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胡米是一座大城市吗?”
“住有25万人。”
“我们不得不或多或少借助于那座发射台,然后至少要躲藏8天,会惊动萨尔夫的……把握性不大。”
他点了点头。
我将最后一袋野菜搬出帐篷,然后说:“要是那天晚上在米西洛瑞时我呼叫飞船——你叫我呼叫的那天晚上,我被逮捕的那天晚上……但当时我的发报机在奥布梭手里,我想现在仍在他手里。”
“他会使用吗?”
“不会。即使他胡乱摆弄,也不可能撞上运气。它的联动装置太复杂了,要是我使用就好了!”
“要是早知道那天他们的把戏结束就好了。”他说着莞尔一笑。他不是吃后悔药的人。
“我想你早就知道了,但我当时不相信你。”
雪橇装好后,他坚持主张这一天剩下的时间我们什么都别做,养精蓄锐。
他躺在帐篷里,在小笔记本上用卡尔海德小字垂直草书疾写。这一个月来他没能天天记日记,因此心里很不了然。他记日记相当认真,我想这既是对他的家族即艾斯特大家族的一种责任,也是心系家族的一根纽带。然而这是后来我才了解到的,当时我并不知道他写的什么。
他迷糊糊地望着我说:“要是去年我知道你的船就好了……为什么他们只送你一个人到这颗星球上来呢?”
“到一颗星球去的第一位特使总是只身前往的。一个外星人是一种稀奇,两个外星人就是一种侵略了。”
“那么第一位特使的生命是无足轻重的。”
“不对,艾克曼真的不轻视任何人的生命。正因为如此,才宁愿让一个人奔赴危险,以免两人或二十人都担生命危险。不管怎么说,是我主动要求干这差事的。”
“危险之中自有荣誉在。”他显然说了句谚语,接着又温和地添了一句,“我们到达卡尔海德时,也就是载誉而归了……”
他伏案疾书,神情专注,耐心得简直近乎于固执了。当时我从高高地站在脚手架上,给石缝抹灰浆的那个疯国王身上看到的就是这种执著。
翌日黎明时分,没有风,我们足蹬雪鞋,冒着雪花出发了。山上铺着积雪,柔软、光洁,从未被践踏。雪橇载得满满的,埃斯文估计要拉的总重量超过300磅。尽管雪橇像一只设计精巧的小艇,使用轻便,但在蓬松的雪地里拖起来却举步维艰。雪整天下个不停。我们停下来两次吃点东西。山野茫茫,无边无际,万籁俱寂。我们走呀走,不知不觉到了黄昏,便在一座山谷露营。根据雪橇上的里程计,我们走了差不多15英里。
先前我对埃斯文的信任与其说出于内心,还不如说带几分勉强,但现在我完全信服了。70天后我们就会到达卡尔海德。
“以前你这样旅行过吗?”我问他。
“是指坐雪橇吗?经常。”
“长途跋涉吗?”
“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我在克姆冰川上走了好几百英里路程。”
“去干什么呢?”
“猎奇,探险。”他迟疑了一下,淡淡一笑说,“拓展复杂、奥妙的智慧生命领域。”他援引我曾引用过的一句艾克曼智慧小语。
“哈,你在自觉地拓展生命固有的演化范围,拓展的一种显示就是探索。”我俩坐在温暖的帐篷里,一面喝着热气腾腾的咖啡,一面闲谈着,等待野菜粥煮开。
“说得对,”他说,“我们一行六人,都是年轻小伙子。我和我兄弟来自埃斯特,还有四个朋友来自斯托克。旅行没有特定目的。我们想亲眼见一见特瑞曼德尔,那是一座高山,巍然耸立在冰川之上。从陆地上见到它的人不多。”
稀粥煮好了,它不同于普利芬农场的粮稀粥,味道颇像地球上的烤板栗,滚烫喷香。我吃得浑身暖融融的,心里乐滋滋的,说道:“埃斯文,我在格辛吃到的美味佳肴总是同你一块享受到的。”
“可不是在米西洛瑞那次宴会上。”
“是呀,不是……你讨厌奥格雷纳,是吗?”
