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绝色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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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绝色风流- 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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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项王军目前的实力来看,就算放到七国之乱的战国时代,亦可成为一方小诸候。    
  而项王项启虽然只是一个泥腿子,但是他极擅用人,又非常擅长煽动人心,因此心甘情愿跟着项启造反的能人异士也是不少。有精通兵法的隐士,也有极擅练兵的教习,甚至连精通内政、善理财务的人才都有,也不知项启是从哪里找出来的。总之,在那些人才的帮助下,项启将项王军打理得井井有条,战斗力日渐上升,已经渐有可与大秦正规军一较长短的势头。    
  当然,比起北疆常年与胡虏交战的铁军来,项王军还只能算是一个刚学会怎样握剑的孩子。只不过,大秦帝国中,除了北疆的铁军,就只有东海的水军战力最强。其余各地的军队,因自大秦一统天下之后,多年未有征战,军纪日驰,军备日懈,战斗力早不复当年横扫六合,一统天下时的莫可抵挡了!    
  所以,岭南大营被破之后,其余大小诸城的秦军,根本无力抵挡项王军的人海战术。甚至还有几个小县城,被项王军大兵压境,还没开打就出门投降了。    
  项王军势力日益增大,义军将士也渐渐生出懈怠自大的情绪。尤其是目前已经成为项王军大后方的岭南府,这种情绪更加严重。    
  农民起义最大的局限就是其眼光与思维不怎样开阔,导致贫民出身的义军战士很容易被眼前的局势所迷惑。连战连胜之后,许多义军将士都认为秦军如土鸡瓦狗,根本不堪一击,有的甚至认为,可以在一年之内打到天京城,杀掉嬴圣君,烧掉天圣宫。    
  而有的项王军将领,则在封了官职之后,便开始奢侈淫逸,追求享乐起来,浑然不觉自己几个月前最恨的就是自己现在这种样子的人。    
  仇富,但是自己一定要富,富起来后可能还会比以前自己杀掉的那些富人更加可恶,这就是许多人共有的心态了。    
  劫富济贫,也只是这种心态的一种表现。    
  现在,项王军大元帅,项王项启,正带着五万标准装备的正规军及十万民兵,总计十五万兵力,在岭南与冀省交界处陈兵备战,准备一举攻下冀省。而岭南尚未落入项王军掌握之中的几个中小城市,则由留守岭南的义军正规军及民兵负责。    
  岭南府地处大后方,无仗可打,留守城中的三千正规军及一万民兵,成天无所事事,除了睡觉打牌巡街搓麻将之外,就只剩下偷鸡摸狗嫖婊子偷汉子上房揭瓦撒尿和泥了。    
  连城门前的守卫都在睡觉,其军情之懈怠便可见一斑。    
  现在,岭南府城前两个义军士兵正坐在护城河旁边,一边洗着脚丫子,一边聊着天。    
  年纪稍长一点的军汉唾沫横飞地说道:“你知道吗?那天晚上老子嫖的那个婊子,那可真叫一个爽啊!娘的,那股子清纯可人劲儿,真他妈爽到老子骨头缝里去了!娘的,一边干她还一边哭,那哭声啊,叫声啊,让老子火气一次比一次大,结果愣是干了七回,她都昏过去了老子才收兵。那还不算什么,你知道那婊子是谁吗?”    
  年轻一点,看上去还才十三四岁,小娃娃一般的军娃一脸痴呆地问:“是谁?”    
  那年长军汉一脸兴奋地道:“操他娘的,那婊子竟然是岭南府前城守大人的小女儿!妈的,标准的千金小姐啊!以前咱们可是不敢拿正眼瞧她啊!前城守大人给咱们砍了之后,他一家老小,男的全部砍头,女的全部卖入妓寨,谁能想得到,现在咱也可以想上就上了!娘的,所以说,造反就是好哇!这千金大小姐咱都可以随便上了,以后攻下了天京城,那皇帝老儿的后宫嫔妃,咱还不是可以五钱银子就干一回?”    
