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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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机变- 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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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现在需要我。”小方像是在跟龙琪商量,“而且,她以后还将会失去很多,你比她坚强,是不是?” 
      “是吗?”她轻轻叹了口气,看着对面的花丛,沉默半天后问,“你看到那两朵花了吗?” 
      小方看到了,那是两朵菊花,一朵是紫的,一朵是黄的。开得丰盈滋润。 
      “它们有区别吗?”龙琪问。 
      小方仔细看了看,“没有。” 
      “其实人也是一样的。” 
      是的,人也是一样的,在皮肤以下。没有什么坚强与软弱之分。 
      其实,坚强不是个性,而是一种命运。当命运把痛苦砸在你身上,你只能挺挺胸,说:我很坚强。因为不坚强就得,毁灭。 
      小方听懂了龙琪的意思,她现在也需要他,她所承受的压力与痛苦并不比陆薇少。可是他的天平却倾向了陆薇。 
      理由只有一个,龙琪看上去比较强悍。 
      损有余以补不足,到底是人性的悲悯与关怀,还是人性的偏狭与短视? 
      小方看着龙琪,我是不是做错了? 
      龙琪摇了摇头,“你没有错,今天你要是不顾一切,那明天一切就会不顾你。” 
      ──佛家云因果。何为因果?你做的就是因,你受的就是果。若想得善果,就要行好事。何为行好事? 
      何为好事很难说,但光顾自己不管他人的事,绝不是好事。 
      小方明白,他听龙琪继续说。 
      她说:“说实在的,如果你现在抛下陆薇不管,我会对你很失望……” 
      刘雪花和杨小玉在大楼的7层远远看着那两个。 
      “好像谈得不错啊?”杨小玉对她的“成果”相当满意。 
      刘雪花却在摇头,她看不清龙琪的表情,她却能捕捉到那丝苍凉到极致的气息,她跟了她十几年了。 
      她哀叹,“人常说强者为王,可强者也会输,而且会输得一败涂地。” 
      杨小玉听得口气不对,“怎么啦?” 
      “大江东逝!!”刘雪花轻轻地,一唱三叹。 
      “别给我掉书袋。你不就高中是个高中生嘛,没毕业的。” 
      “唉,我有心情掉书袋吗?这是评弹里的一句唱词,出自哪一出,我给忘了。”刘雪花哀哀切切。 
      “听你的口气,我们输了?”杨小玉有点不相信。 
      “是的,”刘雪花点头,“如果老板会装可怜,哭哭啼啼,也许会好点。可她偏偏不会。” 
      “她不会,老虎眯起眼,也不叫媚眼如丝。”杨小玉眼中闪出一丝冷光,“我下去看看。” 
      “不。”刘雪花拦住她。 
      “你到底帮谁?”杨小玉这时就像一把刀。 
      刘雪花意味深长地:“如果小方跟陆薇结婚,我会很难过,替龙琪难过;但如果小方真的要跟龙琪在一起,我则会很失望。失望人性的凉薄。” 
      杨小玉无言了。 
      人有时会处在一种两难的境地。──想要马儿跑,又想要马儿不吃草。 
      “顺其自然吧!”刘雪花说。 
      “不,不行!”杨小玉沉默半天后摇头。这个时候她只能顾到龙琪的幸与不幸。别人,她管不了,也不想管。 
      刘雪花看着杨小玉的眼睛,“就在今天早上,你还跟我说,小方跟陆薇谈了7年的恋爱,如果他能把这一笔从他心上抹煞了,他这人还值得你为他费劲吗?”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小方马上就要结婚了。”杨小玉几乎是在嚷嚷。 
      “对,问题就出在这里,他为什么要结婚?突然之间?”刘雪花反问。 
      “为什么?” 
      “你说呢?你不是女人吗?” 
      女人! 
      这个词让杨小玉恍然大悟。 
      “陆薇给人强暴了。” 
      刘雪花听着脸别到一边,她是从那个年代、那个含蓄乖巧的年代过来的人,那时的她们梳着长长的麻花辫,素净的碎花连衣裙从不会短过膝盖,一说话就脸红,一见到陌生人就低下头…… 