“懂得烹调的奥格塔人寥寥无几。讨厌奥格雷纳吗?不,我怎么会呢?一个人怎么会讨厌一个国家,或者热爱一个国家呢?蒂帕倒爱说教,我不会玩弄这种伎俩。热爱自己的国家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仇恨别的国家吗?这并不好,这只是一种自恋吗?自恋没有什么不好,但不能让其成为一种伦理道德,一种原则……”
然而,他又谨慎地补充道:“不厌恶坏政府的人是傻瓜。世界上果真有好政府的话,那么替它服务一定是一种巨大的快乐。”
在这点上我们彼此的心灵相通了。“我多少知道一点这种快乐。”我说。
“是呀,我也这样判断的。”
我用热水洗干净饭碗,将残渣倒出帐篷带阀活动门外。外面一片漆黑,从阀门泄出朦胧的椭圆形光柱,依稀可见雪花纷飞。我们又密封在干燥、温馨的帐篷里,铺开睡袋。埃斯文大概说了句“艾先生,把碗递给我”之类的话,我逗趣道:“穿越戈布宁冰川期间我将成为‘先生’吗?”
他抬起头来笑着说:“我不知道怎样称呼你。”
“我名叫金利。”
“我知道,你叫我家名。”
“我也不知道怎样称呼你。”
“叫我哈尔斯吧。”
“那么叫我艾——谁直呼你的教名呢?”
“同族的兄弟们,或者朋友们。”他说道,而且说得远不可及,在一座八英尺宽的帐篷里离我有两英尺远。我无言以对,便钻进皮毛睡袋里。“晚安,艾。”外星人说,另一外星人也说:“晚安,哈尔斯。”
一个朋友。在一个朋友随月亮阴阳圆缺可能成为恋人的星球上,朋友究竟是什么呢?深锁在自己的雄性里的我,肯定不是朋友:不是瑟尔瑞姆·哈尔斯的朋友,不是他那个种族中任何人的朋友。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无论是既非男人又非女人的人还是阴阳人,无论是在魔手的点化下呈周期,随月亮圆缺而变性的人,还是在摇篮里就被偷梁换柱,变性的人,他们都不是我的骨肉同胞,不是我的朋友,我们之间没有爱可言。
我们睡了。我醒来一次,听见雪密集地落在帐篷上,发出轻柔的滴嗒声。
埃斯文天一亮就起床做早餐了。太阳升起来了,给山谷边缘灌木丛顶上镀上一层金辉,我们装好雪橇,出发了,埃斯文在前面拉,我在后面推。雪开始在雪橇上面结一层硬壳,每到开阔的斜坡,我们就跑步疾行。那天,我们先是绕森林边缘而行,然后进入了森林,那座森林与普利芬农场毗邻,长满了矮小、茂密、弯弯曲曲的梭树,树上挂满了冰凌。我们不敢走通往北方的干道,但有时候借助伐木路辨别方向,林中没有倒伏的树木,也没有低矮的灌木丛,我们一路顺风。到达塔润帕斯后,沟壑与陡峭的山脊也少了。到了傍晚,雪橇里程计显示当天的行程为20英里,我们却没有前一夜疲倦。
我们用了三天时间穿过塔润帕斯森林。
最后一天,埃斯文早早地停下来,搭帐篷露营,以便设陷阱捕获帕斯瑞兽。那是冬季星上一种小型陆地动物,大小同狐狸差不多,卵生,食草为生,皮毛光滑润泽,呈灰色或白色。埃斯文捕猎是为了取肉,帕斯瑞兽的肉可以食用。当时帕斯瑞兽正在大量往南迁移,由于它们奔跑轻捷,又喜孤独,因此一路上我们仅看见两三只,但梭树森林里的每一块空地积雪里都星星点点地布满了无数这种动物足印。
埃斯文设下陷阱才一二个小时就满载而归。他捕获了六只帕斯瑞兽,洗净剥皮,把一些肉挂起来冻干,炖了一些肉用作晚餐美味。
格辛人不善于打猎,因为没有什么可打的——除了水产丰富的海产外,那儿没有大型草食动物,因而也没有大型肉食动物。格辛人主要从事垂钓与种植,我从未见过一个格辛人手上沾有血迹。
埃斯文递过一张皮让我摸,皮毛又厚又柔软,手摸上去几乎没有感觉。我们的睡衣、皮大衣和风帽全都是用这种皮毛做内衬,保暖功能无与伦比,而且十分美观。