  那军娃吞了口唾沫,有些艰涩地道:“可是……城守大人的小女儿,人挺好的,我以前做叫化子的时候,她经常施舍。逢初一十五,还有白面馒头和小米粥派……”    
  那年长军汉不屑地道:“这叫做收买人心,知道不?就你们这些不懂事的小娃娃才记着他们的好。你可别忘了,要是没有那些吸血蚂蟥,吸咱们穷人的血肉,你用得着去做叫花子?要不是吸光了咱们的血汗,那城守小姐有钱施舍给你?有钱派给你白面馒头和小米粥?”    
  军娃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满脸犹豫地说:“这么说,城守小姐她那是吸了我们的血肉,然后又用我们的血肉来收买人心?”    
  那年长军汉笃定地点了点头:“对,就是这么说的。富人呐,全都是些为富不仁的家伙。若没有剥削咱们的血汗,他们凭什么赚到那么多钱?凭什么有钱显摆,有钱施舍?”    
  军娃愣愣地说:“难道富人就没一个好人?”    
  “没有!”年长军汉斩钉截铁地说:“要真有好人,咱们还造反干嘛?”    
  军娃仔细想了想,但是他那不怎么灵光的脑袋还真是没办法想通这其中的道理。犹豫了一阵,说道:“我从五岁开始当叫花子,从来都是别人给我钱和吃的,我还真没让别人从我手里搜刮到什么东西。我造反,也是看大伙儿都反了,跟着混口饭吃,倒也没想过那么多。对了,大哥,你为什么要反?”    
  年长军汉想了想,道:“我家里的田被地主霸占了,一家老小全饿死了。最可怜的是我那才十四岁的女儿,饿死之前,竟然还给……”说着,他的声音竟然哽咽起来,眼睛红得像充血,又像是要喷出火来一般:“竟然还让地主家的恶霸儿子给糟蹋了!娘的,所以老子要反,老子要杀光那些恶霸,抢光他们的钱,抢光他们的田,吃光他们的粮食,搞死他们家的女人!”    
  军娃点了点头,似带着点惆怅的意味,轻轻哦了一声,不再说话。    
  那年长军汉很快就调整了情绪,又满脸兴奋地大说起来:“好了,别说不开心的事情了!老子再给你讲讲那城守小姐。你是不知道……”    
  两个义军士兵都不知道,有一男一女,在他们身后站了老大一阵子。    
  其中那男的手里还提着一把大得惊人的无鞘长刀,刀本来已经举了起来,但是最终却无声无息地放了下来。    
  如果那男的想要杀死两个义军士兵的话,两人根本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是怎样死的。但是现在,这一男一女很显然是要放过他们了。    
  这一男一女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是何时来的,两人就像像两只幽灵一般,来得突然,也去得突然。当两人悄无声息地自那两名义军士兵身后离开,从城门进了岭南府之后,城上城下的守卫竟无一人发现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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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兄弟 第二节~    
  两人在岭南府的大街上缓步着,午后的烈日竟然无法将两人身上逼出半滴汗水。    
  那男人身高足有九尺,虎背熊腰,气度沉稳如山,目光如闪电,顾盼间瞳中似有雷霆闪动。而他那把刀也大得夸张,根本无法挂在腰间,只能扛于肩头。    
  他身旁的女子长相堪称绝色,虽然穿着一身黑色男式劲装,但并未将她婀娜多姿的身段掩饰,反为她平添了几分英气。她的身高在女子中也算很高了,可是因那男子实在过于高大,所以她也只及他的胸膛。    
  ‘唉,昔日我也曾来过一趟岭南府,那时岭南府富庶安宁,街市繁荣,可如今兵祸一起,却变得如此萧条。虽未致于十室九空,但十室空了七八,却是有的。‘那雄壮男子边四下打量着,边不无感慨地叹道。    