      杨小玉看着刘雪花这副表情,突然笑了,带点幸灾乐祸的意思,“你害什么臊呀,又不是你被……” 
      话刚起了个头,刘雪花赶快截住,“行、行、行了,快打住!” 
      杨小玉却依然在笑,刘雪花则一脸尴尬,这就是代沟。 
      “这有什么呀!”年轻的一代大马金刀。 
      “总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吧。” 
      “不光彩?谁的不光彩的?应该是施暴者的耻辱与罪恶。你们的善恶观真成问题。纯粹是在助纣为虐!助长罪犯的嚣张气焰,打击受害者……”杨小玉说。 
      “行了,姑奶奶,别说了。越发不靠谱儿了。现在不是讨论道德观的时候。”刘雪花快哭出来了。 
      杨小玉果然不说话了。看着花园中的龙琪和小方。刘雪花也看着。 
      很久。 
      “现在想一想,我觉得小方实在是没理,不喜欢陆薇,干吗跟人家扯了7年。抗战也快胜利了。” 
      刘雪花叹了口气,“有些事,是身不由己的。” 
      “我不信。” 
      刘雪花想了想,“一见钟情,两情相悦,白头到老。这种感情是男人女人都渴望的。但爱情是一种命运,轮得到轮不到你,不由自己。所以,在没有遇到怦然心动的爱情时,就退而求其次,图个温饱婚姻,也是人之常情。” 

      这是她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对小方与陆薇之间感情的解释。 
      “是吗?听起来有点悲观。”杨小玉在思想。 
      “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来的。孩子,很少有人会因为找不到爱情就不结婚,在我们的国度,没有婚姻的人生是高难度的人生。不信,小玉你试试。不过最好不要试。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过了就没了。” 

      “让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试试,我就不结婚,我看谁能吃了我!” 
      刘雪花摇了摇头,年轻人就是身板儿壮,站着说话不腰疼。她语重心长地:“小玉,你有没有爱情,别人看不到,但你结不结婚,别人能看得到。” 
      “为什么要管别人看得到看不到?”杨小玉问。 
      “人活着就是给人看的。要不怎么说人生如戏!” 
      杨小玉不说话了。 
      “其实想想陆薇那孩子,也挺不幸。”刘雪花说。 
      “你这么觉得?”杨小玉突然眉毛一扬。 
      “你不觉得?” 
      杨小玉沉默了很久后,慢慢地说:“说实话,我很怀疑陆薇这件事的真实性。” 
      这真叫石破天惊,刘雪花耸然动容,“这……不可能吧?” 
      杨小玉冷笑,“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不可能的事。” 
      刘雪花表示反对,“没有一个女人会拿这种事来开玩笑。” 
      “这不是玩笑,准确地说,这是一场豪赌。” 
      “豪赌?” 
      “对。”杨小玉双眼如鹰,“是一场豪赌。彩头就是小方。” 
      上官想像着那个女人,她,既然跟着文室回家,登堂入室,那应该不会太差,不管怎么说,文室都是龙琪的丈夫,在他的心里,他要女人时一定会与龙琪作出暗暗的比较。尤其是两人关系恶劣,那就更得比。否则,他的面子怎么下得去、自尊心又怎么受得了? 