“炖来吃,”我说,“太可惜了。”
埃斯文冷冷地瞪了我一眼说道:“我们需要蛋白质营养。”说着他就将皮毛扔掉。
埃斯文是对的,通常他都是对的。一只帕斯瑞兽有一二磅肉可吃,那天晚上我吃完了我那一半炖肉。第二天清晨,我们开始爬山时,我推起雪橇来力气陡涨了一倍。
那天我们开始翻山越岭。此时,天气陡变,温度升至冰冻点以上,淫雨霏霏。这时我才明白,为什么在冬天气温上升时格辛人就抱怨,气温下降时他们反倒欢呼。下雨对城里人来说,只是不方便而已,但对旅行者来说,却是一种灾难。整个上午我们都在拉雪橇爬山本森山脉侧面,脚下是深陷、冰冷的雨雪稀泥。到了下午,斜坡上的积雪大都融化了,雪水成河,泥浆与石砾地绵延数英里。雪橇本来是带轮子的车,现在没有了轮子,简直是举步维艰,它不是陷在稀泥里,就是翻转过去。黑夜已经降临,我们还没有找到一个悬岩下干燥的地方或一座洞穴,以便搭帐篷过夜。埃斯文说过,我们这种帐篷只要里面保持干燥,那么在任何天气下我们都可以舒舒服服地睡在里面。“如果你弄不干睡袋,夜间你就会散失太多的体温,我们的给养短缺,不允许那样。不能指望阳光把东西晒干,所以我们千万不能打湿东西。”
然而,这天晚上我们还没有搭起帐篷,东西就全湿透了。我们蜷缩在暖融融的火炉旁,帕斯瑞兽肉炖好了,我们吃上滚烫的炖肉,美味可口,几乎化解了一切烦恼。整整一天我们都在爬山,但雪橇里程计却显示我们只走了九英里。
“这一天我们没有完成任务。”我说。
埃斯文点了点头,利索地敲碎兽骨吸取骨髓。他已经脱掉了湿透的外套,只穿了衬衫、马裤,赤着脚,衣领敞开,动作麻利、强悍、坚韧,满头毛茸茸的光滑头发如同鸟的羽毛在滴水,滴了一些到肩膀上,犹如屋檐滴水,他自己却丝毫没有注意到。他一点也不泄气,他是大地的儿子。
我吃了帕斯瑞兽肉不消化,夜里闹腹绞痛。我睁大眼睛躺在湿漉漉的黑暗里,倾听雨声淅沥。
早饭时埃斯文问我:“昨夜没有睡好吧?”
“你怎么知道的?”其实他睡得很沉,就连我走出帐篷时,他也几乎没有动一下。
他又瞪了我一眼:“出了什么岔?”
“拉肚子。”
他眨了一下眼,粗声粗气地说:“是肉的缘故吧。”
“我想是的。”
“怪我不好。我本该——”
“不要紧。”
“你能行走吗?”
“能。”
阴雨绵绵。海上吹来西风,使即便是海拔三四千英尺高的这里,气温也保持在华氏30多度。漫天灰雾,细雨蒙蒙,能见度极低,四分之一英里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中午停下来吃点东西时,我觉得不舒服,身体发冷,咽不下食物。我们又继续赶路,现在爬山了。雨下呀下,下个不停。下午早些时候,我们来到一块巨大的黑色悬崖下面,埃斯文叫停下来。我还没来得及脱下挽具,他就差不多搭起了帐篷。他命令我走进帐篷,躺下来。
“我没问题。”我说。
“你有问题,”他说,“进去。”
我服从了,但讨厌他的口吻。他带着过夜必需品走进帐篷时,轮着我来煮饭,我便坐起来动手,他又用同样以先发制人的口气吩咐我躺下来。
“别对我指手画脚的。”我说。
“对不起。”他背向着我,生硬地说。
“你知道我没有生病。”
“不,我不知道,如果你不说实话,我就只好根据你的脸色来判断了。你的体力还没有恢复,旅途又艰难,我不知道你的体能极限如何。”
“我的体能一旦到了极限,就会告诉你的。”
我对他的保护大为恼火。他比我矮一个头,体格像女人,脂肪多,肌肉少,我们一块拉雪橇时,我不得不放慢脚步,怕他跟不上,不得不少使点力气,怕把他拖翻了,犹如一匹雄马同一匹骡子并肩拉车……
“这么说来,你没有生病?”
