影里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谁?”“你看见吗?玛丝,那是什么?”
“是一只野猫,亲爱的。别去管它,我们快走吧!”
远处传来几声隐约的猫叫,似乎在佐证玛丝的判断。
“真他妈见鬼,这儿哪来的野猫!”
刚刚喝下去的、货真价实的威士忌开始货真价实地往上涌,不遗余力,尊尼的头一阵眩晕,迈着醉猫步,两个人终于走到门前。掏钥匙,开锁。尊尼一跌一撞地迈进屋内,随手把钥匙往矮桌上一扔,与此同时,一条粗壮的手臂划着同钥匙一样优美的弧线从背后箍住了尊尼的脖子。
“啊!”
只半声急促的叫喊,一切便又复归平静,尊尼的手仍停在半空中做抛钥匙状。
《蒸发密令》作者:'美' 托尼·普瑞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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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尊尼睁开紧粘在一起的双眼,眼前是一片刺目的白光,刺得他整个脑海中也是一片空白。僵直的身体和阵阵剧痛使尊尼渐渐恢复了意识,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抬起头,发现自己被反剪双手扔在地上,双脚也被结结实实地绑在了一起。强烈的光线中,尊尼逐渐开始适应环境,正当他左右四顾的时候,他的眼睛遭遇到一束阴骛的目光。难道是他,是,是……尊尼不敢再想下去,但那个浑厚嘶哑的男低音偏偏要证实他的想法。
“嗨,尊尼!老朋友,你好吗?”
尊尼彻底崩溃了。是的,真的是他——瑞特,是瑞特这只狼。
瑞特是所有同伴中最凶残的一个,当初他就是以手段狠毒、性情暴虐而取得今天的地位的。尊尼有幸目睹过一次瑞特对付敌人的伎俩,从那以后,他再没敢看过第二次,而总是有意无意地避免和瑞特一起行动。今天轮到自己头上了,难怪尊尼这么害怕。
尊尼躺在地上,任由恐惧在身体里茫然地扩张。他绷紧了每一块肌肉,等待暴风雨的来临。由于绷得太紧身体徽微有些发抖,犹如一个受伤的人,当一只手指接近他的伤口时会本能地颤抖起来一样。
“你这个混蛋!”随着这一声雷鸣,第一场暴风雨开始了,分不清路线与章法的拳头倾泻而下。
眼前的景物开始模糊,无数奇形怪状的声音垂死挣扎般敲打着尊尼脆弱的耳膜,很近很响,又很远很沉。一种从未感受过的异乎寻常的躁热像一股电流,慢慢穿越尊尼的每一个器官,整个身体热得要沸腾、要爆炸。尊尼觉得身体的各个部分正在松解融化,它们渐渐变轻变空,唯独一颗心还有些分量,在窒息的胸腔里慢慢飞升。
不,那不是心脏,那是尊尼的灵魂在升高,在穿越。尊尼执着地指挥自己的灵魂飞向天国,飞上九重天,但他感到胸膜间像压力锅一般胀闷,灵魂撞在坚实的胸腔壁上跌得粉身碎骨。一次一次,它撞得头破血流;一声一声,如一把重捶敲击着尊尼仅存的一点儿知觉。放荡不守规矩的灵魂在尊尼的身体里倍受煎熬,永远无法超脱。
“妈妈,救救我!”
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曾说过,人在最恐惧、最无助的时候,会弯曲成子宫中的蜷缩状态,并本能地想到母亲。反缚的双手使尊尼无法蜷曲,但他想到了母亲。
尊尼再次睁开双眼,眼前晃动的仍然是那张“慈祥”的面孔,瑞特那张“慈眉善同”的脸。是的,这是瑞特,只有瑞特才能在微笑的同时打出最凌厉的拳法,只有瑞特才能面无表情地、平静地使出各种杀手铜。尊尼清楚地记得瑞特在挖那个叛逆者的眼珠时,嘴角仍挂着一丝宁静的微笑。
“看你还往哪儿跑,臭小子!谁也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儿!”
随之而来的是一记呼啸而至的直拳。尊尼什么也听不见了,眼前只有一个冲过来又回去左右晃动的黑影,晃过来晃过去,晃过来晃过去……
“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几条高大粗长的影子在街区入口处摇来荡去,没有面孔的黑色幽灵,高高矮矮,参差错落,聚集了1875至1975年所有的万圣节怪物。
“臭小子!你跑不了!”
“你看他那样儿,像只小羊羔。喂,小羊乖乖,妈妈在这儿呢,别跑啊,快过来!哈哈哈!”
小尊尼惊恐得瞪大的眼睛,像两颗熟透了的大葡萄,马上就要掉出来似的。他仰起头,一点一点试探性地向后挪动着脚步。走在最前面的影子像黑丝绒帷幕一般沉重地压了下来,从头到脚,尊尼被黑影包围了。
“不!”