      可是一般的女人,又怎么能比得上龙琪?不说外表,仅一个能干就令人难忘项背。 
      噢……上官这时从心底慢慢地想起一件事,玛姬,红月亮的玛姬,她说陆薇跟着一个中年男子走了,现在回想起来,她对那男子的描述,怎么听都像是文室。 
      会是真的吗?其实没什么不可能。查案要跟小说家一样富有想像力。把一切不可能都要想像成可能的。而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不可能的。总之一句话──敢于怀疑一切。这是局长常常挂在嘴边的。 

      上官蓦地站起来,走到床前,拉起枕头,滑出两只发夹,仿景泰蓝的,古色古香。 
      她的脑袋顿时一片混乱。 
      那两只发夹是她买的。有次她跟小方去外地办案,完事路过一家饰品店,上官进去转了转,发现了这两个仿景泰蓝发夹,很喜欢,就买了下来。虽然她是短发,不能用,但女孩子私下里总免了发些小意儿。返回去的路上,她问方队给陆薇买了什么礼物,他愣了一下说没有。上官就把自己的发夹给了他。 

      “女孩子要哄的。小心她跑了,到时别后悔。”记得她当时这么说。 
      小方好像还迟疑了一下。上官又说:“白给你的,有便宜占还不拿。” 
      他收下了,仔细看了看,用专业口吻说:“有道划痕。” 
      上官拿过看看,果真是。她没顾得细挑。 
      她马上说:“老天作证,我可不是因为这个才送你。” 
      现在,有一道明显划痕的发夹就在上官手上。陆薇戴过。小方给她的东西她很珍惜。 
      难道,那个女人真的就是陆薇?上官的心别别直跳。 
      所以,方队要跟她突击结婚? 
      上官握着那两只发夹,掀开被褥,床单是雪白的,非常白,有被人压过的痕迹。通俗点说说,就是有人在上边躺过,末了起来就走,被子都没叠。更不要说整理打扫“战场”。如果某人曾在床上“有所作为”,那这一定就是第一现场。她大脑里这时一阵空白。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她办过不少的类似案件。思忖良久,她又返回沙发上坐下,渐渐地,红月亮的玛姬有句话浮上来──COCO和那个男人好像9点半以后走的…… 

      9点半!──晚上的9点半。 
      时间,不管做什么,都需要时间。 
      她跳起来,将床单枕套统统打包,回到队里直奔化验室。 
      “柳姐,求你,快一点把这个做出来。”她把头发、烟蒂、床单给了化验室的柳凡,一个经验丰富的任劳任怨的老大姐。 
      “活儿现在很多。” 
      “求你了。回头请你吃饭。” 
      “你的饭我可不敢吃,吃了以后就得听你的。”柳凡话是这么说,但还是该干吗干吗去了。 
      “你忙,我去一下,有消息打电话给我。谢谢柳姐。” 
      上官把车停在红月亮门口。封条还贴着。她想了一下,文室不开车,他有过,卖了,他不舍得花汽油钱,也嫌太招摇。所以,他若带陆薇回家,最有可能的就是打车走。 

      上官拦了一辆出租,再返回龙琪的别墅。 
      “师傅,您这一行挺辛苦。”她套近乎。 
      司机说:“哪行不辛苦。” 
      “您常跑这条线吗?” 
      “对,我们哥儿几个晚上常在这条街上蹲着,那些坐台的小姐出手很大方。” 
      “那从这儿到我去的地方,得多长时间?” 
      司机想一下,“要赶上高峰,得50多分钟,要是晚上或早晨,40分钟多点儿就到了。” 
      上官点点头,下车时看看表,果真的,用了42分半。──文室跟陆薇是11月1日晚上9点半以后走的,那会儿的路面应该不是很挤,也就是说10点12分左右他们回到了别墅。 

      当然,这个推测还不算准确,因为玛姬说的是“9点半以后”,这个“后”,到底是多少? 
      这个问题现在是最关键的。 
      “您下车吗?”司机见她迟迟不掏钱。 
      “不,您拉我回你们公司。” 
      噢?师傅纳闷了,但人家出钱他出车,听吩咐开就是了。 
      找到出租公司的领导,上官说了她要找的人,领导非常配合,警察问案,他觉得既新鲜又刺激,估计是每天坐办公室里缺乏意外的惊喜。逐大包大揽,“警官同志,您放心,没问题,半个小时内听好儿吧。” 