“没有,只是很疲乏,你也疲乏了。”
“是的,我也很疲乏。”他说,“先前我对你很担忧。我们的路还很漫长呢。”
“今天我们走了多远?”
他莞尔一笑,说道:“六英里。”
第二天我们走了七英里,再一天走了12英里,再过一天我们走出了雨水,走出了云雾,那是我们旅程的第九天。我们已经爬到海拔五六千英尺的高度,脚下是高原,遍布近期造山与硫化过程的痕迹,我们已经进入山本森山脉的火山区域。高原逐渐变窄,乃至成为一道峡谷,峡谷又逐渐变窄成漫长的山脊之间的隘口。我们接近隘口尽头的时候,雨云渐渐稀薄、散开。北风乍起,寒气逼人,完全驱散了雨云,我们左右山脊上方的群峰呈现,山峰上的玄武岩与白雪,背衬着湛蓝的天空,沐浴着骤然而至的阳光,黑白辉映,绚丽灿烂。我们前方,也就是北方,雨过云散,露出蜿蜒曲折的峡谷,覆盖着冰和巨石,组成一道墙横越峡谷,那是冰墙。我们举头仰望,只见冰墙边缘就是大冰川,即戈布宁大冰川,一望无垠,向着遥远的北方伸展。
埃斯文站在我旁边的挽具里,眺望着这壮丽的景象,这不可言说的蛮荒,他感叹道:“我终于见到了这奇观,也不枉自活了一世。”
我也有同感。结束前面的旅途固然是件好事,但最终来说,重要的还是旅途本身。
这些坐南向北的山坡没有下雨,冰川从隘口往下面绵延到冰碛山谷。我们收起车轮,放下滑橇,套上滑雪板,出发了——朝山下往北行进,进入浩瀚、沉寂的大漠,火与冰的大漠,仿若看见黑白分明的大字“死亡、死亡”,赫然醒目,横跨大陆。雪橇奔驰,轻如鸿毛,我们欣喜若狂。
《黑暗的左手》作者:'美' 厄休拉·勒奎恩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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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火山之间
元月24日。艾躺在睡袋里问道:“你在写什么,哈尔斯?”
“记录。”
他轻声笑道:“我也应该为艾克曼的档案记日记,但没有声纹写字器,我坚持不下去。”
我解释说,我的日记是为艾斯特我的父老乡亲们写的,他们将进行适当剪裁,使之成为艾斯特领地记录的一部分。说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我的家族,我的儿子,于是我改变话题,驱走思乡之情:“你的双亲健在吗?”
“死了,”艾说,“死了70年了。”
我感到莫名其妙。艾本人还不到30岁呢。
“你们的时间概念和我们不一样吗?”
“不对,哦,我明白了,我跳跃了时间。从地球到汉思——达文纳特星20年,从那儿到艾卢尔50年,从艾卢尔到这儿17年,我在地球上只生活了七年,但我却是120年前在那儿出生的。”
早在艾尔亨朗,他就向我解释过时间在其速度同光速差不多快的宇宙飞船里是如何缩短的,但我没有将这个事实与人的寿命联系起来,也没有与人在他自己星球上生活的时间联系起来。这些不可思议的飞船从一颗星球旅行到另一颗星球,他在其中一艘仅呆几个小时,他的乡亲父老们却个个都老死了,寿终正寝,他的孩子们也变成白发苍苍的老人了……我终于说道:“我想自己是个流亡者。