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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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机变-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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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内容上一样的。”焦志城说。 
      “既然一样,为什么不可以看呢?” 
      “其实,对我是没有区别的,但对你,区别就大了。” 
      “什么区别?” 
      “适可而止与得寸进尺。”焦志城不卑不亢。 
      上官脸红了,她的要求本来就是违反司法程序的。这时她发现,焦志城无论是个性还是能力,绝不次于龙言。龙琪的确是好眼力。 
      焦志城将遗嘱的副本递给上官,遗嘱是三年前立的,龙琪把她名下的所有财产全部留给她的丈夫文室。而她公司的股份则分成两份,其中60%归杨小玉,40%归龙欢。 

      杨小玉! 
      怎么会是──她? 
      她不过是个秘书兼保镖。 
      修改后的遗嘱基本没变,只是把给文室的那部分统统给了文室的家人。修改日期是在前天。上官合上文件,心里犹如云山雾罩。 
      彪哥十万火急地把小方“呼”到红月亮。 
      “什么事?老房子着火了?” 
      “着火我找消防局,比着火灾更严重。”彪哥直接把小方带到自己的小书房。 
      “哟,你还读书啊,真看不出。”小方一屁股坐在写字台前的一把椅子上,放眼观望这间小小的书房。嗯,布置的不错,书柜里全是古今中外的名著。角落里,还放着一台电脑。不过可惜,这些东西包括这间书房全放错了地方,因为一开门,就是灯红酒绿的斑斓世界,是醉生梦死的男男女女。小方笑了笑。 

      “你在嘲笑我,我知道。”彪哥看着小方,眼神因脆弱而生动,“但我想说,读书是我从小的梦想。我想当科学家,想跟爱迪生一样,发明创造,给全人类造福。但我父亲不该是酒鬼,母亲不该早早跟人跑了。我要吃饭,我只能自己去找食,一个12岁的孩子,只能去偷去抢,最后变坏。结果不是给人类造福而是造祸。我走上的是条不归路,我知道,这我从第一天开始就知道了,但如果我不走这条路,我会死得更快。我想活着,就只能这样活着。没有人天生就坏,没办法。真的没办法。省长家的女儿一定不会去作妓女作三陪,儿子不会去走私贩毒,他们犯不着。坏事只能由我们这些穷人来做。你说是吗?” 

      小方心里叹息,坏事又何尝是穷人做出来的?有些富贵中人作起强盗来比谁都狠。不过,他这时听出的是彪哥的弦外之音──他不想做线人了。做线人很危险,夹在黑白两道中间,左右逢源,稍有不慎,就万劫不复。 

      “你放心,我答应过你的,就今年,做完今年,你就自由了。” 
      彪哥点头,这个红月亮其实也是在小方的授意下开的,这种地方龙蛇混杂,很容易听到来自各方各面的消息。 
      “我也有了点积蓄,我想去读书。” 
      “可以。干什么都行,只要是合法的。” 
      “这次我给你提供一个很重要的情报,那我是不是可以被你提前‘释放’?”彪哥讨价还价。 
      “先看货。” 
      “保你物有所值。” 
      彪哥拿出一盒磁带,“验货吧,不过说好了,我提前释放。” 
      “一言为定。” 
      彪哥将磁带放进一个小收录机中,一阵沙沙声过后,是一男一女的声音。 
      女:“为什么选在这里?人来人往的。” 
      男:“晚上你一个走在大街上,小偷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你。白天在人群中,谁会在意你。” 
      女:“噢,也是。” 
      男:“这是第几次失手?” 
      女:“不是我军不英勇,是共军太厉害。” 
      男:“这次,老板要你先除掉龙琪。” 
      小方眼皮突然猛跳,为什么? 
      男:“龙琪是一个巨大的保护伞,乔烟眉在她的庇护下,我们将无所作为。另外,她的钱可以搭一座通天的梯子,那样,我们就全完了。” 
      女:“可是……她可是名人。” 
      男:“在一个杀手的眼里,只有死人!” 
      女:“这样说我就放心了。龙琪好办,本来她身边有个杨小玉,现在,杨小玉跟了乔烟眉,龙琪平日养尊处优,她走的地方又多,好下手。她总不会也是个杀人医生吧。” 

      男:“怪不得你老是失手,原来是眼光太差。” 
      女:“你什么意思?” 
      男:“龙琪还用得着杨小玉保护吗?10个杨小玉也不是她的对手。” 
      女:“不会吧。我不信她就那么文武全材?” 
      男:“她以前是做什么的你知道吗?她是草原上的一匹狼,恶狼。” 
      女:“真的假的?不过……好吧。不过你先给点‘营养’。” 
      男:“我给你的‘营养’还少吗?这次连燃气弹也用上了,我希望你别老是用这种激进的办法招人耳目,想点温柔的,动动脑子。有的人用舌头就能杀人,你飞机大炮都快用上了,连个小小的乔烟眉都对付不了。” 