      这时上官的手机响了,是柳凡。 
      她证实,烟蒂上的指纹是龙琪的,跟上次那个礼品盒上的一样。头发的血型是一种罕见的RH阴性AB型。 
      “对了,你们警队的小方队长不就是这个血型吗?”柳凡说。 
      没错,小方就是这个血型,是陆薇告诉上官的。一次陆薇来找小方,小方不在,就跟上官聊了一会儿,说她跟小方有一次去黄山玩,她失足掉下山崖,急需输血,当地医院的血库里没有跟她血型相同的血,只有小方跟她血型相同,他给她输了整整500CC,输得脸都发白了。陆薇最后得意地说:“这就是缘分,要不,我跟他的血型怎么会一样?” 

      换句话,陆薇也是这个血型。 
      那,就证实了上官的推测是正确的。龙琪与陆薇的确在11月1日晚同时出现在那座别墅内。 
      “还有床单呢?”她问。 
      “床单是名牌,上面洒着一种香水,应该是一种国际知名品牌,具体是哪一种,我再查一下资料。这东西我接触的少。太贵了。” 
      “我不是问香水,我是问除了香水还有什么?” 
      “没有啊,什么也没有。我还奇怪呢,你拿个白床单来找我,看我很闲是吧?”柳凡那边怪上了。 
      “不会吧,真没有什么?” 
      “真没有啊,你想要什么?你也算是有经验的警察了,像血渍、精斑什么的你难道用眼还看不出来?你没看见那就是没有了。” 
      “那枕套呢?” 
      “枕套上倒是有……” 
      “有什么?”上官一颗心都快蹦出来了。 
      “头皮屑。” 
      “还有呢?” 
      “我想想,噢……没啦!”柳凡也顺便吊了一下上官的胃口。 
      上官合上电话。一颗心别别直跳,像擂鼓。── 一种很不好的感觉,浮出水面。 
      要找的人也找到了。那位胖胖的司机看了看上官给他的陆薇和文室的照片,“对,就这两人,这个月1号,我记得很清楚,因为女的很漂亮,那眼睛,真动人;那头发,真飘柔……不是我吹牛,我拉过那么多人,就没一个……”说到这儿,胖司机有点脸红,马上又说,“主要是那女的太漂亮男的太不怎么地,我觉得纳闷,就记住了。” 

      “那──他们还有什么异常的地方?我是说让你觉得奇怪的地方?” 
      “这个?”胖司机挠挠头,“对了,好像喝了点酒。这也不算奇怪啊,从那地方出来的,都是酒气醺天。” 
      “那你记得他们去哪儿了?” 
      “记得,去了昌盛小区,那是咱们市的富人区。忘不了。那儿房子顶漂亮。唉,我真不知道得拉多少活儿才能挣到那样一所房子,你说人家那有钱是怎么有钱的?” 
      “那你到达的时候,是几点?”上官看着对方的双下巴。 
      “这个……”胖司机又挠挠头,他的头发挺好,“应该是10点以后,具体的我记不清了。” 
      “再好好想想,仔细想。” 
      “对,”胖司机眼一亮,“我当时正在听广播,有一档《司机你好》,这个节目我们开出租的都喜欢听。可以提前知道哪儿堵车了,好绕道走。这个节目最后半小时是点歌,我特别喜欢听,我记得当时正在放苏小明的《军港之夜》,老歌,我当过海军,真喜欢这首歌。” 

      噢,上官点点头,“那他俩下车时,歌唱完了吗?” 
      “正唱完最后一句。我还庆幸自己好运气呢,能听个全活儿。你不知道我最喜欢苏小明,那年她到我们舰队慰问演出,来之前我激动得三天三夜没合眼,去之后,我又是三天三夜没合眼。人家那台风,那气质,那嗓音,真不知比现在的流行歌手好多少。我那天还在电视上见她来着,好像是去了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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