  那女子点了点头,道:‘当年七国乱世,最苦的就是那些百姓。可是如今百姓自己作乱,却不知苦的是谁。‘    
  那男子道:‘苦的应该还是百姓吧!百姓作反,也是逼不得已。要是有一口饱饭吃,有一身暖衣穿,谁还会作反?‘    
  那女子道:‘所以刚才你才没杀那个兵痞?‘    
  那男子苦笑,‘兵痞?他哪里是兵痞了,只不过是个被仇恨扭曲了人格,不分是非善恶的可怜人。这样的人,可以成为最勇猛的士卒,也可成为最可怕的强盗。但是他变成那样,错却不在他身上。‘    
  那女子追问道:‘那末,岭南府前城守的女儿就有罪了么?凭什么让她那样受人糟蹋?就算岭南城守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可是祸不及妻儿,老子犯下的罪,凭什么要儿女来偿还?‘    
  那男子摇头道:‘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存此想法的人不在少数,甚至绝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跟那些被欺压得起兵作反的百姓,是没办法讲道理的。要经束这一切,只有尽快结束战乱。‘    
  那女子道:‘可是现在的战乱不是当权者之间争夺帝位的战争,与七国之战大不相同。现在的战争,是一方为了生存,而另一方为了继续维持其统治而进行的,其结局必须是一方将另一方灭亡,中间没有任何和缓的余地。‘    
  那男子点了点头:‘说的对。大秦帝国和作反的叛军,必须有一方灭亡。但是现在这场战争已经开始变得说不清谁对谁错了,我已无法判断,究竟哪种做法是正确的。但是无论如何,魔门都不该掺合进这场战争中来。有了魔门兴风作浪,战争只怕会持续得更久,百姓便会更受战乱之苦!‘    
  那女子道:‘雷哥,我相信你。无论你的选择是什么,我都支持你。‘    
  那男子呵呵一笑,道:‘玲珑,你爹是当朝太傅,若我选择与朝廷作对,岂不就是跟你爹作对?你怎能为了我反对你爹?‘    
  那女子笑道:‘嫁夫从夫,我已是你秦家的媳妇,自然要一切随你。更何况,就算你将来真与朝廷作对,我爹一介文臣,是不会上阵打仗的,而你是冲锋陷阵的猛将,又怎会跟他碰面?至多将来在谈判桌上争辩几句罢了!‘    
  那男子哈哈大笑起来:‘说的没错!我秦雷,向来最讨厌掺合那些勾心斗角的政争。我若作反,怕是连谈判桌都不会上的,只会带着兵拼命冲锋就是了!‘    
  这一男一女,正是狂雷刀神秦雷及华玲珑。    
  两人本来都是参军平叛来的,可是他们所在的那支平叛军队,只与叛军交战一阵,便大败亏输,全军覆没。雷刀神与华玲珑见叛军势大,非数人之力所能抗衡,便混在乱军之中,离开了战阵。    
  雷刀神如今已达‘霸道‘中所谓‘霸杀道‘的境界。他现在的境界,杀气外放之下,等闲高手根本不可能近他的身,便会给他的杀气逼死,与三少吓死人不赔命的修罗魔瞳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乱军之中,雷刀神若全力施展的话,凭霸刀一往无前,有死无生的气势,斩杀数千人都不是难事。可是那次叛军足有三万,是以雷刀神也没办法硬拼,只能逃走。    
  若说百万军中来去自如当然是夸张了一点,可是十万、二十万军中,保证自身安全无恙,来去自如,雷刀神还是能做到的。三万人的叛军,即使带着功力远不及他的华玲珑,逃出来也是很轻松的。    
  两人自乱军中脱困之后,也没急着回逍遥山庄,而是在岭南一带查探魔门踪迹,看是否有魔门中人参与到叛乱中来。    
  体查民情之下,雷刀神渐渐感到自己开始分不清是非黑白。造反明明是十恶不赦的重罪,可是雷刀神也知道许多达官贵人为官不清,为富不仁,百姓的确是被逼得走投无路。    
  百姓造反也便罢了,可是许多达官贵人的家人明明未曾作过半点恶事,相反有的还相当善良,却也给造反的百姓或杀或剐,更甚者年轻女子都给卖进了最低档的土窑,任人蹂躏。    
  这其中的曲直谁能分辨得清?    