      女:“乔烟眉我们都低估了她,现在想起来,她应该是很有两下,否则萍水相逢的乔大禹怎么会相信她。” 
      男:“别说这些没用的,那几个女人没一盏是省油的灯。” 
      女:“那几个?哪几个?不就龙琪她们三个吗?” 
      男:“还有一个上官文华。那次你们在高速路上偷袭乔烟眉,让市刑警队的上官文华察觉到了。” 
      女:“你是说警方会插手?那不行,我们也有我们的行规,绝不跟警方发生冲突,我们杀人为求财,搭上命可就不值了。” 
      男:“别急。警方算什么?说穿了,那帮人不过是看家护院的狗。军队和监狱是国家机器,他们只是一群工具。继续做,做完这一票,我包你后半生。” 
      女:“给你们做事,我还会有后半生?”接下来是一声冷笑。 
      男:“你知道就好。你没得选。我走了,这次待的时间有点长了。你再坐会儿。” 
      …… 
      “你从哪儿弄来的?”小方问。 
      “你只说值不值吧。” 
      “值!” 
      “那按刚才的协定,我们成交了?” 
      “告诉我,这是你从哪儿弄来的?是不是在红月亮的所有包间你都装了监控设备?”小方的脸色开始变得很难看。 
      “不这样你能得到这盒磁带吗?”彪哥强辩。 
      “这是犯法的。” 
      “你跟我说过,要想做成一件事,可以不讲手段。比如──用不道德的手段达到最高的道德标准。” 
      “你出息了。”小方盯着彪哥,他突然发觉他并不了解他。他以为他只是个混混,一个很有点气质的混混,可实际上,他身上藏着掖着的东西有很多。──人对人的不了解,始于忽略。小方意识到,自己从来也没有试着真正地去了解彪哥,对他而言,他只是他的一个线人,一个比较有用的线人。 

      “这么说,我们成交了。”彪哥突然之间就像换了个人,一扫平日的痞子味,气宇轩昂起来。人内在的精神作用是强大的。 
      小方看着他慢慢地说:“10分钟以前,我已经决定放你走了,可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因为我突然间意识到,你对我太有用了。” 
      彪哥吃惊地瞪着小方,显然,他这次的努力完全失败了。这就是中国人最普遍的悲哀,你要是没用,别人肯定看不起你;而你若是太有用,你的危险也将如影随形。──出头的椽子先烂。或者,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什么什么…… 

      彪哥本来是想表现一番自己的,可是他忘了一句话:人是不可以努力太过火的。这句话是老舍先生在他的名著《牛天赐传》中的一句话。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记住这句话,尤其是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人。 

      ──有一种后果叫适得其反! 
      “如果你要走,我也不拦你,但目前你对我很重要,因为我遇上了一个很难缠的案子。希望你能帮我。这次算我求你,我欠你一个人情。”小方娓娓道来。他知道怎么打动彪哥。软一手硬一手,打一拳头再给一块糖,这种把戏他玩得多了。不是他狡诈,而是他必须这么做。──对付被几千年文明浸润的中国人,心术城府比真情实意更管用。 

      “好吧!”彪哥答应了。对于他,更多的不是为小方的“真情”打动,而是大名鼎鼎的神探方队长肯向他低头说出一个“求”字,对于一个男人,这比什么都重要。 
      面子比什么都重要,这也是中国人的特性。 
      总之是各有各的算盘。而人与人的尔虞我诈,也就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一个轮回。 
      “我答应你,只做到年底,一定。”小方承诺。 
      彪哥苦笑。这世上哪有“一定”的事。他发觉,不光是黑道是条不归路,连做线人也是不归路。其实,这世上哪条路是可以让你回头的?我们每个人走的,都是一条不归路。从生到死。从白天到黑夜。 


        第五章 


      作者: 金英 (公共作品) 

      从红月亮出来,小方去一个小饭店吃了碗面,快到局里时,看见龙欢一个人在大门口左顾右盼。小方的怒火一下就蹿了上来,他停好车,杀气腾腾地叉着腰,俯视着这个骗死人不偿命的小家伙。 

      “你好呀!” 
      龙欢居然一点也不内疚,反而嬉皮笑脸地说:“哟,还怪我呢,你应该感谢我给你制造的机会,怎么样,现在连我妈的车你都开上了。你还真有两手。” 
      小方想起自己提着花篮给龙琪祝贺生日时的那付窘相,气不打一处来,他揪住龙欢的耳朵把他拎东西一样提起来,“我还有好几手呢!说,你妈今天生日吗?” 
      “哎呀,我可是一片好心,就说现在吧,我苦苦等了你一个小时,简直望穿秋水,怎么就这待遇!” 
      “这待遇不错了。”小方一直把龙欢拎到刑队,叫来两个棒小伙子让看着他。“给我好好看着这家伙。” 
      “哟,这么小就犯事儿啦,说说看,属黄、赌、毒里的哪一出啊。”一个小伙子摸了一把龙欢的头,“长得不错,一副小白脸的胎子,说,骗了几个良家小姑娘。” 
      另一个小伙子拿出手铐晃了晃,“我们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们干吗呢?”龙欢尖叫,“我可告诉你们,我是未成年人,国务院现在正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你们要当心。” 
      “哟嗬,还懂得不少呢。”拿手铐的小伙子乐了。 
      小方说:“你算是说对了,别看他小,脑袋瓜子可不简单,说起话来满嘴的飞机大炮,你们小心着点,别不留神让他给煽晕了。” 
      “喂,你诽谤他人名誉,外带非法拘禁未成年人,你知法犯法。”龙欢冲着小方喊。 
      “喊吧你就,等我忙完了再修理你。”小方说着进了办公室。上官已经在等他了。 
      “很顺利。”上官汇报了她查到的情况。最后说,“我觉得焦志城好像比龙言还要厉害。” 
      小方摇头,“龙琪是焦志城的客户,龙言则是龙琪的弟弟。焦志城可谓是例行公事事不关己,龙言则是姐弟连心感同身受,这就叫有求则苦,无欲则刚。所以龙言乖乖就范,焦志城则能不卑不亢。” 