“哗啦啦!”
随着这声凄厉的叫喊,小尊尼在倒退的过程中,踩上了该死的、不知道哪个酒鬼半夜扔在路中央的啤酒罐。十一岁的尊尼闭上了双眼,他知道他会倒下来压扁那个该死的啤酒罐,而他也会像那罐子一样被揍扁。
黑暗的世界中,尊尼突然感到一股强劲的力量推了他一下,就像在38层高楼顶上准备自杀的人被拽回平台一样,重心忽地又落回了身体。
是幻觉吗?管他呢,先看个究竟再说。尊尼猛然睁开了眼。是的,自己并没有倒,稳稳当当地站在马路中央。尊尼转过头,左臂上一只已经开始发育,但尚未完全长成的手紧紧地抓着他。
不用抬头,尊尼也知道他是谁,只有他才有这样的手,只有这只手才能在他最需要的时候拉他一把。
“尊尼,回家去!”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尊尼抬起头。从小到大,他很少掉眼泪,摔伤了腿,甚至输掉了那场至关重要的棒球赛,他都没有哭过。但是现在,当他听到哥哥焦尼关切而焦急的声音时,他的眼泪禁不住掉了下来。朦胧中他看见了哥哥极力掩饰惊慌的眼神。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但他必须说。
“不是我,焦尼。我刚从杰克先生的零售店领了这个月的报酬出来,他们就一直跟着我。”
“我知道,亲爱的。快回家吧。他们要找的是你,不会对我怎么样的。回家去!”
“快走!”
焦尼的呵斥声中仍然透出些许柔情和关怀,但尊尼同时也明白他的威严,他转身向家中跑去。
“嗨,他跑,抓住他!”游戈的鬼影发现情况不对。焦尼从路边问了出来。
“你们要干什么,对付一个小孩子吗?”
“去你的,少管闲事!”
一个大个子猛地推开了焦尼。
“你们不能这样!”
焦尼跑到前面再次拦住了他的去路。
“臭小子,今天我就好好教训教训你这个爱管闲事的事儿妈!”
他们望着已经跑远的尊尼的背影,将所有的怒气都倾泄到焦尼身上。
黑暗中,焦尼的身影像一只沙袋,被推过来又打出去,一片拳脚相加的殴打声,一片肆虐的叫骂声,唯独没有焦尼的声音,一声求救、一丝哀嚎都没有。焦尼明白,如果他还手,如果他呼救必将招致更恶毒、更猛烈的拳脚。焦尼一声不响,焦尼将生命托付给了上帝。
远处一幢高楼的阴影里,尊尼躲在大楼的拐角处,亲眼目睹了眼前的这一幕。
每一拳每一脚都同样落在他的身上,重重地落在他的心上。尊尼眼中的泪慢慢被蒸干了,仇恨在胸中涌起。就在这一刻,尊尼忽然明白了,这个世界,这个万恶的世界,要躲是躲不开的。只有自己救自己!“记着点儿,臭小子,以后少管闲事!”
最后一个黑影猝然松开了拎着焦尼的一双大手。飘飘荡荡,焦尼像一片被风吹落的秋叶,轻轻地、没有重量般地瘫倒在街道上。
尊尼朝着哥哥飞跑过去,在几码远的地方,他停住了,这是焦尼?若不是刚才他亲眼目睹这一切,他绝不会相信这就是焦尼。那是一张辨不清五官的脸,甚至分不清四肢的位置,看起来就像是一团杂乱的、堆在一起的旧衣服。
尊尼轻轻地托起焦尼的头,一动不动地注视着那张变了形的脸,仿佛要把它刻在心上。“焦尼,不用怕。以后我会保护你!”
是那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改变了尊尼的人生轨迹,是焦尼那张辨不出人形的脸改写了尊尼的未来之路。从此以后,尊尼纠集了本街区的十几名少年和那些恶棍狂徒抗衡,在街头巷尾进行了一场又一场角逐和斗殴,在血的腥味里尊尼渐渐长大。后来,他们自觉力量单薄,便联合了其他几个街区的狂飙少年;再后来,自然而然地依附于成人的帮派组织。说白了,就是黑社会。尊尼参加组织的目的也由复仇而发生了质的变化。在人屋檐下,有时候不得不做些违心的事。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况且,在“战斗”中长大的尊尼,已经失去了谋生的手段,除了斗殴打架,他一无所长。为老大卖命,已经成了尊尼唯一可以生存的职业和手段。
尊尼有时也会为这种境况而苦恼,但是一想到焦尼,他的烦恼便都烟消云散了。
焦尼是好样的,他是父母心中的明星和荣耀。焦尼上了大学,有一份稳定里报酬颇丰的工作。他成了家,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儿子,焦尼的生活按部就班,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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