  无奈之下,不喜欢,甚至很讨厌动脑筋的雷刀神决定不去分辨。    
  乱世之中,活下去就是唯一的真理,掌握绝对力量就是活命的本钱。老百姓不想死,所以他们要造反。当权者欺压过他们,所以他们要报复。    
  跟失去了理智的人讲道理是比失去理智更蠢的事情,雷刀神以一己之力如何力挽狂澜?只得暗中诛除魔门中人,尽量不让魔门那些心念不正之人掺合起来掀风鼓浪。    
  秦雷查到岭南府现任城守,义军的一员干将,号称‘血刀无痕‘的陆飞凌有魔门背景,于是便与华玲珑来到这岭南府中,想弄清实情之后,再酌情处理。    
  义军本就已经够乱了,再让魔门中人混进来,把他们往歪路上引,那这些义军到最后岂不是变得比恶鬼还要过份,还要可怕?    
  秦雷与华玲珑在岭南府城内行走着,不时穿街越巷,所去的方向却不是城守府。    
  逍遥山庄产业遍布江南,在岭南府自然也是有的。岭南原是宋家的地盘,逍遥山庄的产业渗透不多,在整个岭南也就两处而已,岭南府中正好有一处。    
  城东的王麻子烧饼铺,表现上看起来,那只是一个烧饼铺,可是实际上,却是逍遥山庄在岭南府的唯一产业。当然,这所谓的‘产业‘自不是用来赚钱的了,一间烧饼铺从年头干到年尾,赚的钱恐怕还不够三少爷一杯酒钱吧!    
  烧饼铺的老板王麻子,是逍遥山庄‘江湖谣言‘情报组织的一员干净。偌大个岭南府,所有的情报收集工作,都只有他一人来做,可见此人还是足够精明干练的。    
  义军攻破岭南府时,王麻子关了铺子,右手持擀面杖,左手拿切面刀,吼了两嗓子:‘打倒土豪分田地!‘便立刻被划归为劳苦大众一类,免了铺毁人亡的惨遇。    
  现在雷刀神要找的,正是王麻子。    
  ※ ※ ※ ※    
  天京城,菜市场大街边上的臭水沟旁,三少爷摊成大字,呼呼大睡着。    
  一只精巧的靴子踏上了三少的左脸,然后一柄袖剑从那靴子的主人袖中滑了出来,落到她柔若无骨的纤纤玉手上,十根指甲上用紫色绘着的十朵精致的紫荆花,在阳光下散发着妖异的光芒。    
  她握着袖剑,用剑背在三少右边脸蛋上轻轻拍了一下,然后冰冷的剑锋慢慢地移到了三少的脖子上。    
  在她做这些时,她身旁的英伟男子一言不发,背着双手,看着她和三少。    
  那英伟男子身长八尺,穿一身天蓝色长袍,腰系紫色腰带,腰带上还挂着块紫金色的腰牌。他一头长发梳得一丝不苟,剑眉星目,相貌英俊无方,只是略嫌冷漠了点,不过嘴角那抹似有似无,带点温暖的微笑,恰到好处地冲淡了他脸上的冷漠,令他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的舒适,但也非常的平凡。    
  平凡到就像一滴水,如果融入了人群这大洋中,任何人都无法一眼将他找出来。    
  少女袖剑冰冷的锋刃贴在三少脖子上,而熟睡中的三少却恍若未觉。    
  以三少这等境界的高手,即使已经烂醉如泥,任何人都无法趁他熟睡将兵器架到他脖子上。他这等高手,对危险已经有了一种本能的反应,甚至可能当危险的气息离他还有数十丈时便会为他发觉。    
  现在少女不仅踏上了他的脸,还将剑架到了他脖子上,他却没有丝毫反应,继续睡他的大觉,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这少女根本就不会给三少造成任何危险。    
  眼见三少玉足踏脸,兵刃加身仍不给点反应,少女不由又气又急,娇叱道:‘小贼,还睡什么睡?赶快睁开你的狗眼好好看看是谁来了!‘    
  听到这把声音,三少那因感到没有任何危险,而继续陷入沉睡迷糊中的意识,突然如同被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顿时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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