      上官看着这位年轻的队长,这家伙真是个人精,他比自己也大不了几岁。 
      “给我倒杯水来。”小方命令。上官乖乖地去了,在以前,她多少还有点不乐意,她倒不是不服领导,只因为她是个强烈的女权主义者,打心眼儿拒绝被男人吆三喝四。小方没理会她的这点心思,坐在椅子上,拿一张报纸扇着。他不是热,是心焦。 

      他走访过李秀娟后,曾一度以为找到了龙琪杀人的动机──文欢! 
      文欢死在文室的手里,虽然只是个意外,但对于一个爱子心切的母亲来说,则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切肤之痛会越来越浓,那种恨也就越来越强烈。所以龙琪完全有理由恨文室并找个机会除掉他。 

      但是,从这份遗嘱的内容上看,则可以排除这种可能性。龙琪既然把巨额财产留给文室,那就证明她并不怎么恨文室,没有了恨的因子,她也就不会下手。──这个动机不成立! 

      那杨小玉呢? 
      她在遗嘱中居然成了主角。龙琪将公司60%的股权留给她,而龙欢只有40%。如果遗嘱一旦生效,杨小玉就有绝对的控股权,从而无可争议地成为龙琪集团公司的新总裁。 

      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杨小玉真的是个同性恋?昨天龙琪为救他撞死人时,她可以说是不顾一切地挺身而出为龙琪顶罪。他当时产生了一刹那的奇异感觉,觉得她俩的关系就像是林青霞演的那个《东方不败之风云再起》里的东方不败与雪千寻。东方不败叫雪千寻是“雪妾”,她是她的“妾”。那杨小玉之于龙琪呢? 

      龙琪是个十足的女强人,作风强悍,跟丈夫的关系相当恶劣,杨小玉美丽又能干,两人又是朝夕相处。 
      莫非她们之间…… 
      不会!绝对不会! 
      小方蓦地站了起来,他被自己的想法吓坏了,他想要摆脱这个念头。他双手支住桌子,好一会儿,端起上官放在他手边的那杯水,水已经凉了,他手一扬,将杯中的水全洒在自己脑门上。 

      “怎么啦?”上官吃了一惊,看着小方的脸色,忙拿出自己的毛巾。 
      小方摇了摇手,“你先出去。” 
      上官走了,小方一个人静静地坐着。 
      他顺着刚才的思路──龙琪杨小玉她俩如果真的“那个”,那杨小玉就极有可能是凶手,因为她跟文室是情敌。对于女人,情敌比任何敌人都值得痛恨,那种恨,是欲致死地而后快的恨,是深入骨髓无法化解的恨,是一生一世的恨。女人,有时甚至会忘了自己的情人,但永远也忘不了自己的情敌。 

      仅这个理由,杨小玉就有可能杀了文室。 
      但真相确实是这样的吗? 
      小方摇头,这个剧情加在龙琪身上,显得有点太香艳也太招摇,这似乎不像是她的作风。如果她有同性恋的倾向,乔烟眉似乎比杨小玉更适合她。杨小玉少了一分入骨的女人味,乔烟眉却是女人中的女人,就连她骂人的时候,也是风情万种我见犹怜。 

      龙琪呢? 
      小方想起他给龙琪包手指时,她的脸腾地给红了,那是一个女人面对男人时的一种天然的回应,一个可以假哭假笑,但无法假装脸红。这就说明她内心存着十分的温柔,只是外表看上去很冷漠,有一天若是冰山融化,那会是什么样子? 

      想到这里,小方突然照自己脸上抽了个小嘴巴子,想什么呢我! 
      他站起来,不愿再想下去了,但凭他一个刑警队长的直觉,这个案子绝没有这么简单,一定有一个巨大的故事情节潜伏着。而现在,他得见见龙欢去了,这小家伙不会无缘无故地出现公安局的门口的。 

      “你去哪儿?”上官一直候在门口。 
      “你下午没事了吗?”小方问,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突然问了上官一个奇怪的问题,“你认为龙琪是个好母亲吗?” 
      上官想都没想一口断定,“她是个好母亲。” 
      “就这么肯定?何以见得?” 
      “很简单,因为她有钱。” 
      “有钱就够了吗?”小方就纳闷。现在的女人一开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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